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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办理流程保障措施
(2)专项验收部门对申报项目反馈有一项为“不通过”意见的,《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综合意见》为“不通过”窗口于当日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并对申报项目予以退件,同步告知“不通过”的理由
(3)相关专项验收部门对申报项目反馈有“需整改”意见的,窗口于当日汇总各专业脸收部门整改意见,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整改意见,应在8「1内完成整改并向窗口申请复验,同步提供整改的相关印证材料电子文件窗口收到复验申请后,即时将豆验申请推送至相关专项验收部门相关专项验收部门应在2日内完成且验,出具,,通过”或“不通过,,意见上传系统并反馈窗口其中,建设单位未在8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梵验申请的,狂验意见为“不通过”
(1)竣工验收备案部门接到“通过”的《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综合意见》后,应成果发放环于2日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上传系统并反馈窗口4节
(2)窗口于1日内将《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综合意见》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结果反馈至建设单位窗口负货“联合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电子文件(包括审批材料、测5材料归档绘资料、意见书、流程信息、电子签章等)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及H常维护管理各专顼验收部门如有需求,可各自另行存档
19.
1.
5.2竣工验收组织及配合要点竣工验收过程中组织与配合要点详见表
20.1/9表
19.1-19竣工验收组织及配合要点序号组织与配合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质量报告、勘察设计质量报告、监理单位1质量报告后,组织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单位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竣工睑收前,配合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站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书面通知质监站验收时间、脸收2地点、验收专家组名单配合并参加竣T.验收会议,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质量监督站、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3参加由参与各方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执行情况4配合验收组审阅竣工资料5组织验收组实地查验形成验收意见,记录整理成会议纪要当竣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时,质监站通过6竣工验收,并向建委备案若不符合要求,则重新申请竣工验收7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9.2工程结算组织与配合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所发生费用进行核算的过程结算过程中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双方约定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结完顺利进行
19.
2.1工程结算条件工程结算条件详见表
20.2-1表
19.2-1工程结算条件序号结算条件1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竣工备案工程交付使用后,提供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余杭区城建档案馆进档最新要求整2理的竣工图及施工文件及光盘,套数不限在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被发包人确认后的30日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3整的竣工结算废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我司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30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4见,双方就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浚工结算资料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我司白费进行修正,并提交最终的竣工结算报告和最终的结算资料
19.
2.2工程结算流程图
19.2-1工程结算流程
19.
2.3工程结算要点
19.
2.
3.1结算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详见表
20.2-2,表
19.2-2工程结算资料序号结算资料说明工程项目结算资1对所有结券资料整理编号,形成目录,便于杳找,防止存在遗漏料目录工程项目投资立2项批文、施工许提供工程项目投资立项批文、施工许可证可证
(1)封面
(2)目录
(3)工程结算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范围、结算依据、材料价格和费率计取原则等
(4)工程项目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5)分项工程项目结算明细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或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计价表)3工程造价结算书
(6)设计变更项目结算明细表
(7)现场签证项目结算明细表
(8)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换算分析表
(9)新增项目(未列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
(10)材料价格表
(11)必要的相关计价表格包括总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及其附件、经确认的分包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提供原件并按签订时间顺序排列竣工图纸按《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匚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现行有关标准等档案规范整理,应如实反映竣工情况,并将施工过程中确以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记录、监4施工合同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方施工指令、签证、变更资料进行编号,把涉及图纸更改内容在图上标出(必须注明标注的内容引自的具体位置),加盖标准竣工图专用章,对沫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方施工指令、签证、变更等,其费用的增加,结算审核时不予调整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安装工程分专业整理装订,并在每页的右卜角按顺序编号,以便于竣工图设计变更标注内容的查找,对同•部位在不同时间的设计变更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变更设计审批发上要干『设计人员签字5设计变更并由设计单位加盖公章,经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业主加具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工程变更设计预算、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新增综合单价分析表、变更设计简图等应含有审批内容工程变序号结算资料说明更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办理按签证的里程、部位、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编出目录,并在每页的右下角按顺序编号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原因、内容、范困、筒图、工程量计算过程,经监理单位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业主加具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隐蔽的签证工程还应提供施工前后的对比相片(有参照物)现场签证按公司有关管6现场签证理办法办理对于需要计价的工程业务联系函、委托任务书等要办理筌证进一步核实;府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里协及的措施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签证确认没有经过业主确认的一律不得计算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格式、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澄清文件、地7招标文件质勘察报告和水文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补遗、招标答疑纪要等,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包括技术标(含施工方案)、商务标(含报价和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承诺书、投标8投标文件补充函等9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甲方供应材料证10由发包人和我司双方确认并加盖公章明凡在合同中未明确而在施工过程中确定价格的,将价格呈批审核单按时间顺序袋订整设备、材料价格呈11理成册,每张单须附有购销合同或其他价格确定凭证(如材料单价有效发票),每张批审核单单须发包人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方能作为结算计算依据按时间顺序装订整理成册,每张单须附有相关资料并注明相关资料在结算资料的哪一综合推价呈批审12部分哪一页,每张单须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经运营部审批的,还须提核单供审批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按时间先后整理,须经监理单位或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把涉及图纸更改内容在竣13施工图会审交底工图上标出(必须注明标注的内容引自的具体位置)记录或纪要分别按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在每页的右下角按顺序编号,并要有相关人员签名、监理通知、发包人相关单位加盖公章把涉及图纸更改内容在竣工图上标出(必须注明标注的内容引自14工指令、会议纪的具体位置),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监理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必须以最后实施要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地质勘察报告和15须有勘察单位加盖公章(若招标文件中已包含可不再重豆)水文资料开工报告、工程延16经监理单位、发包人批准并加盖公章期报告17竣工验收报告经我司、监理单位、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序号结算资料说明对应结算计价资料列项,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汇总表排列序号、工程结算书排列序号及详细工程量计算式排列序号三者顺序应•致详细工程量计算式上应注明图号、轴线位置(土建、安装专业适用)、构件名称;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公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匚程洽商记录、18工程量计算书监理通知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现场签证应注明签证单号,对项目内容一样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要求合并在一起计算,但必须反映出合并后的总数由哪些签证单的哪几笔数组成算表达式、小计和合计,小计和合计应注明它们的范围用计算机编制的工程量计算式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1)监理合同
(2)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
(3)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19其他结算资料
(4)隐蔽工程验收单(含桩基础隐蔽验收单)
(5)施工日记、会议纪要
(6)非常用标准图集
(7)意外情况、施工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像片及说明
19.
