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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导论欢迎大家进入宪法学的学习旅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基础,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与职权在接下来的课程中,我们将系统地探讨宪法的基本理论、历史演变、价值取向以及中国宪法的特色和发展希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帮助大家树立宪法意识,理解宪法精神,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定义宪法的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总章宪法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确立了国家的性质、国家权力的归社会公平正义它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基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属、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原则的法律保障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形式,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和统宪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反映了特定历率地位,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基础和效力来源史条件下国家政治力量的对比和妥协宪法的特征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根本性与全局性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全局性和统领性的特点,是其他部门法的立法基础稳定性与严肃性宪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更为严格,这有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保障社会关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政治性与法律性的统一宪法既是一个国家的政治宣言,体现国家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又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宪法的类型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成文宪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特定刚性宪法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程序制定的,具有宪法名称的规范性需要特别多数通过或其他特殊程序,文件,如中国、美国等国家的宪法如中国宪法不成文宪法则不是一个统一的文件,柔性宪法的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而是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判例同,无需特殊程序,修改相对容易,法等多种形式组成,如英国宪法如英国宪法民主宪法与非民主宪法民主宪法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确认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如现代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非民主宪法则不承认或限制人民主权,对公民权利保障不足,主要出现在历史上的专制或威权国家宪法的历史发展古代宪政思想萌芽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和古罗马西塞罗的《共和国》等著作中已包含宪政思想的雏形,主张限制权力、保障权利中世纪的宪政文件21215年英国《大宪章》标志着君主权力开始受到限制,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重要原则,被视为近代宪法的先驱近代宪法的诞生31787年美国宪法、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和1791年法国宪法的颁布,标志着近代成文宪法的诞生,确立了人民主权、三权分立等基本原则现代宪法的发展420世纪以来,宪法内容不断丰富,从注重政治权利到增加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宪法的保障机制也日益完善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清末宪政尝试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没有实施,但开启了中国的宪政历程随后的《十九信条》和《重要信条》进一步反映了中国宪政的早期探索民国时期的宪法从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到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民国时期先后制定了多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但由于军阀混战和政治动荡,这些宪法大多未能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发挥作用,直到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确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现行宪法的形成与发展1982年宪法是现行宪法的基础,此后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共五次修改,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国现行宪法的地位法律体系的核心国家统一的保障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宪法确立了中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心和基础,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和标和根本任务,是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准结的法律保障改革发展的法律基础公民权利的保护伞宪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化宪法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建设提供了根本法律保障,是国家各项务,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高法律武事业发展的法律基础器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行使法治原则治国理政依法进行,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人权原则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权力制约原则合理配置国家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宪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宪法全文的基本思想和指导精神,反映了一国宪法的价值取向和核心理念这些原则互相关联、相互支持,共同构成了现代宪法的理论基础在宪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过程中,这些原则发挥着引导和规范作用,对理解和适用宪法至关重要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的内涵人民主权的表现形式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主权主要通过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由人民直接行使或通过民主选举两种形式实现直接民主形式包括公民产生的代表机关间接行使这一原则与投票、全民公决等;间接民主形式主要主权在民思想一脉相承,是现代民主宪是代议制度,即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政的基石表,由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在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此外,人民还可以通过舆论监督、信访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级申诉、社会团体活动等多种方式参与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影响国家决策事务的管理人民主权的保障机制为保障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宪法确立了一系列制度民主选举制度确保人民代表的产生符合民意;民主决策制度保障重大决策反映人民意愿;民主监督制度使权力运行受到人民监督同时,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为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法治原则宪法至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权力法定国家机关的设立和权力的行使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权利保障3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程序正义法律实施必须遵循正当程序,确保公正和透明法治原则是现代宪政的重要支柱,要求国家治理活动依法进行,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法治原则体现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权原则保障人权原则是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之一,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将人权保障提升到宪法层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人权保障涵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选举权等),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劳动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等)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宪法还规定了对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人权保障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紧密结合,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
