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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订购合同(专业篇)13合同协议为合作双方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合作过程中起着明确和约束的作用样本中的合同协议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律知识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订购合同收购人:签订时间0根据《八了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O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0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斤),交售的时间为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I;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生产人收购人生产人收购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订购合同生产人收购人O根据《丁八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I;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生产人收购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作物种类品种名称产地数量计量单位质量(%)单价(元)总金额(元)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4404o1—1996《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出卖人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合格证的检验报告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
3、买受人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时为止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卖人负担第三条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o第四条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O第五条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运费负担O第六条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于年月日之前交付定金元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O第八条双方一般责任出卖人
1、对种子质量负责,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所供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受人
2、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定金,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收购出卖人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按所签订总价款的%由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可选择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支付赔偿金
2、出卖人逾期送种子或少送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或少送种子的种子价款的数额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送种子或者少送种子达种子总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少付种子价款数额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或者少付款额达种子价款总数%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购种子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出卖人提供的种子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二条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合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五条本合同适用于批量散装种子交易第十六条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卖方(章)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章)单位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签订地点承约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一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lo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2o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3o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O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H^
一、双方一般责任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I;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O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件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预约方(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承约方(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审核意见经办人审核机关(章)年月日鉴定意见经办人鉴定机关(章)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作物种类品种名称产地数量计量单位质量(%)单价(元)总金额(元)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买卖双方应严格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4404o1—1996《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出卖人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合格证的检验报告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
3、买受人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时为止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卖人负担第三条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o第四条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第五条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运费负担o第六条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于年月日之前交付定金元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O第八条双方一般责任出卖人
1、对种子质量负责,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所供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受人
2、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定金,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收购出卖人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按所签订总价款的%由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可选择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支付赔偿金
2、出卖人逾期送种子或少送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或少送种子的种子价款的数额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送种子或者少送种子达种子总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少付种子价款数额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或者少付款额达种子价款总数%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购种子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出卖人提供的种子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二条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合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五条本合同适用于批量散装种子交易第十六条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卖方O买方O年月日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购买如下产品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O此金额包括运费和发票税费(乙方负责种子邮寄及运费)第二条种子质量标准种子发芽率不低于85%O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帐号帐号O联系电话联系电话O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癣加工、分级,用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包装费用由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交货地点为O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运输,运费由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应在年月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买方(签章)卖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户名户名帐号帐号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采购合同
1、甲方有偿提供优质进口黄皮洋葱品种保证质量
2、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由乙方种植洋葱亩,由甲方收购
3、甲方收购的洋葱为出口标准,直径为5cm以上,无畸形、无腐烂、无损坏、扣除不合格,合格洋葱按净重扣水杂5%—8%
4、甲方收购的洋葱直径5cm以上,每公斤定价
0.6元,如果市场上涨,甲方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每吨低于50元)由甲方决定上调,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涨价
5、收购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前收完,乙方如果在此期间未向甲方出售视为违约,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甲方没有收购
6、收购地点在本村定点收购,由乙方装袋并负责拉到指定地点,过秤付款
7、如果甲方无故拒收乙方的洋葱,给乙方造成损失,按5cm以上的标准定量每公斤
0.6元进行赔偿
8、由于不可抗逆的自然灾害、气候原因(如干旱、冰雹、火灾、高温、瘟疫、干热风、病虫害等)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乙方保证种植由甲方提供的进口品种,不得随意掺入其他葱种,收购时如发现,甲方拒绝收购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拒收,乙方应及时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否则不得证明是甲方拒收,不得随意无故拖延交售时间或提前收购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种植技术指导,应及时提供洋葱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条件,浇水除去杂草,确保高产
4、乙方种植必须是甲方提供的品种,在收获前15天或倒秧后禁止浇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否则乙方向甲方每亩赔偿1000元违约金甲方(公章)乙方(公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o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购买如下产品黑松种子斤元/斤二元;X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此金额包括运费和发票税费(乙方负责种子邮寄及运费)第二条种子质量标准种子发芽率不低于%o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O开户行开户行O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O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生产人收购人生产人收购人地址地址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O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O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O开户银行开户银行O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订购合同甲方乙方为了搞好产业化结构调整,发展新品种增加农民收入,高台县合黎乡孙进海(简称甲方)于高台县合黎乡村(简称乙方),依据《飞八合同法》为确保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收购合同
1、甲方有偿提供优质进口黄皮洋葱品种保证质量
2、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由乙方种植洋葱亩,由甲方收购帐号帐号O年月日年月日
3、甲方收购的洋葱为出口标准,直径为5cm以上,无畸形、无腐烂、无损坏、扣除不合格,合格洋葱按净重扣水杂5%—8%
4、甲方收购的洋葱直径5cm以上,每公斤定价元,如果市场上涨,甲方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每吨低于50元)由甲方决定上调,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涨价
5、收购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前收完,乙方如果在此期间未向甲方出售视为违约,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甲方没有收购
6、收购地点在本村定点收购,由乙方装袋并负责拉到指定地点,过秤付款
7、如果甲方无故拒收乙方的洋葱,给乙方造成损失,按5cm以上的标准定量每公斤元进行赔偿
8、由于不可抗逆的自然灾害、气候原因(如干旱、冰雹、火灾、高温、瘟疫、干热风、病虫害等)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乙方保证种植由甲方提供的进口品种,不得随意掺入其他葱种,收购时如发现,甲方拒绝收购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拒收,乙方应及时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否则不得证明是甲方拒收,不得随意无故拖延交售时间或提前收购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种植技术指导,应及时提供洋葱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条件,浇水除去杂草,确保高产
4、乙方种植必须是甲方提供的品种,在收获前15天或倒秧后禁止浇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否则乙方向甲方每亩赔偿1000元违约金甲方盖章身份证号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订购合同生产人签订地点收购人O签订时间根据《飞人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I;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于失效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生产人收购人0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订购合同合同编号生产人收购人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根据《飞人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斤),交售的时间为第二条收购人负责收购生产人种植生产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为第三条生产人产出的,只要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交给收购人收购,每千克(公斤)的收购价为收购期间,若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涨,由双方协商提高收购价;市场价格下跌,本条约定的收购价不变第四条生产人应保质、按期、足额向收购人交售种植生产的,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双方另行约定第五条收购人收购生产人交售的总价为,结算的方式为;结算的日期为第六条收购人负责向生产人提供种植生产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指导培训I;可约定由收购人向生产人收取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费,具体为第七条如需收购人向生产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具体的价格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第八条因收购人技术信息咨询指导培训服务失误或者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第九条生产人交售的经检验不符合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的,收购人可以拒绝收购;经双方协商,收购人可以降级降价收购;造成收购人经济损失的,生产人应当负责赔偿第十条生产人因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低温寒流、暴雨洪涝、台风、冰雹、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购人交售的,应及时告知收购人,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委托代理人: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参考范文农作物种子订购合同合同编号生产人:签订地点收购人:签订时间根据《CJ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生产人负责为收购人种植生产,并按收购人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等级要求种植生产亩,生产人向收购人交售的数量为千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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