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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养殖收购合同(13篇)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精选13篇)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1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养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要求品名产地等级单位数量单价/保护价合计第二条养殖及质量要求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购方(签章)养殖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4养殖方(甲方)收购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对虾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品种规格等级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对虾应符合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其他要求为;
2、外观质量:第三条种苗提供方式为□甲方自备;口乙方提供,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种苗价格为元/(单位),合计元,种苗价款结算方式为口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口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第四条收购保证金乙方口是/口否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返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第五条种养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第六条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第七条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0第八条交(提)货方式_;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第九条检验方法—;检验时间;检验地点其中鲜活产品的外观检验应由双方在种养地共同进行;其内在质量检验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日内进行,检验单位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O第十条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O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O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将产品或乙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种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o第十三条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四条合同解除条件O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六条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养基本要求及乙方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也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养殖方(签章)收购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5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养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要求品名产地等级单位数量单价/保护价合计第二条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体重在-千克之间,牛龄在-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以上,且O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口活牛入场、出场记录口肉牛饲养用药记录口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
0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标准第三条结算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结算方式0第四条交货及运输1乙方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头2交货地点o3运输方式o第五条检验方法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o第七条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八条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6甲方乙方乡(镇)村养蚕户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蚕茧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品种技术标准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总价款
二、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收购价格在蚕茧收购期,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市场为主导,执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茧价政策,甲方必须全额收购乙方生产的蚕茧,不压级压价
2、甲方对乙方生产的蚕茧按浙江省各季节鲜茧收购指导价,实行最低保护价
1.质量标准体重在-千克之间,牛龄在-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以上,且O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口活牛入场、出场记录口肉牛饲养用药记录口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O
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标准第三条结算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结算方式0第四条交货及运输1乙方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头2交货地点o3运输方式o第五条检验方法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桑蚕饲养技术规程,做到适时采茧拒采嫩茧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蚕茧收购期未按合同收购的,应按未收货款总值的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按合同时间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一%,向乙方支付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蚕茧收购期,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部分的%的违约金
2、乙方如交售嫩茧、过潮茧,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合理证明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收购方养殖方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址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7甲方乙方甲方为确保鲜奶收购质量,乙方为使鲜奶有稳定的销售渠道,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进甲方牧场养奶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牛舍饲养奶牛
2、甲方接通牧场内水、电、并负责牧场内必要的道路铺设和绿化种植
3、甲方保证收购乙方全部合格鲜奶鲜奶收购质量标准由甲方根据国际GB6914—86《新鲜牛乳收购标准》和浙江省地方标准《新鲜牛乳等级标准》制订
4、甲方收购鲜奶遵循优质优价,以质论价的原则主要根据牛奶理化指标、卫生指标、有无抗菌素三个方面进行计价,但具体收购价格和奖惩措施由甲方视实际情况确定,并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到乙方
5、甲方对含脂率
3.1虬含蛋白率
2.9%以上,细菌总数100万个/ML以内的合格鲜奶,实行
1.80元/KG的最低保护价,但具体收购价格和奖惩措施由甲方视实际情况确定,并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到乙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于200—年—月—日前把经检疫无“两病”、符合健康标准的奶牛迁入甲方牧场饲养,其中成乳牛比例不低于—%,200年—月日前,有胎牛、产奶牛的存栏数不少于—头,每天供应合格鲜奶不得少于一公斤
2、乙方保证所供鲜奶含脂率
3.0%、含蛋白率
2.7%以上、送牛奶等操作规程符合甲方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鲜奶出售给另外厂家,也不得将场地和奶牛转让他人使用或饲养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牧场的整体规划和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牧场管理制度,保证环境卫生、防疫措施符合甲方的要求否则发生特殊情况,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
