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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课件模板总览本课件旨在为刑事法律领域的教学、学习与实践提供系统化的知识框架课件涵盖从刑法基本原理到具体犯罪类型分析,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全过程,适用于法学院校教学、司法考试备考、法律从业人员培训等多种场景目标受众包括法学专业学生、司法考试备考人员、初级法律从业者以及对刑事法律感兴趣的社会公众本课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丰富的案例分析和最新法律动态,帮助学习者构建完整的刑事法律知识体系刑法学科简介刑法的定义刑法的功能刑法体系结构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总刑法具有保护功能、威慑功能、教育中国刑法由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组和,是国家为了保护特定的社会关功能和预防功能保护功能体现在对成总则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的一般系,维护社会秩序,通过立法规定哪社会关系和公民权益的保护;威慑功原则和制度,如刑法的基本原则、犯些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应当承担何种刑能通过严厉的刑罚阻止潜在犯罪;教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年龄等;分则事责任的法律部门它是国家强制力育功能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预防则具体规定各种犯罪行为及其法定最直接的体现,代表了国家对最严重功能则分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前刑,按照犯罪客体和社会危害性分为违法行为的态度和处理方式者针对全体社会成员,后者针对已经十类犯罪实施犯罪的人中国刑法的发展沿革年11949-1979新中国成立初期,刑事法律主要以单行法规和政策文件形式存在,尚未形成系统的刑法典这一时期颁布了《惩治反革命条例》《镇压反革命活动条例》等专门性法律法规,为后来刑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年刑法21979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开创了中国现代刑法的先河该刑法共192条,奠定了我国刑法的基本框架,确立了罪刑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等基本原则年刑法31997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1997年修订了刑法,大幅扩充至452条,增加了多种新型犯罪,完善了刑罚体系,更加符合现代法治要求和国际刑法发展趋势年后的修正419971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了十余次修正,增加了贪污贿赂、环境污染、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类型,体现了刑法对社会发展的适应性近年来的修正更加注重保障人权和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行为及罪责程度相适应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均一律适用刑法,不允许任何特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我国宪法精神在刑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无论何种社会地位、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等,在刑法适用上一律平等,任何人犯罪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法治的基石,要求犯罪及其法律后果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禁止类推适用刑法,同时禁止溯及既往地适用刑法,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任意侵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量刑必须与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相符,体现刑罚的公正性和人道主义精神,避免重刑轻判或轻罪重判的不公正现象刑法的适用范围属地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所有人这一原则是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国家主权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表现领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以及悬挂中国国旗的船舶和航空器属人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保护原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此原则保护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普遍管辖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这体现了我国对国际犯罪的打击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态度刑事责任概述含义界定法律基础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刑事责任以刑法规定为唯一依据,体现罪刑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定原则责任承担责任目的体现为对犯罪分子给予刑罚处罚,由司法机惩罚犯罪,保护社会,教育改造犯罪人关依法认定刑事责任的承担以责任能力为前提,即行为人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能力主要通过年龄和精神状态来判断年满16周岁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14至16周岁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具体适用于八种严重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紧密相连但不完全等同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除了接受刑罚处罚外,还包括非刑罚处罚措施,如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等刑事责任的认定遵循法定程序,需要通过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审判才能最终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我国刑法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实施何种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但可以由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八种严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重罪相对负责的原则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近年来,随着社会变化,一些声音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特别是针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这也成为刑法修改的焦点之一2020年刑法修正案降低了特定情形下的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除了年龄限制外,对于应当负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一般应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对于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为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主、惩罚为辅原则疗其他免责情形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情形下,行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此外,醉酒后的犯罪通常要负刑事责任,但被他人强制灌醉的除外聋哑人或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中的共同犯罪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间接正犯刑法对未遂、中止及预备的规定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尚未着已经着手实行,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者自动有效防止已经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手实行得逞结果发生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阶段,行为人主观上已产