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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一、防火安全教育
1.全员责任根据《消防法》要求,全校师生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包括爱护消防设施、主动预防火灾、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2.知识普及人人牢记火警电话“119”,知道报警时需说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每学期开展消防知识课和逃生演练(如弯腰捂鼻过浓烟、低姿撤离等),确保师生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提拔握压四字诀)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消防设施管理
1.定期维护后勤部门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记录压力值、有效期、设备状态,确保完好率100%o
2.禁止破坏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或损坏消防设施(如用灭火器玩耍、遮挡消火栓),违者按校规严肃处理(如通报批评、照价赔偿)
三、疏散通道保障
1.畅通要求教学楼、办公楼等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通道每日检查,禁止堆放杂物(如书包、纸箱),保持24小时畅通
2.标志维护疏散指示标志(箭头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每周测试一次,确保断电后正常工作,箭头指向清晰无遮挡
四、装修材料规范
1.禁用易燃材料教室、实验室、礼堂等学生聚集场所装修时,禁止使用木板、泡沫板、化纤布料等耐火等级低的材料
2.审批流程装修前需报后勤部门审核,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材料(如防火石膏板、阻燃地毯)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
1.存放要求酒精、汽油、氢气瓶等易燃易爆实验用品,必须存放在专用锁柜(双人双锁,两人同时开锁),房间配备灭火器和沙箱(用于覆盖灭火)
2.实验安全教师做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强调注意事项(如远离火源、缓慢倾倒试剂),全程陪同指导,禁止学生单独操作高危实验
六、特殊场所管控
1.重点区域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等场所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每50平方米至少1具),禁止吸烟、使用打火机等明火下班前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如投影仪、实验设备),拔掉插头,锁好门窗
2.用电安全上述场所使用空气开关,禁止用闸刀开关(易短路),线路需穿管保护
七、用电安全检查
1.日常维护电工每周检查校园线路,重点排查老化电线、接触不良、过载等问题,发现隐患当天整改(如更换电线、加装漏电保护器)
2.记录存档每次检查填写《用电安全台账》,包括时间、地点、问题及处理结果,存档备查
八、教师办公室规范
1.禁用设备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超1000瓦),如需使用,须经后勤部门批准
2.细节要求禁止私拉电线(如从插座串联多个插排),电线需沿墙角固定,避免缠绕不允许在办公室内吸烟、点蚊香、使用蜡烛,如需驱蚊,使用电蚊香液(断电后关闭)
九、大型活动管理
1.申报流程举办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前,提前3天向教育局和消防部门提交方案,获批后方可进行
2.现场保障活动期间,电工在配电室值守,确保电力安全;保安在出口处引导,防止拥挤;提前检查活动场地的消防设施是否可用
十、责任追究
1.违规处理对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如堵塞通道、损坏设施),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50-500元)、纪律处分
2.法律责任因失职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如赔偿损失、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通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校园消防安全,为师生创造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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