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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在租房之前,我们需要对周边的交通、生活配套设施等进行充分了解,确保自己的居住便利以下是一些租房常见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解决疑惑有所帮助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我出租房实行实名制入住,凡入住前,必须向房东提交身份证,提前进行信息核对,但房东对身份证信息进行保密,房内不管住几人,都必须逐个登记
2.租户入住前必须支付当月租金和押金住后不满月退房的将不退还当月房租,如需退房请提前通知房东,退房时将水电费结清后,屋内设施没损坏方可退还押金
3.租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房租费如拖欠5日内不及时交纳房租费的,房东将视为自动退房处理,此房将重新转租给他人
4.自房屋出租之日起,房屋内所用设施如损坏由租户照价赔偿,设施包括门、窗、木桌、床、灯泡、水龙头、水管、水表、阀门、门锁等禁止在室内钉钉子、挂画
5.租户要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做到人走断电,防止火灾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产品,造成电路损坏或酿成火灾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租户要注意节水节电,不浪费资源,离开房间时自觉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和水龙头
7.请住户千万不要将纸巾、布等杂物丢入厕所,否则堵塞下水道将由租户自行解决
8.请各位租户爱居住环境,不得在房屋内楼梯间和走道的墙面上涂写及留下脚印和污渍为保持室内干净的卫生环境,如屋内有做银的租户,请尽量不要把墙面熏黑,尽量保持厨房的整洁
2、保存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要,日后起诉必须
3、保存好租赁合同、中介费收据、家具家电等交接清单,水、电、管道燃气、华数电视、物业费等付费凭据
4、退房前,先逐项结清水、电、管道燃气、华数电视、物业费,收回钥匙、门禁卡和电费卡(邮政银行),检查家具家电和室内水电好坏,再退还租房保证金
5、退房与房屋中介和观澜物业一道,作证
6、常用查询电话和卡号
1、华数电视
(0571)96371,客户编号,账户账号16721o
2、电费
(0571)95598,户号,密码同户号
3、燃气费
(0571),户号
4、水和物业费与郡亭公寓观澜物业结算,电话
(0571)、,朱主任手机
5、杭州我爱我家店郡亭公寓一幢703室出租房屋使用注意事项
一、电费银行卡开户在邮政银行,秋涛路550号有1家邮政银行,请按时存入,勿要欠费
二、管道燃气每隔2个月看一次表,表在煤气灶上方,煤气费去钱江新城市民中心存入,户名张卫东,户号,地址郡亭公寓1幢703室
三、管道燃气阀门在煤气灶对出墙上,橱柜内用好燃气后,每次请及时关好管道燃气阀门,注意安全
四、物业费与水费与物业公司结算,物业公司在2幢三楼
五、华数电视费付至各大银行,客户编号,
5.《小麻豆》ladies andgentlema女士们,先生n,们,以及最最可爱的小朋友们,你们接下来要看到的是2024时尚童装发布会,有请我们的小麻豆们闪亮登场!
2.《儿歌串烧》串词你的歌我的歌,串一串,串一个快乐的童年,下面是歌曲联唱,小朋友们,一起嗨起来吧!(周诗妍)
7.《白雪公主》小朋友们,睡觉前妈妈给你讲故事吗?(孩子回答)你们听,郭可欣妈妈在给可欣讲故事……(周诗妍)
10.《小鸟和公冶长》一只鸟和一个人,他们之间会有什么故事呀,请欣赏《小鸟和公冶长》(周诗妍)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若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8、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9、乙方在租凭期内应有自我保护意识,以自身安全为主,若出现自杀或他杀现象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签字确认(承租方)签字确认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为了防止邪教组织渗入社区,便于社区进行管理某某社区根据有关要求对辖区出租房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检查,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一)出租房屋手续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规定,危房、防范设施不健全、存在治安隐患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出租房屋须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责任区民-警检查符合安全标准的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1、公民出租房屋,须
(2)、填写《租凭房屋申请表》;
(3)、提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凭合同
2、单位所有房出租,须
(1)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填写《租赁房屋申请表》;
(3)提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承租人转租、转借的房屋的,须
(1)出示本人现住地的户口证件,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治安责任和无邪教组织保证书、与原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同意转租、转借证明
(2)提交与再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填写《租赁房屋申请表》(―)承租房屋手续
1、公民承租房屋的,应出示本人和同居一室的他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夫妻承租的还须凭婚姻关系证明
2、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拟居人员简要状况和有关证件
(三)、审批上述手续,经责任区民-警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批准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或无邪教组织责任书),领取公安厅统一印制的《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和公安厅监别的“租赁房屋户”标志牌后,方可实施房屋租赁
二、经常监督检查房屋出租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
(一)、认真履行治安(无邪教组织)责任保证书责任,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
(二)、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或排除隐患,保障安全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工作,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邪教有关的)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
(四)、承租人是暂住人口的,应积极协助公安派出所对暂住人口进行管理
(五)、必须把《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和“租赁房屋户”标志牌放于出租房屋的显要位置
(六)、出租合同期满房屋因故暂时停止出租的,要在三日内交回《租赁房屋许可证》
(七)、承租人发生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经常检查教育房屋承租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
(一)、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做好安全,清理邪教组织工作,一经发现及时告知出租人或报告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
(二)、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管理,遇有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三)、是暂住人口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四)、承租的房屋只能用于居住,不准挪作他用
(五)、不准私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六)、集体承租的,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单位承租的,须指定专人配合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安全及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报送公安派出所备查为了加强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保障学校、教师、学生三方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对住房拥有使用权,出租住房属于个人行使使用权行为,与学校无关但因出租房在校内,房屋出租行为事关校园秩序与学生安全,所以学校必须加强管理
