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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货物运输正规合同(专业篇)20运输合同是一种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货物或人员的运输过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用的运输合同格式,希望对您的合同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参考范文年正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
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原则上,甲方对每批货物的操作要求中,运输计划需在作业前一天12小时前,收发货指令至少在作业前2个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实,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尽力配合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运提单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调换港区提货单,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解决
2.遇到货物必须商检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报单等单证后代理甲方申报商检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缮制报关单并负责报关,如遇到仓单错误并负责解决
4.对于甲方委托的保税区海关报关业务,乙方在正常情况下非法检货物在船到后四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对法检进口设备在船到后五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5.乙方负责报关后办理有关港区提货手续,同时安排集卡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对海关事物提供必要的详尽咨询服务
7.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垫付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fob条款海运费
8.若货物至乙方仓库后应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验收并拆箱入库(货物的外包装、件数等以上海外轮代理理货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作业确认规定
1.书面确认是双方公司具体操作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哪一方提出对某项操作要求书面确认时,另一方都必须相应,否则提出方有权停止相关操作进程,直到获得书面确认
2.新发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月—号、—号(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往后顺延)开两次账单到crcshipping部门crc相关部门在十天内核对完账单后,每月月底书面通知新发展物流公司开发票,在核对过程中,crc相关部门有权对账单中的任何一个费用项目提出查询,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新发展物流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任何一个费用项目的正确性,crc有权对此项目拒付,但不影响其他费用的正常确认费用账单一经crc确认,新发展物流公司将不再承担查询账单及其相关单据的义务
3.对于超期费的事宜,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先行向crc进行书面确认,否则crc有权拒付crc在收到新发展物流公司确认单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明确的答复,否则新发展物流公司视为crc自动确认至于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费用的问题,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观事实清楚的,crc必须全部确认
5.关于费用超期问题,只要在整票业务操作完毕后(尤指pc粉落箱)一个月内结算,都应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况逾期,则需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6.在今后具体操作过程中,凡是合同中没有列明的费用项目,当以双方经办人员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四、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负责每周对已完成作业的项目按提单号开具发票,并分别列明海运进、出口或空运进、出口发票清单每周五交于甲方专人核对,每月日前将前一月操作费用清单交甲方,额外费用(指超期费,修箱费等)另计,甲方核对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票的一个月内付清发票所列款项,付款时应传真乙方付款凭证
2.对乙方开具操作费用如由实报实销部分需附有关发票并注明费用标准甲方审核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专人联系解决,如乙方发票开具错误,应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领取该发票并保证在第二天将正确发票送至甲方专人
3.对乙方应甲方要求支付的费用则按第二条的七款执行
4.由于甲、乙双方的一方未能执行以上费用结算规定,责任方按发生额每月度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以示公允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政策因素发生费用变化,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妥善处理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正须经双方书面以备忘录形式同意方为有效,修正部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七、附件
一、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甲方o乙方O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乙方调派一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一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一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一方负担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一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
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一元,一次计收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年正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20xx年07月07日中午10时,乙方为甲方运货,在重庆到成都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40%,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一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一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一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一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担—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一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元,全船运费为一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一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一年一月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货名到达港(地)换装港(地)收货人托运量核定量备注第一弟一O重量体积重量体积特约事项说明
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gf-91-0404(续)关规定办理货物于月日船名航次起运港到达港到达日期(承运人章)收货人(章)托运人全称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地址电话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发货符号货名件数包装价值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等级费率金额应收费用重量吨体积(长,宽高)m0重量(吨)体积m3o项目费率金额运费装船费合计运到期限(或约定)托运人总计特约事项核算员承运日期起运港承运人章复核员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甲方: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二、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乙方根据经济合同法—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
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甲方(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年月日参考范文货物运输合同水路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碎石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运输地点、线路及单价
1、运输目的地澧县复兴厂东常高速一标段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搅和站
2、运输距离29公里
3、单价以碎石厂运至目的地,按20元/方计量,碎石数量以到达搅和站过磅重量为准(方量与吨位按
11.5换算)
二、结算方式
1、当乙方运输量到1万元,可向甲方申请预支运输费用的50%作为运输油耗,确保正常运输
