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关于深圳分公司再次督促强调项目领导带班的重要性、执行力的通知安全环保部【2020-1#】通知分公司所属各项目、各专业公司为认真贯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关于转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安【2018】756号关于印发《公司施工现场领导带班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过程管控,督促各级领导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施工现场依法依规作业水平,及时发现、消除现场安全质量隐患,切实做好各项施工管理工作,特强调如下
一、强调带班人员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领导班子成员,包含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
二、强调带班时间每人每月带班作业时间均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三、强调带班范带班期间工作内容带班内容(不仅限80%,必要时实施旁站带班各地区如有特殊要求的执行本地区管理规定于)危大工程、管控红线、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控制(以工程技术部下发文件为准),以及疫情期间的防控管理及监督检查
四、规范带班记录严格按照《项目负责人带班作业记录表》进行填写,覆盖到每天的施工班前教育、施工工序及内容交底、现场防护措施、施工人数、完成情况等,均记录在带班期间工作内容一栏
五、强化监督落实项目安全总监对领导带班重要性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班子成员带班全过程的监督工作每月按时复核、收集、存档项目班子成员的带班记录,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带项目部可在项目班成员会上作出讨论,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班不落地、记录不及时不完善的现象;如有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以便带班制度落实和监督举措
六、严厉实行追责问责项目书记、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项目安全总监负监督责任,带班人员负主要责任分公司联合稽查以及集团公司进行督查,一旦发现未严格按要求执行,有令不行的行为,将严厉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罚款两次(含)以上人员将由分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进行约谈深圳分公司安全环保部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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