生犯罪故意并开始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但尚未直接着手实施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22条,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行为未遂犯的特征在于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但由于客观原因(如被发现、被阻止、工具失灵等)未能完成全部犯罪行为或未造成犯罪既遂结果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中止犯的关键特征是自动性,即出于行为人自身意志的决定,而非外部压力对于中止犯,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刑法中鼓励犯罪人迷途知返的人道主义体现犯罪的构成要件总述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实施犯罪行为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特定法人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和动机目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及因果关系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标准,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只有同时具备四个基本要件,才能认定为犯罪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犯罪刑法理论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四个要素四要件之间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主体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决定责任能力的有无;主观方面反映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质;犯罪客体体现行为所侵害的法益,决定犯罪的性质和种类;客观方面是犯罪的外在表现,是评价犯罪社会危害程度的重要依据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法院定罪量刑,都必须以证明犯罪构成四要件为基础这既是保障被告人权益、防止错案的重要机制,也是实现刑事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构成要件理论是刑法学理论体系的核心,也是理解和掌握刑法分则各罪的基础犯罪构成主体——自然人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原则上为16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我国刑法规定,达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危害社会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的一大特色单位犯罪通常涉及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济犯罪、环境污染犯罪、安全生产犯罪等领域特殊主体是指某些犯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特定身份或者资格,如贪污罪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不具备特定身份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刑的人不能构成这类犯罪这种处罚方式体现了责任明确、罚当其责的原则,既惩罚单位也惩罚实际责任人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犯罪动机与目的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过失犯罪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犯罪动机是指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过失疏忽大意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原因,如贪图财物、报复等;犯罪目的是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指犯罪人希望通过犯罪行为所要达到的结度;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意而没有预见的;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果,如谋财害命的杀人中,目的是获得财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物犯罪动机与目的在量刑时具有重要影生的心理态度故意犯罪主观恶性较大,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犯罪主观响,可以作为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情节通常应当受到较重处罚恶性较小,通常应当从轻处罚犯罪构成客体——客体的重要性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按照范围和层次可分为一般客体、种义立法者根据对不同社会关系重要性的评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犯的、为刑法所保类客体和具体客体一般客体是指所有犯罪所价,确定相应的罪名和法定刑;司法机关则根护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包括国家安全、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总和;种类客体是指某一据被侵犯客体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结合其他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确认犯罪客体的类犯罪所侵犯的同类社会关系,如侵犯财产权罪构成要素,对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性作出全意义在于准确认定罪名,明确区分不同犯罪类的犯罪;具体客体是指具体犯罪所侵犯的特定面评价,实现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型,体现刑法保护法益的价值导向社会关系,如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则权犯罪构成客观方面——危害行为犯罪的外在表现,分为作为与不作为危害结果行为造成的客观变化,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结果因果关系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核心要素,分为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杀人、抢劫等;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如遗弃、不抢救等犯罪行为必须是外在的、可感知的人的行为,单纯的思想和意图不构成犯罪危害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在客观世界所造成的变化,包括物质性结果(如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非物质性结果(如损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是否要求发生危害结果,可将犯罪分为结果犯和行为犯结果犯要求发生特定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如故意杀人罪;行为犯则只要实施了特定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如赌博罪因果关系是连接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必然联系,是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因果关系通常采用条件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相结合的方法,既要求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条件关系,又要求这种联系具有法律上的相当性,符合一般生活经验和社会认知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两者比较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主要区别在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于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
1.起因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后者针对危险状态卫要求满足以下条件紧急避险需满足下列条件
2.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侵害人,后•必须存在不法侵害且正在进行•必须存在危险且正在发生者可能针对无辜第三方•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避险行为是不得已的