2.
3.2工程变更1)变更权发包人拥有批准变更的权限自合同生效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的任何时间内,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人的建议、我司的建议,及合同约定的变更范围,下达变更指令变更指令以书面形式发出
(2)变更定义由发包人批准并发出的U面变更指令,属于变更包括发包人直接下达的变更指令、或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令我司对自身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自费修正、调整和完善,不属于变更
(3)变更建议权我司可以随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变更建议,包括缩短工期,降低发包人的工程、施工、维护、营运的费用,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给发包人带来的长远利益和其它利益发包人接到此类建议后,应发出不采纳、采纳或补充进一步资料的书面通知
(4)变更范围依据招标文件,项目变更范围详见表2023表
19.2-3变更范围序号变更范围具体内容
(1)对生产工艺流程的调整,但未扩大或缩小初步设计批准的生产路线和规模、或未扩大或缩小合同约定的生产路线和规模
(2)对平面布置、竖面布设、局部使用功能的调整,但未扩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筑规模,未改变初步设计批准的使用功能或未扩大合同约定的建设规模,未改变合同约定的使用功能设计变更1
(3)对配套工程系统的工艺调整、使用功能调整范围
(4)对区域内基准控制点、基准标高和基准线的调整
(5)对设备、材料、部件的性能、规格和数量的调整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
(6)其它超出合同约定的设计事项
(7)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1)我司已按合同约定的程序,与相关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或已开始加工制造、供货、运输等,发包人通知选择另一家供货商采购变更2
(2)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范围
(3)发包人要求改变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地点和增加的附加试脸
(4)发包人要求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各品备件、专用工具、竣工后试验物资的采购数量
(1)根据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方法改变、设备、材料、部件、人工和工程量的增减
(2)发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试验、改变试验;地点施工变更
(3)新增加的施工障碍处理3范困
(4)发包人对竣工试验经验收或视为验收合格的项目,通知重新进行竣工试验
(5)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
(6)现场其它签证
(7)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我司接受了发包人的书面指示,以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方式加快设计、施工或其它任何部分发包人的的进度时,为实施该赶工指令需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对所增加的措施和资源提出4赶工指令估算,经发包人批准后,作为一项变更发包人未能批准此项变更的,我司有权按合同约定的相关阶段的进度计划执行因我司原因,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上述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相关约定,自费赶上;竣工日期延误时,按约定承担误期赔偿责任调减部分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日,请求曳工时仍不能复工,或因不可抗力持续而无法继续施工的,5工程双方可按合同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智停影响的部分工程6其他变更合同约定中除上述以外的变更
(5)变更程序发包人的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司,我司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报告项目变变更程序详见表
20.2-4表
19.2-4变更程序序号变更程序具体内容如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应包括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容、设备、材料、人力、机具、周转材料、消耗材料等资源消耗,以及相关接受发包人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估算相关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的百分比,应在专用条款约定此1变更通知中项变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长时,应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交与此项变更相关的进度计划的变更若未提交增加费用的估算及竣工日期延长,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格调整和竣工日期延长,发包人不再承担此项变更的任何费用及竣工日期延长的贡任如不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应包括不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理由包括不接受发包
(1)此变更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2人变更通知
(2)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特殊设备、材料、部件中的变更
(3)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工艺、技术
(4)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适用性
(5)对生产性能保证值、使用功能保证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等发包人在接到我司根据约定提交的书面建议报告后10日内对此项建议绐予审套,并发出批底、撤销、改变、提出进一步要求的书面通知在等待发包人同夏的时间内,不能停止或延误任何工作
(1)发包人接到我司提交的建议报告,对其理由、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经审查发包人的审批准后,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变更指令发包人在下达的变更指令中,未能确认承包人对此3杳和批准项变更提出的估兑和(或)竣工日期延长亦未提出异议的,自发包人接到此项书面建议报告后的第II日开始,视为提交的变更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已被发包人批准
(2)发包人对我司提交的不接受此项变更的理由进行审查后,发出继续执行、改变、提出进一步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我司予以执行
(1)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发出紧急性变更指令,指令我司立即执行此项变更接到此类指令后,立即执行发包人以口头形式发出紧急性变更指令的,须在48小时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此项变更,并送交我司项口负责人紧急性变更
(2)我司在紧急性变更指令执行完成后的10F1内,向发包人提交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4程序容,资源消耗和估兑因执行此项变更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可提出竣工日期延长要求,说明理由,并提交与此项变更相关的进度计划若未能在此项变更完成后的10H内提交实际消耗的估算、和(或)延长竣工日期的书面资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格调整和竣工日期延长,发包人不再承担此项变更的任何责任序号变更程序具体内容
(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的书面资料后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被批准的合理估算,和(或)给予竣工日期的合理延长发包人在接到我司此项书面报告后的10日内,未能批准承包人的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亦未说明理由的,自接到该报告的第11日后,视为提交的估算、和(或)竣工日期延长已被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对发包人批准的变更费用、浚工n期的延长存有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争议和裁决的程序解决
(6)变更价款确定变更价款按以下方法确定I)合同中已有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的,按合同中已有的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确定变更价款2)合同中无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的,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确定变更价款3)合同中无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亦无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变更价款
(7)对于调整变更部分,严格执行余杭区EPC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流程,无审批不变更1)申请审批资料申请审批初步设计变更函、初步设计批复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变更文本2)审批流程审批流程详见图2022变更申请—材料审查—*委托评估一联合审查征求公共意见邮寄及达申请人—进行内部审议—文件流转一材料修改完善图
19.2-2调整变更申请流程示意
19.
