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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撤销不予立案裁定书(3篇)撤销不予立案裁定书(通用3篇)撤销不予立案裁定书篇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样本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o身份证号,联系电话0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男,年月日生,人,联系电话0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元事实与理由年月日晚,、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经营的“夜来香”美容美发店消费消费后,三人无故拒付费用,并叫来多人在美容美发店门口闹事被告人被叫到现场后,不问事情缘由,不听原告解释,即对原告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剑川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院至丽江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受伤,被诊断为
1、鼻骨骨折,断端稍塌陷;
2、右侧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错位5米经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并经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达到九级伤残等级被告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元、医疗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交通费元、鉴定费元、精神抚慰金元等,共计元这些损失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产生,依法应由被告负责赔偿综上所述,被告人沈剑旭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此致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附
1、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2、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3、受害人住院费用单据复印件(原件待查);
4、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5、相关赔偿费用清单及计算标准说明一份撤销不予立案裁定书篇2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请求事项:撤回对)第号仲裁裁决的执行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第号仲裁裁决书,于年月日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年月日依法作出第号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此致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撤销不予立案裁定书篇3申请人安,女,1967年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省县镇号申请人因不服省县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一案,于20_年3月23日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复议申请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县工商局以销售假电表为理由,以工字第号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申请人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县工商局委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批电表作了抽样鉴定,鉴定结果证明该批电表为质量合格的真表县工商局认识到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遂于20_年3月25日向申请人作出道歉说明,撤销行政复议模板并于当天将营业执照返还该申请人鉴于被申请人已正式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并已将营业执照返还给申请人,因此特申请撤回复议申请以上请求,请予以审查决定此致省市工商局申请人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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