3.利益衡量前者无需衡量利益大•具有防卫意图•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小,后者要求避免大害•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避险造成的损害小于所避免的损
4.法律评价正当防卫是权利,紧害急避险是免责事由刑罚的种类主刑附加刑主刑是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管附加刑是指辅助主刑适用或者独立适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刑主刑按照剥夺自由程度可分为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罚金是刑、自由刑和非自由刑死刑是最严最常见的附加刑,适用于大多数经济厉的刑罚,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自犯罪和部分暴力犯罪;剥夺政治权利由刑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限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贪污贿制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非自由刑如赂罪等;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部管制,不完全剥夺人身自由分或全部财产的刑罚措施;驱逐出境仅适用于外国人执行方式刑罚执行方式包括实刑执行、缓刑、减刑和假释实刑执行是指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期执行,设置考验期;减刑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的,可以减轻其刑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一定期限后表现良好的,可以假释刑罚的适用和执行法定刑量刑情节刑法分则对各罪名规定的刑种和刑度影响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的各种因素执行刑裁量刑最终实际执行的刑罚种类和期限法院在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具体刑罚刑罚适用遵循法定性和个别化相结合的原则法定性要求刑罚种类和幅度必须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个别化则要求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和犯罪人的个人特征,在法定刑范围内确定适当的刑罚刑罚个别化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包括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情节,如累犯、自首、立功等;酌定量刑情节是指法律未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可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动机等法院在量刑时应当全面分析各种情节,并在判决书中予以说明刑罚执行方面,实行裁判与执行分离原则,判决由法院作出,执行则主要由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改造表现,可以适用减刑、假释等制度,体现刑罚执行的灵活性和激励性近年来,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行,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提供了新的方式量刑原则与量刑标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必须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适应,体现刑罚的公正性这要求既不能重罪轻判,也不能轻罪重判,保持刑罚的均衡性和比例性法定量刑标准量刑必须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法官不得突破法定最高刑或低于法定最低刑,除非有法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最高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制定的量刑指导意见,为统一量刑标准提供了重要参考综合考量社会影响量刑应当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包括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影响、对社会公众的影响等特别是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量刑应当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回应社会公众对正义的期待人道主义考量量刑应当体现人道主义精神,考虑犯罪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犯罪后的积极表现、赔偿情况等因素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刑法规定了特殊保护措施,体现刑法的人文关怀缓刑、假释与减刑缓刑假释减刑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刑,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再危害社判处无期徒刑的,执行十三年以期间,如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考验上,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表现的,可以减刑死刑缓期执期为原判刑期的
1.5倍至2倍,最社会的,可以假释累犯以及犯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短不少于二个月,最长不超过五特定罪行的人不得假释假释考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年缓刑期间应当遵守一系列规验期为尚未执行的刑期,考验期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定,如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内违反规定的,可以撤销假释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期徒刑等适用标准这三项制度的适用,既要符合法定条件,也要符合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近年来,为了规范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多项规定,统一了标准,减少了自由裁量的随意性,增强了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为缓刑和假释的执行提供了更好的监督机制死刑及其适用现状460死刑罪名未成年人现行刑法中可判处死刑的犯罪数量,2011年前曾有68不满18周岁犯罪的,不适用死刑个,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2审判程序死刑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理,最高法院核准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对死刑适用的谨慎态度实践中,主要适用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致死、贩卖毒品等经济犯罪中,只有特别严重的贪污受贿、金融诈骗等可判处死刑死刑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两种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以少杀为原则、以不杀为更好的政策导向,给予犯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中国死刑政策遵循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原则,逐步缩小死刑适用范围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统一了死刑适用标准;2011年和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分别取消了13个和9个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体现了中国司法的进步和对生命权的尊重未来,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死刑适用范围可能进一步缩小常见犯罪类型一故意杀人罪犯罪主体主观方面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14-16周岁的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会导致他人死亡人也须负责客观方面犯罪客体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造成他人死亡结果他人的生命权(不包括动物)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量刑幅度极大,从三年有期徒刑到死刑,体现了对不同情形的区别对待实践中,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考虑多种因素犯罪动机(如图财、报复、嫉妒等)、犯罪手段(是否特别残忍)、犯罪后果(死亡人数、社会影响)以及犯罪后的表现(是否自首、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等)尤其是对于因