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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模板篇)12保密协议通常包含对保密信息的定义、受限制的使用范围以及违约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请大家参考以下的装修合同样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地1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3定名】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第二条商品房情况因而合同备案时间往往滞后于合同的真正签订时间,购房者无法及时了解购买楼盘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如果发展商将已经抵押或被查封的楼幢进行出售,不知情的购房者也可能因不了解情况而购买到问题楼盘网上备案系统上线后,在商品房建档时,包括楼盘总的套数,可销售套数,销售单位的户型、面积、状态,以及楼盘的查封、抵押情况均会及时公布而交易双方在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房屋销售状态会立刻反馈到网上备案系统,自动将可售状态修正为己售状态,从而能有效杜绝发展商一房多卖的情况,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此外,市民在后期还可以方便地跟踪了解自己所购单位的各项信息,包括该单位的确权情况等在申请办理房产证时,网上备案单位资料清晰,也会使办证过程更便捷启动网上备案的目的是使信息透明化,保障购房者利益然而,不少购房者对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不了解,对其操作流程不够重视,在相关操作上也存在一些误区“一些购房者在进行网上签约时,自己的个人密码让发展商去设置,有些市民甚至是委托律师签约这些都是不注重保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市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大部分购房者认为在审核过合同内容中的条款,双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就不能再作修改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双方在网上签订后,如果没有手动点击提交备案,小时后已保存8的签订合同会自动提交备案而在这小时内,即使在打印纸质合同后,8如果当时没有将网上已经签订的合同提交备案,而发展商有双方密码,可以再次进入系统修改条款止匕外,在网上签订合同时设置的密码,还将在后期用于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购房者在设置密码时,最好是要求他人回避,自己设置”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在进行网上签约时,密码一定要妥善保存,在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无误、签订保存之后,一定要当场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双方确认后签字保存据介绍,在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之后,网上备案的合同条款将无法再进行更改该名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购房者,如果在后期委托发展商或代理机构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需告知受委托方购房密码时,应出具书面委托书以明晰密码如果丢失时的责任从而真正保障到自己的利益现实生活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这是因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违法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以下合同应为无效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5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等随着房价的越来越高,对于能够拥有自己一套房子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就是有这么一种人,利用国人买房心切的心理制造虚假房屋买卖合同进行诈骗近日,奇台县公安局接到报警,自年月,居民王某被他人利20196用虚假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诈骗手段共骗取现金万元如何避免遇到26虚假房屋合同诈骗呢接下来就跟随昌吉公安来了解一下当前虚假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吧!缔约者为规避法律对各种类型虚假房屋买卖合同的限制,手段不断推陈出新如借贷担保型纠纷中为规避法律禁止流押的规定,贷款人并不直接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方,而是要求借款人给予其房屋出售委托授权,在借款人有不能清偿之虞时将房屋出售于第三人基于通谋、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等侵害当事人和第三人房屋财产权的现象频发,有些案件中甚至会关系到对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唯一住房,巨大的利益纠葛导致此类案件矛盾冲突难以调和,案件调撤率极低纠纷或多或少均涉及第三人利益,如套取贷款型房屋买卖合同涉及贷款银行的利益,借贷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借款人常以第三人所有之房产提供担保,变相赠与型房屋买卖合同则涉及卖方的债权人及继承人利益等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和自愿的基础上,在充分的协商后,就乙方购买甲方的奶牛达成以下的买卖合同的条款
一、甲方出售出奶母牛头,经甲乙双方协商合确定每头奶牛单价为一万三千五百元(小写元)13500
二、乙方愿意以协商确定的每头奶牛单价为一万三千五百元(小写元)价格,购买甲方奶牛头13500
四、乙方在没有付清所有奶牛款前,奶牛有甲方喂养,奶牛的出奶款和新出生的小牛犊归甲方所有,签订合同后到付清奶牛款前奶牛死亡归乙方
五、当奶牛款付清后,头立即交付给乙方,有乙方喂养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件,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订立合同人甲方(盖章)开户银行、卡号乙方(盖章)年—月—日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和自愿的基础上,在充分的协商后,就乙方购买甲方的奶牛达成以下的买卖合同的条款
一、甲方出售出奶母牛头,经甲乙双方协商合确定每头奶牛单价为一万三千五百元(小写元)13500
二、乙方愿意以协商确定的每头奶牛单价为一万三千五百元(小写元)价格,购买甲方奶牛头13500
四、乙方在没有付清所有奶牛款前,奶牛有甲方喂养,奶牛的出奶款和新出生的小牛犊归甲方所有,签订合同后到付清奶牛款前奶牛死亡归乙方
五、当奶牛款付清后,头立即交付给乙方,有乙方喂养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件,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订立合同人甲方(盖章)开户银行、卡号乙方(盖章)年—月—日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30%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90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日90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二十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第二十六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第二十七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第二十八条本解释自年月日起施行20xx6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4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1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3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4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2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1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2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年月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__yG o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
