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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要求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我市试点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依托梅山灌区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以及白马灌区、振宏水库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做好耕地保护和防汛抗旱工作,提升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发展理念,坚持多目标统筹、多部门协作、多要素聚集、多措施配合,将水利工程建设与耕地资源开发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实现三大目标,一是解决辖区内现有耕地自流灌溉问题;二是通过实施耕地开发、耕地恢复项目,增加耕地数量;三是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实施旱改水项目,提高现有耕地质量
(一)到2025年底,通过试点探索,全市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开发、恢复一批旱地和水田其中新化县摸清梅山灌区工程覆盖范围内可开发耕
四、工作要求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工作机制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作机制的作用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地、可恢复耕地和可提质改造耕地底数,制订规划方案逐年推进实施,2025年实施2个试点项目;涟源市、双峰县结合小水利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发、恢复一批耕地,并开展耕地与林地、园地置换试点同时,2025年全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6.5万亩;按照“市统筹、县主体、村镇落实”的原则,建成一支稳定、专业的农业农村水利设施管护队伍
(二)到2026年底,进一步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一批耕地开发、耕地恢复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
(三)到2029年,推进梅山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耕地保护协同融合、相得益彰,实现全市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原有灌溉设施,改善现有耕地灌溉条件梅山灌区工程建成后可解决新化县65万亩耕地灌溉问题为改善山区坡耕地水源保障条件,加大原山塘水坝及排灌渠的整修力度,强化农业农村水利设施管护队伍建设,提高管护人员素质,明确管护责任,保障经费投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零散水利基础设施自行整修,经县级水利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奖补(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国家储备粮源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充分统筹防汛与抗旱要求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优先将大中型水利灌区覆盖范围内条件较好的耕地以及周边适宜垦造的优质后备资源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小田改大田、散田变整田、旱地变水田,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现代化良田2025年至2029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57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结合梅山灌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大新增耕地开发力度深入开展资源调查评价,摸清梅山灌区工程覆盖区域可新增耕地、可恢复耕地、可提质改造耕地的潜力,包括不稳定利用耕地、可恢复林果园、坑塘等,以及水资源分布情况(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结合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旱地逐步改造成水田,提高原有耕地质量等级结合梅山灌区工程、衡邵娄干旱走廊北部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积极推动将有条件的旱地改造成水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推动耕地保护成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选址的重要参考因素今后新开工建设的水利工程,应将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恢复、现有耕地提质改造、耕地质量提升作为水利工程选址论证的重要因素,把水利工程建设与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有机结合起来(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同时,因地制宜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试点推进耕地山上换山下工作,构建“山顶林戴帽、山中果缠腰、山下吨粮田”的农业生产格局,实现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布局优化的目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夯实工作基础,统筹推进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基础数据调查评价,从主要河流防洪工程建设、水库灌区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山洪地质灾害等方面全面摸清防汛抗旱工程基础,建立全市“汛旱风险区划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全面整合各相关部门基础数据,推进跨部门信息数据共建共享共用,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综合管理能力耕地置换要充分统筹防汛与抗旱要求,严禁在耕地设防标准以下洪水淹没风险区内改造和置换耕地,充分考虑将河道滩地内不稳定利用耕地逐步调出,将灌区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林地垦造为耕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做好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推动丘陵山区有序恢复耕地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做到近剥近用、即剥即用、尽剥尽用,真正将优质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增耕地或低效耕地改造,有效提升耕地质量(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要根据耕地流失和种植情况,统筹推进耕地恢复,抓好摞荒耕地治理,实现辖区内年度耕地“进大于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蒋天海担任总召集人,分管水利、农业的副市长伍鹄、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市长向乾勇担任副召集人,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市委改革办加强指导和评估,成员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稳步推进
(二)坚持以点带面各县市区因地制宜选取1-2个方面探索协同实施任务,新化县、双峰县、涟源市为我市改革试点重点县市新化县主要聚焦梅山灌区水利工程建设,根据水源条件加大耕地开发、恢复力度;双峰县、涟源市主要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耕地开发、恢复与耕地山上换山下工作;娄星区、冷水江市要结合振宏水库等小水利建设推进耕地恢复各县市区要结合水资源配置情况,推动旱地逐步改造成水田,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提高原有耕地质量等级,建立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部门协作自然资源部门统筹负责耕地开发、耕地恢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大中型水利灌区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布局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种植和经营水利部门负责维修原有年久失修的灌溉设施,并在规划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时,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新立项的水利设施工程要分析研究占用耕地、补充耕地、新增耕地情况,将水利项目建设新增耕地和提升灌溉面积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效益指标林业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明确林地管理边界,加强林地管理,推动林地耕地置换财政部门要会同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强资金整合投入,统筹有关涉农资金用于协同推进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交通运输部门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实施,做好与其他专项规划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做好政策传导实施,全力支持汛旱并防与耕地开发利用工作
(四)坚持因地制宜工作推进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地理、农业生产条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种植作物生长周期、市场状况等情况,结合耕地开发、恢复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科学制定计划,合理把握节奏,稳妥推进
(五)切实维护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土地权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留出一定过渡期,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等强制复耕行为,着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安宁附件
1.重点任务市级责任分工
2.娄底市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审议稿)重点任务市级责任分工序号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建立市级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市委改革办、市资规局年月120253市资规局、市水利局开展新增耕地资源潜力调查年月220259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建立全市“汛旱风险区划图”市水利局、相关市直单位年月3202512依托水利工程实施耕地开发项目市资规局、市水利局持续4结合新增耕地需求推动重大水利市水利局、市资规局持续5工程建设推动丘陵山区有序恢复耕地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持续6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耕地数量市农业农村局持续7增加、质量提升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市资规局、相关市直单位持续8做好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占用耕地市水利局、市资规局持续9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开展耕地“山上”换“山下”试点市资规局、市林业局年月10202512实施市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市资规局持续11编制和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市林业局持续12编制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市水利局持续13编制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市农业农村局持续14谋划部署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重市发展和改革委持续15大工程项目配合主管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整合市财政局年月16202612县市区涉农资金用于协同推进建立稳定、专业的农业农村水利设市水利局年月17202512施管护队伍娄底市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审议稿)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市级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改革落实工作机制
一、主要职责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解决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构建协同推进机制的政策建议;协同推进耕地保护、林地保护利用、河湖水域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林地保护、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科学安排;协同开展资源调查评价,动态管理可新增耕地、可提质改造耕地、可置换低效林地资源潜力,完善娄底市耕地保护和林地保护“一张图”,推进资源数据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协同谋划、部署和实施汛旱并防、耕地保护等重大工程项目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工作机制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蒋天海担任总召集人,分管水利、农业的副市长伍鹄、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市长向乾勇担任副召集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娄星区人民政府、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涟源市人民政府、双峰县人民政府、新化县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工作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重新发文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工作开展,跟踪工作落实,提出工作建议工作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工作机制办公室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定期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成果随时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工作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由工作机制牵头单位按程序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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