4、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乙方的奶牛按甲方要求迁入到位后,甲方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或转入挤奶设备款
5、乙方要爱护甲方牧场内的绿化、道路、牛舍、宿舍等硬件设施,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降温设备及水电费、卫生防疫费由乙方自行添置或缴付
6、牧场内的生活设施、办公场所及其他附属房由乙方向甲方租赁使用,年租赁费用为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元,乙方一次性付清当年的租赁费用
7、乙方由于未按甲方规定堆放牛粪、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的农户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
三、共同责任
1、乙方认为有必要对牧场设施进行改造时,应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改造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期满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根据牧场规模及规划决定采取何种类型的挤奶机采用管道式挤奶机时,挤奶器E型(奶爪)总成6套由乙方出资购置,其余由甲方出资购置;采用鱼骨式挤奶机时,由甲方单独出资购置;采用手推式挤奶机时,由乙方单独出资购置;采用桶式挤奶机时,奶爪及盛奶桶由乙方出资购置,其余由甲方出资购置协议期满后,其产权归出资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协议履行条款,应赔偿乙方违约金万元
2、乙方不能按协议发行条款,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万元
3、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如要中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解决纠纷的方式
1、向金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其它
1、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一日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存壹份,乙方存壹份日期—年—月—日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8甲方乙方乡(镇)村养蚕户根据《》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蚕茧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品种技术标准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总价款
二、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收购价格在蚕茧收购期,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市场为主导,执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茧价政策,甲方必须全额收购乙方生产的蚕茧,不压级压价
2、甲方对乙方生产的蚕茧按浙江省各季节鲜茧收购指导价,实行最低保护价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桑蚕饲养技术规程,做到适时采茧拒采嫩茧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蚕茧收购期未按合同收购的,应按未收货款总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按合同时间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一%,向乙方支付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蚕茧收购期,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部分的%的违约金
2、乙方如交售嫩茧、过潮茧,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合理证明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收购方养殖方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址: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9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甲方(养殖方)签订地点乙方(收购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负责的养殖生产管理第二条甲方承诺养殖的为只(头),按照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养殖管理,并将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家畜在约定日期前足额向买受人交售收购时间收购地点O第三条甲方承诺在乙方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不向他人出售第四条甲方养殖的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乙方承诺负责包销每公斤(只、头)的收购价为第五条乙方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养殖,预防家畜疾病,提高养殖质量第六条如果乙方需要统一向甲方提供家畜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优惠供应,具体价格为种苗(只)元、预防治疗用药(瓶、支)元第七条因乙方在甲方养殖管理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或因提供的家畜种苗、家畜用药等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对甲方的经济赔偿第八条甲方由于不按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养殖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九条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即时结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乙方每批提货时须付清所提该家畜的金额,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三)其他方式O第十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一项执行
(一)甲方将家畜送到,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二)乙方到提货,运输费用由—方承担第H■•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方能生效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七条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八条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安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10甲方乙方乡(镇)村养蚕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蚕茧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品种技术标准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总价款
二、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收购价格在蚕茧收购期,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市场为主导,执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茧价政策,甲方必须全额收购乙方生产的蚕茧,不压级压价
2、甲方对乙方生产的蚕茧按浙江省各季节鲜茧收购指导价,实行最低保护价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桑蚕饲养技术规程,做到适时采茧拒采嫩茧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蚕茧收购期未按合同收购的,应按未收货款总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按合同时间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一%,向乙方支付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蚕茧收购期,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部分的%的违约金
2、乙方如交售嫩茧、过潮茧,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合理证明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收购方养殖方: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址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1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快优良紫菜品种的推广,促进我县紫菜品种的更新换代,提高养殖紫菜的产能和品质,建立紫菜养殖加工一体化产业体系,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品种供方应需方要求养殖“”紫菜品种,养殖面积亩,供方所需紫菜苗种由供方按每亩元向需方购买,搪苗前付清第二条养殖及采割要求供方应根据紫菜养殖的合适时间采用插杆式方式养殖紫菜,并自觉接受需方技术指导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应在紫菜生长至公分时采割,并保证将所采割的紫菜全部供给需方,不得自行销售或加工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如需方因生产能力不足,主动要求供方延期采割,导致产品超过规定标准的,则不受本条限制第三条产品计量、定价,交货地点及方式鲜紫菜采用机械脱水计量,脱水时间不少于分钟,脱水后价格为每公斤元交货地点为需方生产地,并由需方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紫菜养殖地至交货地的运输由供方承担第四条货款结算办法供方交售的紫菜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出具收购凭证,作为货款结算依据,需方应在天内,通过银行转帐向供方支付货款第五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若将需方提供的品种所养殖的鲜紫菜自行销售、加工的,或其提供的鲜紫菜无正当原因明显少于其养殖面积所能提供的紫菜数量的,其自行销售、加工部分所取得的收入归需方所有
