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白沙至良矿路口立面亮化工程工程地点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发包人新余市渝水区良山城镇建设投资中心设计人辽宁金海建造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603454008200385121袁海浪2022年11月25日发包人新余市渝水区良山城镇建设投资中心设计人辽宁金海建造设计研究院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白沙至良矿路口立面亮化工程工程设计,经双方商议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改造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费单价改造路面改造面序号分项目名称(元/公顷估算设计费(万元)初步设长度(公积(公方案施工图计)里顷)2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白沙至良矿路口
4.260V XX
7504.5立面亮化工备注:1,本合同签订后的设计费收取,按上表单价计算,以最终报规证后确定的建造规模为准结算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良山镇地形图
12022.
11.112良山镇具体地点影像
12022.
11.11345161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资料及文件名份数提交日期号称有关事宜1设计方案
12.2912设计文本
212.2934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4.5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额(万付费时间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元)(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
552.5后一周内第二次452后一周内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
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
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者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者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相应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允许,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1.
1.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1.
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1.
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允许,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者向第三人转让或者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7.
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8.
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性的相关技术规范及规定等要求
9.
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25年
6.
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
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7.
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经发包人书面认定),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该阶段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者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者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9.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浮现的遗漏或者错误负责修改或者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份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但不超过设计人的设计保险赔偿上限10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11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造材料、建造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商议解决
8.6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商议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允许由—史二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4份,发包人2份,设计人2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它约定事项无(以下无正文)。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