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项目部从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规定编制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项目部负责本工程施工区域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监督管理
4、项目部负责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二)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三)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四)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县、乡、镇,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6、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作为安全报监的附件材料报工程所在地负责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备案
7、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依据审核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活动,安全员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巡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技术交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文件的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特殊要求制定
三、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应涉及与安全技术措施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对危险岗位应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性
四、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告知作业人员所采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导其正确使用和操作
五、特殊工种作业应对具体的技术细节及日常稳定状态的巡视、观察等提出要求
六、安全技术交底应涉及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基坑支护与降水作业、机电设备作业、季节性施工作业、基坑及临边防护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临时用电等
七、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三级交底制度
(1)公司总工向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交底,
(2)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3)班组长向一线作业人员交底。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