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组织人事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任免权限
(一)机关正、副处长(含调研员、副调研员)、事业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由办党组决定任免或聘任,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党组任免或聘任的干部,以党组名义发文,其他干部的任职以人秘处名义发文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聘任,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但须履行备案手续单位副职的科级领导干部,向办党组报送备案材料,中层科级干部,向人事秘书处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包括备案报告、考核材料、会议记录、公示结果等
(三)干部职务变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部门分别填写任免审批表和办理职务变动人员的工资变动审批及工资待遇的兑现及有关材料的存档
二、人员调配
(一)人员调入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和职数调配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申报补充人员计划(须注明性别、年龄、学历和专业等具体要求),由人秘处审核,报办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员,由人秘处与用人单位共同考察,并进行必要的测试,提出合适人选,报办党组会议审定同意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个月,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正式调入申请,报办党组会议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入手续招考3录用公务员,按招考录用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进入除国家政策性安置外,按照公开招聘人员有关的规定办理(-)人员调出处级干部调出,由个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分管业务领导和人事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提请办党组会议决定主任科员以下人员调出,由个人书面申请,所在处室同意,人秘处审核后提出具体意见,并征得分管业务和人事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书记审定调出人员须按《人员调出通知书》要求,办好有关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三)人员内部调整副处以上干部的调整由办党组研究决定;其他工作人员的调整,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人秘处提出申请,经人秘处征求有关处室意见,报办党组研究决定
(四)机关工作确需从所属事业单位临时借调人员帮助工作的,由有关处室提出借调人员建议名单,经人秘处审核后,天以上至个月以内的,需报经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同意(逾期需延长的按个月以上的程序报批),1022个月以上的提请办党组会议审定2
三、人员奖惩(-)奖励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工作人员或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受奖励的工作人员或集体除表彰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惩戒对有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查处,人事部门负责行政惩戒工作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按国有政策、法规规定给予处分,处分材料应及时归档
四、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由人秘处专人管理人秘处负责统一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档案;事业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的档案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人事档案不得随意查阅,确需查阅的,副处以上干部的档案由分管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的档案由人秘处长批准,并认真填写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
(三)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减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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