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犯罪,往往会从轻处罚;而对于故意杀害多人、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则可能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关键在于主观故意的认定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希望或者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只是希望对他人造成伤害,但因伤势过重导致死亡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这种区分对量刑结果影响重大,需要仔细审查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常见犯罪类型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致人重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234条规定了不同的后果导致不同的法定刑实践中,伤情程度是量刑的关键因素,包括轻伤、重伤和死亡三个等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是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轻伤是指造成人体组织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度功能障碍例如,肢体、容貌损伤,感官功能轻度障碍等重伤则是指使人肢体残废、容貌毁损、听觉或者视觉功能严重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严格区分轻伤和重伤对量刑有重要影响故意伤害罪与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是否达到轻伤标准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只能作为治安案件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斗殴等行为导致的伤害,需要综合考虑起因、过程、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既要防止轻伤当重伤处理,也要防止重伤当轻伤处理,确保司法公正常见犯罪类型三强奸罪犯罪构成司法认定要点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强奸罪的认定重点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的认定暴力、胁迫是最常见的方发生性交的行为刑法第236条规定式,但法律也承认其他手段,如利用了基本犯罪和加重情节本罪侵犯的被害人无反抗能力或者心智缺陷等客体是双重的一是妇女的性自主在实践中,对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权,二是社会的性道德加重处罚情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包形包括强奸妇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强括受害人陈述、现场痕迹、伤痕检验奸妇女、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等对于熟人之间的强奸案件,证据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认定尤为复杂,需要特别慎重立案标准变化随着法治进步和对性犯罪认识的深化,强奸罪的立案标准也在不断调整过去要求必须有明显的暴力痕迹才予立案的做法已经改变,更加重视被害人陈述的证明力同时,立法也在不断完善,例如2020年刑法修正案将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行为从强奸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规定为强制猥亵、奸淫罪,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常见犯罪类型四抢劫罪犯罪构成要件加重处罚情形司法认定难点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刑法第263条规定,有下在司法实践中,抢劫罪与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其他财产犯罪的区分存在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同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一些难点例如,抢劫与时侵犯了两个客体财产者死刑入户抢劫、在公抢夺的区分在于是否使用权和人身权,这是其区别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暴力或胁迫;抢劫与敲诈于盗窃、诈骗等单纯侵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勒索的区分在于是否当场财产权犯罪的重要特征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强行取走财物;盗窃转化抢劫必须具备强行劫取的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为抢劫的情形是指盗窃过特征,即采用暴力或胁迫亡、携带凶器抢劫、冒充程中为抗拒抓获或者掩盖的方式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军警人员抢劫等这些情罪行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胁物或者劫取财物形体现了对抢劫罪危害性迫这些区分对于准确定的综合评估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常见犯罪类型五盗窃罪常见犯罪类型六贪污罪3M1M特别巨大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贪污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数额巨大的贪污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100K较大数额较大的贪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刑法第382条对贪污罪作了明确规定,并根据贪污数额的大小和情节轻重,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2016年刑法修正案对贪污罪的处罚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了数额标准,并增加了罚金刑,强化了对贪污犯罪的惩治力度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近年来,贪污犯罪呈现新的特点手段更加隐蔽,如利用虚构项目、虚列支出等方式贪污公款;与民营企业勾结,通过利益输送获取回扣;利用家属、亲友作为白手套,掩盖犯罪事实反腐败斗争中,检察机关加强了对贪污犯罪的侦查技术,提高了证据收集能力,特别是对于电子证据、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的调取和固定,有效提升了惩治贪污犯罪的能力常见犯罪类型七受贿罪犯罪构成处罚标准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与贪污罪相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受贿罪的财物来源于他人馈赠,而非公共财物受贿罪的主体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贪污罪相同,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定的视同国家工作人员的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人员产受贿罪的客观表现有两种形式一是索贿,即主动索取他人财2016年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的处罚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物;二是受贿,即接受他人财物无论是索贿还是受贿,都要求数额标准,加大了罚金刑的适用力度,并引入了犯罪情节作为量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刑考量因素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考虑受贿次利益利益包括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只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数、造成的后果、是否主动交代等因素同时,修正案还增加了上的便利所能够提供的利益即可死刑适用条款,规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这体现了对特别严重受贿犯罪的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新动向网络诈骗黑客攻击个人信息犯罪利用网络实施诈骗是当前最普遍的网络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网络犯罪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成为网络犯罪的重罪形式犯罪分子通过钓鱼网站、虚假购典型形式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入侵他要类型犯罪分子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物平台、冒充熟人、伪造中奖信息等方人或机构的计算机系统,窃取数据、破坏