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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酒钢集团润源公司冶金渣场号渣场1环境治理项目技术协议发包方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承包方: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嘉峪关
一、项目名称酒钢集团润源公司冶金渣场1号渣场环境治理项目
二、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合同有效期预计2023年8月25日
三、项目地点冶金渣处理分厂1号渣场零散物料清理
四、项目实施范围、内容及要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主要针对1号渣场零散料堆的推整及倒运进行整治,清除1号渣场区域内堆积的杂物及零散物料,利用大型机械将料堆进行平整装车倒运,要求作业面平整对低洼处进行夯实回填,并对清理夯实后的现场进行洒水沉降固化
(二)项目实施其它要求
1.承包方在施工期内保证清理后的现场平整,所有零散料堆全部倒运至渣场指定位置
2.承包方负责整治区域内施工过程中各类垃圾(含施工工业垃圾、杂物等)等进行清理,并按照发包方要求运至厂外区域并合规处置,其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发包方不再另付费用
3.承包方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工程车辆、洒水抑尘车辆由承包方自行组织,其费用包含在总费用中,发包方不再另付费用
4.承包方负责自备环境整治作业所需的专业车辆、专用工器具、材料、备件及其它所涉及作业所需辅助物资,作业期间所需的动力能源、燃油、劳保用品、餐食饮水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5.承包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所需的安全器具、安全设施、人员保险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五、技术标准
(一)人员及工器具配备L承包方依据合同作业内容的要求,自行配备施工所需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人员配置要求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司机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
6.施工过程中现场承包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配备项目专职现场负责人,负责人在合同期内每日对现场的施工进度、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
7.项目施工及后期维护所需车辆、设备、工器具均由承包方自行配备,发包方不提供任何物资
(二)质量要求
1.本项目所清理的区域必须保证场地平整,现场无明显凹凸现象,作业面洒水使其表面固化
六、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分别提供所属所有环境整治工作实施计划和方案,提供相应的作业人员信息和相应资质
2.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的作业车辆和人员的相关法定手续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发包方管理内容要求的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清退和整改
3.在本合同范围之内,发包方有权安排承包方的作业内容、作业区域和作业时间,并对承包方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扣减违约金
4.发包方按酒钢集团公司规定协助承包方办理项目相关的车辆和人员入厂事宜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为安全生产及环保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无条件履行安全、环保职责,由此产生的各项处罚、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工作人员在酒钢厂区内不得使用、穿戴有酒钢集团公司标志的劳动保护用品承包方人员进入发包方相关生产现场时必须遵守发包方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劳保用品穿戴齐全
3.承包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若不能胜任,发包方有权提出更换意见或辞退
4.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施工及维护标准,组织具有该项目中所属作业技能的人员履行合同义务
5.承包方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按发包方的要求及时整改
6.承包方必须依据发包方要求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
7.承包方的作业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
8.承包方作业前负责自备所需的一切车辆和常规、专业工器具、材料、备件及附属资材,作业期间所需的除施工环境抑尘用水之外的动力能源、燃油等,相关劳保用品、餐食饮水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不提供本项目内容实施所涉及的车辆、材料、备件、能源介质等施工所需物资
9.承包方承担作业过程中导致的人身等安全事故责任
10.承包方不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予结算;开具虚假增值税发票的,扣除承包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应付费用,同时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11.承包方不得将承揽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承包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12.承包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本单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对作业人员实施全面用工管理,依法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各种义务承包方与自身劳务人员发生任何纠纷发包方不付任何责任
13.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后,承包方必须按《润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将执行本合同所需的各类资质、材料送发包方审核、备案
14.承包方履行合同时现场作业的承包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由承包方负责上报、善后处理及赔偿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注意保护水、电管线及发包方现场设备设施,若造成损坏,由承包方按价赔偿
2.承包方在合同期限内人为责任、施工质量、承担违约金1000-2000元
3.承包方未按发包方的要求、标准、期限完成作业,每延期1周承担违约金5000T0000元/次
4.承包方作业现场卫生必须及时清扫,作业期间产生的杂物及时清理,如未按要求及时清扫、清理承担违约金200元/处/次
5.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进行封闭管理,按要求对区域和道路进行提前规划
6.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采取工地抑尘措施,做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未尽事宜按酒钢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争议处理
1.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因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属协议未尽事项或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协议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该服务,如果违反约定,违约方应向另一方偿付委托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维护期限截止时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条款,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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