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气瓶设计文件鉴定申请书受理编号:制造单位名称(公章)制造单位国别(地区)、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文件设计负责人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受理)气瓶品种及(受理)编号代号设计属性□新口修改口变更设计的气瓶基本情况气瓶型号制造标准气瓶品种(名称)制造方法长(高)瓶体规格mm公称容积内径Lmm材质牌号充装介质(标准)设计壁厚名义壁厚mm mm公称工作压力耐压试验压力MPa MPa缠绕材料(方式)纤维缠绕气瓶内胆材料其他情况上次鉴定意见注
(1)适用于上次鉴定未通过,或者根据鉴定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需要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况;
(2)简要叙述上次鉴定中,文件鉴定机构指出的设计中不符合规定,进行修改的主要内容;
(3)首次申请鉴定,本栏可以不要,或填写“无”如内容较多,可附《XX型气瓶设计修改说明》对已经通过鉴定的设计进行变更情况原设计鉴定机构原设计鉴定报告编号注
(1)适用于已经通过鉴定的设计、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
(2)说明提交变更后的设计文件的内容;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首次申请鉴定、鉴定不符合规定需要进行修改重新申请鉴定的,此栏可以不要,或者填“无”如内容较多,可附《XX型气瓶设计更改说明》单位技术负责人日期送审人员日期注本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返回申请单位,一份文件鉴定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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