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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课程介绍欢迎各位同学参加国际私法课程的学习本课程旨在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规则体系及其在现代全球化社会中的实际应用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国际私法在我们日益全球化的世界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随着跨境交流与贸易的增加,涉外民商事案件日益增多,掌握国际私法知识对未来的法律实践具有重要价值本课程将采用最新的教材与案例资源,结合国内外最新立法与司法实践,帮助大家系统地学习这一重要法律领域希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同学们能够建立起完整的国际私法知识体系什么是国际私法概念解析与其他法律的区别主要研究内容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不同,后者主要调国际私法研究的核心问题包括法律冲Private International)是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规整国家之间的关系;与国内私法的区别突的解决方法、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Law范体系它主要解决涉外民商事关系中在于,国际私法处理的是具有涉外因素确定、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各类的法律适用问题,确定哪一国家或地区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涉及不同法域之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的法律应当适用于特定的跨境民事法律的法律冲突关系国际私法的历史沿革1古罗马时期国际私法的雏形最早可追溯至古罗马时期的万民法(),当jus gentium时用于解决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之间的法律冲突问题2中世纪发展世纪意大利的法学家巴托鲁斯提出了早期的法律冲突解决理论,奠定了13现代国际私法的理论基础3近现代理论完善世纪,萨维尼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理论产生深远影响19世纪以来,国际私法日渐成熟,各国制定专门立法204中国发展中国国际私法起步较晚,改革开放后发展迅速,年颁布《涉外民事关2010系法律适用法》,标志着中国国际私法体系的正式确立国际私法的基本特征涉外性兼容性与灵活性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必须具有国际私法兼具协调性与包容性,涉外因素,即当事人国籍、住在解决法律冲突时既要维护本所、标的物所在地、行为地等国法律主权,又要尊重和适用要素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涉外国法,体现了法律适用的灵外性是国际私法区别于国内法活性和多元化这种灵活性使的根本特征,没有涉外因素就得国际私法能够适应不同法律不会触发国际私法的适用问题体系之间的协调交叉性国际私法是一门高度交叉的学科,它与民法、商法、诉讼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密切相关,同时又具有自身独特的规则体系这种交叉性使得国际私法研究需要广泛的法律知识基础国际私法的体系结构直接适用法不经过法律选择过程直接调整涉外关系的实体规范实体性规范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则冲突规范与准据法指引哪一国法律应当适用的规则体系程序性规范解决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程序问题的规则国际私法体系由多层次规范构成,其核心是冲突规范,用于确定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准据法)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分别处理实体权利义务与程序性问题直接适用法则是不经过冲突规则而直接应用的特殊规范,通常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国际私法的研究方法比较法方法历史法学方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私通过考察国际私法制度和理论的法规则、制度和实践进行横向比历史演变过程,理解其形成原因较研究,发现共同点和差异,从和发展规律,为当前问题的解决而找出最佳解决方案和发展趋势提供历史借鉴特别是在研究法这是国际私法研究中最基本也是律冲突理论发展时,历史视角尤最重要的方法之一为重要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各国法院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具体判决和裁决,总结法律适用规则和司法实践趋势案例分析能够将抽象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是国际私法教学和研究的有效手段国际私法的渊源概述国内法渊源国际条约包括专门的国际私法法典、民法典中的多边和双边条约,如《海牙国际私法公国际私法条款以及其他涉外民商事法律约》系列法规判例与学说国际习惯各国法院的司法判例和权威学者的学术国际社会长期实践形成并被普遍接受的见解法律适用规则国际私法的渊源多元且复杂,在实践中常需结合多种渊源共同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在不同法系国家,各种渊源的地位和作用有所不同例如,英美法系国家更重视判例,而大陆法系国家则更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早期规定散见于各部法律中的零散条款基本法律《民法通则》涉外条款专门立法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法典化趋势《民法典》涉外部分及未来发展中国的国际私法立法经历了从零散规定到专门立法的发展过程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涉外民事关系2010法律适用问题的专门法律,共八章五十二条,内容涵盖了民事主体、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主要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地位适用限制《海牙国际私法公约》国际惯例是长期国际交国际条约的适用受到缔系列是国际私法领域最往中形成的被广泛接受约国范围、保留条款、重要的多边条约体系,的规则,虽然不具有正公共秩序例外等多重限包括《国际儿童拐骗民式法律约束力,但在国制,在具体案件中应当事方面的公约》、《跨际贸易、航运、保险等注意识别和正确适用这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