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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与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汇编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1编制目的为了使爆破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使其符合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内容
2.1一般规定
2.
1.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指从事爆破设计、管理、操作、运输、押运的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严禁无证上岗
2.
2.2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2.
3.3承担爆破作业任务的爆破队必须建立爆破器材领发制度、清退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培训制度以及爆破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
2.4爆破器材的管理
2.
2.1爆破器材的申购、领用工程技术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每月的爆破器材需用量计划,交给物资设备部办理申购手续爆破队负责到火工材料仓库领取所需爆破器材,领用时必须坚持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
3.
3.
2.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救援救护,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任务;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
3.
2.4保护事故现场一是控制事故处置现场的出入口,保证事故救援工作能正常开展,防止外来人员干扰正常的处置工作;二是保证可能存在的犯罪现场证据不被破坏;三是在事故现场警戒线外围设立信息联系点,必要时设立新闻发言人,向项目部指挥部通报相关情况;
3.
3.
2.5根据需要安排附近单位组织救援队伍,并在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在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按各自分工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
3.
2.7若进出现场道路被损毁,应当尽快恢复道路,提供抢险救灾物资和特种装备,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项目部或指挥部相关部门人员请求相关单位尽快恢复水电、通迅等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事故应急反应组长统一布置,组织相关人员、机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3.
3.3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时的应急程序
3.
3.
3.1一旦事故发生,现场值班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通过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报告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办公室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3.
3.
3.2办公室立即通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并在副经理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救援行动;
3.
3.
3.3指派小组成员联系医院,为救助受伤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3.
3.
3.4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组织救援工作;
3.
3.
3.5救援小组应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3.
3.
3.6当项目部无法处理事故时应及时请求业主单位给予援助
3.4应急物资、机械设备配备相应的抢险机具及抢险材料,抢险机具及抢险材料不能挪用,并保证其状态良好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如下表1表1应急物资、机械设备表编号机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备注220型挖掘机50型抽水机100m高扬程装载机发电机200千瓦千斤顶400吨堵漏灵公斤100水玻璃8碎石立方202040nlm〜9铁锹把3010撬棍把2011抬杠把151210T自卸汽车辆513编织袋个100014钢管根200
①5cm、L6m15手电筒把5016干粉灭火器个3017雨衣件4018彩条布m2800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
3.5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3.
5.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重、特大安全质量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
5.2制定方案,组织落实保证本工程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设定并落实所需的外援单位
3.
5.3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并组织训练和演习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配合默契、救援有力,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
5.5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服从指挥或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指挥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我公司承建的湖南省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起讫桩号为WK1+
349.543-WK7+000,起点位于武冈市龙田乡两塘村,途径龙田乡易家,化山口,龙田中学,结束于龙田乡得胜村其中与洞新高速主线交接两塘枢纽互通位于起点该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20km/h,路基宽度
24.5m,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桥涵一般均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於路面
二、施工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爆破工程是一种高危险源的工程,它的危险源主要是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高处坠落、火灾、坍塌、物体打击等可能造成的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爆破伤害、中毒等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伤残、死亡等
三、安全作业方法及要求
(一)、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由于使用中的失误,使能量以外释放,导致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据统计,爆破事故占公路建设中工伤事故的30%左右这就非常有必要加强爆破施工的施工管理,预防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
1、爆破原理炸药在一定的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发生爆炸,同时释放热量并形成高热气体建筑施工中,就是利用炸药的这种性质来为施工服务,达到工程就爱你舍的需要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爆破的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保全技术措施
2、爆破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当地的有关情况,编制适合工程需要的具体爆破施工方案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涉及到非常多的石方开挖需要采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电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距离等,然后制定爆破方案2)、检查爆破人员的资格,爆破作业必须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禁止非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3)、爆破的合法化根据爆破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
3、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爆破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爆炸引起的飞石导致的安全事故,确定爆破的安全距离就显得特别重要公路施工中,绝大部分是露天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石块飞散很远,对人员、牲畜、机具、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危害确定飞石的安全距离可参考下列计算公式R=20*k*n*w式中R-------飞石安全距离,b一安全系数,根据爆破的综合因素考虑,n—―最大药包爆破作用指数,w----最大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为阶梯高度的
0.5~
0.8倍
