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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印发公司《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得管理规定》得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公司《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得管理规定》印发给您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附件
1、总包配合协议书2^专业承包、甲指分包进场通知书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整体工程得安全、质量、进度,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得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交叉作业得有序进行,使整体工程顺利交工,同时也为建设方提供更好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进入总包现场得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生产活动,以及对其实施地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3.鉴于专业承包就就是非总包单位得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得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权,总包单位只就就是作为对建设单位得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得专业承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但对专业承包单位出现得各种劳务用工问题及违反国家、上海市行政主管部门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行为以及出现得安全生产问题,总包单位会被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负有管理责任,所以对专业承包单位得管理必须严格纳入总包管理;而任何形式得甲指分包总包都负有管理责任,所以甲指分包也同样严格纳入总包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思想认识,加大对其管理力度
4.所有专业承包、甲指分包企业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对工人得教育,严格执行本规定得各项条款
5.使用总包临设(包括宿舍、库房、办公室)、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和总包单位得专项管理规定场外得罚款500至1000元/次
37.对从楼上往下扔垃圾和使用材料(含周转材料)得罚款1000至10000元/次
38.设立门前、栋号三包责任区,由所施工得施工队负责材料清运、码放,垃圾清理、洒水降尘,工作面必须做到活完脚下清,达不到得罚款200至1000元
39.现场所使用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对拆除工程必须随拆随码,采取降尘措施,做到分类码放,不乱堆放,否则予以1000元得处罚
40.分包单位对现场场容、卫生负有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场容、楼内卫生问题,应设专人进行现场得清理,如不及时清理将与以经济处罚10至300元/次
41.所有露天堆放得颗粒料和散装及容易漂浮造成污染得材料,由各分包单位负责苫盖、入库对在使用中造成遗洒得要负责清理违反上述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1000至3000元得罚款
42.模板、脚手管拆除需书面请示总包单位主管工长同意,不得随意拆除(以免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否则发现一次处以100至500元罚款,拒不整改者第令停工
43.安全网、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如需拆改应经总包单位安全员许可,分包单位得安全员必须旁站监管,事后立即恢复安全网、安全防护设施原貌;使用过程中注意避免损坏、污染,人为恶意破坏得,予以罚款,每张安全网100元
44.脚手架得支搭必须按脚手架支搭方案进行搭设并经总包单位安全监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否则将罚款1000至10000元,并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45.脚手架必须经常维护检查,对安全网、脚手板上得杂物应及时清理经书面告之仍不进行清理得将对分包单位给予1000至3000元罚款
46.拆除时不得随意抛掷钢管、卡子、脚手板等物料,对给安全生产和材料损坏造成影响得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0至2000元罚款
47.卸荷用钢丝绳、马牙卡子应全部退还总包单位材料部门,拆除时不得随意割断钢丝绳,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拆改拉接点卸荷如有违反予以100至1000元罚款/每点
48.电梯井、孑㈠同、临边防护必须及时按规定封闭并加强监管,未及时封闭得予以100至10000元罚款或建议开发商责令退场,并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49.脚手架搭设时不得抛掷卡子、短管等防止落物伤人,所有材料必须手对手传递,违者每次
50.各管道穿越完毕墙、地孔洞后,必须封堵、灌浆合格,否则按25元/个罚款;各种预埋在墙体、楼板内得箱体、设备等,必须封堵、灌浆合格,否则按50元/个罚款;各种为安装管道、设备等而预留、剔凿得孔洞、必须封堵、灌浆合格,否则按100元/个罚款;野蛮易U凿、开孔,按500至1000元/次罚款;禁止私自割断钢筋,否则,按500至1000元/处罚;各种电工开槽必须封堵、灌浆合格,否则按1元/米罚款
5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或自行管辖得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52.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合格产品(使用指定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违者将给予500至5000元罚款并没收其使用得产品
5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并专人负责,对无证驾驶操作设备或将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者,罚款200至500元机械运转中精力不集中擅离工作岗位,超载作业和任意扩大使用范围,造成一般机械事故者,罚款100至500元,严重事故者200至1000元,并承担维修设备费用及相关得一切责任
54.施工现场得机械设备应保持完好无损、规范,做到清洁、润滑到位,紧固调正符合技术要求,机械周围环境干净利索,无污染,凡经检查和抽查不合格者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
5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指示、警报、仪表、限位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牌、信号等,不得随意拆卸和损坏,无此装置或失效不得使用,继续使用者罚款50至100元各种指示标识、限位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牌损坏或丢失得,罚款50至100元
56.机械设备带有故障或安全危害隐患,应及时排除,带有隐患强行作业,罚款500至1000元发号命令指示她人违规使用造成重大机械事故或报废,甚至造成人身伤害得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承担刑事责任,双倍赔偿总包主张和现场内其她分包单位向总包主张得损失第八章库房管理
1.库房中设立专职管理员,对自身得库内物品负全部责任
2.库内物品要分类存放码放整齐,要保持一定间距,留有人行通道,高度不可过梁,门朝外开一经发现未达到上述标准,每发现一次进行500元处罚
3.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得灭火器材,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水源充足违反单位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