领域被广泛遵循,是重些限制性规定合作公约》等数十个专要的法律渊源之一门公约,涵盖民商事各个领域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尊重并保护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跨境法律关系中获得公平对待尊重主权与法律平等既维护本国法律主权,又尊重外国法律制度,平等对待本国法与外国法公正合理原则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追求实质正义和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国际协调与合作促进国际司法协助,共同解决跨境法律问题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国际私法的价值取向和指导思想,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各国在解决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既要坚持本国法律主权,又要尊重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平衡国家利益与当事人权益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管辖权问题包含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如跨国确定哪一国法院有权审理特定的涉外民婚姻、国际贸易合同等这些关系至少商事案件管辖权问题是解决涉外民事包含一个涉外要素,如当事人国籍、住纠纷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所、标的物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涉及不能否获得有效的司法救济同国家或地区承认与执行问题法律适用问题确定外国法院判决在本国的效力及执行确定适用哪一国的实体法处理涉外民商方式这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重要问题,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是国际私法的核关系到当事人跨境权益的最终实现心问题,通过冲突规范来解决不同法律之间的冲突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是国际私法中最基本的跨国公司、合资企业等法人是主体类型,其法律地位主要由现代国际民商事活动的重要参国籍和居所决定不同国家法与者法人国籍的确定标准律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民事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主要包权利和义务有不同规定,当涉括注册地标准、主营业地标准及跨境民事关系时,需要确定和控制标准等,这直接影响到适用哪一国的法律来判断其法其适用法律的确定律地位国家与国际组织国家参与民商事活动时,通常享有管辖豁免权,但在商业活动中这种豁免权往往受到限制国际组织则根据其成立条约和总部协定确定其民事法律地位,在不同情况下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概念与特征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中含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涉外因素主要包括当事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标的物位于外国、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等这类关系的特点是跨越国界,涉及不同法域主要类型按照民法传统分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如国际婚姻、跨国收养)、涉外继承关系(如遗产跨国分配)、涉外物权关系(如外国人在华购买不动产)等涉外合同关系涉外合同是最常见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服务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等由于各国合同法规定不同,合同准据法的选择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重大涉外侵权关系涉外侵权关系指侵权行为或损害结果发生在不同国家的侵权法律关系,如跨国环境污染、国际产品责任等这类关系法律适用尤为复杂,通常采用侵权行为地法或损害结果地法国籍制度概述国籍的定义与意义国籍取得方式国籍冲突问题国籍是指自然人与特定国家之间的法律国籍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国籍冲突主要包括联系,是确定一个人享有某国国民身份出生取得包括血统主义(父母国籍)积极冲突一人同时具有多个国家的••和相应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在国际私和出生地主义国籍(多重国籍)法中,国籍是重要的连接点,常用于确归化取得通过申请并满足特定条件消极冲突一人不具有任何国家的国定自然人的身份、行为能力等事项的准••而获得籍(无国籍人)据法恢复曾经拥有但后来丧失的国籍的•解决冲突的原则包括有效国籍原则、各国对国籍的授予和丧失有不同规定,重新获得法院地国籍优先原则等无国籍人通常但都受国际法原则的约束,如避免无国婚姻取得通过与他国公民结婚获得•适用住所地法或经常居所地法籍、尊重个人意愿等配偶国国籍居所与经常居所居所的法律概念居所是指自然人以久住为目的而居住的地方,是与国籍并列的重要人身连接点居所强调的是人与特定地理区域之间的实际联系,而非法律上的形式联系在国际私法中,居所常被用作确定自然人人身关系法律适用的连接点经常居所的特殊地位经常居所是指自然人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居住并以之为生活中心的地方与传统居所相比,经常居所更强调事实上的长期居住状态,而对居住目的的要求较低经常居所概念起源于海牙国际私法公约,现已成为国际私法中越来越重要的连接点经常居所的判别标准确定一个人的经常居所,通常考虑以下因素居住时间的长短、居住的稳定性、个人与该地的社会联系、家庭关系中心所在地、工作地点、子女就学地等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量这些因素,进行整体评价在中国法中的应用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采用了经常居所地概念,规定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关系、失踪宣告等均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体现了国际私法发展的新趋势法人的国籍与居所法人国籍的特殊性确定标准的多样性法人作为法律拟制的主体,其国籍概念与自然人有所不同,通常指法人与某一各国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主要有设立地标准(注册地标准)、主营业地标准国