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方案2023
一、活动规定
1、活动目日勺按照规定,到达在规定地点规定期间有足够人数开展活动;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交通秩序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无侵占通道通行现象;无摩托车无牌行驶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等目的I规定
2、活动方式采用集中开展和自主活动的方式集中开展由区委文明办统一组织安排,活动时间为8月5日;自主活动由本局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详细见附表)
3、活动时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总体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4、活动地点交叉路口
5、活动对象本局志愿者队伍所有组员
6、活动内容一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各志愿者在交通路口劝导行人过马路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护栏;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劝导驾乘摩托车戴头盔二是开展示范带头活动本局所有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文明交通示范者,树立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做到在单位、家庭、社会倡导文明出行,带头摒弃开车打、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步行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带动更多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营造友好文明交通环境
二、实行环节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初)制定实行方案,确定参与对象名单,确定活动路口,启动文明交通活动
2、集中实行阶段(2023年8月5日)派六人参与,提成三组,于上午7:30——12:
00、下午15:00——18:30在制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3、自主活动阶段(2023年8月6日——2023年12月31日)本局自行安排时间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展示本局的良好精神面貌,自主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同步做好平常活动图片资料保留,作为本局文明单位创立考核材料
4、总结推广阶段(自2023年1月1日起)总结活动经验,推广活动做法,建立活动长期有效机制,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规定
1、精心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是深化文明单位创立内涵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抓手要充足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布署,保证活动有效开展
2、务求实效局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各股室、大队、中心要把开展文明交通活动与创立文明单位活动结合起来,把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列入文明单位创立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充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进活动的实效
3、加强督导局文明办要加强对文明交通活动的管理,要把这项活动日勺成效作为文明单位创立的重要内容和根据,加强平常督查指导,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活动的I经验和做法,保证文明交通活动扎实推进,获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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