2、教师出租房实行户主负责制,学校政教处要对承租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学校主管处室要对入住学校公用房屋的临时工进行备案
3、教师出租房内每天晚上必须有管理人员入住在学校主管处室安全检查中,如果有两个晚上没有管理人员入住,该房所有承租学生必须返回学生寝室居住,户主必须无条件退还租金
4、任何教师不得在学校进行任何商品买卖行为,诸如卖饭菜、手机等如发现有买卖行为,经查属实,根据经营状况,每发现一次,最低罚款500元
5、教师出租房户主对承租学生要经常进行纪律安全管理与教育晚寝后要清点学生数,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家长与班主任,三方协同解决
6、教师出租房不准男女生混杂租住,如有违反此规定,该房所有学生退回寝室居住,该户主无条件退还租金
7、承租学生不准在出租房内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等,以防发生安全事故如有违反,立即退回学生寝室居住
8、承租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下自习20分钟以后不得外出,11点必须熄灯就寝不得在晚寝时间相互串门聊天任何承租学生如果连续两次违反规定,必须无条件退回学生寝室居住物业出租房屋管理制度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保持小区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小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机关住宅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2、局办公室是小区内全体住户的主要管理部门办公室必须按照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3.各住户必须自觉遵守区政府对“文明小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外,各单元均应选出“单元长”“单元长”负责制定单元“轮值”制度,协调住户关系,并检查督促本办法的顺利执行
4.各住户应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爱护小区内道路、球场、绿化、供电、供水设施、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治安室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得发生邻里纠纷
6.原则上小区内不应饲养宠物,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批准饲养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对宠物进行防疫处理,严禁污染环境和伤及他人的情况发生
7.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规定地点停放长期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住户,应予门卫处登记备案
8.各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租借、转让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为工具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利用住房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查出,办公室有权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对住户主要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拆改;严禁拆凿共用墙壁、天花及地板;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楼道、门廊、车棚等加建、改动;公共部分严禁堆放杂物,否则作弃物处理
10.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由办公室根据局党委决定进行;各住房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其中在水电安装方面分两种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一是经住户申请,由办公室派人进行维修,所需材料由住户承担;二是住户在经过办公室核准后请人维修,由办公室报销人工费用
11.凡家庭成员中有本系统干部的住户均以同等权利享受优惠待遇除天然气、有线电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外,电费按市价减半,水费、上网费、物业费均为免费
12.小区住户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住房凡因工作调离、在外购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将租住者姓名、家庭情况、与住户的关系及身份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并以市场价收取水费、电费、上网费和物业管理费,分别为
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
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种原因欲变卖住房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资局评估,并回购为国有资产,按需要留用或变卖给本单位无房职工,以保证小区住户结构的单纯性回购住房的基本估价原则为建筑面积市场均价按年递减2%剔除房屋折旧例如118平方米住房,1993年竣工,计算方法为市场价2400x面积118等于元,年递减2%折旧xl5年等于30%,元x30%=84960元,折后总价为元-84960另—楼因是集资建房,五年内不得出租、转让出租房屋安全合同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租赁给乙方做使用,经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一层,共(套)1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O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止
四、租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一万—千—百—拾一元整
五、支付方法租金采取提前交租金的方式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房租,租金交纳后甲乙双方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给乙方出具发票
六、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七、租赁房屋的用电费用,按乙方实际用量,依据行业收费标准和省军区制定的相关规定,由乙方向供电方交纳(每月交费一次)
八、乙方根据自行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自理乙方不得改变和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原有设施,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补偿,引起的相关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无条件交给甲方
九、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所有营业证照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交纳各种费用乙方如出现违法经营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在此一个月后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规定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绿化费等费用,并依法纳税
十、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在经营期内不得以甲方名誉、招牌进行宣传经营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或让他人使用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私自改变原租赁用途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告知甲方,并交纳租金(年)总额10%的租金作为补偿,支付甲方如因第十条款第二条原因,需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则不支付甲方租金(年)总额10%的租金
2、乙方租用的房间内配备的设施(详见清单),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退房时清点,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甲方