4、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1)、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根据爆破前编制的爆破施工组织设计上确定的具体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点火或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组织方案实施爆破在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2)、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禁止明火照明在扩壶爆破时,每次扩壶装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5分钟,预防炮眼温度太高导致早爆除裸露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堵塞前应对装药质量进行检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护电爆缆线,堵塞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络和线路3)、设立警戒线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倒;在重要地段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撤走危险区内所有人、畜;孔桩爆破时,应在爆破孔桩口用竹笆或模板覆盖,并加压沙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4)、点火、连线、起爆
(1)采用导火线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明火点炮单个点火时,一个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
1.2m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计时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撤离2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3用电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侧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禁止连接大型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线路4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按国家现《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关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爆破检查爆破后必须经过151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在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起爆智慧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6、盲炮处理盲炮包括瞎跑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应由原施工人员参加处理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1经检查确认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得小于
0.6m外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倍炮孔直径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4若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核类炸药,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5对于大爆破,应找出线头接上电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导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体,用水灌浸药室,使炸药失效,然后清除
5、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爆破器材属于危险品,应进行严格管理本合同段所有民爆物品统一由民爆公司全程负责,由现场负责人签字领料,按工作量发料;每天下班前进行对爆破器材进行清点,施工现场当天没有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上交收回炸药库保管,做到集中发料、统一制作、统一收回、集中保管、严格登记手续,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会
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基本规定
1.
1.
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培训程序》实施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监炮员作业证》、《运输作业证》并定期参加受检培训,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1.
1.
2.所有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1.
3.
3.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存储、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1.
3.
4.采用新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应进行爆破设计,并经上缴领导批准,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
2、爆破器材的采购与搬运、储存和保管1一般规定
2.
1.
1.爆破器材的采购必须按《采购程序》实施控制
3.
1.
2.爆破器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和保管必须按《搬运、储存、防护和交付程序》实施控制外,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2库房设计施工要求
4.
2.
1.库房应为平房,窑洞等结构坚固的建筑物,设计与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设施施工规范,并进行质量验收
5.
2.
2.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并有防潮设施
6.
2.
3.库房必须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和接地,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
1.
1.
2.
4.库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如有发现及时消灭
2.
2.
5.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配有防雷接地和照明
2.
2.
6.不同爆破器材应分别堆放,雷管和照耀不得存于同一库库房储存量应小于允许量,库房与库房,库房与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应配有防雷接地装置
2.
3.
1.运输爆破器材,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2.
2.
2.1装卸由民爆公司负责爆破器材的配送环节装卸,项目部负责各工点的爆破器材装卸
2.
2.
2.2安全要求
[1]装卸作业只准在白天进行,炎热季节安排在清晨
[2]搬运时,禁止冲击、拉拖、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材料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雷管与炸药不准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
[3]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限定每人一次负重25-30Kg,搬运者前后不得少于3m
[4]在雷雨期间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爆破器材的运输
2.
2.
3.1运输由爆破队负责实施
2.
2.
3.2安全要求
[1]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送,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2]运送爆破器材禁止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
[3]运送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10cm,车厢底部应铺设软垫,同一车上也不得混装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
[4]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严禁在运输途中加油或修理,非押运人员严禁搭乘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爆破器材的贮存、清退
2.
2.
4.1贮存施工现场不允许设库房储存爆破器材;爆破器材存放管理规定
2.
3.
2.装运爆破器材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非押运人员不准乘车
2.
3.
3.运输车辆应由帆布遮盖,用绳子绑牢并设有明显危险警戒志
2.
3.
4.车箱底应加软底,电雷管、火雷、导爆索、炸药等物品在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冲击、碰撞、拉拖、翻滚和投掷
2.
3.
5.搬运作业宜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装卸雷管如必须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应有充足的照明,允许使用防爆防爆电灯,禁止使用电灯,油灯、汽灯和明火把4爆破器材管理人员规定
2.
4.
1.为确保安全对采购进货爆破器材数量必须严格清点,做好验收记录对于数量或品种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实、处理
2.
4.
2.对每次进库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试验规程参照有关规定,否则不能发放使用,对已加工的各种不同批次材料同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防止发生意外
2.
