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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经济法基础教案授课标题项目五
(二)合同的效力与履行授课班级多媒体教室授课地点授课日期年月曰第周授课时数2合同的生效要件与效力待定合同;
1..合同履行的规则(全面履行、第三人履行);2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抗辩权的类型与行使条件
3.教学方式分组辩论、案例研讨、角色扮演掌握合同生效与效力待定的情形;
1.知识目标熟悉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2.能判断合同效力状态;
1.教学目标能力目标能运用抗辩权解决履行争议
2.强化公平交易意识;
1.素质目标提升逻辑分析与团队协作能力
2..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规则;1教学重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2.教学重点、难点合同履行中第三人权利义务的界定;
1.教学难点抗辩权的法律后果
2.课后作业完成章后同步训练教学反思备注案例引导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向乙提供一批服装,总货款为万元,甲最晚应50于月底供货,货到后付款月,甲从新闻得知乙为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依法被人民法87院扣押了财产于是甲通知乙,在乙付款或提供担保前中止履行合同【思考】甲的行为合法吗?甲行使的是什么权利?一体化教学任务三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民法典》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3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依效力层次可分为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经同意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的行为能力范围与他人订立的合同1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2.任务四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的意义合同履行是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使债权人之债权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合同债务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等,在适当的时间、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不能迟延履行或提前履行债务人原则上应按债务的内容全部履行,不得部分履行债务
(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1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2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履3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4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5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6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三)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1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表示接受该权利或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2于合同债权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对该第三人均可行使;()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3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该债务履行的约定必须征得第三人同意该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为()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1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2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二、抗辩权的行使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请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给付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双方债务已届清偿12期;()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为给付义务,即双方的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须34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二)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的履行12有先后顺序;()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履行抗辩权的34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1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234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没有确切证据而行使不安抗辩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课堂讨论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台,每台万元;720甲公司应于同年月日前交付机床,交付机床的同时,乙公司支付货款月日,甲公司725”725欲向乙公司交付机床,同时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申请延期付款,甲公司不同意延期,遂停止交付机床甲公司停止交付机床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什么?布置作业完成章后同步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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