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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好(汇总篇)23规章制度的更新和改进是组织发展的必要环节,以跟进时代变化和新需求看看下面的规章制度案例,了解如何确保组织运行的有序和高效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仪器设备第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院具体实际出发,依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己动手研制新型仪器设备,不断扩充学院研制仪器设备的潜力第三条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和管用结合原则,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和教务处归口管理全院仪器设备的采购、登记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一位领导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登记第四条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部门领导应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总务处备查第五条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
4.
5.2标识的使用
4.
5.
2.1合格证(绿色)的适用对象a)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4.
5.
2.2准用证(黄色)的适用对象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b)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c)降级使用者
4.
5.
2.3停用证(红色)的适用对象
4.
5.3所有标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识贴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上,更换时,撕掉或覆盖原标识,在同一位置上贴上新的标识标识的格式参见《质量手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条款
4.
6.3仪器操作人员的要求
4.
6.
3.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分析检测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独立操作的人员
4.
6.
3.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确定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全程参与,系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程序,达到独立操作和保养仪器的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仪器操作训练,随时记录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便于咨询专家解决
4.
6.
3.3操作使用人员对仪器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之后,可联系仪器厂家技术人员,集中对操作使用人员再培训,解决操作使用人员独立使用仪器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对仪器使用保养的一些技巧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
6.
4.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
6.
4.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
6.
5.1大型精密仪器或检测直接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填写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
6.
5.2使用记录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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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3使用记录应于开、关机和使用时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除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施定期的检定外,还必须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使用人员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在实施检测之时,对有关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定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日期、维护操作、仪器状况、异常情况处理(必要时)、执行人、验证人维护记录表格式依据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行设计
4.
6.7重新投入使用仪器的确认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
6.8仪器的运行期间核查
4.
6.
8.1对所有仪器,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期间,将根据需要,分批按排运行期间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性能和检测质量
4.
6.
8.2期间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设备检定和校准,核查标准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
6.
8.3期间核查可用相同准确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参数,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故障防止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
4.
6.9校准结果的修正当进行仪器校准时,如需要引入一组修正因子对校准结果予以修正,则负责校准的人员,必须保证其所有的备份(包括文字的和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都得到正确更新各实验室,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以控制检测过程和进行结果处理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运行检查中发生故障,影响检测结果时,操作管理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并及时报相关技术部门维修,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经修复后的仪器,必先经过校准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
6.
12.1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由仪器保管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理由,由公司最高负责人最后核准
4.
6.
13.2报废设备必须做好标识工作,尽可能移到单独的地方安置或丢弃,防止误用设备记录在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第四条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O第五条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第六条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第七条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第八条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第九条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第十条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第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第十二条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第十三条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第十四条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第十五条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第十六条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一条实验室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按校资产处理办法执行第二条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第三条对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非使用保管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养,按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经专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仪器,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第四条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要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第五条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第六条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实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第七条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第八条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第九条实验室定期(3个月一一半年)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说明本制度是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xx]52号)精神,在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的现状的基础上,对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切实保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实训室内各种仪器设备统一由实训室管理人员集中管理,并归类造册,能及时地提供教学使用
2.实训室设备故障确需修理或因教学需要采购相应仪器设备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处理,以便保证正常的教学实习活动遵循先检查处理、后考虑外出维修的原则建立健全所有设备的维修档案,确实无法修理的须经实训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方可做报废处理
3.实验实训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帐、物必须相符,建立健全领用账目,每学期期未必须核查一次
4.实验实训室内各项物品原则上不外借,遇特殊情况,经报教务处和实训室管理员批准,并做外借登记后方可外借