2.
3.3争议解决若结算时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详见表2025表
19.2-5争议解决办法序号争议解决分类具体内容争议解决程序若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事项,合同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一方,以书序号争议解决分类具体内容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项发生争议后,继续府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维续实施除非出现下列争议不应影响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2履约
(1)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
(2)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中请调解
(1)所需材料1)建设工程结券价款争议行政调解申请表2)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3)调解内容有关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建设标准、图集、照片等材料4)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还应当提交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5)其他与争议有关的材料3争议调解
(2)协调终止的的几种情况1)当事人要求终止调解或者调解期限届满未达成调解协议的2)当事人拒不参加调解或者中途退出调解的3)调解协议生效前当事人反悔的4)调解部门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具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5)不符合调解的其他情况
(3)不能申请调解的几种情况1)未按《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2)建设工程计价不执行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3)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4)经调解成功后再次申请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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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4其它要点其他结算要点详见表2026表
19.2Y其他结算要点序号结算约定具体内容1结算依据1)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与我序号结算约定具体内容司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发包人、审计部门在浚工哙收合格、我司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以及具备其它结算条件后及时按有关规定核实承包人递交的结尊报告及结第资料2)我司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结算,工程价款审计后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审查费用由我司支付,市件费用按余政办【2011】224号文件计取,根据发包人要求直接缴付财政或发包人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本工程价款最终以结算审计定案价为准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在合同结算评审时,仅对合同价格调整部分进行2合同总价结算审核,对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另行审核评审和审计部门有权对包干部分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进行调台未能提交质量保修责任书、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贲任书,发包人可不与3质量保修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将按合同条款暂时扣减的全部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时除外若我司未能按发包人通知修复4缺陷修复费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缺陷或委托发包人修复该缺陷的,修复缺陷的宓用,从余卜.的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中扣除发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5日内,将豺扣的缺陷贲任保修金余额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在接到我司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30日内,未能提出修未能答夏竣5改意见,也未予答更的,视为发包人认可了该竣工结算资料作为最终竣工结算资料发工结算报告包人应根据按合同相关的约定,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结清应付给我司的竣工结算的款项余额的,我司有权从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该款项的余额合同未约定发包人提交支付保函或支付保函不足以抵偿应向承包人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项时,发包人从我司提交最终结算资料后的第31日起,支付拖欠的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发包人未能结率支付相应利息6清竣工结算的2)发包人未能在约定的30日内对竣工结算资料提出修改意见和答旦,也未能向我司款项支付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的,应从提交该报告后的第31日起,支付拖欠的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发包人在我可提交最终竣工结算资料的90日内,仍未结清竣工结算款项的,承包人可依据相关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未能按时提匚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我司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2工结算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按时结清,发7报告及完整的包人要求交付工程时,我司应进行交付发包人未要求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承担保管、结算资料维护和保养的费用和责任,不包括已被发包人使用、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的任何部分8解除日期的我司收到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部分工作的通知后,立即与发包人应商定己发生的合同序号结算约定具体内容结算款项,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合同价格调整的款项、缺陷责任保修金暂扣的款项、索赔款项、本合同补充协议的款项,投合同约定的任何应增减的款项经双方协商•致的合同款项,作为解除日期的结算依据
(1)双方根据解除合同日期的结算资料,结清双方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颍此后,发包人将我司提交的履约保函返还,同时我司应将发包人根据款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
(2)如合同解除时仍有未被扣减完的预付款,发包人根据预付款抵扣的约定扣除,并在此后将约定提交的预付款保函返还给我司
(3)发包人尚有其它未能扣减完的应收款余额时,有权从我司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减,解除合同后的并在此后将履约保函返还给我司9结算4)发包人按上述约定扣减后,仍有未能收到的款项时或合同未能约定提交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时,仍有未能扣减应收款项的余额时,可扣留与应收款价值相当的我司的机具、设备、设施、周转材料等作为抵偿