2、供方不得夹入其他紫菜品种或杂物,供方如故意掺杂,造成需方未能及时投料生产,导致加工设备闲置,供方应赔偿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供方采割的紫菜超过规定标准,需方如仍愿意收购的,可予以打折,折扣率由需方确定如需方认为供方的紫菜已无法加工生产,需方有权拒收,并可向供方收取超标紫菜总价值的%的赔偿金第六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4、需方无故拒收供方提供的鲜紫菜,应向供方支付拒收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需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付款的,应每日按延期付款金额的%,按日计算滞付金
6、需方不及时提货或运输已采割的紫菜,或不及时验收计算,导致鲜紫菜变质的,应全额赔偿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因气候原因,导致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提供的紫菜品质下降或可交货的数量减少,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可免除违约责任供方采割的紫菜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需方身份证号代表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12合同编号养殖方(甲方)收购方(乙方)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泥螺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品种规格等级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泥螺应符合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其他要求为:■______________
92、外观质量第三条种苗提供方式为口甲方自备;口乙方提供,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种苗价格为元/(单位),合计元,种苗价款结算方式为口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口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第四条收购保证金乙方口是/口否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第五条种养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第六条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第七条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第九条检验方法;检验时间;检验地点其中鲜活产品的外观检验应由双方在种养地共同进行;其内在质量检验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日内进行,检验单位及费用承担第十条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将产品或乙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2甲方______乙方—乡(镇)—村—养蚕户为保证我县蚕茧生产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蚕农利益,促进蚕桑生产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蚕桑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蚕茧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4、乙方提供的种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o第十三条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四条合同解除条件―O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条款或协议申请_____________O第十六条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养基本要求及乙方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也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养殖方(签章)收购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要求第二条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体重在-千克之间,牛龄在-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以上,且O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口活牛入场、出场记录口肉牛饲养用药记录口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O
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标准第三条结算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结算方式O第四条交货及运输1乙方自20年月日一20年月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头2交货地点o3运输方式o第五条检验方法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o第七条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八条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收购方(签章)养殖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第一条基本情况品种技术标准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总价款第二条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O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O第四条收购价格—O在蚕茧收购期,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市场为主导,执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茧价政策,甲方必须全额收购乙方生产的蚕茧,不压级压价
2、甲方对乙方生产的蚕茧按浙江省各季节鲜茧收购指导价,实行最低保护价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桑蚕饲养技术规程,做到适时采茧拒采嫩茧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蚕茧收购期未按合同收购的,应按未收货款总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按合同时间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向乙方支付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蚕茧收购期,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部分的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交售嫩茧、过潮茧,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第八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合理证明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盖章)乙方(签名)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奶牛养殖收购合同篇3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养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要求品名产地等级单位数量单价/保护价合计第二条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体重在-千克之间,牛龄在-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以上,且O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口活牛入场、出场记录口肉牛饲养用药记录口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O
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标准第三条结算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结算方式O第四条交货及运输1乙方自20年月日一20年月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头2交货地点o3运输方式o第五条检验方法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o第七条合同解除条件0第八条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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