5.实训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制,违反制度损坏丢失者按规定赔偿
6.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运行情况的日常记录
7.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器设备、电源电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和维修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为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包括除尘、检修的保养工作,每学期末做一次较大的设备保养工作
9.实训室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及时劝阻和制止,方式方法要得当
10.实训室管理人员下课后及时检查实验实训室设备,切断电源后,关好窗户,方可关闭实训室
1.凡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者,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填写报告丢失仪器设备原价赔偿故意损坏或因嬉戏打闹造成设备损坏者,原价赔偿
2.不按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则使用,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根据情节按原价的50%-100%赔偿如经修复能使用的赔偿修理费
3.将公物窃为已有,除上缴公物外,禁止使用设备;如是学生则取消实训资格,情节严重的交学校另行处理
4.损坏或丢失公用仪器设备,又无人承担或分不清责任时由共同使用人赔偿
5.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经主管人员认定后,向学校报告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6.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卸仪器设备,由此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公共使用的制度,实验室设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养护、操作
2.实验室的所有研究人员有权使用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任何研究人员或课题组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仪器设备
3.实验室的研究人员使用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前,应经有关管理人员同意,并当面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若仪器工作正常,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应经管理人员检查,在确认仪器完好无损、并据实填写使用档案后,使用者方可离开
4.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和各分室账,管理人员每年与各分室核查账物,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对于新进仪器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定位存放
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6.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校准,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8.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其检定证书应保管并建立台帐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立帐卡单价低于500元,但数量较大的批量购入的仪器设备也应计入固定资产第六条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不记入固定资产,但其管理模式与固定资产相同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资为低值易耗品,这类物资以领代耗,由各部门建帐管理,学院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对于可公私两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执行第七条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属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职业技术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第八条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上述规定入帐建卡,不允许出现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现象第九条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学院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发展建设规划,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项目内容、应达到规模、水平、专业设置、现有设备情况,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计划和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计划或三至五年建设规划经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购置仪器设备在壹万元以下必须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由购置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采购单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报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以招标形式采购第十条全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购置,属于3使用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者,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4仪器、设备责任人应负责所保管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不用时,应罩上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三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5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其它工作6设备管理员除对所有仪器、设备按周期进行计量检定外,还应对它们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7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试验室设仪器设备管理员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仪器的标定、校验、更换易损配件,小修调试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由操作者负责2操作者必须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严禁超负荷、超量程按保养维护润滑的.要求进行保养维护润滑,做到不锈蚀、无尘埃、不研磨,保持设备仪器的清洁、整齐3操作者发现仪器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停止运转,通知设备员进行检查维护,待允许运行后,再进行操作,否则一切后果操作人员负责4设备员负责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按要求填写清楚5试验室重要仪器设备明确专人使用、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如使用必须经负责人考核同意后使用如工作需要使用,必须由本设备直接操作者在场方可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其检定证书应保管并建立台帐3使用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者,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4仪器、设备责任人应负责所保管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不用时,应罩上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三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5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其它工作6设备管理员除对所有仪器、设备按周期进行计量检定外,还应对它们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7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情况、计量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维修保管记录
4.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由试验室人员亲自操作,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则,出现仪器损坏和意外事故,由试验室人员和当事人共同赔偿
5.试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如出现违章操作,导致仪器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6.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须养成良好习惯,使用后的仪器、各种试模等,必须擦干净,然后涂油防锈;电子仪器长时间处于储藏状态时,每月必须开机运行2小时以上,避免电子元件受潮受损;大型及精密仪器必须配备防尘罩
7.各种仪器要求定期校验,大型设备应让技术监督部门按时标定校核,保证设备精度
8.仪器出租业务,在不影响本试验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设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租赁,采取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外借仪器,如私自外借仪器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按原价5%赔偿
9.仪器的正常损耗,必须按手续申报,经核实后方准报损否则,按非正常损坏、丢失论处对于陈旧设备属固定资产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总管理,大型精密设备的管理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由保管人员负责使用、保养、校验,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动用
二、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委颁发的高校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帐目,管理人员负责核查帐物,固定资产要作到帐、物、卡完全相符,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核查
