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申诉书范例行政申诉书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所制作的文书《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申诉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的申诉不受时间限制只要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随时可以提出但审判监督程序并非是独立的审判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由原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属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由原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因此,当事人递送申诉书,虽然向哪一级人民法院递送无明确规定,但在一般情况下,哪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生效的,即向哪一级法院递送为好当事人通过行政申诉书,不但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客观上能及时地纠正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因此,可以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起到监督作用,作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达到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的目的行政申诉书范例申诉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委托代理人,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诉人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行上字第—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申诉请贵院撤销上述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事实与理由市信息与技术研究开发公司属个体性质,以下简称公司在年一月至同年—月期间的经营活动,严重地违反了有关规定年月,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公司的代表人陈不服处罚提出申诉,该局于年一月作出复查决定陈仍不服,遂向本局提出申诉本局于同年—月—日以—工商复第号《复查决定书》作出处罚决定陈对这一决定还是不服,于同年—月―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陈的起诉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合理条件,该院遂于—年—月—日对方不予受理嗣后,陈仍坚持要起诉,故该院决定予以立案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提起的诉讼,人司法院能否受理,要看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就不应受理当事人应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经审市工商局据以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中所引用的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原告的起诉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予驳回年—月—日,区人民法院的()—法行字第一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了公司的起诉陈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之规定,原告有起诉权原审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不当该院于年—月—日以()―中行上字第号行政裁定书撤销了区人民法院()—法行字第—号裁定书,并决定本案由该院自行审理申诉人认为,就本案而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有起诉权”的认定是无法律依据的,与法理亦是相悖的,因而是不当的
一、公司的起诉虽符合《民诉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但本案是行政案,并非民事案,它还必须服从《民诉法(试行)》总则的有关规定该法第三条第二款(属该法总则)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关健在于法律是否规定对本案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起诉根据事实,回答应当是否定的
1.本局对_____公司据以处罚的所有法规、规章都无“不服可以起诉”的规定甚至违法经营行为发生时(即—年——月)或案发时(同年—月),无任
2.何其他与行政处罚行为有关的自律、法规、规章有“不履行可以起诉”的规定这里需提及一下的是本局据以处罚的唯一规章是《市城镇个体工商业管理暂行》,此办法是经市人民政府—府发()号文批准的它的法律效力,不仅当时无任何法律、法规加以否定,就是到目前也还是无任何法律、法规否定“规章”的法律效力恰恰相反,经国务院授权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十八条却肯定了规章的法律效力即“对个体工商户投机理”可见当时本局适用《市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管理暂行法)对公司予以处罚是合法有效的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引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件》;从而认定“原告有起诉权”是与法理和有关的立法、司法解释相悖的:.法律无溯及(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皆无有1溯及力的特别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是一年—月—日起实行而本案所认定的行为是发生在年―-—月间,并未延续到王述《暂行条例》发布实施以后,所以该《暂行条例》示能辖及此案以下司法解释可为佐证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1(批复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第条述人民法院审理民法通则施行前发生的民事1案件,无论是已经受理尚未终结,还是今后受理的,凡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已有规定的,则适用原来的法律、政策;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申诉人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未作出别种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案件应当适用上述规定的精神。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