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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权代持协议委托持股协议(精选篇)12在签订合同协议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不会受损如果您对合同协议的撰写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请随时联系我们的专业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风险提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有限公司系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一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第五条委托费用、分红方式以及本金退回
1、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2、自合同签订之日后的前三个月内,乙方在年月前须向甲方支付红利总计3万元自第四个月起,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支付红利元若乙方迟延支付,乙方除需向甲方支付迟延支付的红利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为元/月
3、合同满五年后未续签,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的一周之内将本金元以及剩余分红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交付给甲方第六条保密责任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2、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表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表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代表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权〃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代表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代表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否定甲方对〃代表股权〃的股东资格或要求确认自己股东资格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表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3、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地点甲方乙方o参考范文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乙方(委托方)0丙方(委托方)0丁方(委托方)O戊方(委托方)O鉴于
1.甲方与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经友好协商,拟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并按照协议的约定完成认缴注册资本的缴纳为此,甲方与合作对象(包括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四人)签订《出资协议》等系列文件
2.根据《出资协议》所确定的出资方案,甲方共计需向公司投入资金人民币万元(暂定,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其中人民币万元本金作为甲方出资额投入公司,并持有公司80%股权;剩余约人民币万元,作为甲方应缴纳的资本公积向公司投资,以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
3.各方拟出资情况以及约定的股权占比如下
4.现乙丙丁戊四方一致同意委托甲方代为持有其四方在公司的共计20%股权,甲方表示同意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如下51条代持股标的
1.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持股的标的为公司的%股权,以及依据与合作对象签订的《出资协议》所应享有的全部权益
1.2丙方委托甲方代为持股的标的为公司的%股权,以及依据与合作对象签订的《出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所应享有的全部权益
1.3丁方委托甲方代为持股的标的为公司的湖殳权,以及依据与合作对象签订的《出资协议》所应享有的全部权益
1.4戊方委托甲方代为持股的标的为公司的湖殳权,以及依据与合作对象签订的《出资协议》所应享有的全部权益
1.5乙丙丁戊四方今后在公司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权及其他股东权益、债权,一并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本次委托持股期限自本协议设立之日起至年月________日止此次委托持股费用,采用以下第一种方式
3.1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持股为无偿代理,甲方不向委托方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3.2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持股期间,委托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持费用,代持费用为固定金额人民币元/年,委托方在甲方代持期每届满一年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持费用的计算根据甲方所代持股权在公司每年度的公司经营分红的%o甲方获得公司分红后有权直接扣减该代持报酬后应立即向委托方返还剩余部分
3.3甲方代持公司股权并经委托方同意后,经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聘任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或者以任何方式从公司获得报酬的,委托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第4条股东权利的行使
4.1各方共同声明和保证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权交由甲方代为持有,并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将甲方注册为标的股权的所有人;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代委托方持有标的股权,并注册为代持股权的所有人
4.2甲方声明并确认,认购、出资标的20%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委托方提供,只是由甲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标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委托方;甲方对标的股权无任何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甲方仅系根据本协议及委托方的意志代表乙丙丁戊四方持有标的股权
4.33甲方在公司行使20%的股东权利时均应提前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4.4公司需要就其经营、发展、分立、合并、清算、解散、转让或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担保、增资、减资、吸收新股东、追加投资等重大事项时,应当先行向委托方报告,并按照委托方的决定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4.5股权分红方式为年月日兑现20%,年月日兑现40%,年月日兑现40o即每年7月1日举行股权兑现会议,在三年内将委托方所享有的股权进行分红在四位委托方书面表决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阻止兑现,相应股权由该四方平分,已兑现股权不可撤销
5.1委托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5.2在委托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委托方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享有
5.3委托方对公司经营及存续有重大决策需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组织召开股东会甲方根据委托方的意志行使股东表决权、提议权、监督权、经营管理权等权利甲方因执行乙丙丁戊四方的指示或者为实现乙委托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委托方承担
5.4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委托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5委托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甲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6条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受托人义务,代表委托方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并基于委托方的意志和利益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甲方应当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6.2在委托持股期间,甲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6.3若因甲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甲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4甲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甲方原因和责任,给委托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对委托方进行赔偿
6.5委托方违反本协议或因委托方与合作对象间出现纠纷的,因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委托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6.6甲方不得与其他股东或者其他第三方相互串通损害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甲方的权益,因此给委托方或者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或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有权向甲方全额追偿第7条标的股权的转让与处分
7.1在委托持股期间,委托方可转让、质押、设定权利限制标的股权委托方转让、质押、设定权利限制标的股权的,应当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7.2一方拟转让股权的,可优先转让给其他四方,各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其他四方不愿受让该方的股权利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该方可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甲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一方解除协议的,甲方无权受让该投资份额权利
7.3因标的股权转让、质押、设定权利限制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全部收益归委托方所有第8条保密
8.1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各方的书面授权
8.2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各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各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其余各方相应损失第9条违约责任
9.1违约行为
1.