三、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要经常擦拭、检验、维修、保养,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教学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四、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修理如果需要厂方修理时,需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送出修理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熟悉其性能,掌握基本操作且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中心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六、为保证实验教学,教学设备一般不得借出,需借用其他设备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七、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需及时责成当事人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如遇不测事故(失窃、失火、破坏或人身伤亡等)除立即组织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保卫处、主管单位)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协同创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设备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设专职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大学,包括来自各种渠道、使用各种经费购置,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的仪器设备第四条凡单价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专门登记建账管理,明确使用人,做到账物一致
1、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有计划、科学严谨地制定所需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有部门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邮件抄送设备管理人员
2、购置已经审批的设备购置申请由设备管理人员从市场选型、询价、比较,提交拟购置计划,报送院领导(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3、如果购置设备总额超过5万元,需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相关规定,走学校招标采购流程
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各部门要充分保障仪器设备运行,盘活资产,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3、保持教学科研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清洁,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防护措施
5、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修、调换、外借设备的升级、改造、改装、测试等要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
6、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我院(中心)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对于闲置积压设备,及时做出调剂并进行账目调整
7、如果仪器使用人变更,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不得私自调换、外借仪器设备第七条贵重设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设备贵重设备在申购、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按《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执行第九条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第十条教职工调出、离退休、辞职前,需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中心)领导负责解释,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按照教学实验的实际需要,有计划的购置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
二、严格验收制度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后,1周内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办理入账入库手续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总务主任定期检查如有损坏丢失,应按操作规程做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查明原因,提出近一步处理意见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学校有关赔偿制度予以赔偿
四、严格使用手续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单,使用前需详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未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仪器设备,更不允许私自借出,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经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调离实验室时务必将本人所保管的账物卡向财产保管员交接清楚,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六、对于淘汰或因自然损耗而确实不能使用的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要报废的设备需先经总务主任认可后,再填写《报损损报废单》报校长审批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熟悉各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2、熟悉各仪器设备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定期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正常状态
3、仪器设备使用完后应归原位,已便于下次使用
4、使用人员应负责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停用一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不少于30分钟
5、仪器设备必须按检定日期进行检定,还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保养校核,确保其正常功能,性能完好,精确度达到标准要求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检测室负责人汇报,仪器设备因事故损坏,应写出事故报告,明确事故发生的责任及损失
7、工作变动时做好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动乱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指定专人全面负责麻醉机、各类麻醉器材的‘领取、保管、报损等管理工作,建立账目,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麻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麻醉护士和麻醉医师共同完成
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喉镜等麻醉器械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4.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麻醉设备
5.麻醉前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立即通知器械部及时维修
6.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7.麻醉设备使用后,须经清洁、消毒处理后及时归还原处
8.掌握各类仪器性能,熟悉保养方法,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保持仪器清洁干燥,防止生锈、损坏,提高使用率
9.对使用几率较小的麻醉设备,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10.每班认真交接,有登记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情况、计量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维修保管记录
4、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由试验室人员亲自操作,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则,出现仪器损坏和意外事故,由试验室人员和当事人共同赔偿
5、试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如出现违章操作,导致仪器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6、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须养成良好习惯,使用后的仪器、各种试模等,必须擦干净,然后涂油防锈;电子仪器长时间处于储藏状态时,每月必须开机运行2小时以上,避免电子元件受潮受损;大型及精密仪器必须配备防尘罩
7、各种仪器要求定期校验,大型设备应让技术监督部门按时标定校核,保证设备精度
8、仪器出租业务,在不影响本试验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设备个别急需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购置,但报销时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同时入帐建卡第十一条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报教务处,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错第十二条采购必须遵循自制、市内、市外、国内、国外的先后顺序原则,不得舍近求远第十三条赴外地看样或订货的人员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联合组成,重大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部份专用、急需的小件仪器设备和物资,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买第十四条采购前,应将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等情况报纪监办备案,必要时纪监办派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货采购,如需改变规格型号者,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计划变更也应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或使用部门负责第十六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经教务处及总务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第十七条自制仪器设备必须考虑到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并附论证报告,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及总务处审核后,列入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计划,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试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租赁,采取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外借仪器,如私自外借仪器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按原价5%赔偿