家之间的法律联系法人国籍在国际私法中的重要性体现在确定法人的民事(总部所在地标准)、控制标准(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国籍)等不同国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等方面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采用不同标准,有时甚至综合运用多种标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应用中国的法律规定在现代国际私法中,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法人的准据法,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14即根据法人与各国的联系程度,选择与之联系最为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法这一原则较好地平衡了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的关系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体现了注册地主义与主营业地主义的结合涉外婚姻法律关系婚姻效力离婚婚姻效力关系到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相对复杂,中国对于人身关系,通常适用夫妻共同经常居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所地法律;对于夫妻财产关系,许多国家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如没有选择,法律;没有共同国籍,且没有共同经常居婚姻缔结则一般适用婚后首次共同居所地法律或者所地的,适用法院地法律协议离婚通常涉外婚姻缔结的法律适用通常遵循婚姻与夫妻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允许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选择适用的法律抚养与收养缔结地法原则,即适用婚姻登记地国家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亲子关系的确立与抚养问题通常适用子女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以保护未成年人最大利22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益国际收养则主要受《海牙跨国收养公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约》等国际条约的规制,强调收养应当以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儿童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涉外继承法律关系不动产继承动产继承不动产继承通常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继承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适律,这是国际私法中的传统做法,体用规则一些国家适用被继承人死亡现了对领土主权的尊重不动产所在时的住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另一国对于位于其领土内的不动产拥有最些国家则对动产适用与不动产相同的终处置权,外国法院关于不动产继承规则中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动的判决通常难以在不动产所在国得到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承认和执行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遗嘱效力遗嘱的形式效力和实质效力通常适用不同的法律遗嘱形式效力一般适用遗嘱订立地法律、遗嘱人国籍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等多种法律中的任何一种,体现了有利于遗嘱有效的原则遗嘱的实质效力则通常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涉外继承案件中常见的典型问题包括多重国籍被继承人的法律适用、不同国家对特留份制度的差异处理、遗产税法律冲突等这些问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各国冲突规范进行分析解决涉外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当事人可选择适用的法律最密切联系原则无选择时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律特殊合同规则消费者合同、劳动合同等适用特殊保护规则强制性规定限制涉及公共利益的强制性规定优先适用涉外合同是国际私法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法律关系类型在合同法律适用方面,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基本原则,允许合同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于其合同的法律,体现了对当事人合同自由的尊重当事人未选择适用法律时,通常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对于特殊类型合同,如消费合同、劳动合同等,各国往往设有特殊保护规则,限制当事人的法律选择自由,以保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涉外侵权法律关系基本法律适用规则特殊侵权类型涉外侵权法律关系是指侵权行为或损害结果发生在不同国家的侵随着科技发展和全球化深入,出现了许多新型涉外侵权问题,这权行为传统上,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些特殊类型侵权往往需要特殊的法律适用规则lex loci),但随着社会发展,这一规则已显不足现代国际私法delicti产品责任可能涉及产品生产地、销售地、损害发生地等多
1.中,侵权准据法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则地法律侵权行为地法则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网络侵权由于虚拟空间的特性,传统侵权行为地难以确定
2.损害结果地法则适用损害结果发生地法律•共同属人法当加害人和受害人具有相同国籍或住所时适用环境污染跨境污染案件中,通常倾向于适用受害地法律•
3.知识产权侵权一般适用知识产权保护地法律