3、乙方如不按时交纳房费,拖欠一个月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每拖欠一个月,按年租金的10%支付甲方作为补偿
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失火等事故,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及责任
5、如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第八条款,则由乙方双倍支付甲方房屋租金,同时,甲方也可单方面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如合同自然到期不再租用,乙方则应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
2、租赁期内,如遇甲方在出租房屋区域内进行基建开发,整体改造、政策性原因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原因,需提前收回租用房屋时,甲方亦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交还房屋
3、如出现合同未约定的情况,双方应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双方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协商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责任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原签订的合同协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废止甲方(公章)0乙方(公章)0年—月—日出租房屋安全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杳,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
10.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垃圾袋再带下一楼垃圾桶内,剩菜、剩饭及卫生纸巾不能丢入便坑内,如发生污水管道堵塞将由租户负责
11.各出租房的门前楼道必须保持干净,不得向楼道内乱扔垃圾,乱倒洒水,请勿在过道或楼梯间摆放个人物品,如发现此举将要求租户退房
12.严禁在屋内贩毒吸毒,赌博、酗酒、滋事,存放易燃危险品和棍棒,刀具等武器,一经发现如发现马上打110举报,扭送公安机关
13.夜间晚归的租户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4.租户入住前已配发房间钥匙和一楼大门钥匙,如一楼大门打不开,可告知房东,但晚上12点后不能打扰,如钥匙丢失,应照价赔偿,如晚上强行损坏大门将被视为盗窃,焉上报警
15.各租户在出门前,要注意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16.为了大家的安全,各租户出入时请将大铁门锁好,以免小偷有机可乘以上事项请各位租户给予配合,谢谢合作!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为了防止邪教组织渗入社区,便于社区进行管理—社区根据有关要求对辖区出租房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检查,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规定,危房、防范设施不健全、存在治安隐患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出租房屋须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责任区民警检查符合安全标准的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2)、填写《租凭房屋申请表》;
(3)、提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凭合同
2、单位所有房出租,须
(1)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填写《租赁房屋申请表》;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7.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9.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10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11.负责开展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O
14.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1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1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17.乙方接收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设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安全职责导致责任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出租房屋安全协议书出租房的安全很重要,进行出租房屋时么会被要求签订安全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
4.乙方在出租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计划生育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事故,按法律有关规定划分责任,并依法协商处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出租房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如本协议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有抵触,执行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双方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租赁时间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房屋地址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甲方乙方代表签名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O乙方O根据北京市、学校有关安全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教师公寓有关安全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处以经济处罚--—元,严重者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楼道不准堆放杂物及做饭,垃圾不准堆放在家门口楼道上,必须装入垃圾袋投入楼外设置的垃圾箱内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查出房产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间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房间内的暖气、水、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到房产科或后勤物业公司修缮中心报修
6.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报房产科批准,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年月日乙方单位o乙方(签字)o年月日o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一一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7.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9.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10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10.负责开展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O
14.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1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1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17.乙方接收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设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安全职责导致责任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安全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安全协议》