(5)合同解除后,由发包人或由我司解除合同的结算及结算后的付款约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结算工作结清
(6)合同双方对解除合同或对解除日期的结算有争泌的,应采取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经友好协商仍存在争议、或有一方不接受友好协商时,根据争议和战决的约定解决10工程费用支付工程结算经政府部门评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98.5%,尾款
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额
(1)在解除合同的结算尚未结清之前,我司不会将机具、设备、设施、周转材料、措施11设备材料退场材料撤离现场和(或)拆除,除非得到发包人同意预留结算市定价的
1.5%转为质保金,具体退还办法由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每次退12质保金还款项时承包人须提供使用单位无质星问题书面凭证或已整改到位的书面凭证,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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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工程结算组织与配合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所发生费用进行核算的过程我司非常重视工程竣工结算,为保障工程结算顺利进行采取以下措施,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结算详见表2027表
19.2-7工程结算组织与配合序号保障分项具体措施严格遵守国家、结算前收集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结算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整理出适用于本1行业及地方相项目的款项,对项目部人员进行交底,做好结算准备关规定2满足业主相关组织会议,定期与业主就结算事宜进行沟通交流,明确业主要求,如所需要的的资序号保障分项具体措施结算要求料、业主结算部门对接、结算流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以便提前准备,一次移交,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竣工移交工作配备工程竣工结匏的专业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过程控制,避免在竣工结算时因结算人员对现场情况不了解而出现漏项、重第核算等情况在工程竣工结算前,结算的专业人员要收集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过程中一些有关工程费用调整的政策性计价文件等技术资料以上这些资料在我司项目管理中3熟悉结算资料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但从整个项目管理而占,项目部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确保资料的完整,同时应及时提供给结第编制部门或人员,确保这些资料在结算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熟悉图纸和掌握现场各项资料的前提下,结算人员要进一步研究合同领会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查看竣工1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核对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所有工程以此保证结算的条理性、准确性核对并计算施工图、工程变更及签证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最繁琐、占用时间最长的内容,也是结算双方争执分歧最大的地方核对过程不仅仅是计算确定工程实物量的过程,也是双方对图纸的理解、施工工艺及方案的熟悉、合同条款的理解、各4分析结算内容种费用取定的一个谈判过程工程竣工结算时对于变更、签证的手续完整性要进行核实对于隐蔽工程,要检查验收记录和验收签证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整.匚程量是否与竣工图一致对变更的工作量进行核实,即使是由顼目业主、施工方、监理三方都己签证的,也将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19.3工程移交组织与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和备案,各系统设备试运行后,组织移交自检,发现不足之处立即整改完善,达到移交标准后,向接受单位移交
19.
3.1移交条件工程竣工移交前应具备的条件,详见表
20.3-1表
19.3-1移交条件序号具体内容1竣工移交前,项目整体达到“交钥匙”水平项口交付前,项口完成浚工验收、备案,确保工程实施范围内工程质量合格、资料齐全结合设计图2纸,由建设单位对项目范围内各组团的建筑功能分区进行分类统计,明确建筑面积、高度、装饰做法及相关配套设施,落实施工单位编制《设备类操作手册》,并整理成《移交手册九3在移交前,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运抵现场的工程物资的保管、维护和保养移交前清除施工现场属于我司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4洁整齐5全过程BIM技术应用,竣「移交时实现LOD
500.交给使用方作为运营维护的依据
19.
3.2移交要点项目移交要点详见表
20.3-20表
19.3-2移交要点序号移交分项具体内容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各项验收、调试合格,如接收单位已明确的,则移交至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未明确的,我司自行做好相应物业管理直至移交,在接收单位未明确前,因消防i接受单位等验收对相关管理人员有要求的,由承我司负责,若工程尚有扫尾工程未完成或存在膨响交付使用的缺陷需要修复的,应当待扫尾工程完成并已将影响交付使用的缺陷问题修复完好通过且验,方可移交实体移交结合设让图纸、变更及移交手册进行,建设单位和接收单位就工程实体和设备操作进行移交,我司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实体移交中提出的合理整改问题,建设单位应落实施工单位整改
(1)我司保管的工程物资(含我司负责采购提供的工程物资并收到了采购进度款,及发包2实体移交人委托保管的工程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部分无偿移交给发包人
(2)在解除合同30F1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移交已完成的永久性工程及负责已运抵现场的工程物资(包括现场保管的、已经订货的、正在加工制造的、正在运输途中的、现场尚未交接的)在移交前,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运抵现场的工程物资的保管、维护和保养资料移交包含工程进工资料、移交手册电子版和纸质版,建设单位和接收单位对工程实体、资料核对无误后,签订项目移交书
(1)在解除合同30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揩发包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我司为本工程编制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其它文件移交给发包人在留有的资料文件中,销毁与发包3资料移交人提供的所有信息相关的数据及资料的备份
(2)移交相应实施阶段已经付款的并已完成的和尚待完成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操作维修手册、施工组织设计、质检资料、竣工资料等应发包人的要求,对已经完成但尚未付款的相关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按商定的价格付款后,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给发包人使用权移
(3)项目交付由杭州余杭航空航天小镇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交付仅移交使用权,产4交权归属余杭区
19.
3.3移交流程本项目竣工移交流程见图
20.3-1o图
19.3T移交流程示意
19.