4.最密切联系地法根据案件整体情况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此有专门规定,并允许当事人在侵权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在侵权领域的有限扩展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概念与功能连接点指涉方式冲突规范是指导确定应连接点是冲突规范中用冲突规范的指涉方式主适用哪一国家或地区法于确定准据法的关键要要有单边指涉和双边指律的规则,是国际私法素,它将法律关系与特涉单边指涉仅规定本的核心内容它不直接定法域联系起来常见国法适用的范围,如中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连接点包括国籍、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是指引法官或当事人住所、行为地、物的所适用中国法;双边指涉选择哪一国的实体法来在地、当事人意思等则既规定本国法适用范解决具体法律关系冲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通围,也规定外国法适用突规范的主要功能是协常采用不同的连接点,范围,如民事行为能力调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以反映其特性适用本人国籍国法律冲突现代国际私法多采用双边指涉方式主要连接点类型意思自治原则原则内涵适用领域限制与例外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允许涉外民事关系当事意思自治原则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当事意思自治原则并非绝对,各国法律通常对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适用于其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特定国家或其设置一定限制法律关系的法律这一原则最早由法国学地区的法律此外,随着该原则的扩张,选择的法律必须与争议有合理联系•者杜穆兰提出,现已成为国际私法中的基在夫妻财产关系、侵权后果等领域也开始不得规避强制性法律规定•本原则,特别是在合同法领域得到广泛应有限度地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但在不得违反公共秩序用其理论基础在于对当事人私法自治的人身关系、物权关系等领域,意思自治原•尊重则的适用仍受到较大限制特殊合同如消费合同、劳动合同有特•殊保护规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原则内涵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确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时,应当适用与该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该原则强调法律关系与法域之间的实质联系,而非形式上的连接点,体现了现代国际私法追求实质正义的价值取向历史发展该原则起源于美国的政府利益分析说和最重要联系说,后被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吸收世纪年代以来,随着传统僵化连接点方法的弊端日益显现,最密切联系原则逐渐成2070为国际私法领域的重要原则,被广泛运用于各类涉外民事关系判断标准确定最密切联系地需考虑多种因素,如当事人国籍、住所、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法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综合分析各种联系因素的强弱,确定与法律关系联系最为密切的法域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其最密切联系的判断标准也有所不同在中国的应用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多处采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则,如第条规定合同当41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体现了中国国际私法对这一现代原则的接受内国法直接适用条款概念界定法律特征直接适用法是指不经过法律选择过程,直接适用法的主要特征包括强制性、直接适用于特定涉外法律关系的实体排他性、自我限定适用范围等与一性规范这类规范通常涉及国家重大般冲突规范不同,直接适用法直接规利益或根本公共政策,具有强制性和定实体权利义务,而非指引适用何种排他性,不允许当事人通过选择其他法律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优先法律来规避其适用直接适用法是国考虑是否存在直接适用法,只有在没际私法中的特殊规范类型有直接适用法的情况下才进行冲突规范的适用主要适用领域直接适用法主要存在于以下领域外汇管制、进出口管制、反垄断、证券监管、消费者保护、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这些领域通常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弱势群体保护,国家对其进行强制干预的必要性较强在中国法律中,如《外汇管理条例》《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都包含直接适用条款当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这些领域时,即使当事人选择了外国法作为准据法,法院也应优先适用这些强制性规定公共秩序保留概念与功能适用标准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如果外国法的适用将1应当严格限制使用,仅在外国法适用结导致违反法院地国基本法律原则或公共2果明显违反本国基本法律原则时才援引秩序,法院可以拒绝适用该外国法替代方案法律规定4排除外国法适用后,通常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作为替代条明确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国际私法中具有安全阀的功能,它为法院提供了在特殊情况下拒绝适用可能导致不当结果的外国法的法律依据实践中,对公共秩序的理解应当是国际化的,而非狭隘的国内标准,以避免过度干预跨境法律关系反致制度反致基本概念反致是指当本国冲突规范指向适用外国法时,如果该外国法的冲突规范又指向适用其他国家法律(包括可能指回本国法),是否接受这种反指的问题一级反致外国法律冲突规范指回本国法律的情况例如,中国法指向适用国法,而国冲突规范又指回适用A A中国法二级反致外国法律冲突规范指向第三国法律的情况例如,中国法指向适用国法,而国冲突规范指向适用B B国法C各国立场对反致的态度,各国立场不一有的完全接受,有的部分接受,有的完全拒绝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法律对该涉外民事关系的规定不9同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表明中国对反致问题采取了有条件接受的立场在实践中,反致主要适用于婚姻、继承等人身关系领域,而在合同等意思自治领域,通常排除反致的适用这是因为在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其意思,仅适用所选择法律的实体规范,而非冲突规范逃避法律与规避法律逃避法律概念规避法律与合法规划逃避法律是指当事人通过不诚实手段规避应当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规避法律与合法规划之间存在细微但重要的区别合法规划是指规定的行为在国际私法领域,最典型的形式是当事人人为地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变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以达到适用对自己更有利的法律的目的律环境,这是私法自治的体现,通常被认为是合法的例如,为规避本国严格的离婚法而临时改变国籍区分的关键在于逃避法律行为的特征包括手段的合法性与诚实性
