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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协议(汇总篇)20贸易涉及各种商品和服务的进口和出口,体现了各国经济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希望大家通过查看这些范文,对贸易总结能有更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产品及报关,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进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hs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甲方应在每月操作结束后付给乙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收取,若不足人民币元,则按人民币________元收取
五、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金额为O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
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第H^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
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基础设计图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零备件目录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⑴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第十三条保质条款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此鉴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用文签署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买方卖方o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产品及报关,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进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hs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甲方应在每月操作结束后付给乙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收取,若不足人民币***元,则按人民币***元收取
五、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六、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做好购、付汇手续,甲方自行支付购付汇手续费
七、乙方仅承担代理进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经甲方指示或确认而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签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而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承担对于甲方与实际进口商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期等),乙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应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协议以及中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九、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的责任
十、文字及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
十三、附件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协议和附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地点O签署地点O代表人O代表人o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0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
六、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买方须于—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按发票金额的—%投保险,由—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o—年—月—日乙方O—年—月—日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产品及报关,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进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hs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甲方应在每月操作结束后付给乙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收取,若不足人民币元,则按人民币元收取
五、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六、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做好购、付汇手续,甲方自行支付购付汇手续费
七、乙方仅承担代理进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经甲方指示或确认而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签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而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承担对于甲方与实际进口商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期等),乙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应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协议以及中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九、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的责任
十、文字及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六、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做好购、付汇手续,甲方自行支付购付汇手续费
七、乙方仅承担代理进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经甲方指示或确认而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签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而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承担对于甲方与实际进口商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期等),乙方概不负责如果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应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协议以及中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的责任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
十三、附件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协议和附件项下
十二、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
十三、附件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协议和附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地址_________电报_________卖方(以下称为乙方)地址_________电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第二条合同总值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第四条装运港第五条目的港第六条装运期分运转运第七条包装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第八条麦头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麦第九条保险转运后由买方投保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金额为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
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
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基础设计图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零备件目录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⑴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第十三条保质条款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此鉴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用文签署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买方___________年一月―日卖方___________年一月―日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书传真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二.数量三.单价及价格条款(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四.总价:五.允许溢短装—%.六.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一天内装运七.付款条件买方须于—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八.包装九.保险按发票金额的—%投保险,由—负责投保十.品质/数量异议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订时间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乙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装系列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价格详见附后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特殊工艺要求及费用负担O
三、交货时间及方法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个工作日内交货,送达方式另行协商确定,交货时由甲方确认,并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
四、验收标准及期限甲方自收货日内按样衣标准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此间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六、交货方式地点
七、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收货日内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九、服务承诺
1、产品交付使用一月内,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次批量生产之后,如甲方提出增补制作要求,在布料规格质量及价格与本次产品相同的基础上,乙方依样衣标准制作,经双方协商另签订合同
十、违约责任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交货日期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应延长交货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预付款后,按合同相应要求开始制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款,甲方应按欠交货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延长交货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
一、由于不可抗力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交易完毕本合同自行作废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甲方(买方):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甲方乙方O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签署地点O代表人代表人O签约地点0日期______________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O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产品及报关,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进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hs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甲方应在每月操作结束后付给乙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收取,若不足人民币元,则按人民币住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乙方(卖方)住所联系电话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价格: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个月
1、生产国
2、制造厂商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风险提示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天通过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1、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2、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3、发票注明合同号、陵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4、装箱单及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陵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5、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7、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风险提示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天内,根据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风险提示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天按货款总额的%o不足天者按天计算罚款自第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O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本合同于20xx年12月XX曰于国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持份风险提示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购方(签字)售方(签字)O签订地点签订地点O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签约地点日期卖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买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o
六、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买方须于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按发票金额的‘%投保险,由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由K码o电话O法定代表人职务买方o由■码O电话0法定代表人0职务0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等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按fob价格计算第三条装运期限第四条装运口岸第五条目的口岸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国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国到期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第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卖方(盖章)代表人o买方(盖章)代表人O—年—月—日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签约地点日期卖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买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o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天内装运买方须于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按发票金额的%投保险,由负责投保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合同号码―O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陵头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捆500-1000千克⑵数量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3单价―o4总值o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按fob值计算5装运期限:6装运口岸7目的口岸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11装运条件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_________元收取
五、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六.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做好购、付汇手续,甲方自行支付购付汇手续费
七、乙方仅承担代理进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经甲方指示或确认而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签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而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承担对于甲方与实际进口商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期等),乙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应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协议以及中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九、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的责任
十、文字及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卖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买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年—月一日订立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O
二、数量O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O(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0
四、总价O
五、允许溢短装%、
六、装运期限O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一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买方须于—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O
九、保险O按发票金额的—%投保险,由—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O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O乙方O签订时间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买方(以下称为甲方)地址电报卖方(以下称为乙方)地址电报电传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第二条合同总值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第四条装运港第五条目的港第六条装运期分运转运第七条包装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第八条麦头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麦第九条保险转运后由买方投保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金额为O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
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
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基础设计图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零备件目录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⑴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第十三条保质条款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此鉴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用文签署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买方o卖方年一月—日O年一月―日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产品及报关,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进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hs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甲方应在每月操作结束后付给乙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XXX%收取,若不足人民币XXX元,则按人民币XXX元收取
五、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六、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做好购、付汇手续,甲方自行支付购付汇手续费
七、乙方仅承担代理进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经甲方指示或确认而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签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而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承担对于甲方与实际进口商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期等),乙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应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协议以及中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九、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的责任
十、文字及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
十三、附件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
十三、附件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协议和附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甲方乙方0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签署地点O代表人代表人0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天内装运买方须于—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后即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协议和附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甲方乙方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签署地点代表人代表人签约地点O日期______________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一天内装运买方须于—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按发票金额的%投保险,由负责投保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o乙方o签订时间O卖方O地址O由■码O电话O法定代表人O职务O买方O地址O邮码O电话O法定代表人职务O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按fob价格计算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国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国到期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卖方(盖章)代表人o买方(盖章)代表人o年月日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按发票金额的—%投保险,由—负责投保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o乙方O签订时间O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地址O邮码O电话O法定代表人O职务O地址O邮码O电话O法定代表人O职务O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等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按fob价格计算第三条装运期限—o第四条装运口岸O第五条目的口岸O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国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国到期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第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卖方(盖章)代表人O买方(盖章)代表人O—年—月一日订立参考范文出口贸易协议邮码O电话O法定代表人O职务0买方0由口码O电话O法定代表人0职务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O下述商品;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第二条合同总值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第四条装运港第五条目的港第六条装运期分运转运第七条包装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第八条麦头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第九条保险转运后由买方投保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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