一、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的协调,以及权利实现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权力制约原则横向制约同级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与协调,如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系统之间的权力分工与制衡纵向制约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划分与监督,通过合理的权力配置实现国家治理的统一与效率人民监督人民通过选举、罢免、申诉、检举等方式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是最根本的权力制约机制内部监督国家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专门监督机构的设立,以及党内监督等多种形式的内部制约机制权力制约原则是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保障中国宪法通过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司法独立等制度安排,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体系这一体系既保证了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又防止了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滥用宪法的构成要素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2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整部宪确认并保障公民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规定法的纲领和基础公民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确立国家的象征和标志,规定首都所在地的组织形式、职权范围和相互关系中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正文组成,序言阐述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概括了中国的国体、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法律意义正文分为四章,包括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全面规定了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总纲国家性质基本制度经济制度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是规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体制,公有制为主体、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度同时规定了人民代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属于人民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制度度法律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总纲是宪法的第一章,是整部宪法的纲领和基础,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总纲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基本制度,是理解和把握宪法精神的关键所在总纲所确立的原则和制度,是其他各章具体规定的指导和基础,在整个宪法中具有统领地位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基本权利的特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即所有公民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公民在享有权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度、财产状况等,都平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也为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基本权利还具有国家强制保障性,即国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个人利益等手段,积极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并对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给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协调,反对片面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的予惩处倾向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国旗国徽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心是天安门,上方是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色,象征革命;左上方缀有五颗黄色五角五颗五角星,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天安门象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星,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代表中征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革命传统,谷穗和齿新中心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国人民国旗的设计体现了中国革命传统和轮象征工农联盟,五颗星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化,是中国历史上建都时间最长的古都之人民大团结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一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1935年创作歌词慷慨激昂,体现了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不屈不挠的斗争意志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的解释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必要性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是指有权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宪法条文往往采用原则性、概括性的宪法解释常用的方法包括文义解释含义和适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约束表述,需要通过解释来明确其具体含(从条文字面含义出发)、体系解释力的说明宪法解释是实现宪法规范义;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也要求对宪(结合宪法整体结构理解)、历史解与社会现实相协调的重要方式,对于法进行动态解释,使其与时俱进;此释(考察立宪者意图)、目的解释维护宪法的统一性、保持宪法的稳定外,解决宪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协(根据宪法精神和价值取向理解)、性、增强宪法的适应性具有重要意调宪法条文之间的关系,也需要宪法比较解释(参考其他国家的解释经义解释验)等宪法解释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权其他机关的宪法解释活动根据中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虽然法定的宪法解释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但在实际工作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唯一有权中,其他国家机关在适用宪法时也会对宪法进行理解和说明,这对宪法进行法定解释的机关,其解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与宪法种解释虽不具有法定解释的效力,但对宪法实施具有实际影响条文本身具有同等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解释权,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例如,国务院及其部门在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时,需要理解和适则,符合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法律传统,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权威和用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需要考虑案件所涉法律与宪法的尊严关系;学术界对宪法的研究和阐释,也构成了理论上的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效力解释效力等同于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与宪法条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级国家机关具有约束力各级国家机关必须遵照宪法解释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和遵守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效力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从位阶上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与宪法条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宪法规范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次,从约束对象看,宪法解释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均有约束力;最后,从时间效力看,宪法解释原则上具有溯及力,自宪法条文生效之日起适用宪法解释作为宪法实施的重要方式,一方面维护了宪法的稳定性,避免了频繁修改宪法的必要;另一方面增强了宪法的适应性,使宪法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的含义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宪法修改是指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宪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某些宪法规定可能不文本进行增删、变更或补充,以适应社会发再适应现实需要,需要通过修改使宪法与时展变化的需要宪法修改是宪法发展的重要俱进;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确立,也需方式,对于保持宪法的生命力和适应性具有要通过宪法修改予以确认;实践中发现的宪重要意义法漏洞或缺陷,也需要通过修改加以完善宪法修改与宪法解释不同,宪法修改直接改变宪法文本,而宪法解释不改变文本只改变中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施行以来,已进理解;宪法修改的主体和程序也与普通立法行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不同,一般更为严格2018年共五次修改,每次修改都反映了特定时期改革发展的需要宪法修改的原则宪法修改应遵循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必要性原则,只有确有必要时才进行修改;二是慎重性原则,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三是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循宪法规定的修改程序;四是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既维护宪法稳定又保持与时俱进实践中,宪法修改通常采取补充式而非替代式的方式,即保持宪