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0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委托股权代持协议委托持股协议(热门篇)18合同协议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行为而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你需要签署一份合同协议,以下的范本可以作为你起草合同的参考参考范文代持股协议股权代持鉴于
1、甲方拟与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拟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2、乙方同意代表甲方持有上述甲方占有的公司的股份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对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的股权,对应公司出资万元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代持标的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知情权变更登记手续风险提示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有限公司留存一份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下文中的“乙方”均包括乙方
1、乙方2,简称“乙方”)甲方拥有成都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0%的股权,将其股权全部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本协议股权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为甲方所有并已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2.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50%的股权,出资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
2.2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目标公司时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
4.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若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2.5具体代持份额如下甲方股权比例乙方代持比例何某某50%大竹县某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40%成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10%
3.1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含利润分红),由实际受益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目标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因财务管理关系,目标公司将利润分红款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代领当日将全部款项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经甲方书面授权,按照甲方的意愿,行使代持股项下的各项股东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4.2甲方承诺将代持股权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
4.3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
5.5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目标公司的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需按照损失的50%另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目标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权
6.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6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7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6.8乙方如被他人起诉等原因而冻结或执行该代持股权的,乙方应及时处理解除冻结或执行若乙方未及时解除冻结或执行,影响甲方对该代持股权享有权利,乙方应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7.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股权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7.2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随时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乙方有义务进行配合
7.3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7.4如遇甲方出现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等终止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照甲方授权人的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7.5如遇乙方出现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等终止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7.6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均可解除本协议
7.7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15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根据本协议可得的直接经济利益和相关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以第」一种方式解决双方争议
1.诉讼解决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解决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1.1送达
11.
1.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协议首部记载的甲、乙双方联系地址
11.
1.2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信息/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1.3本协议首部记载的甲、乙双方注册地址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各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适用于诉讼/仲裁的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及执行程序
11.
1.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照上述各方当事人提供的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1.
1.5协议各方当事人保证提供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
1.6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上述各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进行送达,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或者当事人拒收法律文书,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时,即为送达
11.
1.7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11.2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如有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1.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1(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2(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参考范文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注册地址乙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六、保密条款
七、争议的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参考范文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住所(以下称甲方)委托人O住所(以下称乙方)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有限公司人民币元(大写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其他自然人出资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O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O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O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参考范文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根据《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设置方案》及《建设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出资人(姓名)委托出资人代表(姓名)以出资人代表的名义将受托的一般出资人出资额元,对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一般出资人与委托出资人代表经协商一致,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建设有限公司(以下所称公司均指建设有限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甲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3.2参与管理权甲方通过乙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乙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甲方作书面通报
4.3投资收益取得权甲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5.4转让股权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没有任何异议,并无条件配合
6.5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乙方,则甲方有权取得所有剩余财产
7.6监督权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8.7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增资甲方同意增资的,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除《委托持股议事规则》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委托,甲方转让股份遵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甲方按自己的出资比例直接从公司收取红利
5、应向公司出具委托出资人代表代为持股的授权委托书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不得擅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按《委托持股议事规则》规定形成的决议行使表决权
4.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对自己出资的部分与甲方享有相同的权利,承当相应的义务乙方为无偿委托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保密条款在公司股东会表决前,甲乙双方均不的将委托持股决议事项向外界透露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委托持股议事规则》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公司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协议双方签字并经核实出资人的实际足额出资后额生效一般出资人(签名)出资人代表(签名)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XX公司人民币XX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XX注册资本(XXX册资本金为XXX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XXX,在XXX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XXX股东身份参与XXX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XXX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XXX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XXXX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XXX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书甲方(委托人)住所乙方(受托人)住所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有限公司系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住所地为,经营范围为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元、占有限公司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1、乙方对有限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五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有限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十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30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y Lo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限公司留存一份甲方乙方O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书甲方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为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乙方o年—月―日年—月―日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下文中的“乙方”均包括乙方
1、乙方2,简称“乙方甲方拥有成都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0%的股权,将其股权全部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本协议股权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为甲方所有并已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2.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50%的股权,出资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
2.2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目标公司时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
4.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若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2.5具体代持份额如下:甲方股权比例乙方何某某50%o大竹县某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40%o成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10%
3.1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含利润分红),由实际受益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目标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因财务管理关系,目标公司将利润分红款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代领当日将全部款项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经甲方书面授权,按照甲方的意愿,行使代持股项下的各项股东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权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
5.5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目标公司的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需按照损失的50%另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目标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权
6.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6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7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6.8乙方如被他人起诉等原因而冻结或执行该代持股权的,乙方应
3.8承担投资风险义务甲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的投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的标的股权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除非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就标的股权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4.9合理税费承担义务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将代持股权交回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3.10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均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且均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无权处置因甲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标的股权,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标的股权
5.3支付标的股权投资收益的义务及时处理解除冻结或执行若乙方未及时解除冻结或执行,影响甲方对该代持股权享有权利,乙方应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7.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股权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7.2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随时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乙方有义务进行配合
7.3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7.4如遇甲方出现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等终止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照甲方授权人的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7.5如遇乙方出现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等终止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7.6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均可解除本协议
7.7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15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根据本协议可得的直接经济利益和相关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以第」一种方式解决双方争议
1.诉讼解决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解决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1.1送达
11.