1.主观上有规避特定法律适用的故意•规避对象是否为强制性规定
2.客观上通过操纵连接点实现规避目的•行为是否违反公共政策或善良风俗
3.规避的是强制性、不可回避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当事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规避的法律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不当规避法律的行为认定为规避法律的,法院可以拒绝承认连接点的变更效果国际私法中的先决问题先决问题的概念先决问题是指在处理主要问题之前,必须先解决的另一法律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先决问题常常导致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因为主问题和先决问题可能分别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例如,在处理涉外继承案件主问题时,可能需要先确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子关系先决问题解决方法一主问题导向法按照主问题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这种方法强调法律适用的统一性,避免主问题与先决问题之间的逻辑矛盾例如,如果继承适用被继承人国籍国法律,则确定亲子关系的先决问题也适用该国法律的冲突规范所指向的法律解决方法二法院地导向法按照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这种方法强调国际私法的内在协调性,主张无论先决问题出现在何种场合,都应当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范一致处理例如,无论亲子关系作为何种问题的先决问题,都适用法院地关于亲子关系的冲突规范实践中的考量因素法院在处理先决问题时,通常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主问题与先决问题的联系紧密度、各种解决方案的结果、国际协调的需要、当事人的合理期待等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可能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体现了国际私法的灵活性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管辖权基本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确定管辖权的基本原则包括属地管辖原则基于领土主权、合理管辖原则要求与案件有实质联系、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承认协议管辖等管辖权的确定是处理涉外案件的前提条件一般管辖依据各国确定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常见依据包括被告住所地管辖原则、合同履行actor sequiturforum rei地管辖、侵权行为地管辖、财产所在地管辖等中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了对涉外民事案件的265管辖权基础,主要采纳了上述国际通行的管辖原则专属管辖某些类型的案件因涉及国家主权或重大利益,各国通常规定由特定法院专属管辖,排除其他国家法院的管辖权典型的专属管辖事项包括不动产物权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公司注册登记纠纷等对于专属管辖事项,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排除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特定国家法院管辖其民商事纠纷,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在程序法领域的延伸协议管辖的有效条件通常包括书面形式、明确管辖法院、法律允许选择、合理联系等但协议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平原则境外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52基本条件主要途径外国法院判决在中国获得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条件通过条约或互惠原则实现判决跨境效力30+司法互助协定中国已与多个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数量外国法院判决在中国获得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条件包括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作出符合正当程序;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不与中国法院已作出的判决或已承认的第三国判决相冲突实现判决跨境效力的两种主要途径是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在没有条约的情况下,互惠原则要求两国之间存在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法院判决的实践近年来,中国法院已开始在部分案件中基于事实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表明中国在该领域的开放态度国际仲裁体系仲裁协议程序法律适用仲裁协议是国际仲裁的基础,通常采国际仲裁程序通常受多种法律规范用仲裁条款或单独协议形式有效的仲裁地法作为法定程序lex arbitri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框架;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仲裁表示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意愿;明确或庭的自由裁量这种多层次的法律适可确定仲裁事项;明确或可确定仲裁用体系赋予国际仲裁程序高度的灵活机构或仲裁规则年《纽约公性和自主性,是其区别于诉讼的重要1958约》为各国承认仲裁协议效力提供了特征统一标准主要仲裁机构全球知名的国际仲裁机构包括国际商会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院、新ICC