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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六届黑龙江省科学实验展演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推动形成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为全省科普传播人员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提升科普传播能力,推动全省科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方式主办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卫健委、省总工会、省科协承办单位省科技馆、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省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为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设立评审组和监审组,对比赛进行评审和监审
三、参赛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以科普场馆、科普基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企业、医疗机构等为单位,由各市(地)科技局会同科协共同组织推荐,每个市(地)不超过8项(含8项),各基层参赛单位不超过2项(含2项)
(二)在哈尔滨辖区内的省级场馆、科普基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由主管厅局组织推荐,每个厅局不超过8项(含8项),各基层参赛单位不超过2项(含2项)
(三)每项参赛选手不超过4人(含4人)
(四)参赛选手为从事科普工作的在职员工或兼职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参赛,均可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报名
(五)参赛选手要崇尚科学,热爱科普工作,具备使用标准普通话讲解能力
四、基本要求
(一)参赛内容、要求淫秽等内容,科学、暴力、不包含有违社会伦理的内容
1.不包含违反中央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内容,不包含迷信、伪
2.实验内容由选手自行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演示,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等,内容核心要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或传授科学方法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实验展示阐述的科学原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应是清晰、准确的
3.作品在内容、表现形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4.实验所需器材、材料由选手自行准备
5.往届科普达人秀暨科学实验展演获奖作品不再参赛
(二)表演形式及时间要求科学实验展演要求用新颖、独特、有感官冲击力的方式,诠释科学实验、科学反应、科学原理或科研创新成果及技术;需要在现场呈现至少1种科学原理或科研创新成果实验表演可以是独自一人或多人演示,须佩戴耳麦,具体形式不限,表现形式可多样化,科普短剧、实验展演展示等均可(突出科学原理),时间为6分钟
五、评分方式及标准比赛将邀请7名专家评委对各表演项目进行打分
(一)评分方式打分采用现场打分、亮分和公布成绩的方式(前三部作品打分不亮分、待专家合议后再亮分),7名专家评委共同对参赛作品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超时由记分工作人员进行扣分,扣分直接在计算得到的平均得分中扣除,并作为选手该阶段最终得分打分将采取百分制,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选手总分数相同则按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若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相同则按第三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遇评委打分均相同,则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
(二)评分标准评委分别从实验内容、演示效果、整体形象三方面进行评分
①实验内容(50分)科学准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②演示效果(40分)动作标准,快速准确;简单易学,互动性强
③整体形象(10分)衣着整齐,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自然得体表演限时6分钟,超时10秒以内扣1分,超时15秒后停止比赛,扣2分不足5分钟扣1分
六、评审监审
(一)大赛评审组成员由7人组成,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邀请,经大赛组委会审核确定
(二)评分基本程序评审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现场打分,由计算机系统进行计分和统计后当场亮分评委不对选手的时间使用情况进行扣分,由计分工作人员进行扣分如果出现对个别参赛选手的评分有异议等情况,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复议会,确定评审意见后现场公布
(三)评审组应遵循客观公正、信誉良好、专业权威和组成合理的原则
(四)聘请大赛评委时应该明确评委本人和承办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需征得评委本人同意评委在评分工作中须客观公正、独立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分意见
(五)监审组由3人组成,对比赛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比赛规则的情况进行纠正和处理,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如对评审、作品有异议可实名举报并留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举报)
七、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置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及优秀奖若干项所有奖项均由选手综合得分排名确定获
一、
二、三等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相应奖品(优秀奖只发获奖证书)
(二)根据单位的组织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八、相关费用参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不需交纳其他参赛费用(住宿宾馆自行预定,不做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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