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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校园内突然发生的、可能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不明原因疾病等为有效应对此类事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1.普及知识,强化防范通过课堂、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传染病预防、食品安全等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勤洗手、不接触不明动物)
2.早发现早处理建立班级晨检、缺课登记制度,班主任每日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快速响应,控制蔓延一旦发生事件,30分钟内启动应急流程,确保师生得到及时救治,防止疫情扩散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每周开展校园卫生检查(教室通风、食堂消毒),每学期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如流感预防、食品安全)储备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应急物资,放置在门卫室、校医室等方便取用的位置
2.依法管理: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不隐瞒、不谎报
3.快速高效成立应急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校医、后勤主任、班主任),明确分工(如校医负责初步诊断,后勤处负责场地消杀)
四、学校职责
1.制定预案每年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应急职责(如门卫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
2.落实责任校长与各部门签订《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周检查食堂卫生、教室通风情况
3.宣传教育利用班会课讲解“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正确方法”;张贴宣传画(如“出现发热咳嗽及时报告”),发放健康手册
4.健康监测晨检班主任每天第一节课前检查学生体温、有无咳嗽,记录《班级健康日志》;缺课追踪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当天联系家长,登记病因(如“腹泻”“感冒
5.环境整治每日清扫教室、厕所,每周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消毒;食堂餐具高温消毒,食材生熟分开存放,保留48小时留样
6.安全保障直饮水定期检测(每学期一次),提供温水供学生饮用;禁止小卖部售卖过期食品,每周检查商品保质期
五、事件分级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为四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学校内发生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例,或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发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国家卫生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级别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100人且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病例达10例及以上;
2.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发病人数及波及范围达到省级卫生部门认定的重大标准;
3.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波及范围或发病人数达省级认定的重大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本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服药导致人员死亡;
7.实验室有毒物泄露致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8.周边环境污染引发中毒,一次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经省级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n级,黄色)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集体食物中毒超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病例,发病人数及波及范围达地市级卫生部门认定的较大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市域内学校爆发流行,发病人数达地市级认定的较大标准;
4.市域内学校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预防接种或服药引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实验室毒物泄露致急性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周边环境污染引发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经地市级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集体食物中毒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波及范围达县级卫生部门认定的一般标准;
3.实验室毒物泄露致急性中毒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周边环境污染引发中毒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经县级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公共卫生事件;
6.未达上述标准但涉及师生健康、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按一般事件处理
六、信息报告流程
1.发现异常师生或校医发现3人以上发热/呕吐/皮疹等症状,10分钟内报告班主任或应急小组
2.初步确认校医30分钟内判断是否为传染病或食物中毒,如需送医,立即联系120o
3.分级上报IV级及以上校长2小时内电话上报教育局、疾控中心(如集体腹泻事件,同时报告市场监管局);日常监测传染病流行期间(如流感季),每日10点前向教育局“零报告”(无病例也要报“0”)
4.禁止行为任何老师不得拖延报告(如“等家长来了再说”),不得漏报瞒报(如学生发热未登记)
七、应急处置措施
1.现场控制若为食物中毒立即停供可疑食品,封存剩余饭菜、原料,联系食堂停止加工,后勤处调取监控记录备查若为传染病将患者带至隔离室(校医室旁独立房间),佩戴口罩,避免接触其他学生,等待120或家长接走
2.送医与联系家长校医或班主任陪同就医,携带学生医保卡、既往病史(如“青霉素过敏”);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家长“孩子发热
38.5℃,已到校医室,建议您来校接孩子就医”
3.封锁与消毒后勤处用警戒线围蔽污染区域(如食堂操作间、患者所在教室),禁止人员进入;疾控中心指导下,对教室、宿舍消毒(如紫外线照射、84消毒液擦拭桌椅),消毒后封闭2小时
4.师生管理全校暂停聚集性活动(如课间操、集会),改为错峰就餐、分散上课;对密切接触者(如同桌、同宿舍同学)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体温,连续14天
5.信息通报通过班级群告知家长“今日某班发现2例诺如病毒,学校已消毒,近期请提醒孩子勤洗手”;校园广播澄清谣言“网传食堂坂菜有毒不实,实际是3名学生因校外就餐腹泻,目前已康复J
八、保障措施
1.物资储备常备口罩(按师生人数的20%储备)、洗手液(每间教室1瓶)、体温计(每班1支);隔离室配备床、体温计、呕吐物应急包(含消毒粉、垃圾袋),每周检查有效期
2.经费支持每年预算中安排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购买消毒设备、开展师生体检、更新应急物资
九、善后与恢复
3.调查追责配合卫生部门查明原因(如食物中毒是否因食材过期),对失职人员(如未检查食材保质期的后勤人员)依规处理
4.复课条件传染病事件患者康复后凭医院证明返校,教室消毒后通风30分钟以上;中毒事件食堂整改达标(如更换不合格厨具),经市场监管局验收后方可恢复供餐
5.心理疏导事件后一周内,开展“健康小课堂”,解答学生疑问(如“和患者同桌会被传染吗”);对住院学生,安排同学录制祝福视频,避免其因缺课感到孤独
十、责任追究若因以下行为导致事件扩大,严肃追责班主任未记录学生缺课原因,导致疫情漏报;后勤处未及时维修食堂漏水,引发细菌滋生;校医隐瞒学生传染病史,未及时隔离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每学期组织1次应急演练(如模拟流感疫情、集体呕吐场景),确保师生熟悉“报告一隔离一消毒一送医”流程,筑牢校园健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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