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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 isan accessoryto hardwork.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规章行政处罚范围是什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这是行政处罚办法的范围,也是该类行为需要依法遵守的章程规章行政处罚范围《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合用本办法可见,《行政处罚办法》确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法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规程1第一章总贝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合用本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赋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赋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发布;未经发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赋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赋予行政处罚受到伤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训ma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赋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赋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赋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赋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合用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赋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赋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己经赋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再也不赋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I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赋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赋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用通过上述对于行政处罚的有关问题的讨论和详细解析,从上文的办法有关条例中,可以清晰的了解到,实施该办法的部门需为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安全管理监督部门,在对这些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违法经营活动,做出有效的安全管理与处置,这样才干够在该经营活动下,保障人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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