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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
(2019)269号)、《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服贸函〔2019〕254号),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分步实施、强化应用”的原则,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举,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已建立信用记录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营造诚实守信的家政服务业发展环境,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二、主要任务
1.商务部、公安*年*月部开展的家政服务员犯罪背景审查内容包括所持身份证真伪,五年内是否涉及盗窃案、拐卖妇女、儿童案、虐待案、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案、强奸案、抢劫案、放火案、爆炸案,是否重症精神病人,三年内是否吸毒人员和制贩毒人员等商务部不对由于犯罪背景审查工作产生的任何后果负法律责任
2.犯罪背景审查结果仅用于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不可另作他用
3.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仅供家政企业经营管理内部使用和消费者选人用人时参考,不可另作他用附件2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自愿申请为本人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本人承诺
1.填写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无误;
2.有关政府部门和家政企业在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通过相关途径查询本人以下相关信息并记入本人的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本人身份真伪,本人在签署此授权书之日前五年内以及从事家政服务期间是否涉及盗窃案、拐卖妇女、儿童案、虐待案、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案、强奸案、抢劫案、放火案、爆炸案等,本人是否为重症精神病人,本人在签署此授权书之日前三年内以及从事家政服务期间是否吸毒人员和制贩毒人员,本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家庭住址、健康状况、教育水平等),本人的职业信息(从业经历、培训情况、培训考核情况、消费者评价和投诉情况等);
3.消费者可依法查阅本人的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此授权书仅用于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工作,不可另作他用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年月曰附件3**家政企业信用记录(样例)基本信息名称**家政服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数字)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年*月*日地址:法定代表人刘**其他信息企业信用等级信息例如A级纳税人(税务总局)受表彰奖励情况例如*年*月获*奖励行政处罚**市商务局第***号行政处罚文书号例如对消费者和家政服务员之间投处罚事由诉不予妥善处理例如《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处罚依据第三十三条处罚结果例如罚款壹万元整*年*月*日处罚决定日期投诉情况12312购买家政保险等),职业信息(从业经历、培训考核情况、处罚情况、消费者评价情况等),商务部与公安部提供的犯罪背景核查结果信息(身份真伪,五年内是否涉及盗窃案、拐卖妇女、儿童案、虐待案、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案、强奸案、抢劫案、放火案、爆炸案,是否重症精神病人,三年内是否吸毒人员和制贩毒人员等)大型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要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家政服务业信息业务应用(以下简称“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率先为所管理或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对已录用的家政服务员,上述企业要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线2个月内建立信用记录;对新录用的家政服务员,要在其入职后1个月内建立信用记录;对由其他企业流入的家政服务员,要主动掌握并记录其历史信用情况,原企业要如实提供相关信用信息逐步推动所有家政企业为其管理或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家政企业要负责建立家政服务员信息核实机制,及时生成并更新相关信息家政服务员离职后,其信用记录要保留5年以上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时,要将信用信息和家政服务员签署的《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上传至“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各州市商务局要随机抽查辖区内家政企业上传的《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服务合同、职业责任险等可以证明家政服务员职业的材料,防止企业上传非家政服务员信息对于上传非家政服务员信息的,商务部门要进行约谈、通报,并将此行为记入家政企业信用记录;拒不改正的,商务部门将不再为该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员犯罪背景核查服务;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法律责任经家政服务员本人同意,消费者可查阅家政服务员的信用信息,家政企业要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并确保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的安全对于违规泄露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的,商务部门要进行约谈、通报,并将此行为载入家政企业信用记录;拒不改正的,商务部门将不再为该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员犯罪背景核查服务;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家政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在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企业类型、地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状态等),商务部门的行政信息(商务执法处罚记录等),其他部门的行政信息(违法违规记录、奖励表彰情况、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信用等级等)各州市商务局要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线2个月内,利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为辖区内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建立信用记录,重点收集“黑名单”、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对认定为失信企业的,要将失信行为载入其信用记录逐步推动为所有家政企业建立信用记录商务部门为企业建立信用记录后,要及时将企业信用信息上传至“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各州市上传的企业信用记录(含“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对接企业)要求覆盖本地区家政企业数量的80%o
(三)建立省级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省商务厅在昆明家政诚信平台()基础上建设云南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昆明市诚信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由昆明市商务局负责完成云南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承担的任务包括
1.负责统筹全省的家政服务员和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建设工作,统一归集、管理和公开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
2.省商务厅统一归集信用记录后,上传至商务部商务部收到上传的信息后,将家政服务员有关信息与公安部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通过“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将家政服务员犯罪背景核查结果反馈至省商务厅和家政企业,省商务厅将反馈至各地商务部门家政企业根据家政服务员犯罪背景核查结果及时完善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供企业经营管理和消费者选人用人时参考
3.建立供需对接平台与昆明、曲靖、昭通和永胜县家政培训基地形成联动,通过定期组织家政服务企业举办岗前培训、技能培训、从业人员等级评定、招聘会宣讲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安排更多贫困人口从事家政服务,建立与中心城市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类企业的精准对接,不断增强培训基地的辐射范围和输送能力
(四)实施家政服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和规范家政服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制度对家政企业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将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且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在“良+”及以上的家政企业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家政服务员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通过“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布,引导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时优先考虑,在商贸活动中加大推介力度,并适当降低监管频次建立家政服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照《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277号),对失信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公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加大失信企业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支持行业组织按有关管理规定,对失信主体实施限制会员资格、降低信用等级、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
(五)加强家政服务业诚信宣传各州市商务局要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宣传,公布诚信企业名单及相关信用信息,鼓励家政服务员优先选择参加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家政企业就职,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
三、进度安排
(一)年月20198-9各州市开展家政企业摸底调研,广泛宣传开展家政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鼓励支持本地区企业积极参与
(二)年月20199—H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员和服务企业信用数据采集、录入和上传
(三)年月201912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阶段性总结,公布和宣传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四、资金支持
(一)支持范围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服贸函[2019)25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服务业(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外[2019)75号)文件,各州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已下达我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
1.建立信用体系
(1)各州市商务局要依托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为本地重点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的比例必须达到100%,逐步推动为所有家政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2)支持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率先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所属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档案的比例必须达到100%,逐步推动所有家政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
2.加强诚信宣传要求诚信宣传在建立了信用记录的家政服务员的覆盖率不少于80%2019年各州市商务局通过当地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次数不少于1次2019年各州市商务局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的次数不少于1次
3.实施家政服务领域守信激励机制建立和规范家政服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制度对家政企业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将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且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在“良+”及以上的家政企业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家政服务员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给予适当奖励
(二)绩效目标和资金管理各州市商务局按照本实施方案和随资金下达的绩效目标表,科学合理确定本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方案,各州市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收到分配补助资金10日内报我厅备案项目实施完成,我厅将组织第三方对各州市的项目建设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是家政服务业的一项重大工作,对规范行业发展,营造行业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有着积极的作用各州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履职尽责、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理清工作思路,抓住重点环节,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支持管理并行各地商务局对于在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工作中表现较好的企业,要在扶持政策上予以倾斜广泛调动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消费者和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采集家政服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及时掌握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加大信用产品研发力度,有效识别和惩戒失信主体,提供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等信用产品和服务对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的家政企业,要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并依据《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保护信息安全商务部门、家政企业等机构要根据国家和地方信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管理制度和组织措施,避免数据被非法违规处理,避免数据发生毁损或丢失建立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信息修复方式,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操作细则明确各类信用信息公示期限,对超过期限的信用信息不予公示附件
1.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样例)
2.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
3.家政企业信用记录(样例)
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服务业(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1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样例)姓名张**性别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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