9、仪器的正常损耗,必须按手续申报,经核实后方准报损否则,按非正常损坏、丢失论处对于陈旧设备属固定资产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是检验工作的重要物质保证化验室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和检测仪器设备,并使仪器设备处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状态,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合法本制度适用于茂源化工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
2、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为所管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装配图、附件清单、装箱单证等)及设备技术卡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
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标定,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4、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时,应迅速查明原因
5、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物、卡,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
6、未经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借出或拆分仪器设备
7、化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帐、物、卡清楚、准确
8、新购设备及时验收入帐、填卡、编号,库内物品分类放置,出、入帐手续清楚
9、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借出制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0、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维护保养等工作
11、保管好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以备查阅由于仪器结构精细、严密,如果操作不当,就可能使仪器损坏或引起结构变化而降低精度,缩短仪器的使用寿命因此,测量人员必须本着对公司、集体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对仪器做到精心爱护、正确使用
一、仪器的搬运
1、仪器必须由测量人员携带,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仪器托运,必须放在装有软垫的防震箱子中,并在箱外标明“不得倒置”的字样,写上“光学或电子仪器,小心轻放,严禁重压”必要时应派人护送
3、仪器由汽车运送时,要防止颠波和震动,一般应放在车的前部软垫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车箱底柜上
4、短距离搬站时,仪器要竖着拿,使仪器保持垂直轴的铅垂状态,切不可横扛在肩上,以免碰伤仪器或损坏仪器的轴系
二、仪器的开箱,装箱和关箱
1、仪器打开后,先熟悉各部件的相应位置,取仪器时,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坐或双手握支架,慢慢取出
2、仪器在装箱前,观测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3、仪器装箱时,应根据仪器类型,固定或松开制动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当后,方可轻轻合上箱盖,并扣紧两旁的搭钩
4、关箱时要注意检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稳当,以免运输过程中窜动,碰坏仪器部件
5、箱和盖罩,感到有障碍时,应查明原因,排除后再加盖严禁硬压、硬扣
三、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于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得私自摆弄仪器,必须在熟悉仪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要注意防晒、防淋、防潮、防震动万一仪器受潮,应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
3、仪器操作时要用力均匀,使用过程中,仪器各螺旋不要旋得过紧,以免滑扣和损坏微动螺旋宜用中间部分,作业完毕后应将所有微动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4、作业时必须由一人单独操作,因故换人时,必须先检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拧紧,以防操作或搬站时将仪器摔下
5、不得轻易拆卸仪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数多会影响其测量精度
1、仪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仪器室要经常开窗通风,室温控制在0度一30度之间,仪器箱内应经常换干燥剂
2、仪器使用完毕后,要用绒布或干净的毛刷清除仪器表面的灰尘,清洁外露的光学器件时,应用脱脂棉或擦镜布(纸)轻轻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学另件表面
3、仪器被水淋后,要用柔软的干布及时擦干仪器,不要将潮湿的仪器放入箱中,应使仪器和仪器箱在干燥的环境中凉干
4、要经常检查仪器各部件、螺丝、螺旋、架腿的紧固螺丝等是否松动,若松动应及时拧紧
1、计算机室由专人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机房使用计算机使用计算机者必须填写运行记录
2、计算机室的所有物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与他人使用
3、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要加强计算机软盘的管理,不得随便删除、拷贝机器内的程序和文件,不准在机房观看任何光碟,不准使用没有经过杀毒的外来磁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4、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要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5、加强计算机室的清洁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将饮料和食物带进机房,以确保室内卫生整洁学生实验完毕必顺将计算机关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6、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7、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即停止操作并向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做出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8、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凡违返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⑴试验室设仪器设备管理员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仪器的.标定、校验、更换易损配件,小修调试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由操作者负责2操作者必须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严禁超负荷、超量程按保养维护润滑的要求进行保养维护润滑,做到不锈蚀、无尘埃、不研磨,保持设备仪器的清洁、整齐3操作者发现仪器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停止运转,通知设备员进行检查维护,待允许运行后,再进行操作,否则一切后果操作人员负责4设备员负责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按要求填写清楚5试验室重要仪器设备明确专人使用、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如使用必须经负责人考核同意后使用如工作需要使用,必须由本设备直接操作者在场方可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2.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一般仪器也不得随意搬动仪器离开、返回实验室均应通知班长或者技术人员,仪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技术人员对其性能进行核查,显示满意结果方可使用
3.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切断电源、热源、气源等,并做好防尘措施
4.按照仪器规定达到的指标或调试时的性能指标定期进行检验,并且登记备查(大型仪器半年一次,常规仪器三个月一次,检验项目包括仪器的稳定性、灵敏度、精密度与精度等)
5.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梅雨季节每周通电一次,其它季节半月通电一次)和更换防潮硅胶(硅胶发红即更换)等,并且登记备查
6.与仪器配套使用的电脑不得安装与仪器使用无关的软件
7.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要按特殊要求进行维护
8.仪器室内要穿工作服,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燥,一切有腐蚀性物质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9.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出厂号、固定资产号、购置日期、化验员等
10.每台仪器由技术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调试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交由档案员存档
1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其中仪器责任人要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
12.所有仪器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损坏或污染
13.必须搬运仪时,重新安装后应对仪器进行调试严禁未经车间同意私自搬运挪动仪器
14.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终止测试并及时向车间负责人员汇报,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15.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即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第四条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第五条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第六条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第七条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第八条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第九条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第十条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第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第十二条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第十三条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第十四条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第十五条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第十六条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建立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台帐和周检计划表,并指定专人负责