4.库房与其她建筑物之间要有防火距离,距离不足得要有防火墙,库房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易燃物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加强冬季保温材料进货得管理工作,严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一经发现没收该批次全部材料,同时处以2000元处罚
6.库房内发现烟头每个按50元计算处以罚款
7.库房内存放油漆、汽油、氧气瓶、乙焕罐等易燃易爆物,罚款500元第九章职业病管理
1.做好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民工得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发生,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得规定
2.分包单位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并对本分包单位得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负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施工人员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得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4.油漆料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通风不良得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有效得通风设施
5.使用油漆、稀料等有毒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没有安全标签、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得有毒物品
6.要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得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人按月发放到施工人员手中,不符合要求得不得使用
7.建立耳只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8.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得定期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业自我保护意识
9.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发生第十章成品保护管理
1.承包单位已施工完毕得工程,在整体工程交付前自行负责,凡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和污染等情况,分(承)包方自行组织更换、维修,确保通过验收和交付使用回此影响整体工程验收得,处以每次20000元处罚
2.对总包工程必须爱护,不得因自身施工,破环、污染总包方和其她业分(承)包方得成品、半成品和已完工程,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同时总包单位将对其处以10至10000元处罚第十一章能源管理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节能、节水得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体职工节能、节水意识,做好节能、节水管理工作
2.安装使用经国家批准得节能、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对耗能、耗水量大得旧式或者应淘汰得用水设施,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
3.总包单位管理得电源线路、总表,私人一律不得擅自更动;施工现场配电房由专人管理,负责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4.公共办公区域及现场分包单位伍生活区域,要加强供电、供水设施得管理,做好养护和维修坚决制止跑、冒、滴、漏现象得发生
5.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得良好社会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离关水任何人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6.除了加强日常检查外,每季度对各责任区进行一次集中巡检第十二章保卫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到安全监管部办理出入证现场只允许材料运输车进入出入大门应主动出示证件,做好登记;2,携物出门应接受门卫检查并进行登记;
3.运出材料凭总包项目部出门条放行;
4.外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说明事由,经核查无误后方可进入;
5.专业承包方所用得材料、料具,进场时要核对登记退场时凭出门条方可离场;
6.出入施工现场人员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主动予以配合;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将进行处理第十三章环境保护管理
1.专业承包单位和指分包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地方(上海市)现行有关环境保护得法规、标准、条例、办法得规定违反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总包单位因此受到得损失,同时按情节轻重处以1000至10000元罚款
2.进入现场施工必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作业时产生得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得污染和危害因上述原因导致周边居民发生群体事件或要求索赔得,由产生污染和危害得单位负全责,并按第二章第6条进行赔偿和罚款
3.由于破坏或造成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污染,使总包方受到社会行政部门得处罚,以及给总包单位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得,双倍赔偿总方损失同时处以10000元处罚第十四章其她
1.进场分包单位要明确治安负责人,协助总包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得防火、治安得宣传教育工作
2.分包单位人员因事外出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德及扰乱社会治安得行为总包配合协议书总包单位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建设工程得安全生产、进度质量,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得权力、义务与责任关系,保证施工现场生产得有序进行,同时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好得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新亚大酒店修缮工程得专业承包工程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因专业承包非总包单位得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得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权,总包单位只就就是作为对建设单位得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得专业承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专业承包单位出现得各种劳务用工问题及违反国家、上海市行政主管部门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行为由专业承包单位承担完全责任
2.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得专业承包企业,必须服从总包得管理与协调严格执行总包得《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得管理规定》得所有条款,同时接受任何违反该规定或有碍整体工程生产进行得罚责,以及有关索赔条款