2、当乙方运输数量过到2万方(以过磅数量为准),甲方付清乙方运输费用的95%,余下的5%待合同终止后结清乙方运输2万方后,乙方从交付甲方磅单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每天按运输费的总额2%付给乙方滞纳金
三、运输量暂定运输方量为3万方,根据需要可增加1万方(按实际数量为准)
四、运输期限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二个月内有效,考虑到甲、乙双方后期合作的续性,双方可协商延续
五、运输车辆数量车辆数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必须完成甲方所布置的运输方量,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所要运输的碎石数量规格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好安排车辆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只负责碎石厂运输车辆的装车和运输的碎石数量
2、乙方负责碎石运输安全到达目的地
3、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路线、路面撒漏罚款,还包括负责运输过程中交警、路政、公路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因运输造成的村民矛盾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做到安全、文明、高效,若乙方引起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5、石场内(即至上正式公路)运输道路由甲方自己负责维护,保证车辆运输顺畅,甲方有义务协调高速公路业主维护好从复兴厂下公路至搅和站之间路面,保持车辆能运输顺畅
5、在保证运力的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为独家运输车队,如乙方(非抗拒性因素外)在甲方提前通知下无法或故意不安排车辆运输,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车辆,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修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年一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甲方)承运人(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组织船只,从事国内运输业务
三、装船期及载货量采取分批承(发)运,甲方每月5日前下达下月发货计划,乙方于每月10日前确认承运计划
四、发货人、收货人及运费率见附件,乙方不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数据与交接货物数量以发货人发货单据为准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监装、监卸工作,确保货物的交货数量
六、乙方确保船舶处于适运状态,适于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若装货前发现船舶不符合装卸要求,甲方有权不装货,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须安排五小时内装货
七、运达期限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装船完毕后,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将货物保质、保量运达收货人指定地点
八、结算与付款按发货人发货单结算运费,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货人货物交接清单,凭运输发票结算或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每月25日前结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如因账户性质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运费,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或现金结算
九、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
十、税收及费用涉及货物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船舶及运费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一■、违约责任
1、在货物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
2、乙方因超载或故障等原因,要求减载或转载才能交货的发生的过载、转运等费用和货物亏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船舶发生计少包,由乙方赔偿少包损失并承担亏吨运费
十二、特约事项乙方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盖船设施,货物装妥后及时盖船,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密封状态乙方必须提供船舶保险单,营运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航行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证内容真实、清晰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因生产、销售需要而对船只进行的调度安排,不得违反仓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乙方船舶如违反上述条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除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托运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担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O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第一条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一■)基本险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5.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第三章除外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第四章保险金额第五条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第八条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第九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弟八早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第十条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天内赔第十二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第十三条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第十四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第十五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第十六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盖章)被保险人(签字)保险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甲方)承运人(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组织船只,从事国内运输业务
三、装船期及载货量采取分批承(发)运,甲方每月5日前下达下月发货计划,乙方于每月10日前确认承运计划
四、发货人、收货人及运费率见附件,乙方不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数据与交接货物数量以发货人发货单据为准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监装、监卸工作,确保货物的交货数量
六、乙方确保船舶处于适运状态,适于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若装货前发现船舶不符合装卸要求,甲方有权不装货,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须安排五小时内装货
七、运达期限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装船完毕后,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将货物保质、保量运达收货人指定地点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n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八、结算与付款按发货人发货单结算运费,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货人货物交接清单,凭运输发票结算或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每月25日前结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如因账户性质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运费,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或现金结算
九、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
十、税收及费用涉及货物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船舶及运费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在货物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货物品名及包装熟料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
2、乙方因超载或故障等原因,要求减载或转载才能交货的发生的过载、转运等费用和货物亏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发生计少包,由乙方赔偿少包损失并承担亏吨运费