2、送检仪器设备应根据量值溯源规定,就近就地送交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3、自检仪器设备,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并填写自检记录及自检证书
4、所有送检仪器和自检仪器必须与设备台帐相符,实行标识管理对该工程暂时用不上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封存,并报公司试验室备案对修理后检定(校准)仍不合格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报废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项目试验室主任的责任第十八条购置设备到校后,教务处约请使用单位指派专人共同按订货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经办人凭发票或调拨单以及仪器设备的标牌或说明书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验收不合格者,应及时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经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凭验收单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计价转帐调入、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建帐事宜第十九条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邀标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更好的效果招标、邀标应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第二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责承各系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和各使用部门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帐卡,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及时做好对帐工作,总务处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主管院长汇报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检查、校验、维修等工作,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管物品经常盘点,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化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档案,按学院档案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第二十四条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时,必须办理有关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I,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第二十五条进行拆装(含大修)类的教学实验(实习)应尽量使用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室在使用新购入的仪器设备(专供拆装的除外),一律不许随便拆改若确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进行拆改,须制定技术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第二十六条学生领用实验仪器需向实验员(指导教师)办理领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送实验室,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验收,保证实验仪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收回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陈列室和模型室等均应按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分类,并经常检查,以防损坏和损失第二十八条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劳动或科技协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如确需携带本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同意批准方可携出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九条各部门的仪器设备借入与借出,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设专册登记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借此需经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批准借入的仪器设备要及时验收,凡违返规定者,要追究经办人责任第三十条仪器设备出借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收回时出现损坏、丢失、缺少零件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第三十一条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仪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供货商负责;保修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过了质保期,校内无法自行修复的,可送院外修理第三十二条仪器设备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第三十三条在不影响本部门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为了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第三十四条凡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申请报废报废工作按《X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三十五条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积压和浪费,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参考范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标识、使用、维护、检修、核查、停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4.
1.2仪器设备到货后,请购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及安装调试大型仪器设备应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4.
2.1精密仪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
2.2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4.
2.3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
4.
2.4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防尘罩
4.
3.1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3.2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
4.
3.3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质检部负责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
3.4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对于免检仪器设备,应做好记录并监测其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4.
3.5使用人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正确的使用、校正方法
4.
3.6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
3.7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量规附件或其它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正,并填写相应校正记录校正记录表自行设计
4.
3.8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要时各实验室需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4.
3.9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检验仪器、计量器具不精准,应立即校正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4.
3.10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4.
3.1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检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
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台账,并对主要仪器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单、订货合同(可为复印件);•大型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可为复印件);•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实验室编号;•仪器设备的到货日期、启用日期,安装或存放地点;•产品说明书(可为复印件);•设备使用记录(可另装订成册);•历次计量检定证书(或自检记录/比对试验记录),检定周期安排;•操作规程(简单、常用的仪器仪表,如说明书上有操作规定,可不再编制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的损坏、故障、调试及维护保养记录
4.
4.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4.
4.3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4.
4.4仪器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4.
4.
64.6实验室每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使物、账相符实验室所有的分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各种操作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处理软件等,都应有唯一性管理编号,并有明显、唯一性的标识表明其工作状态,以保证不被混用、误用或产生混淆
4.
5.1仪器设备标识分三类,分别为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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