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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教案授课标题项目四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授课班级多媒体教室授课地点授课日期年月曰第周授课时数
21.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教学内容教学设计
3.普通合伙企业教学方式实施教学做一体化教学
1.全面掌握普通合伙企业设立、运营及变更的法律规定;知识目标
2.理解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管理和事务执行的规则;
3.熟悉入伙和退伙的相关法律程序和后果教学目标
1.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处理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法律事能力目标务;
2.具备分析和解决普通合伙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和诚信意识,强化契约精神
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和事务执行规则;教学重点
2.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和入伙退伙的规定教学重点、难点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入伙退伙对合伙教学难点企业债务的影响课后作业完成章后同步训练教学反思备注案例引导甲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从事服装批发业务甲委托乙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约定乙从事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上的业务,必须经过甲的批准其后,乙在经营过程中与丙谈妥一单生意,标的额为14万元乙准备向甲请示,但当时甲正在国外考察,无法取得联系为了促成该笔业务,乙便与丙签订了合同【思考】此合同是否对A企业发生效力?一体化教学任务二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简称《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合伙企业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即《合伙企业法》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下列基本原则
(1)协商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4)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5)依法纳税原则
三、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课堂讨论甲、乙、丙三人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部分内容如下
(1)甲的出资为现金1000元和劳务作价5万元;
(2)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
(3)丙的出资为作价8万元的房屋一栋,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丙保留对该房屋的处分权;
(4)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1年时再协商确定分析该协议的上述四项内容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6.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些出资构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企业以其名义取得的收益作为合伙企业获得的财产,当然归属于合伙企业,成为合伙财产的一部分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等
7.合伙企业财产的特征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两方面的特征
8.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由于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将会影响到合伙企业以及各合伙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作了以下限制性规定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伙人以外的人成为合伙人须修改合伙协议,未修改合伙协议的,不应视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此外,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可能导致该财产份额依法发生权利转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有以下两种形式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4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5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6全体合伙人均有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五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
1.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一般来讲,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如果原合伙人愿意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新合伙人入伙,或者新合伙人愿意以较为不利的条件入伙,也可以在入伙协议中另行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自愿退伙;二是法定退伙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自愿退伙可以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具体见表4-1表4-1自愿退伙项目内容前提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协议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退伙情形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退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0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法定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两类,具体见表4-2表4-2法定退伙项目内容提示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提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1【提示】
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2
①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
③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当然退伙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而丧失该资格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退伙
④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制执行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提示】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1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除名【提示2】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0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合伙企业法》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布置作业完成章后同步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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