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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登记备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检查与整改的资料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用电、用火有无违章状况;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状况;
(七)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A)更夫值班记录状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检查状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职责人并限期进行整改第十七条建立消防档案学校应收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门别类做好归档工作第十八条学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当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申报审查,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第十九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审核的,不得变更工程竣工时,务必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五章火灾扑救第二十条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启动《学校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现场最高职位的领导为总指挥,教室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职责人;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撤离疏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第六章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考评资料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第二十三条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
(二)及时组织或用心参加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第二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职责,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防火工作职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二)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职责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起施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五」根据图书馆实际情况,现对原《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进行修订,特制定本规定
一、日常安全须知
1、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保证馆舍、设备和藏书的安全
2、图书馆内禁止烟火,严禁在书库、公共阅览区、休闲区吸烟
3、工作人员要掌握消防常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并将消防器材放置到固定位置
4、每半月由专人负责检查水电,发现问题及时向馆办公室汇报
5、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大门的门锁钥匙,不得丢失
6、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进行检查,发现疑点及时与保卫处值班人员联系,并做好现场记录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保卫部门,并注意保护现场
7、在正常开馆的情况下,下班时,每个房间保证做到关门、关窗、关水源、关电源电器设备应由使用人员认真管理
8、节假日由馆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开馆时间闭馆时,任何人不得入馆,如需进馆,必须与物业公司消控室联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入馆
二、消防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领导图书馆馆领导和各部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图书馆整体消防疏散工作
2、机构设置
(1)各楼层设立义务消防和疏散引导员制度,负责本楼层的日常消防安全和紧急疏散工作
(2)各楼层义务消防和疏散引导员一般由各部的室主任担任
3、消防疏散引导员职责
(1)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保卫和应急防范意识
(2)了解并检查馆内主要疏散通道,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3)一旦发生火情或其它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馆内读者从疏散通道有序疏散
(4)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和读者的应急处理和逃生能力
(5)加强演练,并做好各种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引导预案和必要准备
三、消控室、配电室及门卫值班制度
1、安保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掌握操作规程后,方可值班
2、原则上所有人须从门禁系统刷卡入馆,离开时必须通过防盗系统
3、不刷卡需入馆的人员,必须经图书馆有关领导同意才能入馆,否则一律不准入内对于因维修施工影响馆内水电正常使用、激活报警系统产生噪音的校内未带卡的师生和外来参观的人员,有事到图书馆找人的各种情况,门卫必须事先通知图书馆办公室
4、严防并处理盗窃公私财物行为凡报警的物品,必须查明原因,必要时一定要开包仔细检查凡出现报警的图书馆书籍和没报警的盗窃之物一律扣留并妥善处理
5、遇到门禁系统故障或停电,首先通知图书馆有关领导同时,所有人员禁止通行,等候图书馆领导和管理人员处理
6、正确指导、操作存包柜和门禁系统,正确处理门口处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提醒入馆人员不准将食物等违禁物品带入馆内
7、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
8、每晚九点半后在监控人员配合下关闭电灯和空调风机等电源
9、内保在上下班等人流高峰期,协助门岗站岗工作
10、每天上楼巡视,次数最低不少于四次定期对消防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
11、与本部门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服从管理,坚守岗位态度和气,责任心强接到通知立刻到现场查看,如盗窃、损坏、漏水、火灾以及某人人身受到伤害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1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在监控室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13、每日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清洁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4、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或将监控资料挪为它用
15、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直接管理人员报告情况,并追踪询问落实结果,记录在案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上级领导必要时锁好监控室门亲自到现场查看
16、监控室属机房重地,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污染物等带入室内,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7、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不准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不准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
18、图书馆晚上闭馆后,当班保安员必须将图书馆内外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馆内消防和水电设备,关好门窗,关闭照明电源和有关公共电器设备
19、做好各种设备维护工作,严防和正确处理破坏和盗窃行为
20、保持警惕,常备不懈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冷静,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处理问题依法、果断,及时请示报告,防止事态扩大如有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和站长,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对案件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1、积极认真做好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责任区内全员防火意识,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22、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23、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填写巡查、检查记录保证水源充足,保证报警系统正常,保证设备处丁完好状况,一旦发生火灾即可投入使用
24、一旦发生火警,不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必须全力投入抢救工作,不得临阵逃避
25、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和消防部门;
(2)正确操作消控设备,消除火灾;
(3)组织人员抢救险情,并做好妥善安排,注意查找起火原因;
(4)做好现场安保工作,严防坏人趁火打劫和搞破坏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食堂、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
1.5米的安全距离,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在食堂生产过程中,如上灶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若发生停电、短路时应及时关闭天燃气,若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停止工作,并上报维修操作完成后先关闭气阀,后关闭电源,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2、若发生油锅或油垢、天燃气起火燃烧,应及时拨打119,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关闭气阀,切断电源并迅速组织员工灭火
3、若发生油锅燃烧,可采用以下办法扑灭油锅火焰1用锅盖或能遮住锅的大块湿布、湿麻袋,遮盖油锅,使油锅中的火与空气隔绝而熄灭2在没有锅盖等遮盖物的情况下,还可将蔬菜或其他食物沿着锅边一下子倒入锅内,利用蔬菜、食物与着火油品的温度差,使火自动熄灭3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左右晃动、直至将火扑灭
4、如烟道内油垢发生燃烧,应先用灭火器对准烟道扑灭,外面用消防水对其烟道降温,使烟道内火不能燃烧,直至扑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油锅、电路起火千万不能用水往锅里浇这样不仅扑灭不了火焰,相反会造成火灾和人员伤亡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三」总则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规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第二条本规则旨在加强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条本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防火安全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均实行防火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学校防火责任人由校长担任,各年组防火责任人由年级主任担任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学校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级组设兼职的防火安全员第六条学校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防火安全职责第七条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学校防火责任人和年组安全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学校和年组防火安全负责第九条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现象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学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检查,组织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招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防火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第十四条各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定出具体措施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余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第十六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部们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年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年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第十七条教学楼、宿舍楼等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龙头、水管、灭火器等要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不得借故移做它用第十八条对电工、锅炉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岗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第十九条各实验室、仓库存放的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堆放和管理,对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第二十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参加扑救学校接到报警后,应即使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灭火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一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地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它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第二十二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第二十三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及附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目标职责管理体系第二章消防组织及职责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第五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层级消防安全职责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带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五)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第七条学校宜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并透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举办消防冬夏令营、知识讲座、竞赛、消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第八条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规程;
(二)组织分析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以及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第九条学校应透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职责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第十条学校设立由两名男教师和一名大队辅导员为兼职消防教师,专门负责对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一条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每学年的两次安全教育课中有消防知识的资料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应透过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在校师生进行消防技能的考核第十三条学校下列人员应当理解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取得省公安消防机构统一制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一)学校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学校兼职消防教师;
(三)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操作人员;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内的建筑物,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持续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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