3.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甲方区域内进行物料运输、装卸车辆,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
6、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提前与对方联系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出租房屋安全合同为了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1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
1.2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环境、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
1.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2.1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3.2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3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5.4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
6.5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7.6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8.7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或上级政府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甲方(签章)乙方(签章)o年—月―日年—月—日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精选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3)提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承租人转租、转借的房屋的,须
(1)出示本人现住地的户口证件,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治安责任和无邪教组织保证书、与原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同意转租、转借证明
(2)提交与再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填写《租赁房屋申请表》
1、公民承租房屋的,应出示本人和同居一室的他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夫妻承租的还须凭婚姻关系证明
2、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拟居人员简要状况和有关证件
(三)、审批上述手续,经责任区民警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批准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或无邪教组织责任书),领取公安厅统一印制的《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和公安厅监别的“租赁房屋户”标志牌后,方可实施房屋租赁
二、经常监督检查房屋出租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
(一)、认真履行治安(无邪教组织)责任保证书责任,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
(二)、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或排除隐患,保障安全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工作,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邪教有关的)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
(四)、承租人是暂住人口的,应积极协助公安派出所对暂住人口进行管理
(五)、必须把《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和“租赁房屋户”标志牌放于出租房屋的显要位置
(六)、出租合同期满房屋因故暂时停止出租的’,要在三日内交回《租赁房屋许可证》
(七)、承租人发生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七)房屋维修责任;(A)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办理,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予以办理,或者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不当,给租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保障性住房租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和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某某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20某某年5月9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2号)同时废止物业出租房屋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生活秩序,确保小区各种车辆进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种车辆指业主自行购置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业主临时带回的机动车需要停放小区并委托管理的过夜车辆
二、物业管理车辆的职责范围凡属小区业主需要长期和临时停放的各种车辆,只要小区条件允许(停车有泊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均应积极协调,尽量给予安排,最大限度为业主提供方便
三、业主要充分理解小区条件受限的客观实际,支持配合小区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进入小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的行驶路线限速行驶,不得逆行,不得挤占人行道、绿地,不得在小区内按喇叭等,影响住户休息;不得在停车场和小区范围内洗车、修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人为制造垃圾影响环境
五、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撞碰;自觉在规定的车位整齐停放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
六、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锁好车门,将防盗系统调至警备状态,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否则发生问题,后果均由业主自负
七、业主的摩托车、自行车统一到指定地点(车棚、位)停放时,应主动到物业公司(看车点)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名、新旧、户主等),即时领取停车牌车辆进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车牌,否则发生丢失物业公司不予负责
八、确因没有机动车位时,物业人员应做耐心解释,劝其自行安排车辆停放对不听劝阻者,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等问题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九、物业人员在小区的工作受物业公司领导,受业主的监督,并定期给予打分,对不称职且给业主造成应由物业人员负责的责任,物业公司有权给予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业公司安排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业主每月应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费用,机动车每个车位每天2元,摩托车每月每车6元、自行车每月每车3元所收费用用以解决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夜间生活补助
十一、各种车辆的服务费每月初由物业公司统一派人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据,看车点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收费