十二、特约事项乙方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盖船设施,货物装妥后及时盖船,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密封状态乙方必须提供船舶保险单,营运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航行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证内容真实、清晰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因生产、销售需要而对船只进行的调度安排,不得违反仓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乙方船舶如违反上述条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除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托运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担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o年一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O年—月—日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组织船只,从事国内运输业务
三、装船期及载货量采取分批承(发)运,甲方每月5日前下达下月发货计划,乙方于每月10日前确认承运计划
四、发货人、收货人及运费率见附件,乙方不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数据与交接货物数量以发货人发货单据为准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监装、监卸工作,确保货物的交货数量
六、乙方确保船舶处于适运状态,适于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若装货前发现船舶不符合装卸要求,甲方有权不装货,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须安排五小时内装货
七、运达期限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装船完毕后,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将货物保质、保量运达收货人指定地点
八、结算与付款按发货人发货单结算运费,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货人货物交接清单,凭运输发票结算或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每月25日前结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如因账户性质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运费,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或现金结算
九、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
十、税收及费用涉及货物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船舶及运费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在货物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
二、货物品名及包装熟料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
2、乙方因超载或故障等原因,要求减载或转载才能交货的发生的过载、转运等费用和货物亏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发生计少包,由乙方赔偿少包损失并承担亏吨运费
十二、特约事项乙方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盖船设施,货物装妥后及时盖船,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密封状态乙方必须提供船舶保险单,营运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航行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证内容真实、清晰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因生产、销售需要而对船只进行的调度安排,不得违反仓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乙方船舶如违反上述条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除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托运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担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o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定,有甲方现浇结构的房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修建,面积
180.55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墙角丈量计算,雨棚按宽1米计算,造价每平方米陆佰陆拾元,合计壹拾壹万玖仟壹佰陆拾叁元
一、甲方所负责事项
1、动工前应做好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垫好地工,平整地并负责水电费
2、修房要经土管部门的许可,若造成停工,甲方要负责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备给准确的图纸,如若在施工中甲方随意变更,超过的造价甲方向乙方当时补上差价
4、提供给住宿
5、处理好垫方,应垫到正负零
二、乙方所负责事项
1、施工期中每一道工序都要有甲方随时验收,合格同意后才可进行下步工序,如有不规范的施工双方互相研究解决
2、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
三、修房的结构条件
1、地基要求石头浆,外围深100cm宽80cm的基础(包括承重墙深80cm宽50cm的基础(包括圈梁),不承重墙为12cm宽
2、主体部分砌墙要求空心砖、外围墙37cm,内承重墙为24cm,不承重墙为12cm,土砂砌墙,外围三面墙5cm钢网笨板作保暖
3、房子高正负零至平口高3米,10个构造柱,钢筋标准为12的螺钢,6为负筋,现浇房顶钢筋标准
8、10,格距1515,钢筋为国标钢前雨棚宽120cm,镶琉璃瓦
4、房顶防水部分,顶上炉渣,房脊厚40cm,炉渣上面5-6cm的沙灰封顶,4mm厚的复合型的sbs做防水处理(每卷价格80元),房顶为内排水
5、瓷砖要求门面砖1428cm防冻瓷砖,价格
0.40元/块,地板砖规格60cm60cll1,每块10元,卫生间伙房墙砖规格20cm30cln,每块在
0.40元伙房卫生间地板砖规格30cm30cni,价格
1.5元/块,超出上述价格甲方给乙方补偿差价
6、地平、房间内厚度为5-6cm,外墙护坡,宽70cm,厚10cm,前面宽150cm
7、灰号比例砌墙为20#沙浆,混凝土用150#碎
8、窗子为塑钢窗(屯河牌),每平方价格150元,大理石窗台板,安装白色玻璃,方管防护栏
9、金属门2个(华洋门),价格前门750元,.内门感光门,价格90元,球型锁每把10元
10、粉刷部分室内白色815涂料粉刷(一般的高质量涂料)
11、安装上下水,超出面积1米外的电线、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等其余事项乙方不负责
12、照明部分用
2.5平方的铜芯线,开关、插座均为吸墙式的大翘板,所属房间均由灯泡通电,施工安全自己负责
13、付款方式工人进入工地预付总造价的30%,砌主体完时付总造价的15%,现浇顶完时付总造价的20%,安门窗付总造价的15%,拉地板砖10%,工程完工扫地出门时付7%,留3%为质量保证金,到月份付清不得拖欠,不履行付款方式,甲方不可擅自住房
14、工期为50天,按进工地时算起
15、以上合同双方不得违约,合同未公正,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规划办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一月―日O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一月内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给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以实际重量、里程计算运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H■、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O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乙方_______甲方将货物吨从港交给乙方承运到码头,运价每吨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元,剩余运费待承运货物卸剩,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甲方装船后验明吨位,待船舶离港后至目的地,卸货时货物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天,卸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每天每吨JLo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5公里不计费)
六、其它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乙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细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吨
二、装货地点,卸货地点O
三、每吨运价为O
四、乙方船舶在规定天内到达指定装货码头
五、装卸货物时间按国家规定为二十四小时,但考虑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装卸货物时间(其中装货天,卸货天,最多不超过天,如超过时间由甲方另行承担延搁费(雨天、机械故障、停电除外),每天每吨
六、甲方要保证航道水深、装卸码头无故障,桥梁高度及其它故障设施,由于航道、桥梁障碍等,所运货物不能运到指定地点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七、如因运输人为造成产品质量潮湿、霉变等由乙方负责
八、交货方式装货码头定吨位,损耗%o
九、运费结算方式卸完后;卸一半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向托运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O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正规合同模板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参考范文货物运输合同水路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⑵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
