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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储存、运输、装卸、使用管理标准概念控制四个环节(储存、运输、装卸、使用),确保三种气瓶(氧气瓶、乙烘气瓶、氮气瓶)安全1适用范围物资仓库、各事业部2运输和装卸
1.1运输气瓶的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1.2气瓶必须配戴好瓶帽、防护胶圈,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3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和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1.4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1.5夏季运输应避免曝晒
3.气瓶的储存
3.1仓库内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3.2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乙烘瓶和氧气瓶应分室存放,室内采用防爆照明,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3.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朝一方,垛高不宜超过5层
3.4气瓶应储存在没有腐蚀性气体、通风、干燥、不受日光曝晒的地方4乙快瓶的使用
4.1乙焕瓶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定期检验,并有检验钢印,使用应在定期检验的有效期限内,冲装单位要取得检验气瓶的资格证书
4.1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乙烘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4.2乙烘瓶应装设专用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对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4.4乙烘瓶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
4.5乙烘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
4.6要用专用扳手开启乙焕瓶,开启乙烘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瓶内气体不得用完,应留有不少于
0.5T.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4.7乙烘瓶体温度不应超过4(TC,夏天要防止曝晒
4.8乙烘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m
4.9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必要时可用4CTC以下的热水解冻
4.10乙烘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
4.11若发现气瓶故障,如阀门严重漏气等问题时应关闭瓶阀,送专业单位修理,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修理5氧气瓶的使用
5.1氧气瓶应戴好安全防护帽,卧放使用或直立使用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2夏天要采取防止日光曝晒的措施
5.3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0.5Mpa以上),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紧,使用单位注上“空瓶”标记
5.4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5.5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手套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5.6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
5.7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
5.8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5.9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6本标准由**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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