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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为了守护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教育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后勤工作人员及其他在校人员第三条责任分工
1.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食堂员工、后勤人员等)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共同守护校园饮食安全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1.组长由校长担任,全面统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问题
2.成员包括分管副校长、后勤主任、教务主任、食堂负责人等,分工如下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落实食品安全具体工作,监督日常执行情况后勤主任直接负责食堂管理、食品采购、设施维护等工作教务主任配合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食堂负责人落实食材验收、加工操作、卫生清洁等具体事务第五条后勤部门职责
1.每日检查食堂设施(如炉灶、冰箱、餐具消毒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损坏设备
2.定期检查食堂环境卫生,确保厨房、用餐区干净整洁,防蝇、防鼠措施到位第六条班级食品安全管理
1.每个班级成立食品安全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为成员
2.职责向同学宣传饮食卫生知识(如勤洗手、不购买校外三无食品等)发现同学身体不适或食品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或后勤部门第三章食品留样与检测第七条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每餐提供的所有菜品(包括主食、配菜、汤品等),必须按品种分别留样
2.留样量不少于125克,装入专用密封盒,标注日期、餐次、菜品名称
3.留样食品存放在专用冰箱(温度0-8C),保存时间至少48小时
4.做好留样记录(包括时间、品种、留样人等),记录需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验第四章应急处置与事故报告第八条应急预案与演练
1.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分工和流程(如送医、上报、现场保护等)
2.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如模拟学生食物中毒场景),让师生熟悉处置步骤第九条事故现场处理若发现师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立即按以下步骤处理
1.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可疑食品,拨打120送医,并通知家长
2.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剩余食品、餐具、呕吐物等),禁止随意清理
3.后勤部门立即联系食堂封存相关食材、原料,配合后续调查第十条及时上报情况
1.班主任或发现人需在15分钟内报告校长和后勤主任
2.校长需在30分钟内向上级教育局、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第五章培训与宣传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培训
1.每学期开学前,组织食堂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如食品加工规范、卫生操作要求等),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2.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校师生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内容包括养成良好饮食习惯(如不挑食、不暴饮暴食);如何辨别变质食品、三无产品;校外饮食安全注意事项(如选择正规餐饮店)第十二条日常宣传教育
1.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班会课等渠道,定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开展“食品安全小卫士”活动,鼓励学生监督校园食品卫生,举报违规行为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配餐安全考核
1.后勤部门每周检查食堂或配餐公司的食品安全情况,内容包括:食材是否新鲜、来源是否正规(查看检疫合格证明);食品加工流程是否规范(如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工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洗手消毒
2.每次检查记录评分,作为对食堂或配餐公司的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纳入合作协议第十四条问题整改机制
1.若发现食品配送或食堂管理存在问题(如假菜中有异物、卫生不达标等),后勤部门需当天向责任方反馈,要求24小时内提交整改方案
2.跟踪整改情况,直至问题彻底解决,避免重复发生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制度生效与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和日常监督通过细化条款,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流程清晰、监管到位”,为师生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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