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财产信式,诱导受害人转账或提供个人敏感信系统功能或植入恶意软件近年来,黑客息、行踪轨迹等这类犯罪通常形成完整息新型网络诈骗手段包括投资理财诈攻击呈现出针对性强、组织化程度高、技的黑色产业链,上游负责信息收集,中游骗、网络交友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等,术复杂度增加的特点,对国家安全和公共进行信息加工和交易,下游则利用信息实社会危害极大利益构成了严重威胁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涉众型犯罪的打击与防控案件数量涉案金额亿元刑事诉讼程序一立案侦查案件来源刑事案件的来源主要有四种公民报案或举报、犯罪嫌疑人自首、被害人控告、司法机关主动发现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立即接受,并制作笔录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特殊犯罪如贪污贿赂犯罪,主要由监察委员会和检察院立案侦查立案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立案的实质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形式条件是案件在本机关管辖范围内立案标准包括犯罪构成要件的初步事实、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基本证据材料等对于是否立案,公安机关一般应当在接到报案后七日内作出决定侦查手段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手段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过程中,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案件移送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补充侦查,并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当通知当事人刑事诉讼程序二检察审查起诉检察职能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主要行使侦查权、批准逮捕权、审查起诉权和抗诉权等其中,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职能,是连接侦查和审判的关键环节,对于维护法律公正、保障被告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审查内容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审查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认定准确;有无遗漏罪行或者漏犯;是否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是否属于检察院管辖等审查中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补充侦查限于两次,每次不超过一个月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应当载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条文等对于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应当书面通知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不起诉类型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对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被特赦或者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撤回告诉的,也应当不起诉刑事诉讼程序三法院审判一审程序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次审理一审程序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和宣判等环节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是法庭调查(包括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出示证据等)、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发表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休庭评议、宣判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指对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进行的第二次审理二审法院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二审程序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只有在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才可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具有法律效力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特殊程序启动再审程序的方式包括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院抗诉、法院依职权再审再审的条件是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包括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对于再审改判的案件,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辩护权与律师制度辩护权内涵辩护权时间点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为自己提出无自案件侦查阶段就可以行使,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申辩权利辩护人权利保障法律援助制度包括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出庭辩护权等针对经济困难或特定案件类型提供免费法律辩护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受《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保护辩护方式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人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为申诉、控告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介入时间点已经前移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享有更完整的诉讼权利法律援助是国家保障经济困难或特定案件被告人获得辩护的重要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对于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一制度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刑事证据规则证据种类非法证据排除证据标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七种法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通过非法方式收集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证据形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依,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需要判处刑罚具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这些证据在形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体来说,证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证式上各有特点,但在证明力上没有绝对的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是据等级之分,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断此外,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新型证予以排除凡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属于非法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据形式也被纳入证据体系取得的物证、书证,如果对案件事实认定理怀疑这一标准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刑有重大影响,也应当予以排除事司法原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专门司法保护程序特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是指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