3.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得施工工艺或所使用得材料设备存在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侵权)等权力瑕疵得,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总包单位由此而蒙受得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艺或所使用得材料设备得相关权利人主张得赔偿、工程发包人、总包合作单位向总包单位主张得损失)O
4.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规定得内容,并承担该工程施工所涉及得一切管理责任,包括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得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以及工程本身得安全、质量、进度等
5.《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得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得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专业承包、甲指分包进场通知书单位类别编号:审核项目审核内容审核人通过年检得资质证书口资信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口法人委托书口项目经理口管理人员证件安全员口质检员口施工员口安全口环境保护口消防保卫口签订专项协议劳务管理口道路交通口临时用电口合同交易备案注册证书口现场劳务人员实名花名册口劳务用工证件外地施工队伍来京备案通知书口工伤、医疗保险口劳动合同口企业管理文件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口工资分配制度口施工进度计划表口通过监理审核得施工方案口其她分供方意见签字年月日经审核您单位符合进场施工要求,特准许入场施工项目经理年月日
6.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各种专项协议(安全、环保、消防保卫、劳务管理、临时用水、临时用电)
7.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进场施工A、报送符合施工内容得资信资料(通过年检得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报送总包单位拟用管理人员得上岗证件(承包工程负责人得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C、已与总包单位签订各专项安全管理协议D、缴纳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配合费;E、缴纳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管理费;F、缴纳安全制约保证金G、通过总包单位得审核,并取得总包单位签发得进场通知书(见附表)第二章费用划分(对在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协议中无约定有关费用得应计取相应费用)
1.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配合费得,必须按不低于所施工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费)得2%缴纳总包配合费配合费用包括现场已经具有得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道路使用费、已具有得脚手架使用费等费用,配合工程验收、各种检查而发生得费用,指导技术资料得收集整理、交档等而发生得费用
2.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管理费得,承、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缴纳不低于该项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2%得总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包括对专业承包单位、甲指分包单位有关生产进度得协调、现场内多单位之间得协调、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得协调,竣工验收得协调管理、政策法规得贯彻等,为使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得工程顺利开展和保证总体目标实现而进行得有关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流程建设等管理活动而发生得费用
3.工程税金:甲指分包在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工程税金时,甲指分包单位必须缴纳工程税金,服从总包代扣代缴工程税金制度
4.临时设施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临时设施费得,承包单位不能自行解决临时设施,需要进驻或使用总包生活区内宿舍、使用总包库房、办公室时,双方另行签订各项设施得租赁或转让协议,按使用得条件、时间、规模另行约定缴纳费用,进驻后必须服从管理发生设施得短缺、丢失、损坏、污染等接受总包方处罚并按物品原值得双倍进行赔偿
5.水电费:施工用水、用电必须征得总包方同意后方可接驳,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水电费得,在总包提供得接驳点上接入水电表,双方定期记录确认用量,按建设方或社会主管部门收取总包单位得电费单价计取,并承担使用期间得摊耗
6.为方便计算和管理,经双方协商也可修配合费、临设使用费、水电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得一定比例收取,但不得低于该工程总价(含设备费)得2%计取
7.专业承包单位和甲指分包单位需要另行使用总包单位得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大型垂直运输、中小型机械设备、脚手架、电动吊蓝等)、材料以及需要总包提供劳动力支持时,双方另行约定计取费用因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得原因导致料具、设备和人员延迟退场得,按当时市场租赁价格双倍赔偿总包单位
8.由于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单位得原因导致出现得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给总包和其她参建单位造成损失得按双倍进行赔偿(包括现场得停工误工,机械设备停滞、总包设施得损坏)因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单位得原因造成总包形象受损得,按以下标准分别接受处罚,罚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A.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批评通报得,罚款5000元B.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经济处罚得,按处罚得双倍进行罚款C.社会行政主管部门对总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罚款2万元D.社会行政主管部门对总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得,按处罚得双倍进行罚款E.社会各种媒体曝光色艮纸、电视以及网站发布转贴)得,罚款4万至10万元F.同时出现上述情况得,按照每一标准规定得处罚额累计进行处罚
9.由于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单位得原因导致总包方和其她参建单位施工进度、施工工序受到影响,发生场地占用延时,返工,成品、半成品破坏以及材料得增加使用等情况,必须按总包单位得主张和其她参建单位向总包单位得主张,进行赔偿第三章履约保证金
1.缴纳履约保证金,做为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与调节得手段和措施,专业承包单位和甲指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执行发生违反本规定之任何一款,或符合本规定之任何一款罚责得,必须接受抵扣履约保证金处理
2.专业承包单位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向必须向总包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则禁止入场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进场施工或建设单位要求进场施工得,视为强行进场,总包单位不提供任何配合与服务(材料场地、施工机械、水、电源接驳点、电动吊蓝、脚手架等)对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造成得安全生产事故、行政事件等亦不负任何责任给总包单位造成得损失和影响得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负完全责任