1.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1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2额(币)元整、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元整3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元(小1写万元)、分期付款2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元(小写()1元)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2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
2.10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一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第二条甲方经—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市—地段,占地面积一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至—止,共计一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一座(幢)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占地(分摊面积—平方米)—平方米由甲方于—年—月一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1、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2、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3上述原因必须以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付款办法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利则盈利属甲方所有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以当时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XX方式,取得北京市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平方XX XX XX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XX XX XX XX XX XX XX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现已竣工,取得房屋XX XX所有权证(证号为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XX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房屋,房屋用XX XX途为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XX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XX XX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XX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XX XXXX上述面积已经房地局测绘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XX计为(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乙方预付的定金元,在XX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XX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银行帐号第四条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XXXXXX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XXo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XX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大写数字)(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XX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30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XX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XX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房XX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XXXXXXXXXXXX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售方(称甲方)地址电话购买方(称乙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国籍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第二条甲方经—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市地段占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年—月一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内的第座(幢)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平方尺)由甲方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上述原因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角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帐号付款办法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第八条甲方出售的—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购—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第十条乙方所购―,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市仲裁机构仲裁或市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三条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升温,房地产交易的大幅度增加,与之相关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而其中大部分纠纷多因开发商欺诈或者房屋质量不合格所致,更兼在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往往处于弱势一方,开发商多利用其于资金和信息优势规避法律责任,致使中小购房者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二三的四月二十八日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00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九条中,把“惩罚性赔偿原则”引入到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之中来,另外在该《司法解释》第十四条也对该惩罚性赔偿作出了规定对出卖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明确规定“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该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为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与补偿性赔偿制度无论于功能,性质还是适用上均有较大差异,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与之相关的问题,如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其与实际损害之间的关系以及其数额大小的确定等等,下面笔者将一一加以分别论述惩罚性赔偿又被称为“示范性赔偿”或者“报复性赔偿”,“就是行为人恶意实施该行为,或对行为有重大过失时,以对行为人实施惩罚和追求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赔偿金的同时,还可以判令行为人支付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金我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条所确立的49双倍赔偿原则为标志的该制度主要在美国法中采用,但是其影响力已超越国界而在全世界产生了一定影响,一般认为在民事赔偿责任是补偿性的而非惩罚性的,惩罚是公权力行为,其行为的实行者和惩罚性赔偿的利益均归于同一主体,而民事主体地位平等,任何人无权对%;币元(小写元)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元(小写