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会计档案查阅、借阅申请表查借阅方式(在框内打)L借阅口
2.复印口
3.查阅(拍照)口
4.查阅(不复印不拍照)口教职工姓名查借阅人信手机号息(包括学生被委托人信息)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涉密项目)银行回执单账簿查借阅档案类别(在档案类别下打)“J”凭证号或账簿名称年月查阅内容凭证号或账簿名称查借阅原因财务处(或审计纪委)审核意见财务处(或审计纪委负责人签字)(公章)
1.查借阅申请表,需经校财务处或者审计(纪委)审核并加盖公章查借阅须知
2.请将档案清单按日期顺序列出,清单可另附
3.查借阅人联系档案馆,预约查借阅时间
4.请持已审核的申请单至花江校区会议中心(19教)档案馆102室查借阅/办公大楼财务处234档案室(近两年的财务档案)
1.保证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保证不涂改、伪造档案;不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不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不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等
2.未经批准,不得将会计档案带离查阅室承诺书
3.发现档案有脱落等异常情况,请及时告知档案管理员
4.查阅档案时请配合档案管理员做好相关工作安排查借阅者签字承诺(教职工及被委托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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