4.
3.严格领发清退手续,做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
2.
4.4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登记表当面查清物和账目,严禁涂改和撕页否则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
4.5剪下导火索、导爆萦线等,清点数量顺方向盘好作好标记放回原处
2.
4.6爆破器村应按规定堆垛宽度应小于5m,垛与垛之间宽度为
0.
70.8%堆垛与墙壁应有
0.2m的空隙,炸药堆垛高度小于
1.6m,并〜且不同的品种、批号分别堆放
3.
4.7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堆放高度合乎规定,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于搬运和通风检查
4.
4.8为防止混用,应在爆破器材堆放场所进行标识,内容包括01名称;02产地;03厂标;04批号;05生产日期;06试验方法、结果等
5.
4.9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及统计制度并应有安全保卫人员
3、爆破器材的加工1炸药的干燥粉碎
6.
1.1有硝钱美炸药加工各种规格的药卷时,要根据炮孔的直径按规定进行,加工要保证质量,严禁把块状的炸药装入药卷内,以免影响爆力
6.
1.2粉碎结块的销钱美炸药,只许用木器碾压,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3.L3炸药拆箱应在库外,确认安全地方进行,开箱时严禁敲打
3.
1.4处理防水炸药时,一定要认真细致的检查,若发现药卷上有小孔或两头封闭不好应立即处理,以达到防水
3.
1.5散落在地面上的炸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并分别集中妥善处理,以免踩踏,撞击引起爆炸
3.
1.6药卷封蜡或沥青及石蜡的混合材料时温度就控制在不超过70℃,浸泡时间应控制在48s温度高时间短,温度低时间长〜
3.
1.7水胶炸药加工之前,若发现药卷变软,淌水,药水分离等现象,应做试验、确无问题才许加工2火花起爆药包
3.
2.1加工火炮剪导火索时,应首先弄清是否同厂、同批若非同厂、同批,要先做燃速试验,根据燃速确定长度,异厂异批不准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剪割时要细心操作,不准剪成马蹄型或过分扭伤,以免影响燃速或不着火出现瞎炮
3.
2.2剪好的导火索每十根一把,顺方向盘好,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潮湿的地面上
3.
2.3导火索与雷管联接时,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操作,房内不准有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导火索插入火药管之前,先将管内杂物倒干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接触不良,并严禁用嘴吹
3.
2.5导火索插入纸壳火雷管时须用胶布将导火索、火雷管相连处缠牢,插入金属壳管时,要用紧口雷管钳子把雷管口同导火索卡紧,严禁用钳子夹雷管要害部位,严禁以牙代钳
3.
2.6火雷管插后包缠胶带时,手指应轻微顶到管尾,以锡脱节造成瞎炮
3.
2.7绑好雷管的导火索插入药卷时要用适当的绑扎线,药卷上绕线不小于四圈,导火线上不小于三圈,并要均匀以防背运时药卷脱落,绕线时不许过分转动炬脖予以免绑扎处受伤浸蜡后不过火
3.
2.8药卷过硬时,要用手指将药卷捻松,然后慢慢将管插入,严禁硬插
3.
2.9插管完毕时,必须严格清查导火索与雷管使用量是否相符,以防丢管踏响伤人3电力起爆药包
3.
3.1用爆破电桥检查电管之前,首先检查电桥是否完好,干电池是否拧紧,无异常情况方可测管选择电雷管时,其电误差应不大于
0.25欧
3.
3.3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4cm厚木箱内一次只放10个在无炸药,无他人的单独房间内单个检测,检测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在插入电雷管时,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开小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并在绑扎时注意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处不要受伤
3.
3.5接线时电雷管线严禁补钳子夹得太重,以免损伤脚线4加工品的保管与标识
3.
4.1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加工房加工,如无条件时也确认安全的地方进行加工
4.
4.2加工时应认真仔细,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硬打、硬插
3.
4.3加工好的药包应堆放整齐,做好标识,内容包括01药包种类02加工时间以及导火索、雷管、炸药的名称、产地、厂标、批号、生产日期以及试验情况等作好记录
4、爆破作业4爆破准备工作
4.L1为保证开挖尺寸满足要求,保证基础开挖质量,机械化施工应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如需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必须通过专门试验证明可行和制定补充规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
1.2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设计,并报主管部;重要的爆破设计,应经主管部门批准钻爆破施工应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
4.