十二、各小区的停车位,由所在地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共同划定,确需规划车棚的由物业公司拟制计划、方案,由业主主管部门和—物业总公司审批后修建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租赁时间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房屋地址O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色情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O电话O日期—年—月—日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元该房屋总租金为元
三、租金于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计罚若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房租冲抵
五、租赁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甲方(签章)0乙方(签章)O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O签订时间O签订时间O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首都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出租房屋的个人、单位以及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一、对承租人进行住宿登记登记时应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核对承租人的身份证件,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带领或督促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3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对逾期未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不得向其出租房屋
三、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承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出租供人员居住对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五、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对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出租人、单位,责令改正,并可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出租人对出租房屋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承租人生产经营与生活同在一室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对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向承租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发生治安案件的工作
八、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承担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广大房屋出租单位、房地产经纪公司、个人应认真履行治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对不履行治安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出租人和承租方出所各持一份,留存备查有效期三年,期满续签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日期日期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甲方乙方根据北京市、学校有关安全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教师公寓有关安全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处以经济处罚--—元,严重者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楼道不准堆放杂物及做饭,垃圾不准堆放在家门口楼道上,必须装入垃圾袋投入楼外设置的垃圾箱内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查出房产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间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房间内的暖气、水、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到房产科或后勤物业公司修缮中心报修
6.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报房产科批准,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单位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三、经常检查教育房屋承租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
(一)、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做好安全,清理邪教组织工作,一经发现及时告知出租人或报告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
(二)、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管理,遇有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三)、是暂住人口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四)、承租的房屋只能用于居住,不准挪作他用
(五)、不准私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六)、集体承租的,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单位承租的,须指定专人配合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安全及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报送公安派出所备查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模板为完善房屋租赁手续,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租赁工作环境,特制定所属单位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请地块责任人及协管员认真执行
一、合同签约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危险品以及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和个人,禁止出租给高危人群等集中租赁
2、房屋出租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3、房屋出租应按租赁合同范本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协议》,承租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出租
4、《房屋租赁合同》一式四份,承租方执一份,我方三份中,报创元集团一份,财务中心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二、交接手续
1、合同签订或终止后,要认真做好房屋交接手续,对房租交付、房屋使用状况、房屋内固定资产情况等进行认真查验清点,有缺损的应取证,通知对方,并得到确认,后按协议规定办
2、对水、电、煤气等需要计量的,双方要应做好表的读数确定
3、出租房的钥匙,租赁双方各持一套,因故更换后应及时给对方一套,中途不得随意配制钥匙,合同终止时收回全部钥匙
4、在无误的情况下可通知财务返还承租户押金
三、安全管理批,不得私自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线路,确需使用的要经物业管理专职电工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承租户的生产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安全操作规程要上墙,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