全程法律援助,未成特殊诉讼程序,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年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司法机关必须通知法律援助长《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是合适成年人在场,讯问未成年件,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行教育为主、惩罚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合适成年人到为辅的原则场;三是社会调查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情况等进行调查,为处理案件提供参考各级法院设立专门的少年法庭,由专业法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少年法庭法官通常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判决景,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此外,还设立了社会时注重个性化处遇,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附条件不起调查员、心理咨询师、法律援助律师等配套人员,为未成年人提诉、缓刑、监禁教育相结合等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供全方位保护行封存制度,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记录可以封存,有利于其将来重新融入社会审判公开与社会监督公开原则媒体报道刑事案件审判应当公开进行,保障公众知情权新闻媒体通过报道法院审判活动实现对司法的监督社会评论网络直播公众对案件的关注和讨论形成舆论监督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过程,扩大司法公开覆盖面审判公开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均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审判公开包括庭审过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阳光司法增强司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司法公开形式不断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各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建立了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进展情况;开通了中国庭审公开网,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网络直播截至目前,已有数千万份裁判文书和数十万场庭审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极大地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司法公开的成效显著首先,增强了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公众通过直接观察司法过程,对法院判决形成理性认知;其次,促进了法官提高裁判质量,因为公开的裁判文书会接受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评议;第三,加强了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防止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第四,发挥了普法教育功能,通过具体案例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刑事和解与调解适用条件刑事和解是指在特定轻微刑事案件中,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事项达成协议,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求或者同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刑事和解适用于下列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
2.侵犯财产权利的案件
3.因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引起的案件上述案件必须符合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条件法律效果刑事和解达成后,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具体包括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符合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刑事和解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司法负担,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有利于被害人及时获得救济,实现实质正义刑事赔偿和救济权利主体受到错误追诉、错误判决的公民和法人申请程序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案情和理由赔偿范围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执行落实赔偿决定生效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支付国家赔偿制度是追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责任的法律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时违反法律规定,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错误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错误地不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损害,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具体情形,包括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是犯罪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是犯罪的人错误判处刑罚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此外,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也应当赔偿刑事赔偿的程序包括赔偿请求、受理审查、赔偿协议或决定、支付赔偿金等环节赔偿义务机关是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如果受害人对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年来,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不断完善,赔偿标准逐步提高,赔偿范围逐步扩大,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得到确立,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典型案例分析一案情概述2018年,某省A市发生一起重大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感情纠纷,持刀将前女友及其父母杀害,并重伤其弟弟,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抓获后,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一审、二审等完整程序,最终判处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关键证据本案中,证据体系完整,包括物证(作案凶器、现场血迹等);书证(公安机关勘验笔录、鉴定意见书等);人证(目击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电子证据(监控录像、通话记录等);供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这些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法律适用3法院根据《刑法》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张某主观上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并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应当依法判处死刑案件启示本案体现了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适用从程序上看,体现了严格的证据规则和完整的诉讼程序;从实体上看,体现了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严厉打击同时,案件也警示社会公众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理性解决矛盾纠纷,避免激情犯罪本案的审理过程也体现了死刑案件慎之又慎的审判原则典型案例分析二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