1.3在制定爆破设计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要示执行
4.
1.4爆破施工必须由爆破负责人统一指挥,由爆破员、监炮员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操作,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其他人员有次序的进行撤退
4.L5施工前或施工中应受要求进行爆破试验和爆破监测,按规范要示执行爆破试验和爆破监测成果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用于爆破设计、修改设计和指导施工
4.
1.6设计边坡轮廓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方法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的效果应符合规范要示高度较大的永久和半永久边坡应分合级开挖
4.
1.7基础岩石开挖应主要采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梯段爆破的效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4.
1.8紧领水平建基面,应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并对其进行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若采用其他开挖方式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
4.
1.9在坑、槽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以及水下开挖应另行确定相应的开挖方法2装药与堵塞
4.
2.1炮孔的装药结构、药包直径、装药量、装药长度、堵塞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一般由二人一组,一人操作;一人负责监督和记录
4.
2.2深孔爆破,爆孔四周的大块石应首先清除
4.
2.3药卷不能冲击或抛掷入孔,深孔装药可用带钩的提竿将药放入孔中,并须使药包紧密结合
4.
2.4禁止将提起的药包从孔中拔出或拉出
4.
2.5堵塞药物应用土壤,细沙或其它混合物,禁止使用块及可燃材料
4.
2.6在条件允许时可用水为堵塞材料,禁止使用炮孔不进行堵塞的爆破方法
4.
2.7装药和堵塞过程中须谨慎保护导火索、导燃索、连接电线等,以防发生事故
4.
2.8严禁边打孔边装药装药堵塞作业时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3警戒
5.
3.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规定安警戒线,警戒线的距离应大于爆破安全距离,指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和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应由明显标志
4.
3.2在规定时间内非爆破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按计划撤至安全地点,如无法转移,应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严禁起爆
5.
3.3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雷电和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4.
3.4在电雷管起爆作业区不准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对报话机应检查无漏电元感应电工作区杂散电流大于30A和可能产生静电或感应电流时宜采用非电起爆
4.
3.5放炮人员在起爆前,应选定安全的掩蔽处所,掩蔽处所必须牢固可靠如需人工点炮,撤退道路不得有障碍物并具备撤离条件
5.
3.6放炮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用对报话机先与各安全哨取得联系,发出爆破警戒音响统一信号,只有安全哨警戒人员确认爆破警戒线内无行人及机械设备/或采取保护措施,各自报告爆破负责人方可点炮,若有问题及时汇报爆破负责人,采取措施以予处理4起爆火花起爆
5.
4.1孔深超过4米时,禁止用火花起爆
4.
4.2炮孔的孔排距较密时,导火索的外露部分不得超过1米,以防止导火索相互交错而产生起火现象
4.
4.3一人连续单个点火的火炮不得超过10个,并应在爆破负责人指挥下,做好分散及撤离工作当音响信号响后,全部人员必须立刻撤出炮区,迅速到安全地点掩蔽
4.
4.5禁止用火柴、香烟和打火机点导火索,必须使用专用点火工具点燃导火索
4.
4.6用于同一爆破网路内的电雷管、电阻值应相同同一网路中各支线电阻应平衡当并入母线后,必须量测电阻,测定计算的电阻值相差不超过5%.
4.
4.8网路中的支线区域线和母线彼此连接之前,各处的两端应短路绝缘电力直爆宜使用专用的起爆器,或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开关,箱子应上锁,并指定专人连线合闸供给每个电雷管的实际电流应大于准爆电流
4.
4.10网路中全部导线必须绝缘有水时应架空,各接头应用绝缘布包好,两条线接口禁止重叠,至少应错开10cm
4.
4.11测量电阻只许使用经过检查的专用爆破测试仪表或线路电桥严禁使用其它电气仪表进行量测
4.
4.12给电后若发生拒爆,必须立即切断母线电源,锁上电源开关箱进行检查检查时,炮孔用即发电雷管至少在lOmin以上,如炮孔用延发电雷管,则至少需在15min以后始可进行3导爆索
4.
