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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相关规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保障统计业务数据库及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第十七条强化对数据采集、管理、服务、开放、共享、使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第五章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第十八条严格落实防惩问责制,加强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医院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第十九条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一旦查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绩效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五」为了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医院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条统计报表是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表式,统一的指标项目,统一的报送时间,自下而上逐级定期提供基本统计资料的调查方式方法统计报表具有统一性、全面性、周期性、可靠性等特点目前我院统计报表,是由国家统计报表、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地方主管部门统计报表和内部统计报表组成第二条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的
2.专业统计包括医务、护理、药剂、院感、医保、财务等统计
3.基层统计,包括各科室的统计报表和各单位的原始记录第三条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的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第四条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关报告本部门,在业务、经济等方面工作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医院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医院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及时准确的填制,并呈报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个别上级专业部门直接布置的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相关专业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绩效办一份备案,保证医院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3.医院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医院领导所需要的系统性资料,以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制定表格,统一编号,经院长审批后统一下达,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部门制发统计调查表
4.医院统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及不定期一次性报表5种
5.各部门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虚假、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统计资料;各级统计人员收到下级统计人员的统计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统计人员予以核实和修正
6.原始记录是统计报表的基础统计台账,是系统整理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统计人员要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第五条统计资料管理
1.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限制,某些属于机密甚至绝密性质,按医院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医院统计资料使用分级管理办法,各部门统计人员,负责管理上级报表原稿,各部门上报的报表资料,各项文件和资料原稿的文件各专业统计人员保管本专业统计资料基层部门保管统计的资料,年终一次整理,上交所在统计部门人员集中保管
3.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据,在医院领导批准后,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医院各部门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在重要会议作报告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由提供资料人员,统计人员进行核实,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第六条统计人员职责
1.医院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1全面组织医院统计信息网,安排统计工作任务2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上级布置的统计表及其他统计资料3组织落实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指导基层统计工作4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适时的提出统计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报告5统一管理各项基本统计资料,系统完整的整理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各部门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1全面组织本专业系统内的统计2及时准确的向医院统计人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其他统计资料3深入基层部门检查原始统计和统计台账的登记质量,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本专业登记统计工作4认真分析本专业统计资料,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主管领导提出分析报告,向医院统计人员提供专业分析资料
3.基层统计人员主要职责1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及完成各项调查任务2认真分析各项统计资料,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开好部门分析会提供高质量数据
(3)检查原始记录的真实情况,帮助指导有关人员填写好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台账登记工作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六」为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及连续性,加强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和有效利用,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
一、定期整理统计资料,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及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编号、管理、移交;及时备份同期计算机统计资料、统计软件,并保证与纸介质资料一致,积极推行档案存储光盘化;能够将年度统计资料整理成册
二、设立专门的档案橱,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三、各种统计报表和分析资料、原始记录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入楼,并对历史统计资料搞好搜集和整理
四、统计人员调动或调整时,要分类别、按时间先后顺序搞好交接交接的资料、材料要列出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五、各种统计资料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统计法》和《保密法》中有关统计资料保密工作的规定,不得乱翻阅,严格借阅手续,杜绝统计资料丢失现象的发生
六、按照文书档案管理标准,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七」企业统计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三、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对各种定期上报的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并做到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对各类报表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xx82号规定统一格式填报
五、统计人员对生产经营数据要深入落实进行分析,为公司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六、统计资料专人负责,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七、统计人员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为重心,做好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九、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十、统计工作交接,统计人员调动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所有资料应造出清单移交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八」总则第一条为使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管理规定对生产统计报表的填写、报送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fb各种生产统计报表分工与授权第四条各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各种统计报表第五条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统计汇总及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实施与执行第六条统计报表的填写要求
(一)统计报表中的各种指标应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二)对外提供的报表,必须由填报人盖章,本部门领导审查并签字,主管领导签批后方能报出
(三)统计人员要根据报表时间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对上级布置的临时报表要认真填写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及时报出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要留有存根以便备查第七条各车间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月生产计划》有生产计划部负责每月月末下达,用a发到各车间和相关部门(-)erp《月产品工时报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各车间记录员负责在本月25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三)《在产品月当产量表》由各车间核算员负责在本月25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四)《月产品工时报表》、《在产品月当产量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汇总,并于本月27日前上报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五)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由销售部负责于27日前报生产计划部
(六)《国有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有财务管理部负责与5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第八条对外月份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月末30日前上报机械局
(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0日前上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大中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大中型企业产、销、存月报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6日前上报省机械厅第九条对外年报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机械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每年12月30日前上报机械局、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机械工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次年1月10日前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省机械厅
(三)《财务状况》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次年1月20日前上报机械局第十条统计报表的保管要求
(一)各车间部门的统计报表保存期为3年
(二)对外商报统计报表保存期为5年第四节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各车间部门领导要对本部门的统计报表的准确性负责,保证按时报出第十二条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报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保证及时准确第十三条制表人的各种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接受部门及上级领导的监督指导第五节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九」
(一)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公司实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统计原则,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统计工作
