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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双减政策考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主要任务清单》和《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重点问题清单》,特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按照“义务教育学校(除小学一二年级外)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的要求,每学期组织开展期中、期末考试各一次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初四学年在总复习阶段,根据需要适当组织1—2次模拟考试
二、规范命题,确保试题质量期中、期末考试试题的命制要坚持高标准,确保严密性试题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题型要符合“XXX省XX地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题型标准,试题内容与难度不超出现行教材和国家课程标准
三、重视过程体验,推行等级评价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不断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期中、期末考试,学生的成绩均以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科考试等级评价标准划分如下等级120分100分A+108-12090-100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A96-10780-89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A等B72-9560-7980%以下至60%(含)之间为B等C36-7130-5960%以下至30%(含)之间为C等D30分以下不足30%为D等36分以下
四、注重指导,强化管理学校要通过例会、教研、备课和家长会等途径组织师生、家长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考试管理的目的意义同时,学校设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务处,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主管校长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试、命题等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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