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价款可3以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第五条房产交付、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1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出卖人须于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2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上述相关证明包括.3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2理、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3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他人实施惩罚,而只能就实际损害向他人提出补偿请求但是补偿性原则对于防范恶意的民事活动却力不从心而恶意的民事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利益,也破坏了社会赖以生存的交易秩序为了减少纠纷和损害的发生,民事责任领域出现了具有制裁和预防功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并不是独立的请求权,必须依附于补偿性的‘损害赔偿这就是说必须具备构成补偿性赔偿的要件,才能够请求惩罚性赔偿如果行为人没有给受害人造成任何损害,则受害人不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可能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精神痛苦或人身伤害就这些损害的救济而言,惩罚性赔偿可以发挥一定的功能第一,补偿性赔偿对精神损害并不能提供充分的补救精神损害的基本特点在于无法以金钱价额予以计算,只能考虑到各种参考系数而很难确定一个明确的标准,因此在许多情况下采用惩罚性赔偿来替代精神损害赔偿是必要的第二,受害人提起诉讼以后所支付的各种费用,特别是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只有通过惩罚性赔偿才能补救很多学者认为,惩罚性赔偿适用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原告遭受的损失获得完全的全部的补偿惩罚性赔偿主要是针对那些具有不法性和道德上的应受谴责性的行为而适用的,即适用惩罚性赔偿是因为行为人具有严重的过错并应当受到惩罚,过错是惩罚性赔偿的最重要根据就这点而言是惩罚性赔偿和补偿性赔偿最大的区别点,补偿性赔偿不具备制裁功能,其以损害填补为原则,尽管补偿性赔偿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加害人的一种经济制裁,但是这种制裁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而惩罚性赔偿却具有极强的制裁性,其通过强加给不法加害人更重的经济负担来制裁该不法行为但须注意,惩罚性赔偿又不同于行政制裁方式,因为它毕竟属民事责任而不是行政责任的范畴惩罚性赔偿制度只是给予受害人一种得到补救的权力,而没有给予其处罚他人的权力受害人是否应当获得赔偿以及获得多大范围的赔偿,都应由法院来最终作出决定一般认为预防是对惩罚性赔偿合理性的解释因为补偿性赔偿很难发挥预防的作用,预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般预防,二是特别预防,一般预防是指对社会大众所能起到的预防作用,而特别预防则仅仅只是针对加害人本身而言的,惩罚性赔偿通过对加害人施以大大高出受害人损失的赔偿而为社会大众树立一个“样板”并通过这种方式预防该类行为再次发生,因此惩罚性赔偿有时又被称为“示范性赔偿”.这就概括了惩罚性赔偿的两项重要功能制裁和预防,就其两者来看,制裁性功能只是手段,而预防性功能才是真正的目的另一个方面,惩罚性赔偿通过判令加害人承担巨额的赔偿,而使受害人从中受到巨大利益,以消减受害人因为其被损害行为难以被证明或者即使证明了但数额不大而致使被害人因此无法获得赔偿或胜诉的考虑关于惩罚性赔偿和补偿性赔偿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之一,于此有两种截然不同观点存在,一种认为惩罚性赔偿需以补偿性赔偿为基础,即惩罚性赔偿以补偿性赔偿为前提,受害人不能单独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请求,而且只有在补偿性赔偿成立的条件下,惩罚性赔偿才能被适用,同时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也和补偿性赔偿的数额相关,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不能超出补偿性赔偿数额太多,并需以补偿性赔偿数额为基数来确定惩罚性赔偿的最终数额而相反的观点则认为,惩罚性赔偿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其不以补偿性赔偿为前提,同时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与补偿性赔偿没有太大的联系,因为补偿性赔偿是基于受害人的损失而提起的一种赔偿制度,而惩罚性赔偿却是因为加害人行为的违法性而引起的另一种赔偿制度,两者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法律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对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作出了上限规定,即“不超过已购房款一倍”,以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作出高额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此赔偿数额仍难以确定,对此有两种观点,一认为应当按照所谓“比例原则”来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即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应该和补偿性赔偿的数额保持某种合理的比例关系,而不得超出该补偿性赔偿的数额太多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惩罚性赔偿本就因加害人的行为而作出,因而无须顾及受害人的实际损害或者加害人补偿赔偿责任的大小,该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大小应以加害人行为的主观恶性及其过错程度来确定笔者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多种因素,而不能简单的通过所谓“比例原则”或单纯只考虑加害人行为的过错程度来加以解决,因为社会生活的无限复杂决定了无法通过简单的标准来衡量,而应该从上述两方面加以综合考量首先要重视补偿性赔偿数额,这是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其次也要考虑到出卖人行为的主观恶性及其过错程度,如出卖人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并不大,但其欺诈行为较为恶劣,则可考虑由其承担造成买受人损失几倍的赔偿责任(在所购房款一倍内),或者如因出卖人行为给买受人造成了较大损失,但买受人的损失并不是主要由于出卖人的过错所造成,则出卖人承当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就应小于买受人所受损失但需特别注意的一点是,该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应以补偿性赔偿的数额为参数,而不能完全不考虑该数量性赔偿的情形包括以下五种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司法解释虽然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有以下几点仍需说明前文所述,惩罚性赔偿并非当事人之间所承担之责任,而系加害人因其加害行为向国家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该种责任的种类和范围均不能由当事人加以约定,而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且此种规定系民法中的强行性规定,而不能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以更改或排除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初仅适用于因侵权行为人的恶意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严重损失,但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因此早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仅适用于侵权领域随着时代的发展,该制度亦被引入到合同领域,但其在合同法领域仍只适用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相竞合的部分,因此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一直是惩罚性赔偿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因为该制度本身就是针对加害人的恶性行为而产生的,一般只有那些主观状态恶劣,具有恶意以及不顾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才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所建立的却是以严格责任一般原则,而过错责任为特殊原则的违约责任制度,在这