LCIA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IAC HKIAC等这些机构提供专业的仲裁规则和管理服务,处理全球复杂的商事争议SCC国际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主要方式,具有程序灵活、保密性强、裁决易于国际执行等优势《纽约公约》为仲裁裁决的国际承认与执行提供了统一法律框架,大大增强了仲裁解决跨境争议的效力目前已有多个国家加入该公约,使其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160中国涉外仲裁制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于年,是中国最主要的涉外仲裁机构总部设在北京,并在上海、深圳、CIETAC1956CIETAC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拥有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员,处理各类国际经济贸易争议中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为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提供了法律基础作为《纽约公约》缔约国,中国法院原则上应当承认和执行符合条件的外国仲裁裁决,仅在有限的情况下如违反公共政策才能拒绝承认和执行近年来,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比例不断提高,体现了中国对国际仲裁的支持和尊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介绍1年1893荷兰政府召开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标志着国际私法合作的开端初期以欧洲国家为主要成员2年1951《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规约》生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成为永久性国际组织,设立常设机构3年1980-2000会议成员国范围大幅扩大,从以欧洲国家为主扩展到全球范围,制定了多项影响深远的国际私法公约4年2007中国正式加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成为其第个成员国,积极参与国际私法规则的制定67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专门从事国际私法统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设在荷兰海牙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制定国际私法公约,协调不同国家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促进国际司法合作截至目前,海牙会议已制定了近项国际公约,涵盖国际民商事程序法、家庭法、合同法、侵权法等多个领域40儿童保护与国际收养《海牙儿童保护公约》年《关于父母责任和保护儿童措施的管辖权、适用法律、承认、执行和合作的公约》建立了国际儿童保护的法律框架,规定了儿童常居所地国家的主要管辖权,并建立1996了国家间合作机制,确保跨境情况下儿童权益的有效保护《跨国收养公约》年《关于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是规范国际收养的主要法律文件,旨在防止儿童贩卖和确保收养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公约要求收养必须经过双方国家的中1993央机关批准,并建立了完善的程序保障机制法律冲突问题国际收养中的法律冲突主要体现在收养资格认定标准不
一、收养效力范围差异、收养后国籍变更复杂性等方面这些冲突可能导致跛脚收养现象,即收养在一国有效而在另一国无效,给儿童权益保护带来挑战跨国破产法律适用跨国破产的法律挑战示范法UNCITRAL跨国破产是指破产企业在多个国家拥有资产或债权人的情况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破产示范法》年为解决1997于各国破产法律制度存在差异,跨国破产面临诸多法律挑战跨国破产问题提供了国际统一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承认外国破产程序并给予适当救济
1.管辖权冲突多国法院可能同时主张对破产程序的管辖权•允许外国破产管理人进入本国法院
2.适用法律冲突破产效力、债权人权利保护等方面适用不同•促进各国法院和破产管理人之间的合作
3.法律协调同时进行的多个国家破产程序
4.破产裁决的域外效力一国破产程序能否及于其他国家的资•示范法采用了修正的普遍主义模式,在尊重各国司法主权的前产提下,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目前已有近个国家和地区采纳50优先权冲突不同国家对债权人优先受偿顺序规定不同•了该示范法的基本原则中国《企业破产法》第条规定了中国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和外国破产裁决在华承认问题,但缺乏具体操作规则司法实践中,中国5法院已在少数案件中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破产裁决,表明中国在跨国破产合作方面的积极态度国际私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权专利权商标权具有高度属地性,保护取决于各国注册制度《马德里协定》及其专利权保护同样具有属地性,《专利议定书建立了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简合作条约》创建了专利国际申PCT化了多国商标注册程序,但对商标权请制度,但最终授权和保护仍由各国著作权新挑战与发展的实质保护仍适用各国法律专利法决定专利侵权案件中,法律适用通常采用保护国法律著作权保护遵循保护国法律原则,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诸但随着数字化发展,传统属地保护面多挑战,如侵权行为地难以确定、一临挑战《伯尔尼公约》确立了国民国行为影响多国市场等各国正探索待遇和自动保护原则,大大便利了著更适合数字环境的国际私法规则作权的国际保护涉外信托法律关系信托的跨境特性法律适用难点信托作为源自英美法系的独特法律制涉外信托法律适用的主要难点包括度,具有高度的跨境性一个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对信托制度的陌生性;涉外信托可能涉及多个国家委托人、信托财产管辖区法律的强制适用;信受托人、受益人分别位于不同国家;托内外部关系的区分;信托有效性与信托财产分散在多个管辖区;信托文继承法强制规定的冲突等这些问题件指定适用某国法律这种复杂的跨在国际私法实践中经常导致法院判决境特性使得涉外信托的法律适用问题的不一致性,增加了跨境信托的法律尤为复杂风险海牙信托公约年《关于信托准据法和承认的公约》