3、生产车间和库房内不得作为宿舍住人过夜,具备住宿条件而确需住人的必须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4、牢固竖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开展对承租户进行安全检查,要指导、督促承租户安全生产,杜绝违章操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发书面整改通知,告知对方,进行有效整改
5、建立规范的安全台帐,帮助、指导安全重点承租单位做好相应安全台帐
6、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辖区内消防设施完好无损,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电力设施安全可靠,不留安全死角
四、租金收缴
1、按期收取房屋租金、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对拖欠费用的承租户应积极催讨,对催讨后仍不支付的应按合同条款,采取相应措施
2、对收取的现金和支票应当场开具对方收款收据,并通知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收取的现金和支票应及时缴纳财务部门,不得将现金留滞在办公室过夜
3、地块物业抄表人员每星期要对地块总电表、水表抄表一次,对读数有异常波动的要查原因,并及时汇报,防止因渗漏造成资源浪费和损失要做好各类费用收缴的明细帐目,水、电抄表记载清晰出租房屋安全常识在找到心仪房子准备签约组下的时候,一定要牢牢记得其次,要明确租房人身安全责任归属在出门的时候,无论是远门仍是只是出去几分钟,都一样要保证关掉煤气总阀门在使用热水器的时候,要仔细检查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以及浴室透风是否做足由于良多煤气中毒或者是爆炸悲剧都是由于使用者的疏忽造成的这里面也有可能是由于房主提供了超出使用年限的热水器或者是租房者自己在使用前没细致检查而造成的要求房主确保门窗的安全,不会让小偷等闲就能撬开门窗入室盗窃在使用电器的时候要留意电线的老化程度以及出租屋的电线布局是否公道这些都是房主的义务租客自己要留意安全用电,假如是由于自己乱拉电线而造成悲剧,那就应该是租客自己要负责现在租房可以找做互联网租住服务的公司,例如火炬租房,可以提供类似人身意外险,起码能保障以后的租住服务最后,就是要自己留意租房周边的安全题目出租房良莠淆杂,三教九流的人都有,画虎画皮难画骨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周边一起租房的人毕竟是好人仍是坏人所以自己平时要留意珍贵的财物不用随意摆放,特别是笔记本或者是手机,很轻易就会被一些别有专心的人顺手牵羊出门的时候留意附近有没有一些比较特别的标示,以防是一些响马踩点后作了记号同时,很多人租房子的时候觉得租赁合同都大同小异,但是有些内容真的是必须看的,以防出现法律漏洞房屋租赁合同五大必备构件必备构件一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必备构件二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必备构件三房屋的维护、维修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必备构件四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必备构件五违约责任及追究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违约责任主要包括针对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设置1确认房屋安全不能只图便宜,一定要认真检查房子是否是待拆迁的房子甚至是危房时下很多房东将房子改造成小间出租,租房时一定要确认这种房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例如漏水、电路布置等我联系火炬租房的时候,他们人员跟我保证不是隔段房,现场我也找朋友一起看房,确认了下是真的才跟房东签了租约2明确责任安全租房时要对房内设施检查仔细,如门窗是否正常,下水管道是否畅通,有无经常漏水状况等交纳租金之前,勿忘试用各种开关、水、电、煤气等,以免入住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女生租房可是一定要注意!!!卧室的门是不是能关严实,大门是否可以轻易通过窗户打开房屋?以前租房的时候,就是吃了这个亏,租下房子后,发现伸手可以随意推开窗户,然后拉开里头大门锁……门就自然开了,根本不用钥匙也能开门……吓得我和同居妹子胆战心惊住了半年就跑了,无良中介还是个女的(还号称全北京最大的中介公司),居然给我们这样的房子!!!3签订租房合同前,一定要让房主拿出产权证和身份证,进行核对,看看这房子是不是这个人的如果不是产权人(有些只有使用权的老公房,则要看房东的‘公房租赁证和身份证是否相符)最好不要租二房东、三房东的转手房,如果一定要租,则要让前任承租者拿出租房合同等证明,以免上当签下合同后,就要留下房东的联系方式,越详细越好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查看水、气、电、电话费、物业费等是否已结清,以免将来哑巴吃黄连6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8违约责任要明确比如,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以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若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等等细节问题,都要留意到8入住之前最好要求房东换锁(这个真的很重要,而且房东应该出这个费用,租房后确定这个钥匙就只要你和房东才有)前房客偷偷留下出租房的钥匙,日后前来盗窃的事件时常发生,为了安全起见,入住之前最好要求房东更换门锁
1、对房客进行筛选尽量将房子租给有正当职业有修养的人
2、通过多方途径查明房客身份房东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明,通过身份证号,或者是暂住证号,查明房客身份的真实性,以防日后产生纠纷因为房客身份难以确定,将会造成之后房东的利益难以确保如果房客是外来人员,要督促房客办理暂住证,督促房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及时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
3、要与房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房东图省事,不跟房客签订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存在不小的风险,万一发生纠纷,没有合同作为凭证,房东的利益就无从保障了
4、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5、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租金月付、季付还是年付,压金是一个月还是二个月的租金
6、租赁日期,从开始到结束,要认真的写清楚
7、签订安全协议,双方明确责任出租方要保证所提供的物品尤其是水电煤要安全,承租方在租期内要保证房屋及物品的使用安全及不得在租期内做违法的事项,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或其中任一间分租等
8、物品清单,重要的、主要的物品,如不怕麻烦尽量列详细些,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在租房之前,房东必须对家里的物品进行详细检查,尤其是贵重家电,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冰箱等,最好是与房客一起查看家里物品的完整性,从而避免日后与房客产生对物品破损的争议,并在租房合同上注明物品损坏后,双方维修的分配状况或是赔偿
9、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10、合同期满是否续租双方都必须提前1个月或2个月通知在租期未满时,可以询问房客是否要续租,如果不续就应该马上找下一个房客
11、违约金条款,租赁中间双方各自有变化使租赁无法履行等合同中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
12、合同中需要填写的地方尽量不要空着,即使确实不需填写,也要注明无字样,规避合同被涂抹纂改的风险
13、合同至少要,双方签订完毕后,应手中自留一份
14、房东与房客只有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法律约束房东与房客是法律关系也是朋友关系,也是缘份,一定要和睦相处房东要善待房客,不要感觉提供了住处是帮别人解决了困难说话时志高气昂,不许这不许那,合同条款中说明白而且让他(她)看清楚就行了房客是你的财源,而且在帮你照看房子,如果房子没人住空关着里的家具或水管等容易锈浊的构件很快就会坏
15、在退租时,要查验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状况,检查有无损坏情况发生比如,检查有没有破坏房屋结构的情况,检查家用电器、家具等是否完好无损,检查装修是不是有人为破坏的情况等等在检查时,尽量做到仔细一些,以免事后发现而无从追究如果发现有损坏情况,则要和房客根据合同的约定,商谈赔偿问题
16、结清所有费用在房客出门的当天,抄录下水、电、煤气表上显示的当前数字,计算出具体金额,向电信部门了解具体的电话费用因为电话费中的长途费要滞后一段时间才能够查询在扣除所有费用之后,再将押金多余的部分退还给房客
1、通过房屋中介介绍和签订合同,注意a、保证金最好收3000元,至少一个月房租,c、遇到难缠租客,找房屋中介,找观澜物业,报警,甚至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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