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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信息报送制度为加强我厂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一支素质较高,反映迅速,操作能力强的信息报送队伍,使信息报送工作成为我厂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制订本制度
一、厂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确定专人兼职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信息员要做到政治可靠、责任性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信息员要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报送本厂各类信息,重点是本厂的工作进展情况,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信息
三、本厂常态化信息包括向商务部屠宰信息移动平台直接报送的月、季、半年、全年的屠宰信息数据向定点办报送的无害化处理信息数据除此之外,本厂至少每月向县定点办报送一次工作信息
四、对本厂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如重大疫情、猪肉质量安全事故、不合格肉品召回、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厂内重大活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送县定点办,其中,重大疫情报送事件不超过两小时,其它事故不超过三小时学习培训制度
一、全厂干部、职工要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屠宰技术人员、动物检疫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电工、维修工、锅炉工、财会等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不得从事本岗工作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特别是屠宰技术人员、检疫检验人员的培训,只要上级有要求,厂方要积极安排,统一组织、分批协调、费用全包对在培训中不认真学习、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人员,培训费用个人自理,厂方予以辞退
三、积极开展自身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并形成制度检疫检验人员的学习,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屠宰技术人员的学习,至少每一季度进行一次;全员职工的学习,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对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学习培训要不定期的举行,至少要一月一次
四、学习培训活动要注重实效,厂方要有详细记录,职工要有学习笔记,每年终了时,要有一次考试,考试答卷要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停食静养制度
一、为确保猪肉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条例》及《实施办法》,屠宰厂严格执行生猪屠宰前停食静养制度
二、宰前停食静养最少不得低于小时,停食静养时间从生12猪进厂向驻厂检疫人员申报检疫时开始计算
三、驻厂检疫人员要按照生猪到厂时间的先后顺序,分批分圈进行静养要严格做好静养记录,时间记录要精确到分钟
四、未按规定静养或静养时间不够的,动检人员不得开据《准宰证》,屠宰人员不得屠宰,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为保证静养时间,生猪进厂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天12点前进猪,屠宰时间为次日凌晨点3-4证、牌、章管理制度
一、证、牌、章是指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厂等级标志牌、等级证书、等级标识;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
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要悬挂于室内显著位置,标志牌要悬挂于厂门显著位置,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由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保管
三、每天使用完毕后,肉检人员要将所有印章清理干净,专柜锁好严禁肉检人员将章私自带出厂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存根要妥善保管,封存两年,剩余票证清点清楚,专柜锁好
四、肉检人员要严格履职,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证、章的权利,不盖糊涂章、人情章,确保每一个章、每一张票的公信力
五、做好用章的记录,不论合格章、证,还是无害化处理章,使用后都要做好记录备查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分级责任体系
一、本厂建立厂领导、检疫检验人员、屠宰技术人员、门卫四级保障责任体系,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二、厂长是第一责任人,承担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确保肉品质量的关键责任,对生猪屠宰、猪肉安全出厂起着领导、督查、处罚的职责;检疫检验人员对猪肉质量安全负有重要责任,是生猪进厂验收和肉品出厂检验的直接责任人;屠宰技术人员对猪肉质量安全负有一定责任,是屠宰过程中保障肉品品质的直接责任人;门卫是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负有查验、严防不合格肉品出厂的职责
三、四级保障责任体系要形成完整的链条,各环节,各节导、督查、处罚环节发生问题,要追究厂长的责任;在检疫点要各负其责,守土有责要实行责任追究“问责制”,在领检验环节发生问题要追究动检、肉检人员的责任;在屠宰环节发生问题要追究车间主任和屠宰工的责任,在门卫查验环节发生问题,要追究门卫的责任
四、分级责任体系图厂长张广动检人员屠宰技术人员门卫郭凯、刘震亮、冯广冲士R祁县中宁肉品有限责任公司无害化处理记录表检疫检验员意见具体措施商务监畜主处理操作厂长日期头数编号焚深煮备注管人员姓名因由销毁高温员签字烧埋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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