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不变,只对需要修改的条款进行针对性调整宪法修改的程序提出修宪建议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这一规定明确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起草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宪法修正案草案起草过程中,通常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确保修改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国情审议与表决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代表对草案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必要的修改完善后,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公布与实施修正案获得全国人大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后,由全国人大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立即生效实施修正案与宪法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宪法修改的限制程序限制宪法修改必须遵循宪法规定的特定程序,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这一特别多数要求,使得宪法修改较普通立法更为严格,体现了宪法的刚性内容限制虽然中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修改条款,但从宪法精神和法理角度看,某些关于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的规定具有不可或缺的核心地位,对这些内容的修改应当特别慎重例如,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根本制度的规定政治限制宪法修改还受到政治因素的限制,必须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体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重大的宪法修改通常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确保修改内容与党和国家的发展方向一致宪法修改的限制是保障宪法稳定性的重要机制通过设置严格的修改程序和实质限制,防止对宪法的随意修改,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这些限制也不妨碍宪法的适时更新和完善,保持宪法的生命力和适应性宪法实施的保障宪法宣传教育完善法律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宪法知识,培养全社制定与宪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细化宪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2法原则,保障宪法实施政治和道德保障健全监督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建立并完善宪法监督制度,防止和纠正法,成为宪法的忠实拥护者违宪行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确保宪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健全多方面的保障机制首先,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深入人心;其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为宪法实施提供法律支撑;再次,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宪行为;最后,强化宪法实施的政治保障和道德保障,形成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宪法监督制度宪法监督的含义1宪法监督是指有权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对违宪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宪法监督是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的重要机制,是现代宪政的核心要素之一宪法监督的对象2宪法监督的对象包括立法行为(法律、法规等是否符合宪法);行政行为(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活动是否符合宪法);司法行为(法院、检察院的司法活动是否符合宪法);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宪法监督的主体3在中国,宪法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监督权);国家主席(依法公布法律,签署特赦令等);国务院(监督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等宪法监督的方式4宪法监督的方式包括事前监督(对立法草案等进行合宪性审查);事后监督(对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抽象监督(对规范性文件本身进行审查);具体监督(针对具体案件或行为进行审查)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监督权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监督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确保宪法权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的统一和尊严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的宪法监督权表现为一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确立国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权主要包括解释宪法;审查和撤根本制度;二是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保障宪法实施;三是监督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监督国务院、其他国家机关的活动是否符合宪法;四是撤销下位法与宪法相抵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保其依宪触的规定行使职权其他机关的宪法监督国务院的宪法监督法院的宪法适用地方人大的宪法监督公民的宪法监督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机关,负责监督行政系统以宪法为根据,依照法律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家工作人员的违宪、违法依法行政,保证行政活动独立行使审判权虽然我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公符合宪法精神国务院有国尚未建立违宪审查制执行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民通过信访、申诉、舆论权改变或撤销各部门发布度,但法院在适用法律时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监督等方式参与宪法监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需要考虑宪法原则,间接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督,是宪法监督体系的重规章,以及地方政府的不促进宪法实施要补充适当决定和命令公民的基本权利概述平等权平等权的宪法规定平等权的内涵与实现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平等权的核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律平等这一规定确立了平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平程序平等它要求国家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对公民一视等权是公民权利体系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之同仁,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一育程度、财产状况等因素而有所歧视宪法还专门规定了特定领域的平等男女平等(第四十八条)、为保障平等权的实现,国家通过制定反歧视法律、实行平等就业民族平等(第四条),进一步强化了平等原则在国家和社会生活政策、推动教育公平等措施,消除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现象,促中的重要地位进实质平等的实现同时,也通过扶持弱势群体,实现机会平等和结果公平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政治自由权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出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政治自由权使公民能够表达自己的政治意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见,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形成社会政治共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政治自由权的行使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最基本的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现中国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与间接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国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规范这些权利的行使程序监督权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一监督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监督权力运行的重要工具为保障监督权的实现,国家建立了信访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等,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制度渠道同时,国家机关也有责任及时处理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人身自由生命权和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受侵犯的权利1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限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住宅安全权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和自由的前提和基础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为保障人身自由权,国家通过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详细规定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为防止和纠正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同时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这些规定