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村卫生室考勤制度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提高村卫生室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保障卫生室工作顺利进行开展严格执行村卫生室管理考勤制度
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迟到、早退、旷工(婚丧嫁娶、重大疾病除外)
二、考勤制度要求各村卫生室人员每周一至周五全员排班,星期
六、星期天留人值班;要求24小时值班,(夜班如有事外出可留值班人员电话);入村入户、开会、培训及其它外出必须在考勤表上做好记录由卫生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作出按排,并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各卫生室自行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4日前交医院卫协会,各村卫生室考勤情况由卫协会负责监督检查各卫生室必须如实、认真的记录考勤,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考勤,若有违返,一经发现,根据情况每次罚款100至500元
三、会议制度按时参加各类会议,迟到5分钟扣款50元,迟到1小时扣款100元,迟到1小时以上或缺席扣款200元;有关业务培训、政策学习的会议,培训后经考试不合格或对提出的问题回答不正确的扣款50元
四、请销假的规定请假3天以内由卫生室自行调节,但要向卫生院汇报;请假3天以上必须写请假条,经卫生室同意并签字后报卫生院批准凡请假回来后及时向卫生院公卫办销假,否则视旷工处理请假超过5天以上15天以内必须由院长审批,超过一个月的报卫计委审批
五、对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的处理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一小时内扣款50元,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六、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在3天以内每天扣100元,并写书面检查
2、旷工在4-7天,每天扣150元,写书面检查并在村医会上通报批评
3、旷工在7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凡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拒不按时到岗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
5、各类被罚的费用,一律上缴医院
七、凡因事、因病或旷工未参与卫生室工作的,除上述罚款外,按实际天数扣减个人当月收入分配,作为医院收入
八、本制度由院办公室、卫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处理意见
九、本制度从二一五年十月一日起执行中心卫生院二一五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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