3.4移交组织与配合本工程建设体量大,建设功能组团多,移交工作面广,工期紧张,质量要求高,移交标准高,移交难度大为保障移交工作顺利进行,采取的措施详见表
20.3-3表
19.3-3移交保障措施序号措施具体实施为务实高效地推进工程的移交工作,由我司牵头组织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1落实机构人员及使用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联络员
(1)以相同功能组团作为一个移交单元,设置区域负责人,配备协助人员,细化职责分工,定人定区实名管理2明确工作职贡
(2)我司组织各单位,积极做好工程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将各分包单位、内部部门应该准备的资料一一列表,明确分配,逐一销项,做到工程齐全、资料完善、问题找准、建议可行根据工作需要,在领导小组内部成立四个工作小组,并分工开展工作
(1)成立综合组,负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协调和会务组织工作;
(2)成立材料完善组牵头配合城建档案馆,负责组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开展工程相关3分组开展工作手续的补办和完善工作
(3)成立现场组牵头配合政府部门,负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移交等相关工作“
(4)成立应急攻坚组主要应对移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全力推进验收移序号措施具体实施交攻坚工作
(1)移交阶段每周组织两次项目内部沟通会议,汇报当前移交工作进度,分析遇到的问题,组织讨论,得出解决措施4组织会议
(2)阶段性与业主沟通交流,将汇总整理好的疑问反馈给业主,同时明确业主的要求,规划下一阶段的移交工作
19.
3.5保修服务我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项目竣工备案之日是承包人保修责任开始的口期在保修期间,我单位将按照《工程质量保修贡任书》进行保修工作,以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作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业主和用户的利益
19.
3.
5.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详见表
20.3-4表
19.3-4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序号保修分项内容1保修范围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约定的其它项2保修内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9.
3.
5.2质量保修责任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要求,我司承担的保修责任见表
20.3-5表
19.3-5质量保修贡任序号质量保修贡任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我司接到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后,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派人到现场进1行维修2若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我司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我司承担保修员任,若工程质显给发包人和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承担3赔偿费任在国家规定的JL程合理使用期限内,确保地基基础_£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我司原因致使工程在合4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我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指定专门的维修负责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将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5地址、传真等信息报发包人和物业管理公司记录,该工程维修负责人代表我司全权处理现场维修工作6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的时间序号质量保修费任
(1)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12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2)其他一般情况,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48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3)对于一时无法彻底修复的大修问题,承包人应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明确维修方案及维修期限,报发包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次日起实施准时参加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召开的维保工作协调会,对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当场确定解决方案,承包人对其派出与会人员的签字确认负全部责任,执行会议决定
19.
3.
5.3保修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木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详见表
20.3-6表
19.3-6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表序号质量保修内容保修期限1地基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8年4装修工程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2年6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7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2年8消防工程2年9人防工程2年10智能化、市政、排水、景观工程11绿化工程养护2年12外墙装饰面(含面砖、仿石漆、涂料等)2年13其他未明确的工程及设备设施2年
(1)用于本工程的设备设施,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2年的,以厂家质保期为准14
(2)对于保修期外的未移交房屋,无论何时移交,承包人应承担一次免费维修序号试验要点具体内容时间,作为该单项工程竣工试验聆收的日期和时间
(3)工程的竣工试验日期和时间按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和时间,作为整个工程竣工试验验收的日期和时间在某项竣工试验开始36小时前,向发包人和(或)监理人发出通知,包括试验的项目、内容、地点和验收时间发包人和(或)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以E面形式作出回复,试验合格后,双方应在试验记录及验收表格上筌字发包人和(或)监理4试验通知人在验收合格的24小时后,不在试验记录和验收表格上签字,视为发包人和(或)监理人已经认可此项验收,可进行隐蔽和(或)紧后作业验收不合格的,在发包人和(或)监理人指定的时间内修正,并通知发包人和(或)监理人重新验收
(1)因我司原因使某项、某单项工程落后于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的,按合同约定自费采取措施,赶上竣工试验进度计划
(2)因我司原因造成竣工试验延误,致使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延误时,根据误期损害赔偿的约定,承担误期赔偿责任5试验延误3)某项竣工试验,且在收到试验领导机构发出的通知后的10H内我司仍未进行该项竣工试验时,造成竣工日期延误时,由我司承担误期赔偿责任
(4)发包人未能根据合同约定限行其义务,导致竣工试验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因此发生的合理皆用,竣「试验进度计划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我司进行竣工试验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竣工试验进度计划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6垂新试验
(2)因我司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该项竣工试验允许再进行,但再进行最多为两次
(1)协商解决双方对竣工试验结果有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委托鉴定机构双方经协商,对竣工试验结果仍有争议的,共同委托一个具有相应7试验争议费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如双方对检测机构的鉴定结果有争议,依据合同中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专项验收组织与配合
19.
1.
4.1专项验收条件各专项工程完成后,我司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其他参建方及政府专项验收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组织与配合依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验收规范、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验收内容主要有规划核实,防雷验收,用地复核验收监督检查,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防工程验收或者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节能验收,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城市球化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地名使用及地名标志设置验收,噪声、固体废物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受电工程竣工检验,供电设施验收,卫生竣工验收,水保竣工验收,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停车场(库)竣工征求意见等各专项验收组织与配合工作详见表
20.1-7表
19.1-7专项验收组织与配合序号专项验收组织与配合
(1)保证防市装置验收的前提条件,如完成防雷工程施工内容,提供完整、真实的防雷验收文件・1防雷装置验收
(2)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方进行防雷验收,如提供会议场所,验收现场引导解答等
(3)若验收不合格,负责整改完善,重新申请验收.
(1)保证现场满足环境保护险收的前提条件,如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完成、按规定进行环境监测措施2环境保护验收
(2)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方进行环保验收,参与验收会议
(3)若验收不合格,负责整改完善,重新申请验收.