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甲方有限公司乙方:o年一月―日参考范文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第二章责任第二条本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货物遭受损失时,人按承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人还负责赔偿:
5.遭受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第三条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凭证和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责任的终止期最多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第三章除外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失,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_____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第四章金额第五条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第五章被人的义务第六条被人在人签发凭证的同时,应按照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费第七条被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人对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第八条货物如果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第十条货物运抵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人不予受理第十一条被人向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第十二条货物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金额的’,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金额的,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金额为限第十三条如果被人投保不足,金额低于货价时,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费用按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金额为限第十四条货物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人提出要求,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人,并协助人向责任方追偿第十五条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人,并在赔款中扣除第十六条被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第十七条被人与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乙方日期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
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o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年正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范围
1.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双方均应合法经营,任何一方给相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同意将其揽取、购买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运输
2.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义务
4.
1.1接受乙方委托,做好乙方货物的代理运输工作甲方为乙方的运输委托代理,不承担任何运输责任如乙方需要,甲方可配合乙方对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向承运人或责任方进行追偿
2.
1.2由甲方统一向承运人进行运费、杂费等费用的结算前述费用的具体收费均由甲方按照实际发生额度向乙方计收
2.
1.3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可以给予乙方本合同
2.
1.2条所述费用2个月的结算账期双方需每月核对一次费用,即甲方于每月5日(如5号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0)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通过邮件等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如双方对个别费用的收取有争议时,不应影响其他费用的确认;如乙方未能在当月10日前确认费用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对费用的确认乙方必须于每月15日前付清前一月所产生全部费用并到账
1.
1.4乙方应以
2.
1.2条所述费用为基数向甲方支付操作费,正常的操作费费率为L2%/月乙方未按
2.
1.3条及时支付甲方费用,而产生的超期操作费的费率为第一个10天上浮10%,按
1.32%/月计算;第二个10天上浮20%,按
1.44%/月计算;第三个10天及之后,上浮50%,按
1.8%/月计算
2.
1.5超期操作费按各档费率,与实际欠款及超期天数,分别计算每10天甲乙双方确认一次.并支付同时甲方计算当日,按甲方财务账实际应收金额进行确认,乙方已支付,但甲方银行未收到账款,甲方不纳入已到账款处理
3.
1.6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必须结清上一年度的上述所有费用费用,必须在在合同终止日期到来之前全部结清
4.
1.8甲方可单方面随时终止
2.
1.2条至
2.
1.7条所给与乙方的结算优惠而改为要求乙方预付前述费用或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或部分偿还前述费用,乙方不得异议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2.
2.1根据具体业务运作的需要,与甲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3.
2.2乙方应正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相关业务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业务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乙方应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
4.
2.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准时向甲方支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操作费
5.违约责任
5.1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及由此产生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已发生及将发生的业务)或者甲方有权将乙方抵押给甲方的货物变卖以实现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前述债权(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2如甲方接到乙方合理的业务委托,除因不可抗因素未能及时完成该委托外,由此造成运输延迟、纠纷及由此导致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3如乙方恶意拖欠费用致使甲方必须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时,则甲方有权按甲方应向乙方收取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4.其他
4.1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年11月1日止,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续壹年
4.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变更、终止的要求,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相对方
4.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参考范文年正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货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货进保税区及港口代办转运等一系列报关、报检、运输、代运分拨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在每批货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船运单证(即b/1海运提单及报关单证),双方确定专人交接并纪录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清关,应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单据,内容包括与船运单证相符的货物中文品名、税则号码、数量、金额、重量等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立即解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换取港区提单过程中所有发生的问题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商检,应提供正确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申请单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时办理商检并进行报关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应以出口标准妥善包装,应适应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何由于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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