4.13导爆索禁止打结或移作绑扎物品
4.
4.14严禁用剪刀剪断导爆索,应用锐利的刀子在木板上切断
4.
4.15网路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规定进行
4.
4.16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4.
4.17导爆索与镀油炸药接触的地方,应采用渗油措施,或使用塑料皮肤导爆索
4.
4.18用导爆索起爆时必须有设计起爆网络,并进行传爆试验
4.
4.19禁止导爆管打结,禁止在药包上缠绕禁止在炮孔内的钻头网络连接处应牢固,两元件应相距2m,敷设后应严加保护防止冲击和损坏
4.
4.20一个8号传爆雷管连接簇起导爆管的数量不宜超过40根,层数不宜超过三层只有确认网络连接正常确,,与爆破无关人员已经撤离,才准许接入引爆装置
4.
4.22应遵守厂家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使用
(5)瞎炮处理
4.
5.1处理瞎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发现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b)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c)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d)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e)电炮外露的导线必须短路f)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4.
5.2处理裸露爆破的瞎炮时,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安置起爆雷管重新封泥起爆
4.
5.3处理浅孔瞎炮,允许用一下方法a)经检查起爆网络良好时,可重新起爆b)可采用打平行钻孔装药起爆,使瞎炮起爆但平行孔距瞎炮不得少于
0.3m,且方向、角度必须一致,为保证平行,可取出瞎炮孔20cm深的填塞物c)可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取出填塞物装入起爆药包d)用水冲出残药,水压不宜大于
490.55kpae)本班未处理可交下一班继续作业,
4.
5.4处理深孔瞎炮可采用一下方法a)网络未破坏,可重新连线起爆b)当原孔用导爆索起爆和装入硝铁累炸药,可以取出拒爆炸药c)距瞎炮孔不小于3cm处,另打平行孔起爆d)非坑水性硝核炸药,可用水使之失效再进一步处理
5、销毁
5.
1.1对已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报告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5.
1.2爆破材料销毁方法:a)硝铁炸药可以采用水溶、爆炸等方法b)胶质炸药只准采用爆破法c)雷管销毁只准采用爆破法d)导火索只准采用燃烧法e)导燃索采用爆破法
5.
1.3销毁工作应做好以下事项;a)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令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1]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码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1.3米;[2]在货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叠放;3]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得超过两箱(袋)的宽度;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4]堆放导爆索货架(堆)的高度不得超过
1.6米;[5]库房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6]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7]库区应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任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8]库区的消防、通讯设施、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测试)一次,并认真做好检查(测试)记录;[9]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发放;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10]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湿度和温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爆破器材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上报处理;
2.
2.
4.2清退对过期失效、变质或每次爆破作业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均由爆破队负责到项目部火工材料仓库办理清退手续b)销毁爆破器材应选择在天气较好的白天进行,严禁在暴风雨、大雪天和风向不定的天气或夜晚进行C)销毁前,对所用器材、起爆材料、地址及安全设备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以确保销毁前,必须在销毁地区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d)一切报废的爆破器材应防止在阳光下暴晒e)销毁过清理场地时,必须在场地冷却后进行并确保销毁完全彻底
5.
