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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撤回仲裁申请书理由大全(篇)13学生会申请书是学生在参与学生组织时所需要填写的一份书面申请材料,它是表达自己加入学生会的意愿和能力的重要途径,我觉得写一份学生会申请书可以展现出我的领导才能和团队合作精神辞职申请书范文的多样性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如何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离职意愿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第四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本文书用于仲裁庭立案后作出裁决前,申请人自愿撤回仲裁申请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撤回仲裁申请时应当在撤回申请上写明撤回申请的原因
2.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应当自愿、合法,劳动人事仲裁机构需对合法性、自愿性,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问题进行审核
3.仲裁机构审核通过后,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向申请人发出《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向被申请人发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不同意撤回申请的,应当出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撤回仲裁申请,继续审理案件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此致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XXX年月日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格式申请人对年月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此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注
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打印或钢笔、圆珠笔书写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对年月日向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与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此致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附注
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用钢笔、圆珠笔书写更多阅读
一、文书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本文书用于仲裁庭立案后作出裁决前,申请人自愿撤回仲裁申请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撤回仲裁申请时应当在撤回申请上写明撤回申请的原因
2.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应当自愿、合法,劳动人事仲裁机构需对合法性、自愿性,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问题进行审核
3.仲裁机构审核通过后,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向申请人发出《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向被申请人发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不同意撤回申请的,应当出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撤回仲裁申请,继续审理案件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范文一:申请人XXo住所地XXo法定代表人XXo被申请人XX,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楼XX室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事实与理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1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该份证据为“201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12月至2011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综上,申请人认为,【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此致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XXoXX年XX月XX日范文二申请人景德镇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沈XX,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梁某请求事项撤销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景劳仲案字2008第x号仲裁裁决事实与理由本案仲裁庭审时间为205月23日,其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施行,《仲裁裁决书》也已载明,裁决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但是,仲裁庭在裁决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但是,本案的仲裁庭成员多达五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本案仲裁庭共有五人,却只有三人在笔录上签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3、仲裁庭成员同时担任书记员制作笔录,导致产生自审自记自裁现象,这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合议庭成员兼任书记员的性质完全相同,有违公正公平原则
4、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但是根据庭审笔录记载,庭审时仲裁庭既未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也未组织双方互相辨认,更未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甚至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被申请人张永利、男、出身于—年08月08日原起诉案由父母遗留财产纠纷案我于一年月日向贵院起诉张永利财产纠纷案现因被申请人张永利经法院查明,并无隐瞒财产行为,并达成财产分配协议,现决定撤回起诉,请贵院予以办理为盼!此致沙湾县人民法院申请人日期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xxx2]第号仲裁裁决书;事实与理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xxx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xxxl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xxx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该份证据为“xxxl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12月至xxxl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综上,申请人认为,【xxx2】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此致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XXX年月日延展阅读
一、文书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本文书用于仲裁庭立案后作出裁决前,申请人自愿撤回仲裁申请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撤回仲裁申请时应当在撤回申请上写明撤回申请的原因
2.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应当自愿、合法,劳动人事仲裁机构需对合法性、自愿性,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问题进行审核
3.仲裁机构审核通过后,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向申请人发出《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向被申请人发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不同意撤回申请的,应当出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撤回仲裁申请,继续审理案件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被申请人O申请人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提起的仲裁申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行达成和解鉴于上述原因,特向贵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望贵委予以办理为盼!此致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对一年—月一日向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提出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撤回仲裁申请理由O附注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一年—月—参考范文仲裁申请撤回申请书住址被申请人、男、出身于年08月08日原起诉案由父母遗留财产纠纷案我于年月日向贵院起诉张永利财产纠纷案现因被申请人张永利经法院查明,并无隐瞒财产行为,并达成财产分配协议,现决定撤回起诉,请贵院予以办理为盼!此致沙湾县人民法院申请人日期拓展阅读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采取法定方式将仲裁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地送给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既然是一种法律行为就必然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如仲裁调解书一经依法送达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因此,不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送达的,都是错误的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47至51条规定文书的送达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仲裁文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的,称为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因拒收裁决书,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力,而裁决书即产生法律效力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仲裁调解书应当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应视为当事人反悔职工一方为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的有关文书,可采用“布告”形式公布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申请人,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申请事项申请人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提起的仲裁申请申请撤回事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行达成和解鉴于上述原因,特向贵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望贵委予以办理为盼!此致仲裁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年月日范文一申请人XXo住所地XXo法定代表人XXo被申请人XX,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楼XX室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O事实与理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1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该份证据为“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12月至2011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综上,申请人认为,【2012】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此致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XX oXX年XX月XX日范文二申请人景德镇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沈XX,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梁某请求事项撤销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景劳仲案字第X号仲裁裁决事实与理由本案仲裁庭审时间为5月23日,其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施行,《仲裁裁决书》也已载明,裁决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但是,仲裁庭在裁决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但是,本案的仲裁庭成员多达五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本案仲裁庭共有五人,却只有三人在笔录上签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3、仲裁庭成员同时担任书记员制作笔录,导致产生自审自记自裁现象,这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合议庭成员兼任书记员的性质完全相同,有违公正公平原则
4、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但是根据庭审笔录记载,庭审时仲裁庭既未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也未组织双方互相辨认,更未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甚至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5、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本案并未在庭审过程中出示、质证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可见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均未经过查证属实,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6、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但是,本案的仲裁裁决书却只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没有仲裁员的签名,所有仲裁员的名字都是打印上去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上六点均可由《庭审笔录》和《仲裁裁决书》予以证明综上所述,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景劳仲案字2008第x号仲裁裁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请求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该仲裁裁决此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景德镇某公司XX年XX月XX日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申请人附注
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系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用钢笔、圆珠笔书写申请人对年月日向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提出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撤回仲裁申请理由:申请人年月日附注
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系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参考范文撤回仲裁申请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此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注
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打印或钢笔、圆珠笔书写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xxx2]第号仲裁裁决书;事实与理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xxx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XXX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xxx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该份证据为“xxxl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xxx9年12月至xxxl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综上,申请人认为,【xxx2】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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