1.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协议首部记载的甲、乙双方联系地址
11.
1.2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信息/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1.3本协议首部记载的甲、乙双方注册地址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各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适用于诉讼/仲裁的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及执行程序
11.
1.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照上述各方当事人提供的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1.
1.5协议各方当事人保证提供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
1.6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上述各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进行送达,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或者当事人拒收法律文书,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时,即为送达
11.
1.7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11.2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如有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2.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1(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2(盖章)法定代表人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o
3、法定代表人o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0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0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0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o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下述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年
2、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对乍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yc o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XX%的股权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xxxx公司xxxx%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甲方将其持有的xx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珞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3、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XX o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xx元整(小写XXXXo乙方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由甲方享有,乙方如根据本协议代表甲方取得该收益,应立即交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协助转让义务在甲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5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6.6保证标的股权不被查封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7.7违约赔偿的义务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第五条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XX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xx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o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xxx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方)XX o乙方(受委托方)XXo日期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书甲方(企业)乙方为构建合作双方利益共同体,促进项目增效、合作方增收、增强项目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乙方入股本项目第一条持股方式乙方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的取得方式第二条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万元,甲方占80股计划增资扩股至20万元,现向乙方进行项目融资12万元,合120股第三条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乙方出资人民币元,计股,占甲方项目总股份的虬
2、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占甲方项目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盈亏,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分配方式每月核算1次,每季度分红1次,拿上季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剩余30%作为项目的发展基金第六条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订起一年后,乙方正常退股,甲方按乙方出资额予以回购;
2、如因乙方泄露项目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第七条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项目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行使下列权利1项目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2甲方所持为法人股,拥有项目经营的绝对决策权
2、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权监管,每季度核算后由甲方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季度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3、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及奖励款、股权分红等款项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5、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时间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等额延长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书实际出资人(甲方)名义股东(乙方)鉴于XXXX网络技术公司(以下简称XX)发展需要,乙方欲将其所持股权中的1%股份转让给甲方,转让价格为1元甲方同时将此股份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本股份是基于甲方对公司运营投入受让的回报,认同为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双方约定在获取天使轮投资后,再按法律程序进行该笔股份的实际转让,在此之前由乙方代持,即该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的相关规定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1%的股权,计出资金额5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2.3在该笔股份完成实际转让和工商变更登记前,股权不得溢价,如甲方退出公司投资,则该笔股权转为乙方所有,本代持协议随即失效
2.4甲方愿意作为联合创业人共同投入公司运营,按照投资人角色投入相应资源、精力或智慧,并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注资
1.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和股权溢价),由实际持有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xxx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4.2鉴于乙方为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认可乙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应职责
5.1代持期间,双方约定该笔股份不可转让,转代持,也不可用于质押等
5.2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甲方均予以接受
5.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担保等损害公司的情形,甲方不承担责任
5.4作为股份实际持有人,甲方承诺对公司尽到运营责任,并对自己所持有股权及时表明意愿并要求乙方代为行使
6.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股东工商登记期间有效
6.2工商变更股权至甲方名下后,代持关系结束,甲方变为名义持有人,行使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6.3如代持期限内甲方退出,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不能履行民事行为责任的情况,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8.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8.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公司所在地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10.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内容,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保存备案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2016年1月13日签署于山东省济南市公司监事xxx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1)认可本协议内容甲方乙方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书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住址住址鉴于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6.3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O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共2页,当前第2页12参考范文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一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第六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6.1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第七条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各成员与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向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第八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8.1本协议自甲方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时间o签约地点o参考范文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法定代表人O注册地址O乙方:0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限责任公司(公章)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书甲方(实际股东):乙方(名义股东)鉴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主要经营乙方系目标公司原有股东,甲方投资于目标公司,拥有目标公司%股权,并委托乙方持有该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方因投资/受让/赠与/继承/财产分割获得目标公司%股权,因甲方原因/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目标公司股东会要求,甲方与目标公司股东达成一致,甲方将股权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享有目标股权对应的财产权利,包括分红权和增值权第二条乙方为目标公司原有股东,拥有目标公司%股权乙方同意代为甲方持有目标股权第三条对于目标股权,甲方为实际股东,享有除表决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负有股东义务,承担投资风险第四条甲方自愿将目标股权对应的表决权让与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权列席股东会第五条对于目标股权,乙方为名义股东,应配合甲方完成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提供账户代为转账等事项,乙方不享有目标股权的财产权利,亦无相应出资义务和其他股东义务,不承担目标股权的投资风险第六条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增资的,甲方不享有优先增资权第七条因代持目标股权或目标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代持股权及其收益进行转让、赠与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第九条甲方对目标股权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担保、转为显名股东、委托他人代持等),不违反目标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相关协议约定的,乙方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第十条乙方不再是目标公司股东的,应当配合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三条本协议于XX年XX月XX日在目标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区签订,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日期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O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O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风险提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有限公司系于年月S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住所地为,经营范围为风险提示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元、占有限公司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风险提示应列明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对有限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五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有限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十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风险提示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30日内协助办理股权。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