1.1任何一方未正当完全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负义务或者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的,该方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9.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重大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一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委托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委托方损失甲方拒不执行委托方指示或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甲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9.2违约金
9.
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发生重大违约的情况下,本合同的违约金为一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该继续赔偿
9.
2.2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重大违约时予以适用),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第10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10.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代表乙丙丁戊四方签订《出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设立登记事项
10.2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10.3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4甲方因自身经营原因、被执行、涉及重大诉讼(涉案金额人民币万元以上)或者其他原因,以及发生委托方认为会影响到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住所地为,经营范围为风险提示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元、占有限公司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风险提示应列明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对有限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五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身及公司财产权益的情形时,甲方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执行,甲方应当无条件配合
10.5如甲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甲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乙丙丁戊四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委托方转移投资份额权利或委托方认可的收入第11条通知与送达
10.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行使任何与标的股权或者公司股东权利有关的事项或行为前,必须确保该事项已经告知委托方或者取得委托方的认可甲方应尽量采用当面及书面的形式向甲方告知形式股东权利或义务的信息
11.2各方因故无法当面协商沟通的,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2.1甲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O联系人O电话O电子邮箱O
11.
2.2乙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联系人电话O电子邮箱On.
2.3丙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O联系人O电话O电子邮箱O
11.
2.4丁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O联系人O电话O电子邮箱On.
2.5戊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O联系人O电话O电子邮箱
011.3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信件,自特快专递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11.4本协议第
11.1条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11.5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第12条争议解决及其他
12.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2.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依法向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已将本合同全部内容告知甲方的配偶、子女等利害关系人,且甲方已取得其配偶、子女等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12.4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协议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地点o签订时间o甲方o甲方配偶、子女等利害关系人乙方O丙方丁方:戊方O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下文中的“乙方”均包括乙方
1、乙方2,简称“乙方”)甲方拥有成都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0%的股权,将其股权全部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本协议股权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1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为甲方所有并已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2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目标公司50%的股权,出资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
1.3代持股权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1.4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目标公司时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
1.5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若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2.5具体代持份额如下甲方股权比例乙方代持比例何某某50%大竹县某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40%成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10%
3.1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含利润分红),由实际受益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目标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因财务管理关系,目标公司将利润分红款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代领当日将全部款项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经甲方书面授权,按照甲方的意愿,行使代持股项下的各项股东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权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
5.5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目标公司的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需按照损失的50%另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目标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权
6.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6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6.7乙方如被他人起诉等原因而冻结或执行该代持股权的,乙方应及时处理解除冻结或执行若乙方未及时解除冻结或执行,影响甲方对该代持股权享有权利,乙方应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7.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股权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7.2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随时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乙方有义务进行配合
7.3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7.4如遇甲方出现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等终止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照甲方授权人的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7.5如遇乙方出现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等终止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7.6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均可解除本协议
7.7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15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根据本协议可得的直接经济利益和相关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以第」一种方式解决双方争议
1.诉讼解决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解决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1.1送达
11.
1.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协议首部记载的甲、乙双方联系地址
11.
1.2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信息/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1.3本协议首部记载的甲、乙双方注册地址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各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适用于诉讼/仲裁的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及执行程序n.
