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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查封复议申请书(案例篇)12奖学金申请书是向学校或机构申请资助的一种书面材料,它需要准确概述个人的学术成绩和学习计划以下是一些常用的低保申请书示范,这些示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技巧参考范文查封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地址被申请人住址申请事项请求查封位于房屋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年—月—日作出()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年一月—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之规定,追加当事人人民法院应该尽审查义务,3月份该案中止审理的理由就是申请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提供了所有权证复印件,石鼓区人民法院却明知道申请人在该案中为被告的主体并不适格,依然追加申请人为被告的行为有恶意乱作为的嫌疑申请人是依据珠晖区人民法院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20xx珠执第105-5号裁定书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H条第5款“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的规定,应该立即驳回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一项“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94条第一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的规定,财产保全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的诉讼请求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原告诉讼只是单纯的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确认合同无效不需要申请执行,不存在有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诉讼请求的范围”,而不是财产保全申请书的请求,故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已经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了民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这里法律的用语是“可以”也就是说,法院是否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是需要经过司法审查的故石鼓区人民法院已经认定是本案是确认之诉,裁定将申请人房产查封错误,就应该本着“错案必改必究”的司法基本理念予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第三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原人民路49号房产是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而原告签订的《衡阳市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相对人是衡阳市雁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石鼓区人民法院却张冠李戴查封了申请人购买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20xx年xx月xx日参考范文查封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地址被申请人住址申请事项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xx年7月10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此致郑州s人民院申请人s年12月20日参考范文查封申请书地址即墨市被申请人青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XX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XX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相关房产等财产鉴于本案查封财产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谅解,先解除对被申请人部分房产查封,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被申请人的两处房产予以解封此致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二Oxx年五月七日参考范文查封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地址住址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xx年7月10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此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院申请人20xx年12月20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地址住址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年**月**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年**月**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参考范文查封申请书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学府路70号法定代表人任敖林,公司董事长申请事项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事实和理由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平、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xx)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此致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参考范文查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xyzo
1、请求撤销(20xx)佳立商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3、请求责令原告赔偿申请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贵院查封了申请人的两处房产,并冻结了申请人在成都市工商银行外北分理处的银行帐号及存款344,
294.09元申请人认为,贵院的上述裁定是错误的
1、申请人与原告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
3、最为重要的是,申请人的上述银行帐号,属于申请人的结算帐户,帐上的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和业务往来,如果贵院不撤销裁定,职工的生活没有着落,势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也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势必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希望贵院切实考虑上述理由,并落实申请人的请求此呈黑龙江省jms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四川省jc科学研究院20xx年11月13日参考范文查封申请书申请事由O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区路6号单元户(房产面积为平米)o案由和事实根据()青民二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年月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有房产年—月一日上午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有关资料交给本案执行法官,并提出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该房产的口头申请鉴于以下几点理由
1、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拖欠债务已达年之久;
2、被申请执行人曾经为逃避债务多次转移财产;
3、年月日上午10时30分,双方和解未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知道申请执行人在索债的事实最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即查封该房产此致青岛市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青岛市有限公司参考范文查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XXXo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oXXXX年XX月XX日参考范文查封申请书地址即墨市被申请人青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相关房产等财产鉴于本案查封财产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谅解,先解除对被申请人部分房产查封,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被申请人的两处房产予以解封此致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XX有限公司二Oxx年五月七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地址被申请人住址申请事项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xx年7月10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此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院申请人20xx年12月20日申请人陈朝阳,男,1975年4月16日生,汉族,住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路20号锡缘轩,电话158747xxxxxo紧急请求事项20xx年11月5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江红诉被告衡阳市雁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廖振钢、第三人吴友生、第三人蔡龙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查封了申请人所有的位于人民路49号一层
29.6球房产,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请求立即依法撤销(20xx)石民一初字第53-7号、53-8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
29.1平方米门面(房屋所有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8053455)的违法查封事实及理由20xx年2月,珠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杨政林与廖振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申请人与杨政林、廖振钢及衡阳市商业银行(抵押权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申请人代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偿还银行债务以解除抵押,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门面
311.445平方米即归申请人所有[见珠晖区人民法院(20xx)珠执第105-5号民事裁定书]根据达成的协议,申请人代位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以解除抵押,代位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补偿杨政林损失70万元,后执105-5裁定书在房地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8043306号,现变更为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
08053455、
08053456、08053457号,税费均由申请人支付,)因此,申请人是在衡阳市人民政府和法院主持下经相关当事人同意且支付了全部对价后,取得人民路49号门面的,是善意第三人贵院适应《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只是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贵院却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请问原告向申请人主张权利的同时是否想过,自己有没有向申请人履行过义务?原告与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原告与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故申请人不是该案中适格的被告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1条“人民法院对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也不能追加申请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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