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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第二章利润构成第三条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第四条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差额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第三章利润分配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当于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税后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第八条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公司税后净利润优先支付融资利息后(融资利息按同期国债年利息倍保底回报),2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财物的损失,支付各项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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