集资诈骗案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设立投资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承诺年化收益率15%至30%不等实际上,李某并未将资金用于真实投资,而是采取庞氏骗局方式,以后期投资人资金支付前期投资人利息,并挪用大量资金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和赌博案件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全面收集了银行流水、投资合同、公司账簿等物证书证,以及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人证,证实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5亿元,涉及被害人2000余人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责令其退赔全部诈骗资金本案的审理过程体现了经济犯罪案件的裁判标准,即注重对犯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特别是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综合考虑资金募集方式、资金投向、偿还能力、挪用情况等因素,区分非法集资犯罪和正常民事借贷行为典型案例分析三案情概述侦查特点追诉过程2020年,某跨省网络诈骗团伙通过搭建虚假本案侦查难点在于犯罪主体分散(跨多个省经过三个月侦查,公安机关分别在广东、福投资平台,以区块链投资量化交易等名市)、犯罪手段隐蔽(使用虚拟专用网络建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获作案工具义诱骗被害人投资该团伙分工明确王某VPN)、证据收集困难(电子证据易消电脑、手机30余台,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负责技术开发,搭建虚假交易平台;张某负失)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采取了以下侦万元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责网络推广,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虚假宣传;查措施一是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犯罪嫌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李某等人则扮演客服角色,引导被害人投疑人活动轨迹;二是同步开展网络侦查和实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资并阻止提现短短半年时间,该团伙诈骗地侦查,收集电子证据和实物证据;三是与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诈全国各地被害人300余人,涉案金额达3000通信、银行等部门协作,追踪资金流向;四骗罪对主犯王某判处无期徒刑,对其他被余万元是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固定网络犯罪证据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案例启示本案揭示了新型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和防范难点一方面,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组织化、专业化、智能化趋势,传统侦查手段面临挑战;另一方面,公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亟待提高案件启示我们,打击网络犯罪需要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并重,加强部门协作和跨区域合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热点议题一死刑存废争论支持保留论点主张废除论点支持保留死刑者主要基于以下理由一是死刑具有特殊的威慑作主张废除死刑者则认为一是死刑存在不可挽回性,一旦执行,即用,能够有效预防严重犯罪;二是对于特别严重的犯罪,如恶性杀使发现错误也无法纠正;二是死刑的威慑作用存在争议,许多国家人、贩毒等,死刑是符合社会正义和公众期待的惩罚;三是我国当废除死刑后,严重犯罪并未增加;三是从国际趋势看,全球已有一前社会发展阶段和治安状况决定了死刑制度仍有存在必要;四是死百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四是死刑与人道主义原则存在冲突,侵犯刑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对特别严重犯罪的适当回应生命权这一最基本人权废除论者还指出,替代死刑的刑罚如无期徒刑不得假释等,同样能此外,支持者认为,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我国已建立了严格的死刑够实现对社会的保护和对犯罪的惩罚功能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适用程序和审查机制,能够有效避免冤假错案例如,最高法院收和法治进步,应当逐步减少死刑适用,最终实现废除死刑的目标回死刑核准权,建立了死刑案件辩护制度、证据规则等,从程序上确保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近年来,中国在死刑立法和司法实践方面的改革值得关注在立法层面,通过刑法修正案逐步减少死刑罪名,从1997年的68个减少到现在的46个;在司法实践中,死刑案件适用更加慎重,遵循少杀、慎杀、依法杀原则有专家预测,中国未来可能采取分阶段、分类型方式逐步限制死刑适用,先废除经济性犯罪和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保留对暴力犯罪的死刑,最终实现全面废除的目标热点议题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万万
33.
623.5专项行动黑恶组织犯罪分子2018-2021年开展的全国性专项斗争全国共打掉的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数量专项行动中被判刑的黑恶势力成员人数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斗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目标,重点打击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护伞问题、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在法律适用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同时,出台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典型案例包括湖南操场埋尸案、内蒙古赤峰纳林案、广东七株桉涉黑案等这些案件不仅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也查处了一批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截至2021年底,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64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675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9.2万个,缴获各类枪支2万余支,追缴涉案资产超过530亿元,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热点议题三未成年人刑事保护刑法保护责任年龄通过刑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设立差异化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2教育矫治特殊程序注重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和矫治3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设立特殊审理程序未成年人刑事保护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犯罪侵害,二是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保护在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方面,我国刑法设立了多种罪名,如拐卖儿童罪、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强制猥亵、奸淫罪,将原本包含在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行为独立为罪名,加大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方面,我国长期实行三个年龄段制度不满14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14-16周岁的只对八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的完全负刑事责任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作出重要调整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特殊程序,体现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具体措施包括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