体现了宗教信仰自由的边界和限度,强调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中国是多宗教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国家通过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保障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公民有权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公民有权通过出版物传播自己的思公民有权集合讨论共同关心的问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对国家想和观点出版自由包括创作自题,成立社会团体开展合法活动和社会事务发表评论当代社会,由、出版自由和传播自由,是言论这些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社会生网络言论自由也成为言论自由的重自由的延伸和扩展活,表达共同诉求要内容游行、示威自由公民有权通过游行、示威等和平方式表达意见和要求游行示威的举行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程序和行为规范这些自由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渠道,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但这些自由权利的行使并非绝对,而是有边界的根据宪法第五十一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国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如集会游行示威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范这些自由权利的行使方式和程序监督权监督权的宪法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一规定确立了公民的监督权监督权的内容公民监督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批评建议权,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申诉权,即对国家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时要求复议或复查;控告权,即对受到的不法侵害向有关机关请求保护;检举权,即对发现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举报监督权的实现途径公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行使监督权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通过信访制度提出申诉、控告和建议;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解决与行政机关的纠纷;通过舆论监督反映社会问题;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反映问题这些途径为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提供了制度化渠道受教育权受教育权的宪法规定义务教育制度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将受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教育既定位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确定为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体现了受教育对个人发教育制度,覆盖小学和初中阶段展和国家发展的双重意义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遍性的国家通过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普及义务教特点国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育、发展职业教育、鼓励自学成才等多种教育的权利,不因性别、民族、种族、家方式,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而受到歧视教育公平与特殊群体教育为促进教育公平,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如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对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国家实行特殊教育制度,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或融合教育的方式,保障其受教育权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劳动权劳动权的宪法依据劳动权的保障措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为保障劳动权的实现,国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劳动合同制度保务劳动权是公民依法参加劳动并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是最障劳动关系的合法性;最低工资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工基本的经济权利之一劳动权的确立,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各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劳动安全卫生制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度防止职业危害;特殊劳动保护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保障公民的劳动权同时,国家鼓励公民通过多此外,国家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劳动监察制度等,为劳动者种形式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维权提供制度保障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劳动权提供了法律基础休息权工作时间制度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保障劳动者合理的工作强度休息日制度实行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制度,通常为双休日,保障劳动者有充分的周休息时间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根据工作年限享有5-15天的带薪年休假,保障长期工作的休整需求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与劳动权密切相关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休息权的实现保障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提高了劳动效率和生活质量休息权的保障体现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国家还制定了特殊的工时制度,如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既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又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基本养老保险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失业和工伤保险应对失业和工伤风险的基本保障生育保险为女性生育期间提供经济支持社会保障权是公民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中国已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住房保障等制度这一体系既有针对城镇职工的保障制度,也有针对城乡居民的普惠性制度,体现了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广大公民提供了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物质帮助权亿万74972300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低保对象人数2022年中国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总投入2022年全国城乡低保对象总数万4800受益人口各类社会救助项目覆盖的困难群众总数物质帮助权是社会保障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就包含了物质帮助权的内容国家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生活困难的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中国的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提供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临时救助制度,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提供临时性救助此外,还有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救助网络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婚姻自由与平等母亲和儿童的保护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国家保护母亲的权益,实行保护妇女的劳动保童受国家的保护婚姻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护政策,依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和生育后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关系建休息权利国家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开展母婴立在男女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禁止包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妇女劳动保护制度办、买卖婚姻和其他侵害婚姻自由的行为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国家保护儿童的合国家通过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婚姻关系的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儿童,保障儿童的生稳定与和谐,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夫妻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国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家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建立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责任和义务国家提倡和支持家庭美德建设,鼓励建设文明家庭,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家庭基础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定义国家保护的主要内容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侨国家保护华侨的投资权益、财产继承权、捐赠权等