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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一节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概述一.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概念及意义
(一)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概念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具体指法律,法规.行业通行规则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
(二)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法律意义L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有利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1.会计报表: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舱室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⑴资产负债表:它是指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静态的财务状况,即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情况的会计报表⑵利润表:是反映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与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会计报表⑶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报表⑷相关附表:反映企业财务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
2.会计报表附注:为便于理解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所作的解释.
3.财务情况说明书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公司在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1.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时间及结账日期;年度会计报告应在年度终了了4个月内报出(最迟次年4月30日前)
2.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依据
3.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形式问题
4.关于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
(三)股东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第二节公积金制度一,公积金的定义是指依照法律.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公司的营业利润或其他收入中所提取的一种储备金.公积金制度自1807年法国商法典初创以后,很快被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所确认.确立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1.市场风险使得公司盈亏难以预测,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后,可以将丰年的盈余留作储备,用以弥补亏损年份的空缺2必要的公积金储备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公司要求得长远发展,用公积金追加投资无疑是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的最佳途径二.公积金的种类及来源
(一)公积金的分类标准
1.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以是否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提取为标准)法定公积金:是指依据法律规定而必须强制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是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设置或提取的公积金.
2.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以公积金的来源为标准)盈余公积金:是指公司从其税后的营业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是指从公司非营业活动所产生的收益中提取的公积金.
(二)资本公积金的各类及其来源由
1.法定公积金提取额应为公司当年税后利润的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资本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具体公司资本公积金包括⑴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收入⑵公司资产评估后的增值额3处分公司资产所得的溢价收入4因公司合并而接受被吸收公司的财产减去公司因合并而增加的债务和对被吸收公司股东的给付后的余额5公司接受赠与的财产
3.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三.公积金的用途
1.弥补亏损;用于弥补亏损的,只能是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3,增加资本
4.特殊情况下可用于分配股利第三节公司分配一.公司分配的原则L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但该原则也有例外,所谓法定例外情形是指:公司为维护其股票信誉,在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按法定顺序分配原则公司公积金的分配顺序◎依法缴纳所得税2用当年的税后利润弥补历年所留的亏损⑶提取法定公积金4提取任意公积金5向股东分配股利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二.公司分配的形式指公司将其利润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的具体方式公司公积金分配形式主要有1•现金股利
2.股票股利
3.财产股利
4.负债股利三.违法分配的法律按新《公司法》第167条和第204条的规定,公司违法分配行为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二是“公司不按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以积金的”.第一种违法分配行为属于典型的不按法定顺序分配的行为.而第二种“不按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行为.既可能是指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这一不按法定顺序分配的行为,也可能是指虽依法定顺序却没依法定比例提取公积金的行为.对于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违法分配行为,新《公司法》第167条第5款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是“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我国新《公司法》第204条对公司违法分配行为的第二种情况即“不按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所规定的法律责任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并可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公司财务与会计师事务所L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2.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3.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与公司形式变更第一节公司合并一.公司合并的定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具的法律性质:
1.公司合并是多方法律行为,参与合并的各公司必须签订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才能合并2公司合并是提高公司动作效率的行为.
3.公司合并是公司的自愿行为.二.公司合并的方式我国公司法采取了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1.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时,其中一个公司吸纳其他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随之消灭根据吸收公司所支付的对价,可以将公司的吸收合并划分为两类四种第一类,资产先转移1以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⑵以股份购买资产的形式第二类,股权先转移:1以现金购买股份的方式⑵以股份购买股份的方式
2.新设合并:是指在公司合并时,原先公司同时归于消灭,共同联合创立一个新公司.三.公司合并的程序:L公司合并决议的作出与批准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3,编制表册.通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登记四.异议股东的保护A股东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1.股东对合并信息有知情权.新《公司法》第
34.98条的规定自然包括公司负有将作出的有关合并决议向股东披露的义务.
2.合并中异议股东有股份回购请求权,根据新《公司法》第143条可知: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新《公司法》第143条可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应当收购,并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3.合并中股东权利的保障和救济制度,新《公司法》规定乂1股东在公司合并中有表决权,合并决议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以复杂多数通过,股东对公司合并决议有否决权在未达到法定多数时;2规定董事和控制股东的信义义务以及表决权排除等股东相对方义务;⑶股东在自身权益受非法侵害时有权直接起诉.B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1.通知和公告义务.新《公司法》第
174.205条规定了合并的公司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告知的义务,并规定了告知的时间和方式,还规定了未通知和公告的象征法律责任.
2.债务自然移转制度.参与合并的公司如果未清偿合并前的债务,依新《公司法》第175条的规定,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自动承担.这是自然转移,与合同法规定的普通债务转移需经债权人同意不同.3•债权人请求权行使制度.新《公司法》第174条规定了公司债权人在公司合并中有要求合并的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债务担保的请求权,而没有规定请求权失败的后果.依第175条的规定,合并后未偿还的债务当然由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C对公司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1.合并中职工对合并决议有建议权和监督权,新《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合并中职工有要求被没妥善安置的权利.新公司法虽没有规定,但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有规定.第二节.公司分立一.公司分立的定义是指被分立公司依法将部分或全部营业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的法律特征L公司分立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2.公司分立是提高公司动作效率的行为
3.公司分立是公司的自愿行为
4.公司分立直接影响股东的地位公司分立与公司的资产转让的区别公司的资产转让是公司将一部分资产转让出去,换取相应的对价,对公司而言,其资产总额并没有改变,公司的法人资格也不会发生变化;而公司分立不仅公司的资产将减少,公司的法人资格也会发生变化二.公司分立的形式
(一)派生分立:公司将其部分财产或业务分享出去另设一个或数个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
(二)新设分立: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别归于两个以上的新设立公司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公司的性质,宗旨.经营范围进行重新分配,原公司解散.三.公司分立的程序L公司分立决议的作出与批准
2.进行财产分割
3.编制表册.通告债权人
4.登记第三节公司形式变更一.公司形式变更概述指将某一种类的公司变更为其他各类的公司公司形式变更的方法L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形式变更的特点:
1.法人资格的延续性
2.变更形式的自主性
3.程序法定性公司形式变更的功能L公司维持
2.营业持续
3.程序简化
4.降低成本二.公司形式变更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1.应当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2.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
3.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规定办理.三.变更后的法律后果L公司的变更登记
2.债权.债务的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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