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附件4申请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主要包括申请机构基本情况、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拟开展的产前筛查技术具体项目等
三、有关专业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可行性报告,主要包括拟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条件、制度建设、与产前诊断合作情况、政策支持、发展规划等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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