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设立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所需材料清单
一、所需材料
1.《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会信用证明;委托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培训机构规章制度,包括章程、行政、财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情况处置预案等;
4.填写《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附件4),从业人员对应的教育管理经验、教师资格证或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聘用合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诚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从业人员包括行政负责人、教学教研人员、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
5.办学投入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验资证明、主要教学设备及资产统计表等;
6.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填写《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备案表》、《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教材合法合规承诺书》;
7.培训场所房产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应当提交租赁期不少于2年的租赁合同(协议);
8.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材料;
9.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10.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
11.预收学费监管协议
12.其他资料(本指引实施前已登记设立的具有科技类培训功能的机构重新审批登记需提供原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二、材料基本要求所有材料需携带原件供验证,提交复印件;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排列,打印、复印统一使用A4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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