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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宁波市北仑区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8)5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化“证照联办”改革,加强归集统
一、实行一窗集成办理、提升应用共享,提高办件效率,着力解决商事领域群众和企业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部门多、事项多、证照多、跑得多等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提升涉企证照办理便利化水平,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改善北仑营商环境,促进北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求办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涉企证照事项(含工商登记及其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事项,下同),统一由商事登记区综合受理窗口收件和出件商事登记区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采集、一次办结“,涉企证照部门通过“内部流转、数据共享、并联审批、按时出件“完成办理涉企证照部门和事项原则上应当统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三、工作范围市区两级工商登记事项、前后置审批事项、审核转报事项、备案备查类事项及已部署开展的“多证合一”等各类综合改革事项的通办改革按先易后难原则逐步推行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审批事项(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事项)此次暂不列入,待通办改革推进完善后再予考虑纳入
四、具体任务
(一)明确涉企证照通办事项一般通办事项,包括市区两级工商登记事项、前后置审批事项、审核转报事项及备案备查类事项已实施的“二十八证合一”事项,统一纳入通办改革范围,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实施的23个“证照联办”事项和宁波市、北仑区“一件事情”标准事项,按涉企证照通办程序办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由试点进入全面实施,具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仑政办〔2018〕66号)执行,涉及市、区两级权限的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各部门要按照市、区两级权限来梳理各自的事项,确定通办的事项并由牵头部门对外公布
(二)确定涉企证照进驻部门按照应进尽进原则,涉企证照部门原则上应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所属高频办理事项集中到商事登记区,所属中频、低频办理事项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合理布局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所属高频办理事项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区集中办理,所属中频、低频办理事项可采取部门委托等方式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安排落实,确保在行政服务中心有窗口受理,有人员审批
(三)配合市局主管部门制定并执行涉企证照事项标准各部门要配合上级部门编制《宁波市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牵头部门要按照市里下发的手册对外公布所有涉企证照事项的申请主体、资格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参考文本等要素内容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限制审批受理环节的自由裁量空间,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
(四)明确受理范围层级内容按属地登记原则受理,由属地商事登记区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和出件行政审批权限涉及市区两个层级的,实行“谁审批谁办理”原则,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通办事项涉及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由区行政审批部门向市级部门转递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通办事项涉及区级行政审批权限的,由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向区部门转递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各涉企证照部门要积极推进全城通办,及时做好事项审批
(五)加快涉企证照信息化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统一受理平台”和“证照联办平台”开发建设,涉企证照部门要全面开放业务系统,实现业务系统与两个平台无缝对接建立实体窗口现场办理与“网上申报,网上推送、网上接收、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全程电子化办理相结合的通办工作机制,全面实现数据互换共享共用,以数据跑代替人工跑,以部门跑代替企业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区编委办要做好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统筹,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区电子政务办协助推进信息化建设,各涉企证照部门要按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协同配合
(二)提高基础保障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实际,科学合理配置窗口,配足服务设施各涉企证照部门要优先将业务骨干派驻到一线窗口,配强工作人员,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原则上只增不减、成建制整合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编委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牵头再造涉企证照通办流程、制订相关制度和组织跨部门业务培训
(三)注重宣传引导对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改革及具体举措,要利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公众改革知晓度,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督查评估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改革督查评估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展开督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全面分析改革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和成熟做法本方案自2019年2月25日起施行附件涉企证照部门名单涉企证照部门名单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人防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北仑海关、开发区海关、区税务局、人行北仑支行、区气象局、区邮政局、区烟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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