(1)保证现场满足绿化验收的前提条件,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2)提供完整、其实的验收资料,如绿化植物的进场记录,施工记录,养护记录,图片3绿化验收备案记录
(3)组织现场查验
(3)若验收不合格,负责整改完善,重新申请验收4卫生验收严格按相关卫生条例建设工程,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卫生险收交通安全设施5完成工程交通道路工程,是现场具备验收的前提条件竣工验收
(1)完成人防工作程作业内容6人防验收
(2)提供完整、真实的人防验收资料
(3)配合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1)使现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扑救面、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水源、消防供电和消防设施等符合有关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7消防验收
(2)验收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检测合格,并保证其独立运行
(3)提供完整、真实的消防验收资料
(4)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现场检查时组织引导8水土保持设施
(1)完成水土保持设施施工内容序号专项验收组织与配合
(2)保证水土保持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验收
(3)提交完整真实的规划验收资料
(4)配合现场检查
(5)若有验收不合格事项负责按《验收整改意见书》整改
(1)严格按照施工图和国家、地方法规完成全部规划许可内容
(2)施工用房、围墙以及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物,施工场地清理完毕9规划验收
(3)提交完整真实的规划验收资料
(4)配合现场检查5)若有验收不合格事项负责按《验收整改意见书》整改10档案验收整理提交完成档案验收资料
19.
1.
4.3专项验收要点(I)防雷装置专项验收依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在杭州市气象局防雷办监督下进行防雷竣联合验收防雷设施验收要点详见表
20.1-8表
19.1-8防雷设施验收要点序号脸收要点具体内容1)防宙有关工程内容施工完成2)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讥1验收条件3)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4)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主要对项目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重复接地等项目进行验收,并对竣工资料、检测结果及流程进行监督和抽查2验收内容
(1)申请材料的合法性
(2)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3)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按照核准的施工图施工完成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结论防宙装置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办结有关验收手续,出具《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讥防雷装置3验收时限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沆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验收1)工程防宙装置自检合格2)提交延后资料及防击施工图纸4验收流程(3提交《防宙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h4)防雷装置验收5)若不合格,整改中.新验收;若合格,取得《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完成防雷装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置专项验收5验收单位杭州市气象局1)《防雷装一置竣工验收申请书讥
(2)《防宙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讥
(3)防击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4)由省气象主管机构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防击装置检测报6验收资料
(5)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6)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
(2)环境保护工程专项验收依据现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专项验收,详见表
20.1-9表
19.1-9环境保护工程专项验收要点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
(1)项目竣工1验收条件
(2)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按要求建设完成
(3)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2验收内容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3验收时限受理后io个工作n
(1)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向环保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n
(2)提交环保验收资料4验收流程
(3)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4)召开验收会议,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脸收监测单位等参与
(5)若不合格,整改后重新验收若合格,完成环保验收5验收单位杭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处
(1)预约提供6验收资料1)申请报告(请对照环保批复,注明项目的完成情况)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3)市政排水许可证或者提供污水纳管证明(由杭州市政府城管办颁发)
(2)项目验收审批进件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申请表)2)排水接管许可证(申请表、竣工图、处理工艺的排水设计专篇资料(加盖业主、建设、设计单位公章)、污水排水接驳管道施工方案)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需监测的项目),并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设计资质、安装合同材料4)施工图审核意见5)平图(竣工蓝图)6)室外排水工程图(竣工蓝图)7)市政排水许可证(由杭州市政府城管办颁发)8)“三同时”监察意见书
(3)绿化专项验收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备案移交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本工程绿化工程验收要点详见表
20.1-10表
19.1-10绿化专项验收要点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I)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2)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园林绿化工程竣工报告
(4)设计(勘察)单位对设计(勘察)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勘察)单位参加签署1验收条件的更改原设计(勘察)的资料进行/检查,提出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留:进行检查并核定质量等级,提出绿化工程评估报告
(6)已按规定在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且市园林质安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内业资料部分1)查看工程资料,检查各绿化植物的进场记录,施工记录,养护记录,图片备案记录2)查看绿化施工完成后的后续交接安排、养护注意事项的交底资料
(2)现场查验2验收内容1)对照图纸设计,查看所种植的景观和绿化植物的种类、规格、种植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查验施肥状况、肥料品种、肥料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查看后续养护责任标志3验收时限验收时间未明确规定,但在园林绿化工程浚工脸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向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申请备案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2)勘察、设计单位认可3)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核定质量等皴,提出园林绿化工程评估报告4验收流程
(4)办理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
(5)建设单位制定竣工验收方案,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管护单位等进行竣工险收,同时按有关规定接受市园林质安监站的质量安全监督
(6)若不合格,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若合格,完成球化验收5验收单位杭州市园文局绿化处
(1)申请报告
(2)建设项口规划勘设红线图复印件
(3)建筑项目有关计划文件
(4)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图、扩初设计图及批复各
(5)市园文局对该项目绿化指标的审批意见6验收资料
(6)绿地面积明细表、苗木明细表各
(7)有资质测绘单位对竣工绿化的测绘成果(实测图、测绘成果及电子文档)
(8)反映绿地状况的照片若干
(9)绿化施工单位及测绘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0)其他资料
(4)卫生专项验收项目卫生专项验收要点详见表
20.1-11°表
19.1-11卫生专项验收要点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1验收单位杭州市卫生局
(1)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竣工2验收条件
(2)取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意见书
(1)水质监测3验收内容
(2)空气监测
(3)给水系统材料设备及安装位置等4验收时限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现场检查合格后3个工作日
(1)在具备卫生验收条件后,申请卫生脸收5验收流程
(2)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方,在验收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检位和资料各验