1.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照上述各方当事人提供的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1.
1.5协议各方当事人保证提供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
1.6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上述各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进行送达,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电子送达信息不确切、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信息,或者当事人拒收法律文书,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时,即为送达
11.
1.7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11.2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如有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1.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1(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2(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参考范文委托持股代持股协议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O乙方O法定代表人O注册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有限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十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风险提示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30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风险提示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有限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O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o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参考范文代持股权协议书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所属位于发布广告事宜,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场地位置甲方唯一合法拥有的,该位置提供给乙方独家经营商业广告的招商及发布
二、规格及发布形式规格尺寸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一一设置广告点位置发布形式霓虹灯
三、发布限期发布期年,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
四、工期
1、甲方于—年—月—日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场地的产权、使用证明等报批所需资料给乙方
2、乙方负责于个月内办理户外广告的有关审批手续,并于手续办理完毕后完成广告牌制作
五、场地租金、保证金、电费及其支付方式
1、场地租金c、从第三年开始直至到合同结束,每两年租金递增;合同编号f、如租约到期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租期将自动延长
2、缴纳方式a、每年租金分期,按为一期进行支付;b、首期租金乙方于广告发布前一周内支付,以后按季度提前一周支付
3、电费按国家供电部门有关收费标准,每月按照实际使用功率由乙方于每月号前向甲方缴纳
4、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整(即元正)场地保证金若本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执行或执行后正常终止,甲方于本合同终止后天内将场地保证金退回乙方若本合同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执行,则甲方于—年—月—日前退回乙方所缴纳的场地保证金
5、甲方收到各项款项同时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收款发票
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于—年—月—日前提供有关土地产权使用证明等资料给乙方进行办理可发布户外广告发布的有关政府手续
2、提供用电电源到广告牌面,协助乙方施工及发布的正常使用
3、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乙方责任
1、支付合同约定相关款项
2、提供广告画面内容给甲方备档
3、合同期内,广告牌的制作质量由乙方负责,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管理、维修和保养,按照消防条例要求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用电安全广告设施归乙方所有
4、乙方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按电表实用数由乙方与甲方管理处结算
七、免责条件
1、因政府征用、政策变更、市政工程、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广告位正面前方向有新的建筑物遮挡广告的发布效果,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合同自然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双方于十天内结算相关费用
2、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可发布户外广告的有关政府手续的办理,双方视办理上述手续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则本合同书即时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承担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未依照合同规定准时缴纳租金,按年度租金的/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超过天仍未支付租金,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收回本合同出租的场地,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
3、合同生效后,如有第三方就该广告位置向乙方主张所有权或使用权,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九、合同期满与终止
1、本合同发布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期满前天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续约权
2、如租约到期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租期将自动延长
3、发布期满后,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于天内退还,乙方于合同终止后天内拆除广告设施
十、争议解决公司留存一份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年月日参考范文代持股协议股权代持鉴于
1、甲方拟与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拟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o
2、乙方同意代表甲方持有上述甲方占有的公司的股份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对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的股权,对应公司出资万元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代持标的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知情权甲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3.2参与管理权甲方通过乙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乙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甲方作书面通报
3.3投资收益取得权甲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3.4转让股权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没有任何异议,并无条件配合
3.5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乙方,则甲方有权取得所有剩余财产
3.6监督权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7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增资甲方同意增资的,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3.8承担投资风险义务甲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的投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的标的股权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除非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就标的股权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3.9合理税费承担义务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将代持股权交回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3.10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均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且均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4.2无权处置因甲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标的股权,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标的股权
4.3支付标的股权投资收益的义务乙方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由甲方享有,乙方如根据本协议代表甲方取得该收益,应立即交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协助转让义务在甲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4.5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4.6保证标的股权不被查封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7违约赔偿的义务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第五条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六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6.1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第七条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各成员与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向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第八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8.1本协议自甲方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时间o签约地点o参考范文委托代持股权协议书住址联系电话O乙方(受托人)O住址联系电话O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委托权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0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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