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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安全员及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所有人员
二、职责
1、项目部每月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考评,报主管经理审批,年终兑现分成
2、安全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100元以下的经济奖罚,200元至500元(含500元)由主管经理实施处罚,500元以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一般责任追究由项目经理部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凡在建工程项目,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被上级和有关部门处罚的,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处以500-1000兀的罚款
2、凡被公司(包括业主)通报批评,责令暂缓施工,评定不合格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对主要责任人处罚2000元
3、凡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责任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对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3000元经济处罚发生重伤事故的,每重伤一人,对事故责任部门处罚4000元发生轻伤事故的,每轻伤一人,对事故责任部门处罚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按行政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按《公司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安全技术措施方面存在问题而影响安全施工时,对项目部有关部门按以下条款给予经济处罚1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有措施无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的施工项目,罚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200元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交底手续混乱,罚项目经理部有关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50元3凡不及时上报项目安全部各种安全管理资料报表等,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5、在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负责人每人罚款50元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未系帽带以及制做安全帽的2进入施工现场、加工区、施工区等处工作,穿高跟鞋、凉鞋、拖鞋、赤脚、赤背的3操作转传动机械设备不戴工作帽或未将长发束于工作帽内的4从事有触电危险的作业人员未穿绝缘鞋,未戴绝缘手套、使用不绝缘的工具或擅自操作的5在易燃、易爆区作业,违反规定动火、吸烟的6其它作业环境下,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而不正确佩戴的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1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换岗、转岗、季节返岗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作业2指派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3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4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未落实就安排上岗作业的5各种设备安装调试时,未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制定专人监护的6从事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作业时,未对工人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7发放不合格的防护用品、用具的8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隐患或伤亡事故的
8、在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各类隐患未在限期内整改,每发现一项罚责任人50元
9、对各类安全罚款由罚款部门作为安全奖励基金使用,严禁挪作它用
10、对事故、安全整改、安全措施及违章违纪的罚款,由项目安全部开出罚款通知单,一式四份,发送被罚人、被罚人在项目财务部、安全部存挡一份项目财务部接到罚款通知单后负责收款并在一个月内交公司财务部,项目安全部定期审核罚款到位情况
11、项目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基金来源1项目部以每人每年20元的数额给项目安全部作为安全奖励基金;2各类安全罚款
12、安全奖励资金的使用1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达标,且在项目工程的实施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待项目竣工后给予适当奖励2安全目标经考核达到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确定要求的3项目经理部专、兼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中工作业绩突出者4项目经理部的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在发现和防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中有重大贡献者,上报公司给予重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经济处罚外,还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应急救援制度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尽快恢复道路旅客运输正常秩序,依据《安全生产法》、《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点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及时报告减少损失原则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生事故的车辆司乘人员,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公司安全部及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采取一切应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减小社会影响、尽快恢复运输生产
1、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原则在公司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联动协作,保证信息畅通,安全、高效、妥善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逐级负责原则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主管领导要亲自指挥,指派现场负责人员,明确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等原因而影响事故处理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三、指挥组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交通事故应急保障工作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事故应对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
(二)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及预案演练,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相关地区现场指导和协调施救中有关保障工作
四、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发生事故后,主管领导要安排并带领有关人员务必在1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同时将事故概况及初步判明的原因汇报给公司领导;不能判明原因时,应立即将事故现场如实汇报
2、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事件、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车辆和人员
(2)伤亡人数、性别、年龄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3、救护和医疗事故发生后按照相对应的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置进行支援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现场存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及人生安全的物品时,对进入现场有关人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放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用品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请求,及时组织、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报警后要对报警电话进行记录,同时对具体情况要问清楚,马上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各分管领导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后,要尽快赶往事发地,同时按分工开展工作,从有关领导下达指令到准备工作就绪,到事故车辆出发必须在30分钟之内完成现场指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现场后先救人,再救货物、行李、车辆,统一指挥,紧张有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现场作业要注意安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坚决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要安排专人注意过往车辆及群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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