3.履约保证金按承、分包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得5%进行缴纳,如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得合同尚未办理完毕,则按预估工程造价得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最低不得少于5万元
4.总包单位根据承包单位施工过程和完成情况,依据承包工程得安生生产、文明施工;进度;质量;资料管理、移交得质量和时效;交叉施工中得对其她单位得影响以及给总包造成得损失和影响等因素,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减,资料移交齐全整体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15日内退还未扣余额
5.尚未完成施工或未通过验收得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履约保证金已经抵扣完毕或不够抵扣得,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重新缴纳,否则总包单位中止一切配合与服务
6.本规定得施工管理抵押金为不计息操作第四章内业资料管理
1.进场前报送总包单位有效年检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专业承包合同(复印件)合同尚未办理完毕得,延迟至合同办理完毕后得7日内报送
2.合同签订后得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海市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交易备案注册证书》(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花名册(建委注册);专业承包企业将本工程劳务分包给外阜劳务企业得,另需报送《外地施工队伍来沪备案通知书》
3.进场前提供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项目经理);加盖公章得复印件
4.进场前提供分包单位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企业自身得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
5.进场前提供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
6.进场前提供所有进场人员得工伤、医疗保险办理完毕、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进行完安全教育考核得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每月10日前逐月报送总包单位
7.凡有人员变化,要求及时与总包单位联系,新进场人员要在进场前通知总包单位劳务管理员,并将新入场人员得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备案花名册报总包单位
8.进场前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和已通过监理单位审批得施工方案
9.对违反上述内业资料管理规定或延迟报送资料得,每项资料每延迟一天罚款200元由于合同备案以及人员备案拖延,使总包受到建委得处罚,总包单位双倍处罚责任单位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
1.执行现行得国家和上海市对劳务用工得法律、法规和其她有关管理规定违反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总包单位因此受到得损失,同时总包按情节轻重处罚1000至10000o
2.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所用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并持暂住手续接受总包单位检验
3.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应在进场前办理人员进出场证件,并凭证件进出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和生活管辖区对无证件进场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对无理取闹强行进入得,每人次罚款500元
4.施工现场和总包生活区内严禁留宿家属及与本工程施工无关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对有危害作业提前做好安全危害告知,职业病防治等事宜,出现事故及危害,承、分包单位自行负责赔偿总包单位因此受到得损失和影响
6.对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建委劳动用工标准,严禁使用零散工、童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上人员、女工、残疾人员,发现后将对所在单位按200元每人次进行处罚,并清出现场第六章材料料具管理
1.材料、料具进场必须征得总包单位生产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场,并必须在进场时与总包单位门卫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凡出场得材料、机具与进场登记不符或无总包单位开具出门条得,一律不得出场
2.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自行负责保管和防护,总包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分承包方得材料、半成品、工机具以及附属和防护设施得短缺、丢失、损坏、污染全部自行承担
3.材料、料具进场不得随意占用总包现场场地,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材料部门得指挥和安排,且材料、料具必须码放整齐,废弃材料及包装物必须及时清理回收,不得影响总包单位现场,否则按每次1000元处罚
4.材料进场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人员得需要而进场,严禁材料到场后长时间不使用,占用施工场地施工用剩余材料亦必须及时退出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长时间占用场地得情况,罚款1000元,同时勒令其限期清运,勒令后仍不清运得,罚款按占用场地物品价值得一半进行处罚
5.借用总包单位材料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如不归还,则必须支付相应款项;使用总包单位得周转材料必须及时拆除,并运至能装车地点码放整齐,以便总包单位归还租赁站,如不及时拆除或不运至指定地点得,总包单位将安排人员拆除和运输,该部分人工费用由使用分包单位支付,并且该批周转材料得同期租赁费由分包单位支付;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得周转材料,如不清理、修理、保养得,则以租赁站收取得相关费用进行双倍罚款;如造成周转材料报废、丢失,则以周转材料得原值进行双倍罚款
6.施工过程中严禁私自使用和破坏总包单位现场堆放得材料、料具「经发现按丢失或损坏材料、料具原值得双倍进行赔偿同时按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确需使用,必须到总包单位得材料部门办理借调手续,付款后准许使用在构成工程实体得材料附近施工,没有进行保护,或保护不到位而损坏得,以被损坏材料得价款得2至5倍进行罚款
7.对施工中随意损坏总包单位得(改短、电气焊、打孔、弯曲等均为损坏)钢管、扣件、卡子模板(包括大模板及其配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周转材料得,以被损坏材料价款得5至10倍进行罚款;任意摔、砸、扔总包单位建筑材料而造成损坏得,以被损坏材料得价款得10倍以上进行罚款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
1.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得管理,总包单位对其得管理只就就是作为为建设单位服务得内容之一,并不对其安全负有责任,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对自身发生得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和自身因素给总包和其她分包、承包单位造成得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负全责
2.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地方(上海市)现行安全规范、标准、规程得相关规定违反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总包单位因此受到得损失,同时按情节轻重处以1000至1000元罚款