种归责责任制度下,当事人违约并不以有过错为构成要件,因此也就可能出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合同责任,但其行为却不具有可非难性,即不能施以惩罚性赔偿的情形如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的两类情形,一屋二卖和房屋买卖后又抵押的行为,司法解释仅仅就这些行为作出说明,但对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却没有作出规定如行为人系出于过失或被胁迫而为,则适用惩罚性赔偿实有失公允,因此笔者认为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应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这是惩罚性赔偿构成的客观要件,亦是其事实基础即一方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是出于故意,由此排除过失行为,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笔者认为司法解释所列行为多为直接故意行为,但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可能,因此行为人的主观要件应是故意惩罚性赔偿责任成立须以损害事实为前提,如无损害事实,则无法产生补偿性赔偿,无补偿性赔偿,则惩罚性赔偿难以成立,因此损害事实亦是其构成要件之一,当然该损害事实数量的确认和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计入此损害事实之中还有争论,(由此亦能影响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但并不妨碍损害事实作为其构成要件即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1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止匕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2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止匕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1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2第九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双方自行约定.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的,据实结算房价款;())13%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买受人有权退房()23%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内将买受30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的房价)3%3%3%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3%3%对值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3%参考范文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O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O委托代理人职务O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O委托代理机构O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O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0买方(以下简称乙方)O(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0(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O地址O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O地址邮政编码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第二条乙方所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为,现房、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所有装璜不变,为乙方所有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万元整,元rmb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万元整在日内办理过户,房屋过户后,购房余款万元整一次性付完第五条甲方于乙方将房款全部付清后日后将交易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第六条税费分担甲方承担税,其余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房屋过户时于房产部门签订的合同仅作过户时使用,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总房价的作为违约金30%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一条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连云港市仲裁委H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二条违约责任、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1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1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重新起算、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3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5%、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倍向需方42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5事件结束后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3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甲方、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2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乙方、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2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八、本合同签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甲方(盖章)乙方(盖章)O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O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商品房一直是房地产市场的主流,小编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整理的商品房屋备案以及相关信息,欢迎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办理房产证不可或缺的资料,而在全国各地的房产纠纷中,有不少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清晰所致可以说除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其实也是购房环节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年月,东莞市正式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然而在实际20198操作中,工作人员发现不少市民对网上合同备案的操作流程不够重视,从而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损失本篇报道将介绍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优势,网上签约流程,以及市民在进行网上签约时,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预售证的房子才会将信息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才能进行网上签约备案”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实现网上合同备案最大的优势是使房产信息透明化,市民可以通过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清晰地了解楼盘单位的各方面信息据介绍,在实现网上合同备案前,东莞的房地产交易中,合同主要是人工备案由于发展商不会签订一份合同就立刻送往房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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