以及少年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保护制度日趋完善,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护体系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引渡制度司法协助国际追逃引渡是指一国应另一国请求,将在本国境内刑事司法协助是指各国司法机关之间在刑事国际追逃是打击跨国犯罪和惩治外逃罪犯的的被指控犯罪或已被判刑的人移交给请求诉讼过程中相互提供帮助的活动,主要包括重要手段我国主要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红色国,以进行刑事诉讼或执行刑罚的司法协助送达刑事诉讼文书、调查取证、冻结和扣押通报、双边警务合作、专项行动等方式开展活动我国《引渡法》规定了双重犯罪原涉案财产、没收犯罪收益等《国际刑事司国际追逃工作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天网行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本国公民不引渡原法协助法》是我国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动、猎狐行动等专项国际追逃活动,取得则等基本原则引渡程序包括外交途径提出据司法协助通常基于双边条约进行,也可了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底,已从120多个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以在互惠原则基础上进行随着跨国犯罪增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9000多名,追回赃审理、国务院决定等环节近年来,我国已多,司法协助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拓展,已成款400多亿元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全球反与50多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成功将多名为国际刑事合作的重要形式腐败合作网络建设,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向外逃贪官和经济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刑法前沿问题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刑法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是刑事责任主体问题当AI系统造成损害时,责任应当由谁承担?是开发者、使用者、销售者,还是AI系统本身?目前,主流观点认为应当坚持人类中心主义,将责任归属于相关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随着AI自主性增强,这一问题可能需要重新思考其次是新型犯罪形态及其应对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被用于制作虚假视频实施诈骗和名誉侵害;自动驾驶汽车可能引发交通事故;AI系统可能被利用进行网络攻击或规避监管现有刑法体系是否足以应对这些挑战,需要深入研究一些学者主张在刑法中增设专门条款规制AI犯罪,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应当通过解释现有法律条文来应对新挑战第三是证据认定问题AI技术的不透明性和黑箱特征使得传统的因果关系认定面临困难当损害结果由AI系统的算法决策导致时,如何科学认定因果关系?当AI系统参与证据收集和分析时,如何保证证据的客观性和可靠性?这些问题都需要刑法学者与技术专家共同研究解决未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刑法理论可能需要进行范式转换,建立更加适应数字时代的犯罪理论和责任体系刑法学习方法与资料推荐经典教材研读刑法学习应从权威教材入手,建立系统的知识框架推荐高铭暄、马克昌主编的《刑法学》,张明楷的《刑法学》,陈兴良的《刑法总论》等这些教材各有特点高铭暄教材体系严谨,理论全面;张明楷教材案例丰富,逻辑性强;陈兴良教材思辨色彩浓厚,适合深入研究初学者应选择一本教材精读,掌握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建立刑法知识的骨架司法解释与案例分析理论学习后,应结合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深化理解重点研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刑事司法解释,这些解释对法律适用具有权威指导意义同时,通过案例分析法学习,理解法律适用的具体情境推荐资源包括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生效判决书,最高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各类刑事案例评析著作通过案例学习,将抽象理论具体化,提高实务应用能力数字资源利用充分利用数字资源提高学习效率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法律数据库收录了全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和期刊文献;中国知网可以查阅刑法学术论文;各大法院、检察院网站提供最新司法动态和典型案例此外,隋杨刑事辩护网、刑事法律评论等专业网站和公众号也提供了丰富的刑法学习资源利用这些数字资源,可以紧跟学术前沿和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思辨交流与实践刑法学习不能闭门造车,应当加强思辨交流和实践环节可以参加模拟法庭、案例讨论会等活动,在辩论和交流中深化理解;参与法律诊所、司法实习等实践活动,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案件;关注重大案件审判和刑法修改动态,思考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培养全面的刑法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课后测试与思考题选择题示例简答题示例
1.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正当防卫?
1.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A.甲见乙正在殴打丙,上前将乙打伤
2.分析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并结合案例说明B.甲被乙言语侮辱后,立即将乙打伤
3.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这些规定有何意义?C.甲被乙殴打后,次日找乙报复将其打伤
4.试评析我国刑法中的死刑适用现状,并提出你的看法D.甲误以为乙要攻击自己,先发制人将乙打伤
5.数字时代背景下,刑法面临哪些新的挑战?如何应对?
2.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过失犯罪可以构成共同犯罪B.主犯必须是组织者、领导者C.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案例分析题李某因怀疑妻子王某与同事张某有不正当关系,多次警告张某无效一日,李某看到张某与王某在咖啡厅交谈,情绪激动,持刀冲进咖啡厅,将张某刺伤(轻伤二级)在王某阻拦过程中,李某失手将王某刺伤(轻伤一级)李某见状,立即拨打120并陪同二人前往医院治疗请分析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并说明理由总结与展望人权保障更加注重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与程序正义1司法改革2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立法完善不断完善刑事法律体系,适应社会发展刑法是规范国家刑罚权的重要法律部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课程系统介绍了刑法的基本原理、犯罪构成要件、常见犯罪类型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内容,旨在帮助学习者建立科学完整的刑事法律知识体系,培养运用刑事法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展望未来,中国刑法改革将朝着以下方向发展一是立法方面,继续完善刑事法律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犯罪形态变化的需要,重点完善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型犯罪的立法;二是司法方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证据规则,完善辩护制度,强化司法公开和监督;三是执行方面,改革刑罚执行制度,扩大社区矫正适用范围,提高刑罚执行的科学性和人道性在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刑法肩负着特殊使命一方面,通过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国家刑罚权,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未来刑法发展将更加注重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更加注重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更加注重刑法的谦抑性和保障性,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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