(简称《海牙信托公约》)是解决涉1985外信托法律适用问题的重要国际文件公约规定信托适用委托人指定的法律;未指定时,适用与信托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公约要求缔约国承认依照准据法有效设立的信托效力虽然加入公约的国家有限,但其原则对国际信托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涉外票据法律关系1票据行为的法律适用2国际公约协调票据作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支付为协调各国票据法律冲突,国际和信用工具,其涉外法律关系十社会制定了多项公约,主要包括分复杂票据行为的法律适用主年《解决票据法律冲突的日1930要有两大理论分割主义和统一内瓦公约》、年《解决支票1931主义分割主义主张各票据行为法律冲突的日内瓦公约》以及分别适用不同法律,如出票适用年《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1988出票地法,背书适用背书地法;本票公约》这些公约在统一实统一主义则主张所有票据行为适质法和冲突法规则方面发挥了重用同一法律,通常是票据付款地要作用法3电子票据的挑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票据逐渐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这给传统的票据法律适用带来新挑战电子环境下,票据行为地难以确定,传统连接点的适用面临困难国际社会正在探索适应电子票据特点的新型法律适用规则,如《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等UNCITRAL电子商务与互联网中的国际私法跨境电子合同数据流动管辖权挑战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合同缔结、跨境数据流动涉及复杂的国互联网的无国界特性对传统履行和争议解决往往跨越多际私法问题,包括数据所有管辖权规则构成重大挑战个管辖区,传统基于地域权、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各国法院在确定网络案件管的连接点难以适用各国在全等各国数据保护立法差辖权时,发展出多种标准处理跨境电子合同法律适用异显著,如欧盟与中网站针对性标准、实际影GDPR时,正从传统属地连接转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域响标准、最低接触标准等更为灵活的针对性活动标外效力、数据主体权利等方这些灵活标准旨在平衡有效准,考虑电子商务经营者是面存在不同规定,导致跨境管辖与避免过度管辖之间的否明显针对特定国家或地区数据合规难度增加关系市场开展活动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领域的国际私法发展呈现出两个趋势一方面是传统连接点的创新应用,如将网站服务器所在地、域名注册地等作为新型连接点;另一方面是直接适用法的扩张,如消费者保护、数据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规定突破传统冲突规范的限制,直接适用于跨境电子交易国际私法的新发展数字化挑战技术革命正深刻改变国际私法的基础理论和适用环境区块链、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模糊了传统的地域边界,使基于物理空间的连接点难以适用同时,数字资产、智能合约等新型法律客体的出现,要求国际私法发展新的调整规则和冲突规范方法论创新面对复杂的全球化环境,国际私法方法论呈现多元化趋势机械冲突规则向实质导向型规则转变;强调法律选择结果的合理性和实质正义;更加重视各法域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展功能性等价理论应对不同法律体系的差异这些创新反映了国际私法从形式主义向实质主义的转变人权维度整合人权保护理念日益融入国际私法体系,表现为在法律选择过程中考量人权保护因素;将国际人权标准作为公共秩序保留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如消费者、劳动者、儿童的权益保护;发展人权友好型法律解释方法这一趋势体现了国际私法的价值取向从纯粹的中立协调向价值引导的转变中国国际私法典型案例分析
(一)婚姻效力案例涉外离婚案例子女抚养案例在李某诉张某国际婚姻效力确认案中,中国在王某诉刘某涉外离婚案中,中国籍夫妇旅在张某诉李某子女抚养权案中,中国女性与女性与韩国男性在韩国依韩国法律登记结婚,居加拿大多年后回国定居,随后产生离婚纠纷美国男性离婚后争夺子女抚养权法院适用了但未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因财产纠纷法院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条规定的25向中国法院起诉,法院需先确认婚姻效力法法律审理案件这一案例体现了婚姻关系中子女经常居所地法律,因子女一直在中国生活院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条,共同经常居所地连接点优先于国籍连接点的学习,法院适用中国法审理案件并判决母亲获22认定婚姻登记地韩国法为准据法,确认该婚姻现代趋势得抚养权该案体现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涉在中国有效外家事案件中的应用中国国际私法典型案例分析
(二)案例名称法律适用问题裁判要点公司诉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当事人未选择适用法律的情适用卖方主营业地法律,符A B合同纠纷案况下如何确定准据法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公司诉公司技术转让合同合同条款中法律选择冲突问根据合同整体解释,确认当C D纠纷案题事人真实意图为适用中国法公司诉公司国际货物运输强制性规定的适用问题尊重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但E F合同纠纷案中国外汇管理规定作为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在公司诉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中国法院适用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A B并在公约未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了卖方主营业地的法律该案体现了国际条约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优先适用地位公司诉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涉及合同法律选择条款的解释问题合同中同时引用了国际惯C D例和中国法律,导致法律适用冲突法院通过分析合同整体内容和当事人谈判过程,认定双方真实意图是以中国法为主,国际惯例为补充,体现了法院对法律选择条款的灵活解释方法国际私法前沿专题
