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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保证反担保协议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编号[此处填写合同编号]第二条协议双方甲方(保证人)[甲方全称]乙方(反担保人)[乙方全称]第三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为保证乙方履行某项债务(以下简称“主债务”)所提供的担保责任,乙方为甲方提供反担保,以保障甲方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四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或本协议终止之日止第五条担保范围
1.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1主债务的本金;
1.2主债务的利息;
1.3因主债务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1.4甲方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第二章担保责任第六条甲方担保义务
6.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
6.2甲方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七条乙方反担保义务
7.1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反担保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7.2乙方应保证反担保财产或权利的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第八条担保财产或权利
8.1乙方提供的反担保财产或权利应包括但不限于
8.
1.1不动产;
8.
1.2动产;
8.
1.3股权;
8.
1.4其他财产或权利
8.2反担保财产或权利的具体清单,由双方另行签订附件第九条担保财产或权利的变更
8.3如乙方提供的反担保财产或权利发生变更,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9.2变更后的反担保财产或权利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反担保义务第三章担保物的保管与处分第十条担保物的保管
9.21乙方应妥善保管反担保财产或权利,保证其安全、完整
9.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反担保财产或权利进行处分第十一条担保物的处分
11.1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甲方有权处分反担保财产或权利
11.2甲方处分反担保财产或权利所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债务第四章通知与送达第十二条通知方式
1.11双方之间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22通知应当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12.
2.1直接送达;
13.
2.2邮寄;
14.
2.3邮件;
12.
2.4其他双方认可的送达方式第十三条送达地址
13.1甲方送达地址[甲方地址]
13.2乙方送达地址[乙方地址]第五章其他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相互协商,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损失
14.2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行为等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5.1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附件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处填写附件名称及内容]第六章担保物的评估与价值认定第十五条担保物评估
15.1乙方提供的反担保财产或权利,甲方有权要求进行评估
15.2评估应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评估报告
16.1评估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
16.2评估报告应明确反担保财产或权利的价值、使用年限、风险等因素第十七条价值认定
1.11本协议项下的反担保价值,以评估报告认定为准
1.22如评估价值低于主债务金额,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追加反担保第七章担保物的权利行使第十八条担保物权利
18.1甲方在履行担保责任后,取得对反担保财产或权利的权利
18.2甲方有权行使、处分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反担保义务第十九条担保物权利的行使
19.1甲方在行使担保物权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9.
1.1尊重乙方合法权益;
19.
1.2以实现担保权利为原则;
19.
1.3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第二十条担保物权利的处分
20.1甲方在行使担保物权利时,如需处分反担保财产或权利,应事先通知乙方
20.2处分所得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债务第八章担保物的保险第二十一条保险条款
21.1乙方应为本协议项下的反担保财产或权利投保相应的保险
21.2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反担保价值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
22.1乙方应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将保险合同副本报送甲方
22.2保险合同中应明保证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期间等事项第二十三条保险赔偿
23.1在发生保险时,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3.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追偿第九章担保物的登记与公示第二十四条担保物登记
24.1乙方应保证反担保财产或权利的登记手续齐全
24.2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担保物登记证明第二十五条公示
25.1乙方应在担保物登记后,及时进行公示
25.2公示应包括担保物种类、价值、权利人等信息第十章保密条款第二十六条保密义务
26.1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与反担保相关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6.2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第二十七条保密期限
27.1本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仍应持续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或反担保义务终止之日止第二十八条违反保密义务
28.1如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受害方有权要求违反保密义务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一章协议的执行与监督第二十九条协议执行
29.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9.2如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第三十条监督机制
30.1双方应建立协议执行监督机制
30.2任何一方发觉对方违约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第三十一条费用承担
31.1本协议项下产生的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二章协议的终止与解除第三十二条协议终止
32.1本协议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32.
1.1主债务履行完毕;
32.
1.2反担保义务履行完毕;
32.
1.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第三十三条协议解除
33.1在以下情形下,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3.
1.1对方严重违约;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3.
1.3出现其他应当解除协议的情形第十三章合同附件第三十四条附件内容
34.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34.
1.1担保物清单;
34.
1.2评估报告;
34.
1.3保险合同副本;其他与本协议相关的内容
34.2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甲方(保证人)[甲方全称]乙方(反担保人)[乙方全称]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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