1.4销毁工作必须遵守有关爆破安全的规定
(三)凿岩机守则
1、钻孔前,应准确定位炮孔位置,并仔细检查风钻的风管及管路是否连接牢固;钻机的凤眼水眼是否畅通;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空有无堵塞现象如有毛病应及时修理或调换;
2、钻孔时由一人操作,双手持凿岩机对正位置,使钻钎与钻孔中心在一条直线钻时先小开风门,待钻入岩石,能控制方向,方开风门气量和风压应符合凿岩机的要求,保证正常作业;
3、钻孔应根据岩层性质,最小抵抗线和台阶高度等因素,合理布置并严格掌握钻眼方向、深度和间距钻孔时,先用开门短杆,每打50厘米深左右再换一次长钻杆,炮孔较深时,应钻成口大底小的钻岩,以防卡钻;
4、在施工中,如石质松软和脚完整,可适当增加双手支托风钻的推压力;如遇松软岩石或穿过土夹层时,为防止钻、眼孔壁收缩变形,粉尘与地下水胶和而抱住凿岩机使钻杆提不上来的情况发生,在钻到一定深度后,应将钻杆提上一定敢赌时期空转,同时开动风门吹出粉尘;
5、开挖基坑、沟、槽时,其钻孔深度一般不应超过沟、槽、基坑的1/2,并使用密眼小炮的方法来爆破如沟、槽深度超过沟、槽宽度的1/2时,应分层钻孔爆破和开挖;
6、操作中如发生堵孔现象,应立即开动风门,全力提起钻杆,并反、顺钻洞钻杆,在个别情况下可适量向下灌水浸泡,直至钻机能自由上下运动为止;
7、施工前,应检查凿岩机机身有无裂痕,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操作中应精力集中,眼看耳听,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声响或震动时,应停机检查、分析,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
8、风动凿岩机使用风压应在
0.5Mpa以上,以保证机械钻眼效率;
9、换杆时应检查检查钻头是否陀螺、掉角,如油,应把钻头或刃角掏出来检查风钻及加油时,,都应先关闭风门,然后工作,并应防止碰动风门,致使凿岩机发生故障在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部分;
10、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凿岩机拔出孔中的钢钎,以免损坏凿岩机部件严禁在残孔中急需钻眼
11、钻孔时机具要扶稳扶直,以防钻杆弯曲、折腾而造成事故同时要求掌握钻杆的方向、角度及深度,使之符合设计要求钻孔达到要求深度后,应将炮孔内的石粉细渣吹净、吹干,并将孔口封盖,以便装药
(四)装药工守则
1、装药前检查炮孔深度、位置与方向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要向爆破手或老板报告;
2、将炮孔中的岩粉、泥浆除净(可用吹风法)…如炮孔内有就要掏干净,为防止炸药受潮,可在炮孔底方一些油纸或使用一些经过防潮处理的炸药;
3、在干孔中可装粉药,宜分几次装入,每装一次,用木棍轻轻压紧;如装药卷,可用木棍将药卷顺次送入炮孔并轻轻压紧;
4、起爆药卷(雷管)应设在由炮孔口算起,装药全长1/21/〜3的位置上,并为保证起爆应装双雷管;
5、装药时,应按规定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不得投掷,严禁使用铁器,不得用炮棍用力挤压或撞击,防止碰撞雷管引起爆炸事故或将雷管脚线或导爆管拉得过紧,损伤,弄断,造成巨爆;
7、堵塞材料应选用于炮壁摩擦作用大、充填宜密室、不过潮和有较好塑性、不漏气的土料,如干细沙土、沙子、粘土等,最好用一份粘土和二三份沙混合而成;〜
8、堵塞要轻捣密实,不得用力挤实,应保证其堵塞质量与长度,并注意保护好起爆导火索或点雷管的脚线;
9、水平或倾斜抛炮孔可用粘土制成比炮孔稍小、长100150毫米〜的圆柱土条,一节一节的填塞;
四、安全落实措施
1、每一次爆破时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钻孔,装药,爆破
2、撤离现场,疏散附近人员300米开外喊喇叭、吹口哨、设置警示标志牌和安全隔离带,由安全人员值班把守
3、如果桩孔爆破必须要有孔口的覆盖减少对外的撞击,避免碎石的飞击
4、工点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队人员进行工前安全交底、工后安全讲评
5、安全员每天上班前列行检查,下班后对所有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施工日志,并对重点危险源做好安全施工台账
6、施工人员未撤离现场,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最早进场、最晚离场
五、事故处理
(一)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现场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电话通知现场值班车辆,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施工队长协助送外抢救工作,相应人员迎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坍塌事故发生坍塌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项目部有关部门和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项目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各施工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员被埋,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其他组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让外包队负责人随时监护,边坡状况,及时清理边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发生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预案,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安排人员在路口迎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1]对新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做性能检测;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帐册、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失效、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应认真清点登记,由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起上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销毁时,应有施工单位和公安等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作好现场销毁记录
2.3爆破作业的设计、审批、交底
2.
3.1爆破设计爆破作业必须以设计为依据,禁止无设计进行装药爆破
2.
3.
1.2爆破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部负责完成
2.