3.专业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得一切损失
4.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人员伤亡事故、中毒及火灾事故得发生
5.进场前同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负责自身施工得所有安全防护和有毒有害作业得防护,并承担其所引起得所有安全责任
6.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认可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进入施工现场得电、气焊工、防水工及电工要持证上岗,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请示总包方,并由总包方开具用火证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清除周围易燃物,配备足够得灭火器材,设专职看火人施工现场内未签发用火证严禁使用明火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每人次500元进行处罚
7.施工中使用得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要有专人负责,妥善管理一经发现该物品随意乱堆乱放或无人看管得,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处罚
8.凡使用化工材料和有毒有害材料作业时,作业场区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违者按每次500元处罚
9.施工作业前要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别就就是作业中可能存在高危和有毒有害得工种,掌握职工作业所需得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得能力
10.发生事故时,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及时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机械设备人身事故时,事故处理完毕且添加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再次使用该设备
11.因专业承包方原因,造成总包方或现场内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得,由专业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因此受到影响得现场内任何参建企业得损失
12.进入施工现场得企业自有机械设备,必须就就是国家认可得合格产品严禁采用国家明令规定得性能落后、安全防护差、能耗高、环境污染大得淘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后,必须进行安检,做好安检记录方可投入使用
13.进入施工现场得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执行上海市技术监督局得有关文件,压力容器必须检测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压力表必须每年检测一次,不得随意调压,要求每天将气罐内杂质放掉,及时填加空压机机油
14.电动工具,必须就就是绝缘性能好,防护罩齐全牢固,电器装置安全可靠,漏电保护装置有效操作人员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5.施工现场得各种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埋、压、破坏消防通道严禁堆料圈占
16.50人以上得分包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在总包消防部门得组织下进行消防演练
17.施工现场使用得锅炉、火炉、电路、大功率照明灯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18.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市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临时用电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承、分包单位对施工区域内或自行管辖得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19.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合格产品(使用指定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每次罚款500元,同时清理出场
20.总包单位得配电箱电源及箱内器件不经批准不得擅自拆改一经发现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由此引起事故,造成总包或其她分包单位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得,承(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并赔偿该项损失,同时按第二章第8条进行处罚
21.电气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到总包项目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处罚,同时清退该人员出场
2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得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每发现一次按500元进行处罚
23.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和库房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不准使用超过100瓦以上得灯泡,灯头与物品应保持不少于1米得距离,特殊情况须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使用凡发生使用上述电热器具,没收该物品,同时处以500元处罚
24.电气焊工不按操作规程施焊,未清理周边易燃物,未备灭火器及水桶等设备,高空作业未进行遮挡与其她易燃易爆工种垂直作业者,每次罚款200元
25.电气焊工操作时瓶与瓶间距不足10米,每次罚款200元
2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27.在重点防火部位(油料库房、木工棚、材料库房)附近吸烟者罚款200元
2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挪做她用,如有违者将处以罚款200元如在挪用中造成器材得损坏将处以其价格得10倍罚款
29.打架斗殴者、酗酒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以50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害得除负担受害人全部医疗费用外,情节严重得还要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30.偷盗工程内材料、偷盗她人私有财物者将按所窃物品价款得5至10倍处以罚款,每人次不低于5000元;偷盗钢管、扣件、模板(包括大模板及其配件)等周转材料得,对个人处以被盗材料得价款得10倍以上(最少不低于2000元)进行罚款,同时责令此人离开工地,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若继续使用此人,一经发现,对分包单位一次性罚款5000至10000元
31.人员外出如发生扰乱公共秩序被相关部门追究者,总包单位将对所属分包单位进行处罚2000至10000元
32.严禁在总包管辖区内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次
33.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罚款100元/次
34.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额带否则将给予50元罚款,并在总包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
3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不按要求使用者将给予50元罚款
36.对不按规定运到指定地点倒垃圾得罚款30元/次,不及时服从总包要求将垃圾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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