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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篇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基本帐户开户行__账号__________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
1、1币种
1、2金额(大写)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利率执行、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身份证号: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
二、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月,从放款日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一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间,乙方按月息%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为元/月,约定借款期限内利息总额为¥元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借款发放当日起,每30日为一月,并以此计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次支付,若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五、借款本金的归还乙方须于年—月—日前向甲方还清借款本金人民币元(¥______元)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全部利息、罚息付清为止
2、乙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罚息,且乙方须并按应还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等付清为止
3、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的,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一律师费按诉讼标的5%计算)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违约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本息、罚息等付清为止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乙方及保证人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和全部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乙方及保证人提供的电话、地址和其他资料发生变化的,将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证人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证人承担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时生效,同时开始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甲方(签章)一年—月—日乙方(签章)一年—月—日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篇三」借款借据合同书今借到%,合计折合月利息元,日利息为元,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还本付息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
1、经营,否则不受以上还款日期之约束,并追还借款
2、借款人每壹个月结算一次利息(大小月份另计),逾期加息30%,并由保证人监督履行
3、到期还本付息,逾期加违约金(月30%)并追还欠款承担法律责任
4、如违约不还借款及利息,除按第3抵押物以冲抵债务,也可变卖担保人抵押物,一抵押物约定价为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如借款人延期须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认可,并以字据为准
6、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产生的一切费(电话费交通费及每日40元误工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偿责任(包括债权人主张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保证人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本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时,由保证人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及清(包括逾期及延期)
8、连带清偿担保人以现债务人以抵押担保人借款人:现住址电话: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篇四」编号:借款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地址: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抵(质)押人(或担保人):借款人因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请,担保人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各方当事人就上述贷款的展期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大写)万元整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借款人应于展期的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第二条贷款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依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即第三条抵押条款
一、在抵(质)押借款情况下,抵押(出质)人承诺继续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提供抵(质)押,原与委托人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继续有效,并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重新办理抵押(质)物登记、公证及保险手续如更换或增加抵(质)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另行与委托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手续
三、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均有借款人承担第四条本协议是对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和编号为的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依本协议书将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第五条本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书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第六条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书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借款人(公章)有权签字人贷款人(公章)有权签字人抵(质)押人(或担保人)有权签字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篇五」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基本帐户开户行账号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
1.1币种
1.2金额(大写):L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利率执行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o
2.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
3602.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
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
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计算
2.
5.1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义贷款天数X日利率
2.
5.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猊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3.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2每月的20日结息第三条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口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放款日放款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
4.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己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5借款人应按第
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到期日还款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2、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
3602、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
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
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计算
2、
5、1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义贷款天数义日利率
2、
5、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随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一日结息;
(2)每月的一日结息第三条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4.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篇六」借款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人同意按以下内容发放贷款
一、自年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年月_____________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的人民币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的业务,其贷款到期日的具体约定均不得超过年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约定利率不变
四、利息计付
(一)本合同项下逐笔发放贷款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第20日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逐笔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保证、抵(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借款凭证的记载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逐笔发放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审核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并自行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小,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逾期罚息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标准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它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主张权力第六条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办妥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要求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由、、(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
二、由、(抵押人)提供(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o
三、由、(出质人)提供(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第九条其他事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篇七」编号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质)押人(或担保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因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请,担保人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各方当事人就上述贷款的展期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大写)元整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借款人应于展期的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第二条贷款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依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即第三条抵押条款
一、在抵(质)押借款情况下,抵押(出质)人承诺继续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提供抵(质)押,原与委托人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继续有效,并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重新办理抵押(质)物登记、公证及保险手续如更换或增加抵(质)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另行与委托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手续
三、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均有借款人承担第四条本协议是对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和编号为的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依本协议书将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第五条本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书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第六条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书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协议书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抵(质)押人(或担保人)有权签字人签订日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篇八」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借款协议,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协议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协议又称借贷协议,它是民众中资金融通的一种重要和常用方式和借贷行为关于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来参考参考!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范本一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借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利I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o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放款日放款金额年一月―日;(大写金额)年一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
3、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5借款人应按第
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到期日还款金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机关(章)公证员(章)______________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范本二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_______营业执照号注册号丙方(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第一条甲方(出借人)出借人民币,期限一个月,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第八条本担保公司借款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保证金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瑞银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元的违约金
6、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丙方(签章)签订时间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篇九」编号XXXX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基本帐户开户行号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
1.1币种
1.2金额(大写)o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1.1利率执行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o
2.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口月利率二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
3603.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
2.1条约定执行
4.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
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5.5利息的计算
6.
5.1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义贷款天数义日利率
2.
5.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2每月的20日结息第三条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放款日放款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
3.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5借款人应按第
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到期日还款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6.2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条借款人的义务
7.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2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7.3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8.4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9.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10.6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己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第六条借款人的义务
6、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八条贷款的提前到期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
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9、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第十条扣划约定
10、1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
(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本页以下无正文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单位印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署日年—月一日签署日年—月―日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篇二」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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