3.2审批工程部将爆破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后,交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工审批签发、实施,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交由办公室复印转发给爆破队、安全环保部、施工处各一份,爆破实施完毕后,原件交由工程部存档,作为竣工资料
2.
3.3交底
2.
3.
3.1爆破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项目部总工(或工程部)指导下的层层交底制度,交底程序及内容按项目部施工技术交底控制程序执行,并做好层层交底记录
2.
3.
3.2根据技术要求及控制重点,作业前由爆破队技术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不交底不得进行装药爆破
2.4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2.
4.1安全管理原则
2.
5.
1.1坚持“谁施工、谁负责,谁装药、谁负责”的原则;
2.
6.
4.
1.2贯彻“安全一票否决”的工作制度
2.
4.2作业原则由爆破队班组质检员对所需爆破部位的钻孔质量进行实测验收,队质检员进行复检、质保部质检员进行抽查检验,符合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时,共同在质检记录上签字不符合作业书时,不予签字,由爆破队作返工处理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2.
3.3爆破区域管理爆破队、施工处现场值班人员负责现场人员、设备的撤离,内容包括爆破区内设施、设备的撤离
2.
4.
3.1起爆方向大型设备须撤离炮区120米以外,其他设备撤离200米,重要设备、设施至少撤离至250米以外;
3.
4.
3.2其他方向大型设备须撤离炮区50米以外,其他设备撤离150米,重要设备、设施至少撤离至200米以外
4.
4.
3.3施工处负责协调爆破作业区内其他作业单位的人员、设备的撤离工作
5.
4.
3.4高边坡及其他危险部位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哨,以防高边坡滚石,混装车司机必须了解道路状况后方能行驶;安全哨由爆破队负责落实
2.
3.4装药管理爆破作业时,由爆破队现场负责人担任爆破现场指挥员,在场指挥装药作业
2.
4.
4.1装药前应对隧道掌子面、桩基底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2.
4.
4.2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2.
4.
4.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2.
4.
4.4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2.
4.
4.5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2.
4.
4.6禁止烟火;
2.
4.
4.7禁止用明火照明;
2.
4.
4.8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碉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4]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5]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2.
4.5安全警戒
3.
4.
5.1爆破工作必须各作业队长指定的施工员或工班长负责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2.
4.
5.2警戒人员重要通道口的哨卡,按规定的爆破时间,提前10分钟封闭道口其他警戒,第一次警报信号发出后,警戒人员开始全面清场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设备全面清理撤至安全地方,或做好安全可靠的避炮防护
2.
4.
5.3警戒范围主要指爆破区周围人员的撤离,有安全掩护体时,人员至少撤离150米,无安全掩护体时,至少撤离至300米以外
2.
4.
5.4警戒信号采用口哨
[1]第一次信号一预告信号连续二次长哨声所有与爆破无关的人员立即撤离警戒区,向警戒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2]第二次信号一起爆信号连续三次短哨声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警戒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许发出起爆破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3]第三次信号一解除警戒信号(一次)长哨声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警戒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以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时间露天上午7:00-11:30下午14:3018:30〜
2.
4.
5.5警戒及起爆信号的发出,由爆破队现场指挥员实施完若爆破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爆破现场指挥员通过对讲机立即通知施调部,施调部接通知后立即通知相邻标段及我方施工单位,延时或取消爆破
2.
4.
5.6因环境复杂、警戒范围广、难度大,在夜间、中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2.
4.
5.7爆破后,必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由爆破现场指挥员发出解除警报
2.
4.6瞎炮的处理
2.
4.
6.1发现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4.
6.2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2.
4.
6.3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
2.
4.
6.4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2.
4.
6.5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3爆破应急预案
3.1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3.
1.1编制目的为确保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地展开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3.
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项目部施工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的事故
3.2组织机构及职责
3.
2.1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应急响应小组组员张伟杰、野战军、李尚俊、余皇建
3.
2.2主要人员分工主要人员分工和职责如图1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图图1安全应急组织管理机构图
3.3应急救援程序
1.
3.1事故报告与报警
3.
3.2应急程序具体上报程序为现场第一发现人一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人员一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一公司值班人一公司应急救援小组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注如果事情不严重,不需上报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
4.
3.
2.1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
5.
3.
2.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组织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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