(3)不合格,整改,重新申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1)申请报告6验收资料
(2)施工图审核意见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
(3)相关监测、检验报告(进水管卫生许可证,国家或省相关部门材质检测合格证、水箱材侦检测报告和卫生许可证、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排水合格证)
(5)交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法航空大学内部道路初步设计主要有四条,分别是东西向两条(横一路、横二路),南北向两条(纵一路、纵二路),道路红线宽均为16米配备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并遵守“三同时”规定,保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新建的主体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杭州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规定,本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要点详见表
20.1-12o表
19.1-12交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要点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1验收单位杭州市交警支队2验收条件交通安全实施完工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一般包括交通安全设施与智能交通设施
(1)•般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墩、警示桩、黄闪警示灯、缓冲减速带等道路配套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3验收内容
(2)智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电视监控、交通诱导屏、停车诱导屏、测速仪、交通流量采集、道路治安卜口等监控道路交通流情况、合理组织交通流、快速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的科技设施4验收时限受理后7个工作日
(1)公安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验收流程
(3)审查公安机关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当场制作同意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当场制作否定意见书
(4)告知结果及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结果或者邮寄送达
(1)申请组织交通安全验收的报告
(2)停车场(库)平面图(若设置立体停车库,应提供立体停车库的平面及立面图
(3)停车场(库)交通组织图
(4)《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及专用停车场(库)设计方案许可书讥6验收资料
(5)《公用及专用停车场(库)竣工验收审核申报表(档案)》(需申报单位在窗口准确填写、并盖章)
(6)反光膜、标线柒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确认报告
(7)停车场(库)交通设施的施工单位劝其设置.设施的产品规格、数量、型号、生产商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的确认报告,以及对使用年限和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测报告
(8)计划、方案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批复、交通影响分析文本及交评批复
(9)总平图(竣工蓝图)、停车库平面图(谡工蓝图,
(10)建筑工程交通设计施工审核意见
(11)填写建筑工程停车设施验收报告
(12)交通设施布置平面图
(6)人防验收本工程防空地下室为平战结合、附建式的人防地下室工程,战时共划分为12个防护单元和一个人防电站,为12个二等人员掩蔽所人员掩蔽所面积不大于2000户二等人员掩蔽部单元有两个人防出入口,汽车坡道为主要人防出入口为室外独立出入口,防护单元设有独立的进、排风系统应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2472()01,实建人防面积共为24800nf依据招标文件和《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本工程需要进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详见表
20.1-13表
19.1-13人防验收要求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1验收单位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2)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提交竣工报告、质员检查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2验收条件
(3)有完整的工程项FI建设全过程档案资料
(4)施工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5)规划部门出具了许可文件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了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整改的质册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睑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3验收内容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4验收时限验收部门受理后7个工作日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2)提交验收资料5验收流程
(3)现场验收
(4)若有现场问题整改回夏,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5)验收合格,取得人防验收合格证明
(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审核意见
(3)民用建筑缴纳防空地下室建设费核定单
(4)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会议纪要6骁收资料5)结建人防工程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6)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
(7)人防防护设备合格证
(8)工程定位资料
(9)结建人防工程竣工图
(7)消防验收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需进行消防竣工验收,详见表
20.1-14表
19.1-14消防验收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1验收单位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1)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扑救面、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水源、消防供电和消防设施等符合有关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2)验收部分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疏散设施,且与其它区域之间设有完整的防火、防烟分隔2验收条件措施
(3)验收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检测合格,并保证其独立运行,其它区域的施工等不影响局部验收部分各类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规定,本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3验收内容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4验收时限验收部门受理后7个工作日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各参建方对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
(2)提交消防验收申请报告5验收流程
(3)提交完整、真实的消防验收资料
(4)现场消防检查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
(5)若有问题,按出具的消防验收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1)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3)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4)监理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质量监理报告”
(5)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饰匚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6)消防设计专篇、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7)各类检脸、检测报告、证书等(建筑消防设计检测报告、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6验收资料告、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8)防火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员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10)竣工图建筑、水、电、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
(1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12)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
(8)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本工程场内及周边水系丰富,地下存在溶洞,设计施工时采取相应措施和配备相应设施保证水土不流失,竣工验收时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水土保持验收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现场查看、资料查阅、验收会议项目上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要点详见表
20.1-15表
19.1-15±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要点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1验收单位水利部门.