(一)人工智能与跨国法律冲突身份认定问题创作权归属是否可被视为独立主体?各国立场不同,导生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与归属在不同法域有AI AI致跨国案件中适用法律差异不同规定国际协调趋势责任归责机制区域性规范如《欧盟法案》的域外效力及国致损责任的承担主体与赔偿标准在跨境情况AI AI3际规则协调下如何确定人工智能跨境应用引发的法律冲突已成为国际私法的前沿问题在自动驾驶汽车跨境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中,如何确定适用法律尤为复杂是适用事故发生地法律、开发地法律还是使用者所在地法律?各国法院正在探索新的连接点组合,如算法控制中心所在地AI系统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问题在跨境商业应用中也引发法律适用争议欧盟强调透明度和消费者知情权,美国则更注重商业自由和创新,这种价值导向的AI AI差异使得跨大西洋的案件面临法律冲突国际私法需要发展新的平衡机制,协调技术创新与人权保护之间的关系AI国际私法前沿专题
(二)气候变化与民事责任跨境环境损害的特殊性气候变化导致的环境损害具有全球性、长期性和不确定性,突破了传统侵权法特定加害人特定受—害人模式温室气体排放在一国发生,可能在全球范围内造成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等损害,这种复杂的因果关系给国际私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管辖权扩张趋势随着气候诉讼兴起,一些国家法院开始扩张对跨境环境侵权案件的管辖权荷兰最高法院在案件中确认了国家对全球碳减排的义务;德国法院在诉案中认可了秘UrgendaLliuya RWE鲁农民针对德国能源公司的诉讼管辖权这种管辖权扩张反映了环境保护领域普遍管辖理念的兴起法律适用新思路传统侵权法律适用规则难以应对气候变化案件的复杂性学界提出多种创新思路适用最高保护标准法;发展全球共同责任理论;将国际环境法原则融入国内侵权法等这些新思路旨在突破传统国际私法规则的局限,为气候正义提供法律支持中国的应对策略中国作为碳排放大国和气候变化受害国,在跨境环境诉讼中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需要防范域外环境诉讼风险,另一方面需要保护本国公民的环境权益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国际气候治理,完善涉外环境侵权法律适用规则,促进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司法合作国际私法前沿专题
(三)跨国个人信息保护国际私法相关国际组织与合作全球性组织区域性合作机制双边司法协助除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外,联合国国际贸易各区域组织也建立了国际私法合作机制双边司法协助是国际私法合作的重要形式,法委员会、国际统一私法协欧盟通过《罗马条例》《布鲁塞尔条例》通常包括司法文书送达、证据调取、外国UNCITRAL会也是国际私法领域的重要等实现了冲突法和管辖权规则的高度统一;法查明、判决承认与执行等内容中国已UNIDROIT组织专注于国际贸易法统美洲国家组织制定了多项国际私法公约;与近个国家签署了民商事司法协助条UNCITRAL40一,制定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亚非法律协商组织也在推动区域内国际私约,为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提供了法律保重要文件;则致力于私法协调法合作区域合作的优势在于成员国法律障这些双边合作机制弥补了多边合作的UNIDROIT与统一,《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其代表传统相对接近,统一效果更为明显不足,满足了特定国家间的司法需求性成果这些组织通过不同方式推动国际私法规则的协调与统一国际私法人才培养与职业前景国际组织海牙会议、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法律专业岗位涉外法律服务2跨国律所、仲裁机构的国际业务岗位跨国企业跨国公司法务部门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岗位学术研究高校与研究机构的国际私法教研岗位国际私法专业人才需要具备的核心能力包括扎实的国际私法理论基础;熟练的外语应用能力;对比较法的深入理解;跨文化沟通与协调能力;以及对国际商事实践的了解这些能力的培养需要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相结合,跨学科知识的融合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私法人才的就业前景日益广阔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增加,对熟悉国际私法规则、能够处理跨境法律风险的专业人才需求大幅上升同时,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也为国际私法人才提供了更多在国际组织和多边平台发挥作用的机会学术争鸣与未来展望主要争议焦点国际私法未来展望国际私法领域当前存在诸多学术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展望未来,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冲突法方法与实质法方法的选择与平衡从简单机械的冲突规则向更加灵活的实质导向型规则转变•
1.硬法统一与软法协调的效率比较从严格的属地主义向功能性与区域性管辖概念转变•
2.传统连接点的现代化改造从纯粹中立的协调工具向承载特定价值的规范体系转变•
3.当事人自治原则的扩张与限制从国家中心主义向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转变•
4.公共政策例外的国际化标准从传统物理空间规则向适应虚拟空间的新型规则转变•
5.这些争议反映了国际私法在全球化背景下寻求平衡多元价值的理这些转变将使国际私法更好地适应全球化、数字化时代的需要,论探索,也体现了不同法律传统和文化背景的碰撞与融合为跨境民商事交往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法律框架课程总结与考试指南核心知识点案例分析能力研究方法掌握继续学习资源本课程的核心内容包括国国际私法的学习不仅要掌比较法方法是国际私法研国际私法是一个不断发展际私法基本理论、冲突规握理论,更要培养解决实究的核心方法,考试将检的学科,建议关注海牙国范体系、各类涉外民事关际问题的能力考试中案验学生运用比较法分析不际私法会议官网、中国国系的法律适用规则以及国例分析题占有重要比例,同法律制度差异与共同点际私法学会等学术资源,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制需要学会运用冲突规范确的能力此外,还需了解以及各类国际私法期刊和度掌握这些基础知识是定准据法,并正确适用实历史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数据库,保持对学科前沿学好国际私法的关键,也体法解决具体问题法在国际私法研究中的应的了解是考试的重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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