4、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动工作时,事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财务科主任签字,必须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由财务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公司对外统计报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作为正式报表
3、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制表部门做修改后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报表由各填制部门分别保管
5、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部门经理应对报表进行认真审核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防止数出多门,乱发报表,根据《中华人了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各部门的统计管理工作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第二章统计报表管理第三条对各种定期上报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人员要及时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并负责报表的准备性,和及时性第四条对本单位的各类报表,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格式,各厂属各部门必须按时填报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部门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公司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以变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现象
2、各部门应将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账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方便使用
3、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账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公司领导审核,并经财务部及各部门统计人员会签后,方可销毁
(四)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
2、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附后)
3、统计数字订正单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应加强指标的分析,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指标的波动原因,为分析和预测提供资料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第六条厂属各部门的统计资料、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部门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第七条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的现象第八条本厂各项主要统计资料,应由综合统计人员负责保管,厂属各部门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统计人员负责保管第九条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统计资料,采用台账形式,按月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第十条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部门主管批准、综合部核准后方可销毁第四章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第十一条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更正第十二条本厂内部报表发现数字错误时,可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订正-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电话或口头查询更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在当日报表上说明二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更正第五章统计工作的交接第十三条统计人员调动工作台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正常进行第十四条统计人员调离工作台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将经办工作情况全碉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二)培训接替人员的来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三)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账、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第六章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第十五条文字说明与分析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月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第十六条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第十七条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完成与未完成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第七章统计纪律第十八条各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第十九条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上级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发现有违纪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八章统计检查与考核第二十条各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提供统计资料,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工作,上报的统计报表应及时、准确无误,不午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不得伪报,不得伪造、篡改,发现有违纪之一者,视情况给予处罚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和本专业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统计调查分析,效果显著可给予奖励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三」为了加强公司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管理中工作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二、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三、按照公司统计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的稳定其统计工作基本职责是(-)认真贯彻《统计法》,执行和落实统计调查任务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送审和报送工作
(三)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
(四)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承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
(五)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四、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
五、凡属上级下达的临时性统计任务,由统计员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质搜集和整理提供公司基础数据
六、统计报表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后方能上报
七、对经主管领导核准的统计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如果发现有错报、误报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和统计人员进行核实订正
八、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定和同意
九、统计工作受到上级表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受到批评的,在年度考核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四」第一章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统计局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医院统计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纪律性,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具有统计数据工作的单位、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第三条统计工作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四条统计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工作任何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第五条统计人员对各种统计工作数据依法严格保密,非本职工作所需禁止查阅第二章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第六条统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归口管理”制度,压实责任,过错追究医院统计管理部门为绩效办,负责制订全院统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内部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编制统计历史资料第七条各部门要明确数据来源及责任主体,规范统计数据台账,数据标准、技术规范,保证源头数据质量第八条医院统计报表分为内部统计报表和对外统计报表2种各种报表必需经主管部门主任、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上报第九条各岗位工作职责财务科负责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医疗费用统计月报表等财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人事科负责卫生人力资源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生人力实时报表)等人力资源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医务部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网络直报及医疗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医保办负责与医保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药剂科负责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公共卫生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统计要求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医改办负责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求统计上报的医改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信息科配合各部门从信息系统中提取各项统计数据规范数据采集标准,统一采集路径,保证数据采集的一致性绩效办负责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部门对外上报的数据上述未提到的部门,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统计上报各单位、部门整理、归纳所管统计数据报表,按照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的形式报绩效办备案各种报表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先报绩效办审核,再上报绩效办统筹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统计口径一致,同时加强各种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审计,注重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和使用第三章统计资料的管理第十条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人口监测等常规统计,以及卫生服务调查、医改监测等专项调查统计工作第十一条建立“数据质疑,及时纠正”工作机制,对相关数据进行逻辑性和合理性审核,质疑数据要及时查找原因,追根溯源,分析整改,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无误第十二条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开发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完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针对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和反馈机制,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第十三条探索推进新兴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创新数据采集、开发、存储方式,提升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第十四条强化靠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理念,运用科学方法,挖掘数据价值,创新展示方式,以科学、客观的统计数据反映医院发展现状与趋势,支撑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第十五条各种统计调查的原始资料与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多重备份、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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