(1)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完备
(2)水土保持监测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3)水土保持监理资料齐全,成果可靠2验收条件
(4)水土保持设施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成,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5)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
(6)重要防护对象不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危害隐患3验收内容
(1)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
(2)水土保持设施质量
(3)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4)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4验收时限受理后7个工作口
(1)申请验收
(2)验收组查看现场
(3)验收组查阅资料5验收流程
(4)验收组召开验收会议5)得出验收结果,若有问题,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6)完成水土保持脍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
(1)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2)主体工程设计相关资料
(3)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资料
(4)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其批复文件6验收资料
(5)水上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审查、市定)意见
(6)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
(7)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及原始资料
(8)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及原始资料
(9)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9)规划验收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竣工验收前需接受杭州市规划局核实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验收检查,详见表
20.1-16^
19.1-16规划验收要点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1验收单位杭州市规划局
(1)工程建(构)筑物的定位、标高;平面布置、用地范围、建筑层数、建筑层高;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出入口设置功能、规模、建筑面积、分类建筑用途及建筑面积、容积率.立面造型、色彩及玻璃幕墙相关指标等严格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施工2)工程局部合理调整,经过规划部门确认,属于下列情形之;可规划核实合格2验收条件1)建筑内部增加或减少隔墙2)建筑内部房间尺寸变化3)经消防部门同意的建筑内部增设或减减楼梯、消防疏散通道、电梯、自动扶梯等4)单一性侦建筑内部功能用房位置调整、楼梯间、电梯间等设备设置要求空间加大或减少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5)不影响建筑整体立面效果的前提下,建筑门窗移位、增减,建筑外轮廓尺寸、阳台造型局部调整
(1)本工程的建(构)筑物的定位、标高等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情况2)本工程的平面布置、用地范围、建筑层数、建筑层高、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出入口设置等总平面布局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情况
(3)本工程的功能、规模、建筑面积、分类建筑用途及建筑面积、容积率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3验收内容
(4)本工程的立面造型、色彩及玻璃幕墙相关指标等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5)规划许可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6)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的拆除情况,应当清理的施工场地的清理情况
(7)其他核实情况4验收时限杭州市规划局应当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工作1)申请验收2)验收组查看现场5验收流程
(3)验收组查阅资料
(4)得出验收结果,若有问题,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5)完成规划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
(1)填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讥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第印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附图需盖有灰线检验、±0检脸合格专用章)(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图(原件,盖竣工章,设计更改单)
(5)有效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包括附图)(复印件1份)
(6)如有违法建设情况的,须提交杭州市行政执法局违章处理的有效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验收资料罚款收据),补发的许可证及竣工测绘图
(7)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跟踪表或盖有规划分局公章的批后跟踪意见书8)灰线检验图复印件
(9)堪设、建筑及征地拆迁范围线图纸复印件
(10)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质检(可以不报)、消防验收表
(11)有相应测绘等级的勘测部位部门出具的竣工测绘成果(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绘)
(10)档案验收本项目档案验收要点详见表
20.1-17表
19.1-17档案验收序号验收要点具体内容1验收单位杭州市城建档案馆
(1)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
(2)项目经试运行试运行考核各项指标已达到设计能力
(3)工程档案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如下工作2验收条件1)工程全过程档案已收集齐全并规范整理2))编制案卷目录和工程简介3)配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工作间、阅览室和适宜的库房、必要的设施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2)工程施工阶段文件3验收内容
(3)竣工图
(4)监理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4验收时限5个工作日
(1)提交资料
(2)资料验收5验收流程
(3)完善整改
(4)整理归档
19.
1.5竣工验收组织及配合
19.
1.
5.1竣工验收流程
(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流程图
19.1-2组织竣工验收流程示意
(2)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办理流程本工程联合竣工验收中政府相关部门业务办理流程详见图
20.1-3申报受理一>验收审察一►复核反馈一►成果发放一►资料归档图
19.1-3政府联合竣工验收办理流程示意政府联合竣工验收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表
20.1-18表
19.1-18政府联合竣工验收具体办理流程序号办理流程保障措施
(1)申请阶段建设单位统•通过审批系统提交《建设工程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申请表》及其相关附件,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书面承诺书原则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均为电子文件相关专项验收部门要求校核材料原件,由建设单位在材料初审阶段,提供给各相关专项验收部门申请材料中为“联合竣工验收”所包含的各专项验收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实行容缺受理“
(2)预审阶段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收到申请后,应于当日将申请材料及检测成果推送至各专项验收部门申报受理环1《系统短信通知)各专项验收部门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对申请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初步节预审,并将结果上传系统弁反馈窗U其中国土部门及房管部门还应同步完成土地及房屋测绘成果的备案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上传系统并反馈窗口
(3)受理阶段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收到建设单位申请后第4日,应汇总各专项验收部门预审意见(含土地及房屋测绘成果备案审核意见)申请材料齐全的(含土地及房屋测绘成果备案审核通过的〉,在系统中正式予以受理,即时将受理信息告知建设单位(系统短信通知)和各专项验收部门(系统短信通知)申请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含土地及房屋测绘成果备案审核未通过的),由窗口向建设单位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并对申报项目予以退件各专项验收部门收到市行政审批中心的窗口正式受理通知后即进行审查,于8日内(包括现场核验时间)出具验收意见原则上,各专项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验,确需现场核睑的,由各专项验收部门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现场核验具体时间各专项验收部门收到窗口正式受理通知后即进行审查,于8FI内(包括现场核验时间)出具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分为通过、施整改、不通过三类
(1)验收通过经专项验收部门审查,项目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专项验收部门出具“通验收审查环过”意见并上传系统、反馈窗口,同步上传验收合格法律文书2节
(2)需整改项目相关专项验收部门认为该项目需进行整改、R整改完成后不影响其他部门出具验收意见的,由相关专项验收部门出具“需整改”的意见,并上传系统、反馈窗口,同步出具相关整改内容及要求
(3)不通过项目经专项验收部门审查,项目不符合相应的验收标准,或项目需重大整改,且整改后将影响其他验收部门出具验收意见的,专项验收部门出具“不通过”意见,并上传系统、反馈窗口,同步出具“不通过”的理由正式受理后第9日,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应汇总各专项验收部门意见且核反馈环
(1)专项验收部门全部出具“通过”意见的,《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综合意见》为3节“通过”窗口应于当日将《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综合意见》上传系统,并发送各专项验收部门和竣工验收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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