各项合法权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这三类人群与海外有着密切联益,为华侨回国创业、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归侨和系,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侨眷在法律地位、政治权利、经济权益、受教育权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通过制定专门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国家对华侨、归侨和侨眷的特殊关怀和保护保护法》,明确了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法律地位和特殊权益保护措施各级政府设立侨务工作机构,专门负责侨务工作,保障侨务政策的贯彻落实国家机构概述国家元首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大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5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级机构国家军事机关4中央军事委员会及武装力量中国的国家机构是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而设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类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这一体系既保证了国家权力统一行使,又通过合理分工和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的国家机构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是国家立法权的最高行使者决定权2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等任免权选举、决定任免国家重要领导人员,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国家其他机关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全国人大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并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全国人大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工作方式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了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和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主席国家代表职能法律公布职能根据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特赦令、戒严令、动员令、宣战令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这一职能体现了国家主席在法律实施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中的重要作用,是法律生效的必要程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这些职权序使国家主席成为国家对外交往的象征和代表授予国家荣誉职能国家主席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是国家对为国家和人民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的最高褒奖,由国家主席授予,体现了国家的崇高敬意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新的主席、副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方针组织指挥军事行动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全国武中央军委制定军事战略和中央军委负责组织指挥全装力量,包括中国人民解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国防国武装力量的重大军事行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军队建设的重大问题,动,包括防卫作战、反恐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确定军队的发展方向和建维稳、抢险救灾等军事任负责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全设目标务的实施面工作决定军队体制编制中央军委决定军队的体制编制和规模结构,领导和管理军队的武器装备发展、后勤保障、军事训练等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中央军委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其职权主要包括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有关军事方面的议案;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军队的体制、编制和定员数额;决定军队院校、科研、工程和生产等单位的建设布局;批准和发布军事战略方针、作战方针;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作战行动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中央军委的设立,体现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保证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统一指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是地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省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市级包括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市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县级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县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乡级包括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乡级人大一般不设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选举或者决定任免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人员;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政府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省长、市长、县长、乡镇长)领导政府工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机关的组成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公民担任主要负责人,其他参加自治地方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额的代表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是在国家统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领导下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立,体现了外,还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自治国家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特点的尊重,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平权主要包括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管理地方财政的等权利和特殊利益自治权;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经济建设事业;管理本地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管理和保护本地方民族的文化遗产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立行使检察权,对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分为最高人民法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法院审判和监狱执行刑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如罚等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分为最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同时接受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司法体制的特点中国的司法体制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司法权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别行使,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其次,司法机关既对本级人大负责,又接受上级司法机关的监督,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再次,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加强司法公正,中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宪法与社会发展展望宪法与新时代挑战宪法与可持续发展宪法与全球治理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变革,宪法将面临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共识,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宪法需要处理经济、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兴领域带来宪法对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规定将更加重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为中国参与全球的挑战宪法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为科要未来宪法发展可能进一步强化生态权利治理提供法律基础宪法将在维护国家主权技创新提供法律保障,同时防范技术应用对保障,建立更加完善的环境治理法律体系的同时,促进国际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公民权利的潜在侵害体宪法是国家发展的根本法律保障,也是与时俱进的活的法律未来中国宪法的发展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保持宪法稳定性的同时,通过宪法解释和适时修改,增强宪法的适应性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宪法实施机制将更加健全,宪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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